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257-魏了翁-鶴山先生大全文集-24-19.djvu/147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之意亦惟浚一人議不合求去除江南西路轉運判

慶元元年春至部下令曰其有下陵上卑踰尊賤

犯貴不孝不友(⿱艹石)當官貪殘居郷SKchar斷在役受賕苟

以事至必罰無貸其後歷官率以此爲首公在江西

僅半載爲言者所劾降奉議郎罷歸五年夏始盡復

元官其冬主管華州雲䑓觀嘉泰三年春除廣西路

轉運判官廣右十六郡漕司歳借鹽夲錢有差郡率

不能盡償故比𡻕靳不與公曰是趣使歛民也即給

借緡錢十餘萬尋宣公舊規修校官闢漕司酒庫以

爲桂林精舎與同志共學焉甞請蠲靜江府昭州折

布之錢九萬餘緡及廣西攝官悉從漕司注擬未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