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336-劉克莊-後村先生大全集-48-48.djvu/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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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必勝當充它人紏論可也官司定差亦可也惟以

弟糾兄則不可帖縣照已判行

  鉛山縣申塲兵增額事

當職舊在江上見戎帥招刺新軍必經縂所葢有衣

粮然後可以飬兵豈有但知增額而不思衣粮何處

擘劃之理都大司𭣣刺猶可今檢踏官亦得以自刺

自𣸸原額五百今增三百縣道何以不𭣣壊百姓何

以不焦熬備牒都大司更請参攷舊制立為定額每

刺一名湏下本縣取㑹如無闕額不許檢踏官員自

増自刺庶幾凋縣稍可支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