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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讳举例/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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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讳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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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篇所举诸例,以类区分,参伍错综,期无馀蕴。兹更以时为主,列举历朝讳字,俾便检照。各朝讳制,顺附及焉。并记其世次者,所以便于计算已祧之庙也。

秦初避讳,其法尚疏。汉因之,始有同训相代之字。然《史记》《汉书》于诸帝讳,有避有不避。其不避者固有由后人校改,然以现存东汉诸碑例之,则实有不尽避者。大约上书言事,不得触犯庙讳,当为通例。至若临文不讳,诗书不讳,礼有明训。汉时近古,宜尚自由,不能以后世之例绳之。

汉宣帝元康二年诏曰:“闻古天子之名,难知而易讳也。今百姓多上书触讳以犯罪者,朕甚怜之,其更讳询,诸触讳在令前者赦之。”此上书不得触讳之说也。灵帝时诸碑,远不避光武讳,近不避桓帝讳,此临文不讳之说也。惟汉讳有一定相代之字,后世无之,即有亦非一定,斯为独异耳。

世次 帝号 所出 名讳 代字 举例

秦 一 始皇 赵氏 政 一作正 谓正月为端月。

父 庄襄王 子楚 子楚谓楚为荆。

  二 二世 始皇子 胡亥

汉 一 高祖 刘氏 邦 国 汉诏引书“协和万邦”为万国。

  二 惠帝 高祖子 盈 滿 《史記》引《左傳》「萬盈數也」為滿數。
     高後      雉 野雞 《漢書杜鄴傳》用雉升鼎耳事,改雉為野雞。
  二 文帝 高祖子 恆 常 恆山郡改常山。
  三 景帝 文帝子 啟 開 稱微子啟為微子開。
  四 武帝 景帝子 徹 通 改蒯徹為蒯通。
  五 昭帝 武帝子 弗 初名弗陵 不
  七 宣帝 武帝曾孫 詢 初名病已 謀
     父史皇孫進
  八 元帝 宣帝子 奭 盛
  九 成帝 元帝子 驁 俊
  十 哀帝 元帝孫 欣 喜
     父定陶共王康
  十 平帝 元帝孫 衎 初名箕子 樂
     父中山孝王興

后汉 一 光武 高祖九世孙 秀 茂 改秀才为茂才。

   叔父趙王良 良改壽良縣為壽張。
   二 明帝 光武子 莊 初名陽 嚴 莊助改嚴助,莊安改嚴安。
   三 章帝 明帝子 炟 著
	四 和帝 章帝子 肈 或誤作肇 始
	五 殤帝 和帝子 隆 盛 伏隆《東觀記》作伏盛。
	五 安帝 章帝孫 祜 或誤作佑 福 朱祜《東觀記》作朱福。
	父清河孝王慶 慶純改為賀氏,見《吳志賀齊傳》注。
	六 順帝 安帝子 保 守
	七 沖帝 順帝子 炳 明
	七 質帝 章帝玄孫 纘 繼
	父渤海孝王鴻
	六 桓帝 章帝曾孫 志 意 趙戒字志伯,《孔廟置守廟卒史碑》作意伯。
	父蠡吾侯翼
	七 靈帝 章帝玄孫 宏 大
	八 獻帝 靈帝子 協 合

三国讳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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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时祚短促,各处偏隅,其讳法亦有足考者。魏儒王肃有《已迁主讳议》,载于《通典》一○四。其所主张,以为诗书,临文,庙中,乃至言事,皆不必讳,唯臣民不得以为名字耳。吴臣张昭则有《驳应劭为旧君讳议》,载于本传注。劭之言曰:“起元建武已来,旧君名讳,五十六人,后生不得协也。”昭则以为: “亲亲有衰,尊尊有杀,属绝则不拘于协。”协,谓同其名也。两国之臣,其言论如此,其事实则何如:

《魏纪》:“甘露五年诏曰:古者人君名字,难犯易讳。今常道乡公讳字甚难避,其博议改易列奏。”常道乡公即陈留王。初名璜,即位后改名奂。奂为燕王宇子。景元元年有司议奏事,上书,文书,及吏民,皆不得触王讳。此魏故事也。

《吴志》:“赤乌五年,立子和为太子,改禾兴为嘉兴。”是为历代避嫌名之始。《孙休传》永安五年注,引《吴录》载休诏:“礼,名子欲令难犯易避。孤今为四男作名字,太子名,音湾,字,音迄。次子名,音觥,字,音礥。次子名壾,音莽,字昷,音举。次子名,音褒,字,音拥。此都不与世所用者同,庶易弃避。”此吴故事也。

孙皓时,后父滕牧、司空丁固,皆名密。滕避丁,改名牧;丁避滕,改名固。此时人之互避,为三国时特俗。

孙皓字元宗,而吴令孟宗改名仁。刘备叔父字子敬,孟达亦字子敬,刘备赐刘封死,封叹曰:“恨不用孟子度之言。”子度即孟达,避先主叔父敬改之。

避名而及字,此又三国时之特俗也。

《韦曜传》有“误犯皓讳,辄见收缚,至于诛戮”之言。或以此为吴时讳禁特严,不知所谓皓讳者,忌讳耳,非名讳也。《孙皓传》称“皓粗暴,多忌讳,好酒色”是也。皓既暴戾若此,谁尚犯其名哉!

世次 帝号 所出 名讳 举例

魏 一 武帝 曹氏 操

 二 文帝 武帝子  丕
 三 明帝 文帝子  睿
 四 齊王 明帝養子 芳 芳林園改華林園,見《文帝紀》注。
 四 高貴鄉公 文帝孫 髦
    父東海定王霖
 三 陳留王 武帝孫 奐 初名璜
	父燕王宇

蜀 一 先主 刘氏 备

	叔父子敬
 二 後主 先主子 禪

吴 一 大帝 孙氏 权

	父堅
	太子和 和禾興縣改嘉興。
  二 廢帝 權子 亮
  二 景帝 亮兄 休 休陽縣改海陽,晉平吳,又改海寧。
  三 歸命侯 權孫 皓或從日。 孟宗改名仁。字元宗,一名彭祖,字峼家。
	父和

晋讳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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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讳至晋,渐臻严密。《通典》一○四《礼篇》所载讳议,大半出于晋人。其所议者:一、七庙讳字议;二、上书犯帝讳,及帝所生讳议;三、山川与庙讳同,应改变议;四、上表称太子名议;五、父讳与府主名同议;六、授官与本名同宜改,及官位犯祖讳议。固已讨论綦详矣。然晋时讳制,并不如唐宋之繁,其特异者,为东晋皇后讳,比历代特多。《通典》帝所生讳议,即当时因吴兴郡上事,有春字犯郑太妃广讳,下制书推之,众官多以为小君之讳,列于讳榜,故天下同讳;所生之讳,不列讳榜,故天下不同讳。可知晋时后讳,实列讳榜。故《晋书后妃传》:“成恭杜皇后讳陵阳阳字衍,改陵阳县为广阳。”《毛穆之传》:“字宪祖,小字武生,名犯哀靖王后讳,故行字。后又以桓温母名宪,乃更称小字。”至郑太妃讳,虽经朝议,多数以为不应讳。然君之所讳,臣无不讳之说,亦极有力,故凡春字地名,悉以阳字易之,如富春曰富阳,宜春曰宜阳之类,是也。又当时议礼之臣,引《春秋》必曰《阳秋》,如《郑太后传》曰“《阳秋》之义,母以子贵”,又曰“依《阳秋》二汉故事”,是也。孙盛、檀道莺辈著书,亦曰《阳秋》,如《晋阳秋》、《续晋阳秋》,是也。《褚裒传》则曰“季野有皮里阳秋”,后世至传为美谈。赵宋时葛立方著诗话,乃名曰《韵语阳秋》,则已忘其为避讳者矣。

世次 帝号 所出 名讳 举例

晋 一 宣帝 司马氏 懿 懿改益,或改壹,《蜀志》称张懿为张益,《宋书》王懿称字仲德。

 二 景帝 宣帝子  師 太師改太宰,京師改京都,或改京邑。
 二 文帝 景帝弟  昭 昭陽縣改邵陽,張掖昭武縣改臨澤,建安昭武縣改邵武。《吳志》稱韋昭為韋曜。
 三 武帝 文帝子  炎 《魏志》稱孫炎字為孫叔然。
 四 惠帝 武帝子  衷
 四 懷帝 武帝子  熾
 五 愍帝 武帝孫  業一作鄴 建業改建康,鄴縣改臨漳。
	父吳孝王晏

东晋 五 元帝 景帝曾孙 睿《宋书》王睿,以字元德行。

	父琅邪恭王覲
   六 明帝 元帝子   紹
	七 成帝 明帝子   衍 《杜皇后傳》稱王衍為王夷甫。
	七 康帝 成帝弟   岳 鄧岳改名嶽,後竟改名岱。
	八 穆帝 康帝子   聃
	八 哀帝 成帝子   丕
	八 海西公 哀帝弟 奕
   六 簡文帝 元帝少子 昱 育陽縣改云陽。
	七 孝武帝 簡文帝子 曜
	八 安帝 孝武帝子 德宗
	八 恭帝 安帝弟 德文

南北朝讳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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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父子不避同名,已见前条,似南北朝之讳禁甚宽也。然据《颜氏家训风操篇》所述,并谓:“吾亲识中有讳襄、讳友、讳同、讳清、讳和、讳禹,交疏造次,一座百犯,无僇赖焉。”则当时之讳禁又甚严也。

北齐高祖高欢,父名树生,《北齐书杜弼传》称:“相府法曹辛子炎咨事,读署为树,高祖大怒曰:‘小人都不知避人家讳。’杖之。弼进曰:‘礼,二名不偏讳,子炎之罪或可恕。’高祖骂之曰:‘眼看人瞋,乃复牵经引礼。’叱令出去。”此北朝事也。

《南齐书文惠太子长懋传》称:“长懋转秘书丞,以与宣帝讳同,不就。”宣帝,萧道成之父承之,长懋曾祖也,丞其嫌名耳。然道成之成不避承,秘书丞何为避承。《南齐书百官志》,太常、光禄勋、卫尉、廷尉、大司农、少府,皆有丞,尚书有左右丞,皆不讳。《武帝纪》永明六年有“宕昌王梁弥承”;《州郡志》南琅邪有承县,正名亦不讳。《州郡志》又有安成郡,及夷道、僰道、利成、绥成、始成诸县,于道成之名亦不讳。此则南朝事也。

综观种种史实,南北朝避讳,实无定制,宽严随人意而异,故矛盾之事,并见于一时。入隋则讳禁稍严,渐开唐人风气矣。

世次 帝号 所出 名讳 举例 宋 一 武帝 刘氏 裕 王敬弘名裕之,谢景仁、褚叔度、张茂度名裕,皆以字行。

 祖靖 向靖改稱小字彌,孔靖以字季恭行。
 父翹
  二 少帝 武帝子 義符
  二 文帝 武帝子 義隆
  三 孝武帝 文帝子 駿
  四 前廢帝 孝武子 子業
  三 明帝 文帝子 彧 王彧以字景文行。
  四 後廢帝 明帝子 昱
  四 順帝 明帝子 準 平準令改染署令。

南齐 一 高帝 萧氏 道成 薛道渊改名渊,萧道先改名景先。

	   父承之
   二 武帝 高帝子 賾或作頤
   四 鬱林王 武帝孫 昭業

父文惠太子长懋

   四 海陵王 鬱林王弟 昭文
   二 明帝 高帝兄 子鸞
   父始安貞王道生
   三 和帝 明帝子 寶融 《梁書柳惲傳》、《徐勉傳》,於王融皆稱其字元長.而不名。

梁 一 武帝 萧氏 衍

父顺之《梁书》称顺阳郡为南乡,《南齐书》顺字多易为从。

  二 簡文帝 武帝子 綱
  二 元帝 武帝子 繹
  三 敬帝 元帝子 方智

陈 一 高祖 陈氏 霸先

  二 世祖 高祖兄子 蒨
  父始興王道譚
  三 廢帝 世祖子 伯宗
  二 宣帝 世祖弟 頊
  三 後主 宣帝子 叔寶

北魏 一 道武帝 拓跋氏 圭 上邽县改上封。

   二 明元帝 道武子 嗣
	三 太武帝 明元子 燾
	五 文成帝 太武孫 浚
	父景穆帝晃《魏書》稱慕容皝字曰元真。
	六 獻文帝 文成子 弘 弘農郡改恆農。《魏書》稱馮弘字曰文通,石弘字曰大雅。

七 孝文帝 献文子 宏《魏书》称崔宏字曰玄伯,苻宏字曰永道,李宏仁字曰容仁。

	八 宣武帝 孝文子 恪《魏書》稱慕容恪字曰元恭。
	九 孝明帝 宣武子 詡 尉詡改名羽。
	八 孝莊帝 獻文孫 子攸
	父彭城王勰
	八 前廢帝 獻文孫 恭
	父廣陵王羽
	八 前廢帝 太武五世孫 朗
	父章武王融
	九 出帝 孝文孫 脩或作循
	父廣平王懷

西魏 九 文帝 孝文孙 宝炬

	父京兆王愉

东魏 九 孝静帝 孝文孙 善见

   父清河王亶

北齐 一 神武帝 高氏 欢 欢改为欣,《周书文帝元后传》张欢,《北齐书张琼传》作张忻。

	六世祖隱趙隱以字彥深行。
	高祖泰北齊人稱宇文泰小字曰黑獺。
	父樹生《北史隋文帝紀》樹頹縣,《魏書地形志》作殊頹。
	二 文襄帝 神武子 澄
	二 文宣帝 神武子 洋
   三 廢帝 文宣子 殷 殷州改趙州。
	二 孝昭帝 神武子 演
	二 武成帝 神武子 湛
	三 後主 武成子 緯
	四 幼主 後主子 恆

周 一 文帝 宇文氏 泰小字黑獭 萧泰以字世怡行。黑水改乌水,见《元和志》。

 二 孝閔帝 文帝子 覺
 二 明帝 文帝子 毓
 二 武帝 文帝子 邕《北史》鄭道邕,《周書》作鄭孝穆。
 三 宣帝 武帝子 贇
 四 靜帝 宣帝子 闡初名衍

隋 一 高祖 杨氏 坚

    祖禎李孝貞以字元操行。
    父忠兼避中字,凡中皆改為內,中書改內史,中牟縣改內牟。
  二 煬帝 高祖子 廣一名英廣改為大,或為博,廣川縣改長河,廣武縣改雁門。
 四 恭帝煬帝孫侑
  父元德太子昭

唐讳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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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制,不讳嫌名,二名不偏讳。故唐时避讳之法令本宽,而避讳之风尚则甚盛。武德九年,有“世及民两字不连续者,并不须避”之令。显庆五年,有 “嫌名不讳,今后缮写旧典文字,并宜使成,不须随义改易”之诏。然唐人注《史记》、《两汉书》、《文选》,撰晋、梁、陈、北齐、周、隋、南、北八史,于唐庙讳,多所改易,古籍遂至混淆。其中一部分士夫,则雅不以广避为然。《会要》廿三言:宪宗为太子时,王纯以与同名,请改名绍,君子非之。时韦纯为监察御史,独不请改。既而下诏以陆淳为给事中,改名质。纯不得已,乃上疏改名贯之。《日知录》以为韦淳事,非,淳不为监察御史。开成元年,崔龟从奏前婺王府参军宋昂,与御同名,十年不改,宜殿两选。咸通十二年,侍御史李谿以奏状内讼字与庙讳音同,罚俸。谿抗疏,《职制律》诸犯嫌名不坐,免之。据此,则唐时讳法,制令甚宽。李谿既可抗疏力争;宋昂并可十年不改。非如宋之《淳熙文书令》,广避嫌名;清之乾隆字贯案,罪至枭首也。今唐人撰注诸史中之所以广避者,习尚使然,实未遵贞观、显庆时诏令。故韩愈《讳辨》,力斥讳嫌名之非,至比之宦官宫妾。可见法令为一事,习尚又为一事也。

唐时避讳,有可特纪者,为缺笔之例,自唐时始。既有此例,则古籍文字,可以少所更易。故开成石经缺笔多而改字少,经典元本,赖是保存焉。

世次 帝号 所出 名讳 举例 唐 一 高祖 李氏 渊 渊改为泉,或为深。

	祖虎 虎改為獸,為武,為豹,或為彪。
	父昞 昞、炳、丙、秉,皆改為景。

太子建成 建城县改高安,晋城县改晋安。

 二 太宗 高祖子 世民 世改為代,或為系,從世之字改從云,或改從曳。民改為人,或為氓,從民之字改從氏。
 三 高宗 太宗子 治 治改為持,為理,或為化。稚改為幼。
	太子忠 中郎將改旅賁郎將。

太子弘 弘农县改恒农,弘静县改安静。

武后 曌 诏改为制,李重照改名重润。

 四 中宗 高宗子 顯 中間曾顯政殿改昭慶,顯德殿章德。改名哲
 四 睿宗 高宗子 旦 初名旭旦改為明,張仁亶改名仁願。輪又名輪
 五 玄宗 睿宗子 隆基 隆州改閬州,大基縣改河清。
 六 肅宗 玄宗子 亨 初名嗣升改名淩又名璵又名紹
 七 代宗 肅宗子 豫初名俶 豫州改蔡川,豫章縣改鐘陵。
 八 德宗 代宗子 適 括州改處州,括蒼改麗水。
 九 順宗 德宗子 誦 鬥訟津改鬥競律。
 十 憲宗 順宗子 純初名淳 淳州改睦州,淳于改姓于,韋純改名貫之,韋淳改名處厚。
 十一 穆宗 憲宗子 恆初名宥 恆州改鎮州,恆岳改鎮岳。
 十二 敬宗 穆宗子 湛 鄭茂湛改名茂休。
 十二 文宗 穆宗子 昂初名涵 鄭涵改名浣,《舊唐書》作瀚。
 十二 武宗 穆宗子 炎初名瀍 李躔字昭回,改名回,字昭度。會要作澧
 十一 宣宗 憲宗子 忱初名怡
 十二 懿宗 宣宗子 漼初名溫
 十三 僖宗 懿宗子 儇初名儼
 十三 昭宗 懿宗子 曄初名傑又名敏
 十四 哀帝 昭宗子 柷應作祝初名祚

五代讳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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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承唐之后,讳例仍严。读《旧唐书哀帝纪》:“天佑二年七月敕,全忠请铸河中、晋、绛诸县印,县名内有城字,并落下,如密、郑、绛、蒲例,单名为文。九月又敕,武成王庙宜改为武明王。”十月十一月以后,又敕改凡有成、城、信等字县名。其时朱全忠尚未称帝也,而其祖若父之名,已不可犯如此。称帝而后,又以己名全忠,为唐所赐,且异帝王之称,特下令改名晃,其旧名不得回避。不然,则终梁之世,图书金石,无诚无信,复无忠也。历唐、晋、汉,皆出异族,讳法稍宽,至周而又密。《五代会要》四载:“后唐天成三年诏曰:本朝列圣及新追四庙讳,近日章奏,偏傍文字,皆阙点画。凡当出讳,止避正呼,若回避于偏傍,则亏缺于文字。此后凡庙讳但避正文,其偏傍文字,不必减少点画”云。同时十国有讳者,并附如后:

世次 帝号 所出 名讳 举例

梁 一 太祖 朱氏 晃本名温,唐赐名全忠

    曾祖茂琳茂州改漢州,慕化縣改歸化,戊改為武。
    祖信信都縣改堯都。
    父誠成德軍改武順,城門郎改門局郎,城隍改牆隍。
  二 末帝 太祖子 瑱初名友貞又名鍠

唐 一 庄宗 唐赐李氏 存勖

    祖國昌孝昌縣改孝感,昌樂縣改南樂。
    父克用
  一 明宗 莊宗宗屬 亶初名嗣源 楊檀賜名光遠。
     曾祖敖鄭遨以字雲叟行。
  二 閔帝 明宗子 從厚
  三 末帝 明宗養子 從珂

晋 一 高祖 石氏 敬瑭 竟陵县改景陵,唐改姓陶,钱唐县改钱江,行唐县改永昌,福唐县改南台。

     父紹雍
   二 少帝 高祖從子 重貴
     父敬儒

汉 一 高祖 刘氏 暠本名知远 鱼崇远改名崇谅,折从远改名从阮,赵远以字上交行。

  二 隱帝 高祖子 承祐 佑當作祜

周 一 太祖 郭氏 威 张彦威改名彦成,李洪威改名洪义,马令威改名令琮,郭彦威改名彦钦。

    高祖璟南唐李璟改名景。
    曾祖諶
    祖蘊
    父簡孫方簡改名方諫,王易簡止名易。
 二 世宗 太祖養子 榮 李榮改名筠。本姓柴
 三 恭帝 世宗子 宗訓 向訓改名拱,張從訓改名崇詁。

十国讳例

国名 姓名 举例

吴 杨行密 滁人呼荇溪曰菱溪,扬州人呼蜜曰蜂糖。

  父怤御史大夫改大憲,又作大卿。

后蜀 孟知祥 《蜀石刻诗经》残本知字不避。

    祖察《蜀石刻詩經》殘本察字缺末三筆。
    父道《蜀石刻詩經》殘本道字不避。

吴越 钱镠 元金履祥先世本刘氏,改为金。

   子元瓘
   孫弘佐 凡官名左者悉改為上。

闽 王审知 闽人沈姓去水为尤。

宋讳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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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人避讳之例最严。《容斋三笔》十一云:“本朝尚文之习大盛,故礼官讨论,每欲其多,庙讳遂有五十字者。举场试卷,小涉疑似,士人辄不敢用,一或犯之,往往暗行黜落。方州科举尤甚,此风殆不可革。”《宋史》一○八《礼志》言:“绍熙元年四月,诏今后臣庶命名,并不许犯祧庙正讳,如名字见有犯者,并合改易。”此已祧之讳仍不许犯也。“嘉定十三年十月,司农寺丞岳珂言:国朝之制,祖宗旧讳二字者,皆著令不许并用。既而礼寺讨论,所有旧讳,若二字连用,并合回避。”此旧讳仍不许犯也。《楼钥传》言:“钥试南宫策,偶犯旧讳,知贡举洪遵奏,得旨以冠末等。”故今所传宋《绍定礼部韵略》,卷首犹载淳熙、绍熙时应避旧讳及诸帝嫌名,真有过五十字以外者,此实空前绝后之例也。特附载之,以备参考。

世次 帝号 所出 名讳 举例

宋 一 太祖 赵氏 匡胤 匡改为正,为辅,为规,或为纠,为光,为康。匡国军改定国,匡城县改鹤丘。胤改为裔,胤山县改平蜀,吕馀庆名胤,以字行。

    始祖玄朗玄改為元,或為真。玄鳥改鳦鳥,玄武縣改中江。朗改為明,朗山縣改確山。
    遠祖軒轅
    高祖眺
    曾祖珽《唐書》姚珽,缺筆誤作姚班。
    祖敬敬改為恭,為嚴,為欽,或為景。鏡改為鑒,或為照。敬州改梅州,王居敬改居安。
    父弘殷弘改為洪,殷改為商,為湯。弘農縣改恆農,殷城縣改商城,錢俶本名弘俶,趙文度本名弘。
  一 太宗 太祖弟 炅初名匡義改為毅,義興縣改宜興,富義監乂又名光改富順,楊美本名光美,祁廷訓本名義廷義。
  二 真宗 太宗子 恆初名德恆改為常,恆山改鎮山,恆農縣改虢昌改元休略,畢士安本名士元。又改元侃
  三 仁宗 真宗子 禎初名受禎改為真,為祥,貞改為正,禎州改益惠州,永貞縣改永昌,謚文貞者稱文正。
  四 英宗 仁宗從子 曙 初名宗曙改為曉,為旭,樹改為木,署改為實院,簽署改簽書,都部署改都總管。張孜初名茂實。
   父濮安懿王允讓讓改為遜,或為避。
  五 神宗 英宗子 頊初名仲頊改為玉,勖改為勉。旭川縣改榮德,針李遵勖撰《天聖廣燈錄》,《宋藝文志》去勖字。
  六 哲宗 神宗子 煦初名佣
  六 徽宗 神宗子 佶
  七 欽宗 徽宗子 桓 初名亶桓改為亙,為威,或為魋。齊桓公改又名烜威公,桓魋改威魋。

南宋 七 高宗 徽宗子 构 姤改为遇,勾当改干当,管勾改管干。

   八 孝宗 太祖七世孫 窅初名伯慎改為謹,慎縣改梁縣。琮更名璦又名瑋
      父秀王偁
   九 光宗 孝宗子 惇 敦改為崇,或為孝。蔡惇撰《祖宗官制舊典》,《宋藝文志》稱其字為蔡元道。
   十 寧宗 光宗子 擴
   十一 理宗 太祖十世孫 昀初名貴筠州改瑞州,李伯玉初名誠。
      父榮王希瓐
   十二 度宗 理宗從子 禥 初名孟啟又名孜
      父嗣榮王與芮
   十三 恭宗 度宗子 㬎
   十三 端宗 度宗子 昰
   十三 末帝 度宗子 昺

附:淳熙重修文书式据《绍定礼部韵略》

玄胡涓切悬县泫訇胘眩狷等二十字。

朗卢党切悢烺狼阆浪等二十字。

匡去王切筐眶恇劻迋等十八字。

胤羊晋切酳靷引等十七字。

炅古迥切颎炯耿扃憬等十六字。

恒胡登切峘姮等四字。

祯陟盈切桢贞侦征旌症等十三字。

曙常恕切署抒薯薯树殊遇切竖澎赎属等二十六字。

顼呼玉切旭勖等七字。

煦吁句切昫酗休呴咻等十三字。

佶极乞切姞郅鲒吉其吉切咭等十一字。

桓胡官切完丸院洹汍纨𬘫芄莞萑鹳苋狟皖垣等四十九字。

构古候切遘媾觏购冓篝韝姤诟逅鸲句雊钩岣榖彀构够等五十五字。

窅时认切慎蜃等九字。

敦都昆切敦墩邨鹑𬭚等二十四字。内鹑𬭚二字并系殊伦切,与淳字同音,不合回避。若作都昆切,即系与今庙讳同音。合各从经传子史音义避用。

扩阔镬切廓郭鞹鞟等十七字。

昀俞伦切匀畇驯巡尚书巡守徐邈读等七字。

绍熙重修文书令

诸犯圣祖名、庙讳、旧讳、旧讳内贰字者连用为犯,若文虽连,而意不相属者非。御名,改避。馀字谓式所有者有他音,谓如角征之类及经传子史有两音者,许通用,谓如金作赎刑,其赎字一作石欲切之类。正字皆避之。若书籍及传录旧事者,为字不成,御名易以他字。

诸犯濮安懿王讳让者,改避。若书籍及传录旧事者,皆为字不成,其在真宗皇帝谥号内者,不避,应奏者以黄纸覆之。按真宗谥号,有让德二字。诸文书不得指斥援引黄帝名,经史旧文则不避。如用从车从干,冠以帝字,或继以后字,合行回避。自馀如轩冕、轩轾、轘辕、车辕之类,即不合回避。

辽金讳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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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金起自朔漠,其始本无文字,无所谓避讳。《辽史文学传》,重熙十三年萧韩家奴上疏,谓:“天皇帝之考夷离堇的鲁,犹以名呼。”其不避讳可知也。既占河朔,始习汉文,兼用汉文名字。《廿二史札记》廿八谓:“金一人二名,其国语之名,便于彼此相呼;汉名则用之诏令章奏。其避讳之法,则专避汉名,而国语之名不避,盖国语本有音无正字也。”然汉名之俗,辽亦有之,不过金自灭辽而后,与宋人接触频繁,适当宋人避讳极盛之时,故金亦受其熏染,其避讳遂比辽为盛。《大金集礼》廿三载:“大定九年正月省奏,检讨到《唐会要》云:古不讳嫌名,后世广避,故讳同音。今御名同音,已经颁降馀救切二十八字,合回避。”所谓馀救切者,世宗初名袖也。然此犹为御名同音及汉名。据《金史章宗纪》:泰和元年三月,乃并避始祖以下庙讳小字。七月,又禁庙讳同音字。《孙即康传》:“泰和六年,上问即康,睿宗讳改作崇字,其下却有本字全体。即康乃拟熙宗讳亶字从从旦;睿宗讳宗字从未、尧字从垚;世宗讳雍字从系;显宗讳允字斜书。”自此不胜曲避矣。不意宋人避讳之毒,乃中于金人。下表所列,限于汉名,其国语之名从略。辽疏而金密,亦可于二表见之。金盖于诸帝之外,并避其所出也。

世次 帝号 所出 汉名 举例 辽 一 太祖 耶律氏 亿 宋庆历三年贺国主生辰使丁亿,更名意。

 二 太宗 太祖子 德光 改晉天雄軍節度范延光為範延廣,改光祿大夫為崇祿。
 三 世宗 太祖孫 阮
    父義宗倍
 三 穆宗 太宗子 璟
 四 景宗 世宗子 賢 宋慶歷三年賀國母正旦使李維賢,更名寶臣。
 五 聖宗 景宗子 隆緒
 六 興宗 聖宗子 宗真 改女真為女直。
 七 道宗 興宗子 洪基 宋明道元年賀國母生辰使王德基,《遼史》作王德本。
 九 天祚帝 道宗孫 延禧 改興宗重熙年號為重和,姚景禧改名景行。
    父順宗浚

金 一 太祖 完颜氏 旻 宋绍兴十二年,改岷州为西和州。

 一 太宗 太祖弟 晟
 三 熙宗 太祖孫 亶
    父徽宗宗峻皇統八年,改浚州為通州,《金史》誤作避宗雋改。
 三 海陵 太祖孫亮
    父遼王宗乾
    太子光英改鷹坊為馴鷙坊,改英國為壽國,應國為杞國。
 三 世宗 太祖孫 雍初名袖 改雍丘縣為杞縣,雍國為唐國。
    父睿宗宗堯初宗堯改宗氏為姬氏,宗州為瑞州,宗安縣名宗輔為瑞安,宗國為萊國。
 五 章宗 世宗孫 璟 張燝改名煒,改景州為觀州,改景國為鄒國。
    父顯宗允恭衛紹王允濟更名永濟,尹安石改姓師,侯師尹改名摯。恭改為敬,宗室思恭改名思敬,白彥恭改名彥敬,改共城縣為河平,龔縣為寧陽,武功縣為武亭。
 四 衛紹王 世宗子 永濟改永興縣為德興,永濟縣為豐閏,濟國為遂國,張永改名特立,《中州集》閻詠改名長言。
 五 宣宗 世宗孫 珣 改郇國為管國,梁詢誼改名持勝。
    父顯宗允恭
    太子守忠張行忠改名行信。
 六 哀宗 宣宗子 守緒 初賈守謙改名益謙。名守禮

元讳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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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讳之繁,至宋金而极,至元则反之。《廿二史札记》廿九有元帝后皆不讳名一条。一部《元史》,惟《程钜夫传》言:“钜夫名文海,避武宗庙讳,以字行。”馀无所见。钜夫盖生宋世,犹习宋人之遗风,其实元制不全用御名不避也。元武宗名海山,武宗时以海名者至多,试检《武宗纪》已得七人:

一、海都叛王凡八见

二、朵儿朵海太傅

三、塔刺海中书右丞相凡十五见

四、塔海中书右丞凡三见

五、塔失海牙江浙行省河南省平章政事凡三见

六、火失海牙仪凤司大使

七、海刺孙平章政事

其官名之有海字者四:

一、称海等处宣慰司都元帅。

二、海口屯储亲军都指挥使司。

三、称海也可扎鲁忽赤。

四、海外诸蕃宣慰使都元帅,领海道运粮都漕运万户府事。

其他地名及章奏之有海字者,如:靖海县、宁海州凡二见、海潜凡四见、海道凡三见、海东、海贼、海口、海舶、下海、海外诸国等,不一而足,皆见于《武宗纪》。武宗即位诏,开始即有“以文德洽海内”之言,何曾有讳海之事。《元史曹元用传》:“武宗时,元用迁礼部主事,时累朝皇后既崩者,犹以名称,而未有谥号。元用言后为天下母,岂可直称其名。”则当时帝后之不讳名可知也。

唯《元典章》廿八载至元三年表章回避字样,凡一百六十馀字。是时去宋之灭,尚十有馀年,此等字样,必沿自金人,非元人所创。观其所记注,有“某字系旧式”,“某字近用不驳”之文,则其来历必非一朝。元初诸帝不习汉文,安知有忌讳!

《元典章》廿八又载:“延佑元年十一月,行省准中书省咨,科举事件,送礼部约会翰林院官议得:称贺表章,元禁字样太繁,今拟除全用御名庙讳不考外,显然凶恶字样,理宜回避。至于休祥极化等字,不须回避。都省请依上施行。”

又:“延祐三年八月,中书省札付,礼部呈翰林国史院议得:表章格式,除御名庙讳,必合回避,其馀字样,似难定拟。都省仰钦依施行。”此则延祐设科以后,效宋金人之所为。其定制亦只限于全用御名庙讳。若程文海与武宗之名仅同一字,当然可不避。且元帝名皆译音,又不如辽金诸帝之兼有汉名,故元世文书上避讳之例甚少也。

明讳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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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承元后,避讳之法亦甚疏。据《明史》,随从太祖诸人,有丁玉初名国珍,吴良初名国兴,吴祯初名国宝,胡美初名廷瑞。《胡美传》云:“避太祖字易名。”然终明之世,太祖名字,并未尝避。

沈德符于万历间撰《野获编》,其卷一云:“古帝王避讳甚严,本朝则有极异者。如懿文太子,既有谥号,少帝仍名允炆。建文年号,音同御名,举朝称之凡四年。建文二子,长名文奎,次曰文圭,其音又与炆字无少异,其后章谥号,又犯太祖御讳,抑更异矣。”

《野获编补遗》二又云:“避讳一事,本朝最轻。如太祖御讳下一字,当时即不避。宣宗英宗庙讳下一字,与宪宗旧名新名下一字,士民至今用之。”又《补遗》三:“今禁城北门名厚载,二字俱犯世宗穆宗庙讳上一字。今上皇贵妃郑氏所居宫曰翊坤宫,上一字即今上御名。而内外所称,章疏所列,俱公然直呼,恬不为怪,亦无一人议及之。”

按明律虽有上书奏事犯讳之条,然二字止犯一字者不坐。明诸帝多以二字为名,故不讳也。

《野获编》十三又言:“谥以易名,惟金尚书忠谥忠烈。其后林文俊乃谥文修,陈文德亦谥文恭。若洪熙元年,英国公张辅,其勋号有辅运二字。宣德二年,后父孙忠,其勋号有宣忠二字。隆庆初,给新建伯王守仁诰券,勋号亦有守正二字,则以二名不偏讳也。”

万历而后,避讳之法稍密。故明季刻本书籍,常多作尝,洛多作雒,校多作较,由字亦有缺末笔者。

《日知录》廿三言:“崇祯三年,奉旨颁行天下,避太祖成祖庙讳及孝武世穆神光熹七宗庙讳,正依唐人之式。”又言:“崇祯二年,兵部主客司主事贺烺,以避皇太子名,改名世寿。而光宗为太子,河南府洛阳县及商州洛南县,并未尝改。”据此,则明讳之严,实起于天启崇祯之世。

世次 帝号 所出 名讳 举例

明 一 太祖 朱氏 元璋字国瑞 胡廷瑞易名胡美。

     父世珍
  三 惠帝 太祖孫 允炆
     父標
  二 成祖 太祖子 棣 改滄州之無棣曰慶雲,樂安州之無棣曰海豐。
  三 仁宗 成祖子 高熾
  四 宣宗 仁宗子 瞻基
  五 英宗 宣宗子 祁鎮 正統丁卯,山西鄉試經題「維周之楨」,犯楚王諱,考官罰俸。
  五 代宗 宣宗子 祁鈺
  六 憲宗 英宗子 見深初名見淩
  七 孝宗 憲宗子 佑樘
  八 武宗 孝宗子 厚照
  八 世宗 憲宗孫 厚熜 張璁正德十六年登第,嘉靖十年始避嫌改名孚敬。
     父佑杬
  九 穆宗 世宗子 載垕
  十 神宗 穆宗子 翊鈞 鈞州改名禹州。
  十一 光宗 神宗子 常洛 常作嘗,洛作雒。
  十二 熹宗 光宗子 由校 校作較。
  十二 毅宗 光宗子 由檢 檢作簡。

清讳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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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之入据中原,与拓跋耶律完颜诸氏同。明人译其景祖曰教场,或曰叫场,清人自书曰觉昌;明人译其显祖曰他失,清人自书曰塔克世;明人译其太祖曰奴儿哈赤,清人自书曰努尔哈赤。译音无定字,无所庸其讳也。入关久,始效宋明人避讳。清之避讳,自康熙帝之汉名玄烨始,康熙以前不避也。雍乾之世,避讳至严,当时文字狱中,至以诗文笔记之对于庙讳御名,有无敬避,为顺逆凭证。乾隆四十二年,江西举人王锡侯字贯案,即因凡例中列康雍两朝庙讳及乾隆御名,未将其字分折,如所云“上一字从弓从厶,下一字从历从日”者,固已照例缺笔矣;又因庙讳御名,列在孔子讳后,以此大遭乾隆之忌,遽兴大狱焉。当时上谕有曰:“阅其进到之书,第一本叙文后凡例,竟将圣祖世宗庙讳及朕御名字样开列,深堪发指。此实大逆不法,为从来未有之事,罪不容诛,即应照大逆律问拟,以申国法而快人心。”以讳杀戮多人,真“从来未有之事”。

恽敬《大云山房杂记》二乃云:“陈弘谋乾隆三十二年三月授东阁大学士,始奏请将原名改用宏字。前此扬历数十年,一切奏折书名,均与御名上一字同。”以此见清朝之宽大。俞樾《茶香室续钞》八谓:“御名无不避之理。前此当已改写宏字,惟部册尚未追改,至授东阁大学士,始请将部册改作宏字耳。”俞说是也。

乾隆时,不特清朝庙讳有禁,李廌《济南集》有“汉彻方秦政”之句;《北史文苑传叙》有“颉颃汉彻”之句,馆臣亦遭痛斥,飭令改为汉武。并将此谕载之《四库提要》卷首,使天下知皇帝之尊,百世下犹可为厉也。道咸而后,讳例渐宽。前此二名皆讳,道光后上一字与亲王同者不讳。今故宫中门号有宁字者,当时亦未尽改易,盖国力至此已衰矣。

世次 帝号 所出 名讳 举例

清 一 世祖 爱新觉罗氏 福临 第二子名福全,其始固无所谓避讳。

 二 聖祖 世祖子 玄燁 以元煜字代,稱范曄為範蔚宗,玄武門改神武。
 三 世宗 聖祖子 胤禛 胤以允字代,明史張佳允、申佳允、堵允錫,進士題名碑本作胤。改王士禛為士正,又改士禎。
 四 高宗 世宗子 弘曆 以宏歷字代,改明弘治年號為宏治,改時憲曆為時憲書。
    太子永璉《論語》「瑚璉也」,試場不以命題。
 五 仁宗 高宗子 顒琰初名永琰 簡明目錄改宋俞琰為俞琬。《韻目》上聲二十八琰改為儉。
 六 宣宗 仁宗子 旻寧初名綿寧 寧以甯代。
 七 文宗 宣宗子 奕詝
 八 穆宗 文宗子 載淳 淳寫作湻。
 八 德宗 宣宗孫 載湉
    父醇賢親王奕譞
 九 末帝 宣宗曾孫 溥儀 唐紹儀改名紹怡,後複之。
    父醇親王載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