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336-劉克莊-後村先生大全集-48-48.djvu/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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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之口向使爭打之時有一行路之人在傍知見

必能實供今州縣獄司止憑一李八然李八者見住

本中之屋為本中之僕犬各吠非其主兩家既為血

讎乃使程氏之人證朱氏之罪此一大可疑也當職

甞為獄官毎以情求情不以箠楚求情初謂饒州羅

司理頗以惺惺委以此獄切切丁寕勿恃箠楚隔得

數日據本官取禀先将公輔小童程六絣吊悶絶用

水灌醒終不肯證其主之喝打及令勘程以寕事不

千已而主訟一節則垂頭䘮氣自稱不敢當職察其

情狀惡其酷毒急檄出院不免日詣獄户自行推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