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处士墓表
外观
苞逾壮岁所得之友,以礼义坚然相信者,莫如金坛王澍。尝叩所由,曰:“自吾大父笃学,当阳明氏气焰方张,而坚持程、朱之说以摈之,先子承焉。守道固穷,非其义,丝粟不取。性木讷,与人无畛域。而事涉名义,则争之侃侃然。澍自十岁,先子授徒游学即携持。以行。及澍长,而先子常家居,未尝去左右,耳目擩染,几三十年。虽欲自菲薄,而无以安于心。澍少羸,家无仆婢。先妣出入操作必腹之,而嗬禁甚严。尝苦索饼饵,痛予杖。曰:‘汝幼而贪食,长更何如?’自先考妣即世,澍之检身日怠以疏矣。”又曰:“澍孤贫,考妣葬故未备。子为我表于阡。”
先是澍以其大父所辑学案视苞,苞既受而序之。故于所属墓碣,日延月滞,而未暇以为。雍正三年冬,苞以先父母墓表属澍书,澍责诺于苞益切。逾年春,澍告归,必得余文以行。乃谱以授之。
君讳式金,字度疑。少承父学,诵古书,不治时文。以澍赠奉直大夫,卒于康熙戊子七月,年七十有四。妻潘氏,赠宜人,卒于康熙庚辰二月,年六十有五。生两子两女,惟澎存。墓在某冈某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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