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tal talk: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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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问题[编辑]

省略了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似有不妥,比如这个582号,标题并不都一样。--Li3939108讨论2012年10月3日 (三) 08:15 (UTC)[回复]

关于页面上的说明[编辑]

虽然说明中提到的国办发〔1988〕25号并未被正式废止,但其实际上已经被后来出台的立法法所取代。至少从2000年起,国务院部门发布的法律文件已经不叫“行政法规”,而叫“部门规章”。“行政法规”现专指以国务院令形式发布的法律文件。所以感觉那段说明不是很有必要。上述意见谨供参考。--Ewan0707讨论2017年2月19日 (日) 15:52 (UTC)[回复]

a) 引用国办发〔1988〕25号是因为这是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命令形式发布制度的开始。 b) “现专指”并不意味着2000年7月1日(待考)以前、经国务院批准、以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为形式发布的法规就不是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2011年)及后续类似决定中修改了大量的这类行政法规,且未如《国务院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国发〔2014〕38号)一样将它们称作“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这里是指《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三件部门规章)。 --达师 - 345 - 574 2017年2月19日 (日) 16:1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