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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1244-魏了翁-鶴山先生大全文集-24-06.djvu/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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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取㑹諸路上供賦入及所在錢物名數誠能始自

内帑取一歳非汎支費嚴加覈實一毫之出納國用

使別得以制其可否而參計官得以覆其虚實毋(⿱艹石)

平時比部駈磨之具文則内帑金帛當無欺隱然後

以紹興制度爲率約爲定數月支不過八九十萬比

今所支則歳可省三之一以三十年之通當有餘財

萬萬遂可爲十年之蓄以紹興兵戈擾攘之際所費

僅爾豈其承平無事而獨不可行乎上好生恤刑固

嘗申飭憲臣俾之條具詳覆失職之因可謂深中弊

源矣然今日之弊有未易言者狹其奏讞之塗則省

部固無壅積之患而非古人寜失不經之義不問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