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穿墙出水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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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穿墙出水判 
作者:阙名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80

〈甲孟穿墙为水窦,流其恶于街衢。坊人论告。〉

甲孟地遥汾浍,居此闾阎,喧上陌之风尘,乱中衢之车马。攸繁湫隘,未适闲居,仰甲第而多惭,顾衡扉而自恶。邻光近接,亦重于邱坟;窦孔傍流,忽染于泥滓。遂使浮云之骑,坐惜连干;道路之人,行嗟揭厉。流恶既侵于五府,议刑还抵于三章,牒送有司,用惩其失。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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