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Verdict (Chinese translation) of Ao Man Long.pdf/132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450

2005年1月28日,辛甲簽署了一份聲明書,聲明甲丁將擁有辛丁在上述關閘廣場及地下公共客運總站管理及保養合約中的10%權益,並在私人公證員面前完成簽署及筆跡認證手續後,交給了被告甲。

451

2005年3月4日 ,被告甲指示建議發展辦公室再製作第XXX/XXX/XXXX號建議書,並以辛丁對有關設施的安裝及運作十分熟悉,該公司所提交的報價合理,有關管理和保養服務應緊急進行為由,建議以直接批給的方式將“關閘廣場及地下公共客運總站管理及保養合同"判予辛丁。同月22日,被告甲以批示同意該建議書。

452

2005年3月28日,“關閘廣場及地下公共客運總站管理及保養合同"獲批准以免除競投及諮詢方式,直接判給予辛丁,合同金額為13,240,700.00澳門元。

453

2005年4月8日,透過第39/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被告甲轉授權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乙壬或其法定代任人,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