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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 Xubian336-洪邁-容齋隨筆-12-08.djvu/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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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作務毎人一月支稗子五斗令自舂爲米得一斗八升用爲餱糧歳支麻五把令緝爲

裘此外更無一錢一帛之入男子不能緝者則終歳祼體虜或哀之則使執㸑雖時負

得煖氣然𦆵出外取柴歸再坐火邊皮肉即脫落不日輒死惟喜有手藝如醫人繡工之

𩔖尋常只團坐地上以敗席或蘆藉襯之遇客至開筵引能樂者使奏技酒闌客散各復

其初依舊環坐刺繡任其生死視如草芥先公在英州爲攝守蔡寯言之蔡書於甲戌日

記後其子大器錄以相示此松漠記聞所遺

    太守刺史贈吏民官漢薛宣爲左馮翊池陽令舉廉吏獄⿰扌⿱彐𧰨 -- 掾王立

未及召立妻受囚家錢慙恐自殺宣移書池陽曰其以府决曹⿰扌⿱彐𧰨 -- 掾書立之柩以顯其魂顔

師古注云以此職追贈也後魏并州刺史以部民吳悉逹兄弟行著鄉里板贈其父渤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