Page:Sibu Congkan1215-楊萬里-誠齋集-32-31.djvu/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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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者行後者至先者發馬用不耗帥辟奏為真不

報旣至贑太守尚書留公正待以客縣賦不給毎

訟不直者令入金錢君首除之官錢曰經緫制者

𨽻提㸃刑獄司有使者析秋毫計一路逋錢大萬

君亟言曰此錢舊制所無借未能除不失凢最足

矣今又益之可乎媿而止部使者列其治于朝詔

中書書其姓名用薦舉轉宣教𭅺知贑州興國縣

未上㑹留公制置四川辟掌機宜文字西南夷舊

為蜀患近時復創馬市歳不能徹戍議者欲用利

路義士法什伍𥠖雅之民如李徳𥙿雄邊子弟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