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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23日,辛庚授權癸戊建築師代為向土地工務運輸局遞交上述項目的申請及辦理相應手續,並提交有關建築的初研方案。

498

根據上述情況,辛庚先後多次就有關地段發展項目遞交土地及工程的申請;然而,有關發展項目因一直未能符合街道準線圖、樓宇高度規定等,而一直不獲批准。

499

2005年1月24日,被告甲跟辛甲在......大廈辛丁辦公室內進行會面。

500

期間,辛甲向被告甲承諾,倘後者利用職權讓辛庚所提交的申請獲得批准,辛甲及辛庚將在該地段要興建的六間別墅的其中一間贈予被告甲作為回報。

501

2005年1月28日,在辛甲作擔保人的情況下,辛庚簽署了一份承諾書,聲明甲丁擁有上述6棟別墅發展計劃中之其中一間別墅,並會為此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