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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袒而巳又哭三哭則不袒爲父母之喪則又哭三哭皆
所云者是也 所識至而踊 正義曰此一節論𡘜所識者也
所識謂與死者相識今弔其家後乃往墓統於主人故也 皆爲
之成踊者雖相識輕亦爲之成踊也皆賔主拾之 從主人北面
而踊者主人在墓左西嚮賔從外來而北面踊便也主人先踊賔從
之故云從主人北面而踊也 凡喪至主人 正義曰此一節
論同居主喪之事 凡喪父在父爲主者言子有妻子喪則其父
爲主案服問云君所主夫人妻大子適婦不云主庶婦此所言則
亦主庶婦是與服問違者服問所言通其命士以上父子異宫則庶
子各自主其私喪今此言是同宫者也 父没兄弟同居各主其喪
者謂各爲其妻子爲喪主也此言父没同居各主之當知父在同居則
父主之 親同長者主之者親同謂同三年朞同父母者同父母
喪者則推長子爲主昆弟喪亦推長者爲主也 不同親者主之
者不同謂從父昆弟親近自主之也 聞逺至左手 正義曰
此一經論小功以下之喪旣除喪之後而始聞喪之節 免袒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