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漢書/卷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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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bihn在话题“部分校訂記錄”中的最新留言:15年前
部分校訂記錄
[编辑]我校訂時所用的參考書爲中州古籍出版社1991年根據世界書局影印本影印的《漢書》,唐朝顏師古作註。
- “《虞書》”段。“欲耀名譽”從書改爲“欲燿名譽”。“征天下通知鐘律者百餘人”從書改爲“徵天下通知鐘律者百餘人”。“取正義著於篇”从書改爲“取正義著于篇”。之所以在“于”和“於”上較眞,乃“於”作“于”應當特别注意。按理,《律歷志》當作《律曆志》,既然“歷”字都堂而皇之地替代了“歷”字,“于”替代“於”更要大書特書。
- “一曰備數”段。“鹹得其實”從書改爲“咸得其實”,否則不通。
- “數者”段。“度長短者不失毫釐”從書改爲“度長短者不失豪氂”。“權輕重者不失黍累”從書改爲“權輕重者不失黍絫”。“宣於天下”從書改作“宣于天下”。
- “聲者”段。“絲曰弦”從書改爲“絲曰絃”。“繁祉”從書作“䋣祉”。
- “五聲為本”段。“五聲為本”從書改爲“五聲之本”。“制十二筒以聽鳳之鳴”之“筒”字在影印本中爲異體字(竹字頭下靣爲“甬”),字庫中無此字,不改。
- “黃鐘”段。“洗,潔也”從書改爲“洗,絜也”。“辜浩之也”從書改作“辜絜之也”。
- “三統”段。“人事之紀也”在影印書中無“也”字。“茂之於未”從書改爲“楙之於未”。“强大”從書改爲“彊大”。“茂之於六合之內”從書改爲“楙之於六合之内”。“後以裁成天地之道”從書改爲“后以裁成天地之道”。
改動之後,我又參照了中華書局的《漢書》。就上述改動而言,僅“宣於天下”和“人事之紀也”兩處與影印本不合。兹錄之以俟方家。周彬 2009年5月9日 (六) 23:1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