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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郑禹梅修家谱杂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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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郑禹梅修家谱杂问
(丁巳)
作者:黄宗羲 明末清初
本作品收录于《黄梨洲文集/03
卷三·书类

兵部主事,刑部主事,是宋世职名否?

按宋官制,六部自尚书以下,止有侍郎、郎中、员外郎三项。其有主事之名,与录事令、史书令、史守、当官,皆吏也而非官,凡三省枢密皆有之,不特六部也。

元朝官制,有扬州知府、杭州知府等名否?

元官制,诸路设总管府,达鲁花赤之下为总管,总管之下为同知、治中、判官,散府则达鲁花赤之下置知府或府尹。扬州、杭州皆为上路,则有总管而无知府,今绍兴、杭州多有总管庙,皆是昔守郡者之生祠也。若于二府称知府,则是后人妄加。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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