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514-宋濂-宋學士文集-14-13.djvu/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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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訟錢粟之績一留郡縣一上之憲府逓更迭易月按暦而

鈎考之凡所為事莫敢𨼆者後遵以為式大明律𥘉頒吏莫

能通君日坐堂上立六曹吏堂下條授之與之辯析俾各通

其法名聲赫然著聞凡疑獄皆質焉

上嘗SKchar稱曰聞熊䁀為政得體朕甚嘉之二年十月臺臣奏

山東憲司缺副使   上曰朕得之矣詔陞君為之三年

四月封建 親王擇王府臣僚   上御奉天殿丞相以

下咸侍   上首問曰山東副使熊䁀稱是選乎衆皆曰

賢   上大書君姓字于几復問禮部尚書崔亮曰䁀何

如對曰䁀誠賢   上曰朕固以為足任也遂驛召君五

月拜晋王相府右傅階中奉大夫㑹有事于方丘君受告導

駕既齋宿習射𫟍中百官鴈行入   上勑近臣以弓矢

授君射君文臣素不諳習一發中鵠   上喜勺湩飲以

賜明日又射   上詔君至榻前俯身御弓矢為射容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