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書兵部侍郎王詔奏今監司守倅等並許
借服色而不許佩魚即是有服而無章殆與
吏無別乞今後應借緋紫臣僚並許隨服色
佩魚仍各許入銜𠋫回日依舊服色 從之
則借服得佩魚蓋自是年始也然當時詔所
奏旣許以借佩又許以入銜則凡今之結銜者
皆當全書金魚銀魚袋而有司給 告勑例
不帶行則借者無縁敢自以入銜此 南
渡而後掌故散訛之失也又有位登法從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