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340-李昉-太平御覽-136-107.djvu/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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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曰文帝十七年新垣平使人持玉杯闕下獻之刻曰

人主延壽平所言詐下吏誅

漢書曰項羽置太公於髙俎上曰不降烹汝翁髙祖曰吾

翁即汝翁儻烹遺我一杯羹

又曰元帝徴貢禹爲諌議大夫禹奏曰臣甞從之東宫見

賜柸案盡文𦘕金銀飾非當所以食臣下也

又曰朱博爲御史大夫爲人廉儉食不重味案上不過三

又曰王嘉爲丞相數上言不冝封董賢上怒詔丞相詣廷

尉詔獄吏和藥進嘉引藥杯以擊地謂官屬曰丞相幸得

備位三公奉職負國當伏刑都市以示衆豈兒女子耶何

謂咀藥而死

續漢書曰鄭𤣥飲三百餘杯不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