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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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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者

前世宦者之祸尝烈矣,元之初兴,非能有鉴乎古者,然历十有馀世,考其乱亡之所由,而初不自阉人出,何哉?盖自太祖选贵臣子弟给事内廷,凡饮食、冠服、书记,上所常御者,各以其职典之,而命四大功臣世为之长,号四怯薛。故天子前后左右,皆世家大臣及其子孙之生而贵者,而宦官之擅权窃政者不得有为于其间。虽或有之,然不旋踵而遂败,此其诒谋,可谓度越前代者矣。如李邦宁者,以亡国阉竖,遭遇世祖,进齿荐绅,遂跻极品,然其言亦有可称者焉。至于朴不花,乃东夷之人,始以西宫同里,因缘柄用,遂与权奸同恶相济,讫底于诛戮,则固有以致之也。用特著之于篇。

李邦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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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邦宁字叔固,钱唐人,初名保宁,宋故小黄门也。宋亡,从瀛国公入见世祖,命给事内庭,警敏称上意。令学国书及诸蕃语,即通解,遂见亲任。授御带库提点,升章佩少监,迁礼部尚书,提点太医院(使)〔事〕。[1]成宗即位,进昭文馆大学士、太医院使。帝尝寝疾,邦宁不离左右者十馀月。

武宗立,命为江浙行省平章政事,邦宁辞曰:“臣以阉腐馀命,无望更生,先朝幸赦而用之,使得承乏中涓,高爵厚禄,荣宠过甚。陛下复欲置臣宰辅,臣何敢当?宰辅者,佐天子共治天下者也,奈何辱以寺人?陛下纵不臣惜,如天下后世何!诚不敢奉诏。”帝大悦,使大臣白其言于太后及皇太子,以彰其善。

帝尝奉皇太后燕大安阁,阁中有故箧,问邦宁曰:“此何箧也?”对曰:“此世祖贮裘带者。臣闻有圣训曰‘藏此以遗子孙,使见吾朴俭,可为华侈之戒’。”帝命发箧视之,叹曰:“非卿言,朕安知之?”时有宗王在侧,遽曰:“世祖虽神圣,然啬于财。”邦宁曰:“不然。世祖一言,无不为后世法;一予夺,无不当功罪。且天下所入虽富,苟用不节,必致匮乏。自先朝以来,岁赋已不足用,又数会宗藩,资费无算,旦暮不给,必将横敛掊怨,岂美事耶?”太后及帝深然其言。俄加大司徒、尚服院使,遥授丞相,[2]行大司农,领太医院事,阶金紫光禄大夫。

太庙旧尝遣官行事,至是复欲如之,邦宁谏曰:“先朝非不欲亲致飨祀,诚以疾废礼耳。今陛下继成之初,正宜开彰孝道,以率先天下,躬祀太室,以成一代之典。循习故弊,非臣所知也。”帝称善。即日备法驾,宿斋宫,且命邦宁为大礼使。礼成,加恩三代:曾祖颐,赠银青光禄大夫、司徒,谥敬懿;祖德懋,赠仪同三司、大司徒,谥忠献;父㧑,赠太保、开府仪同三司,谥文穆。

仁宗即位,以邦宁旧臣,赐钞千锭,辞弗受。国学将释奠,敕遣邦宁致祭于文宣王。点视毕,至位立,殿户方辟,忽大风起,殿上及两庑烛尽灭,烛台底铁𨱔入地尺,无不拔者,邦宁悚息伏地,诸执事者皆伏。良久风定,乃成礼,邦宁因惭悔累日。

初,仁宗为皇太子,丞相三宝奴等用事,畏仁宗英明,邦宁揣知其意,言于武宗曰:“陛下富于春秋,皇子渐长,父作子述,古之道也,未闻有子而立弟者。”武宗不悦,曰:“朕志已定,汝自往东宫言之。”邦宁惭惧而退。仁宗即位,左右咸请诛之,仁宗曰:“帝王历数,自有天命,其言何足介怀?”加邦宁开府仪同三司,为集贤院大学士。以疾卒。

(朴不花)[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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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不花,高丽人,亦曰王不花。皇后奇氏微时,与不花同乡里,相为依倚,及选为宫人,有宠,遂为第二皇后,居兴圣宫,生皇太子爱猷识理达腊。于是不花以阉人入事皇后者有年,皇后爱幸之,情意甚胶固,累迁官至荣禄大夫、资正院使。资正院者,皇后之财赋悉隶焉。

至正十八年,京师大饥疫,时河南北、山东郡县皆被兵,民之老幼男女,避居聚京师,以故死者相枕藉。不花欲要誉一时,请于帝,市地收瘗之,帝赐钞七千锭,中宫及兴圣、隆福两宫,皇太子、皇太子妃,赐金银及他物有差,省院施者无算;不花出玉带一、金带一、银二锭、米三十四斛、麦六斛、青貂银鼠裘各一袭以为费。择地自南北两城抵卢沟桥,掘深及泉,男女异圹,人以一尸至者,随给以钞,舁负相踵。既覆土,就万安寿庆寺建无遮大会。至二十年四月,前后瘗者二十万,用钞二万七千九十馀锭、米五百六十馀石。又于大悲寺修水陆大会三昼夜,凡居民病者予之药,不能丧者给之棺。翰林学士承旨张翥为文颂其事,曰善惠之碑。

于是帝在位久,而皇太子春秋日盛,军国之事,皆其所临决。皇后乃谋内禅皇太子,而使不花喻意于丞相太平,太平不答。二十年,太平乃罢去,而独搠思监为丞相。时帝益厌政,不花乘间用事,与搠思监相为表里,四方警报、将臣功状,皆抑而不闻,内外解体,然根株盘固,气焰薰灼,内外百官趋附之者十九。又宣政院使脱欢与之同恶相济,为国大蠹。

二十三年,监察御史也先帖木儿、孟也先不花、傅公让等乃劾奏朴不花、脱欢奸邪,当屏黜。御史大夫老的沙以其事闻,皇太子执不下。而皇后庇之尤固,御史乃皆坐左迁。治书侍御史陈祖仁连上皇太子书切谏之,而台臣大小皆辞职,皇太子乃为言于帝,令二人皆辞退。而祖仁言犹不已,又上皇帝书言:“二人乱阶祸本,今不芟除,后必不利。汉、唐季世,其祸皆起此辈,而权臣、藩镇乘之。故千寻之木,吞舟之鱼,其腐败必由于内,陛下诚思之,可为寒心。臣愿俯从台谏之言,将二人特加摈斥,不令以辞退为名,成其奸计。海内皆知陛下信赏必罚,自此二人始,将士孰不效力,寇贼亦皆丧胆,天下可全,而有以还祖宗之旧。若优柔不断,彼恶日盈,将不可制。臣宁饿死于家,誓不与同朝,牵联及祸。”语具陈祖仁传。

会侍御史李国凤亦上书皇太子,言:“不花骄恣无上,招权纳赂,奔竞之徒,皆出其门,骎骎有赵高、张让、田令孜之风,渐不可长,众人所共知之,独主上与殿下未之知耳。自古宦者,近君亲上,使少得志,未有不为国家祸者。望殿下思履霜坚冰之戒,早赐奏闻,投之西夷,以快众心,[4]则纪纲可振。纪纲振,则天下之公论为可畏,法度为不可犯,政治修而百废举矣。”由是帝大怒,国凤、祖仁等亦皆左迁。

时老的沙执其事颇力,皇太子因恶之,而皇后又谮之于内,帝以老的沙母舅故,封为雍王,遣归国。已而复以不花为集贤大学士、崇正院使,[5]皇后之力也。老的沙至大同,遂留孛罗帖木儿军中。是时,搠思监、朴不花方倚扩廓帖木儿为外援,怨孛罗帖木儿匿老的沙不遣,遂诬孛罗帖木儿与老的沙谋不轨。二十四年,诏削其官,使解兵柄归四川。孛罗帖木儿知不出帝意,皆搠思监、朴不花所为,怒不奉诏。宗王不颜帖木儿等为表言其诬枉,而朝廷亦畏其强不可制,复下诏数搠思监、朴不花互相壅蔽簧惑主听之罪,屏搠思监于岭北,窜朴不花于甘肃,以快众愤,而复孛罗帖木儿官爵。然搠思监、朴不花皆留京城,实未尝行。

未几,孛罗帖木儿遣秃坚帖木儿以兵向阙,声言清君侧之恶。(是)〔四〕月十二日,驻于清河,[6]帝遣达达国师问故,往复者数四,言必得搠思监、朴不花乃退兵。帝度其势不可解,不得已,执两人畀之,其兵乃退。朴不花遂为孛罗帖木儿所杀。事具搠思监、孛罗帖木儿传。

校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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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提点太医院(使)〔事〕 殿本考证云:“事讹使,据百官志改。”从改。
  2. 遥授丞相 本书卷二二武宗纪至大元年六月戊戌条有“以司徒、平章政事、领大司农李邦宁遥授左丞相”,类编据补“左”字,是。
  3. (朴不花) 从道光本删。
  4. 投之西夷以快众心 汉书卷二四下食货志有“投诸四裔,以御魑魅”,指处流刑。道光本改“西夷”为“四夷”。
  5. 崇正院使 按本书卷九二百官志、卷一一四后妃传,崇政院系由资正院改置者。此处“正”当作“政”。类编已校。
  6. (是)〔四〕月十二日驻于清河 从道光本改。“是月”前仅有“二十四年”,“是月”二字不可解。按本书卷四六顺帝纪至正二十四年夏四月乙巳条、卷二0七孛罗帖木儿传,秃坚帖木儿驻兵清河事,皆系四月乙巳,即四月十二日。

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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