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877-惲敬-大雲山房文稿-6-1.djvu/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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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因革論二

孟子曰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周官曰諸

公方五百里其食者半諸侯四百里諸伯三百里食三之

一諸子二百里諸男百里食四之一孟子周人所言周制

也而周官與之互異焉鄭氏衆曰其食者半公所食租稅

得其半耳其半皆附庸小國也三之一者亦然是說也公

之地其半爲附庸侯伯之地其三之二爲附庸子男之地

其四之一爲附庸理不可通且五百里之半爲百里者十

有二而餘侯伯子所食與孟子之說均不合惟男食四之

一爲五十里而已陳氏君舉曰方五百里以圍言其徑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