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通史/章序
外观
< 臺灣通史
伟哉!郑延平之启台湾也。以不毛之地、新造之国,而抗强胡百万之众,至于今遂为海中奧区焉。余昔者闻其风烈,以为必有遗民旧德在也。直富有票举兵,余与其人多往复,为有司所牵,遁而至台湾。台湾隶日本已七年矣,犹以郑氏旧事,不敢外视之。逾十年,汉土光复。又十四年,遗民连雅堂以所作《台湾通史》见示。
台湾故国也。其于中国,视朝鲜、安南为亲。志其事者,不视以郡县,而视以封建之国,故署曰通史,盖《华阳国志》之例也。郑氏多武功,政治阔略,清人得之,从事亦尚简,故所言不能如《华阳国志》详备。若其山川、邑落、物产、谣俗之变,则往往具矣,然非作者之志也。作者之志,盖以为道土训者必求其地建置之原。台湾在明时,无过海中一浮岛,日本、荷兰更相夺攘,亦但羁縻不绝而已,未足云建置也。自郑氏受封,开府其地,孑遗士女,辐凑于赤嵌,锐师精甲环列而守,为恢复中原根本,然后屹然成巨镇焉。郑氏系于明,明系于中国,则台湾者实中国所建置。其后属清、属日本,视之若等夷。台湾无德于清,而汉族不可忘也。余始至台湾,求所谓遗民旧德者,千万不可得一二。今观雅堂之有作也,庶几其人欤?
豪杰之士无文王而兴者,郑氏也。后之豪杰,今不可知。虽然,披荆棘、立城邑于三百年之上,使后世犹能兴起而诵说之者,其烈盖可忽乎哉?雅堂之书,亦于是为台湾重也!
中华民国十六年一月,章炳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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