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2007-呂祖謙-皇朝文鑑-40-38.djvu/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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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經為人師不冝棄之逺方乃復為國子監直講

居三嵗以嘉祐六年七月某日以疾卒于家享年

六十有六官至殿中丞先生在太學時為大理評

事天子臨幸賜以緋衣銀魚及聞其喪惻然予其

家錢十萬而公卿大夫士友太學之諸生相與吊哭

賻治其喪於是以某年某月某日塟先生於鄆州

須城縣盧泉之北扈原先生治春秋不惑傳註不

為曲説以亂經其言簡易於諸侯大夫功罪以考

時之盛衰而推見王道之治亂得於經之本義為多

方其病時樞密使韓琦言之天子選書吏給紙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