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607-顧炎武-亭林詩文集-4-3.djvu/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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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用千里以内習其風土之人其初曰試令三年稱

職爲眞又三年稱職封父母又三年稱職璽書勞問

又三年稱職進階益禄任之終身其老疾乞休者舉

子若弟代不擧子若弟擧他人者聽旣代去處其縣

爲祭酒禄之終身所擧之人復爲試令三年稱職爲

眞如上法每三四縣若五六縣爲郡郡設一太守太

守三年一代詔遣御史廵方一年一代其督撫司道

悉罷令以下設一丞吏部𨕖授丞任九年以上得補

令丞以下曰簿曰尉曰博士曰驛丞曰司倉曰游徼

曰嗇夫之屬備設之母裁其人聽令自擇報名於吏

部簿以下得用本邑人爲之令有得罪於民者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