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tal: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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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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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有效期:2007年1月1日至今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而发布的一系列部门规章。

基本准则[编辑]

审计准则[编辑]

基本要求和责任相关准则[编辑]

风险评估和应对相关准则[编辑]

审计证据相关准则[编辑]

利用他人工作相关准则[编辑]

审计结论和报告相关准则[编辑]

特殊事项相关准则[编辑]

非审计准则[编辑]

审阅准则[编辑]

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编辑]

相关服务准则[编辑]

质量控制准则[编辑]

本作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法律规定的机构制定的规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所以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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