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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樓板的維修/注射而引致消防感應器和照明的電路的缺陷…承建商以一個月的期限對上述的缺陷作維修,完成後必須進行新的驗收",表示上述工程並未符合確定性收則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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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19日至 2006年9月19日期間,建設發展辦公室建議並獲批準以“屬於原工程中未能預見的事宜"為理由,將十四項辛丁應完成卻未完成的工程項目,以“補充工程"或“改善工程"的名義、以直接批給方式再撥款予該公司進行,包括關閘廣場東側雨水排放網(造價為2,123,090.00澳門元)、關閘新邊檢大樓輔助工程(造價為 1,125,168.20澳門元)、特警隊總部大樓圍牆的加固(造價為1,875,713.20澳門元)、關閘邊檢大樓-行人通道上蓋的附加設施及拆除(造價為 669,947.00澳門元)、為關閘邊檢大樓西面車道旁的瓷磚畫板提供照明(造價為359,000.00澳門元)、特警大樓圍牆頂建造不鏽鋼圍欄(造價為 916,706.00澳門元)、工人運動場和特警總部大樓附加設施(造價為1,350,277.50澳門元)、關閘新廣場及地下公共客運總站-改善工程(造價為 357,460.00澳門元)、新廣場及地下公共客運總站-後加風扇工程(造價為134,820.00澳門元)、關閘廣場及地下公共客運總站的改善工程(造價為161,300.00澳門元)、關閘廣場及地下公共客運總站-行人天橋及圍板的維修和保養工程(造價為152,230.00澳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