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州置天兵军制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并州置天兵军制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21

太原薄伐之地,句注出屯之所,兵戈不可以不习,亭障不可以不备。默啜鸣镝之馀,自贻泯灭,骨咄禄男小杀,覆巢之馀,仍敢陆梁。九姓等虽类颇亲,而仇雠久著。譬彼西戎,已献郅支之馘,同夫东越,初雪会稽之耻,深忧复怨,固请防萌。况高秋在律,胡风振野,正可以扬武功,顺杀气,扼兹地险,张我天威。宜于并州集兵八万众,置天兵军。并州长史上柱国张嘉贞,有文武之材,励公忠之操,较陈利害,频奏封章,必能料敌于未形,临宜以决胜,可充天兵军大使。并州司马王乔,典礼不易,其可用也,右监门卫中郎将薛徽,军旅之事,则尝闻焉,并为副。左拒辽阳之师,右连河上之戍,车徒列次,鼓角传声,俾其雷断一方,云横万里,宏兹庙算,称朕意焉。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