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Xubian381-晁說之-嵩山文集-10-02.djvu/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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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小醜夫然後于民給復者五年末之猶三年


明 詔曰山澤之利與爾共之吾不禁也鹽食


之貨爾專有之吾不與也爾無種粮則吾給之


爾無牛耕則吾畀之爾無農器則吾鑄之于是


乎十數年流轉四方之民不約而無逺邇來㱕

矣唐宣宗何德以復累世所亾河湟之地哉而


能以恩惠頋于旣㱕之後猶不失春秋重民之


道也此内治之策也逺交而近攻者范睢之謀


唐太宗為能用之也王者之師不必出而以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