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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保障及监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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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
中华民国法规
。
相关澳门法例,可参见
第10/2022号法律
。
通讯保障及监察法
沿革
中华民国法律
中华民国 88 年 6 月 22 日
制定34条
中华民国 88 年 7 月 14 日公布
1.总统(88)华总一义字第 8800159870 号令制定全文 34 条;并自公布日起施行
中华民国 95 年 5 月 5 日
修正第5, 34条
中华民国 95 年 5 月 30 日公布
2.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09500075751号令
修正公布第 5、34 条条文;并自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中华民国 95 年 7 月 1 日施行
中华民国 96 年 6 月 15 日
修正第5至7, 11, 12, 14至17, 32, 34条
中华民国 96 年 7 月 11 日公布
3.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09600088081号令
修正公布第 5~7、11、12、14~17、32、34 条条文;并自公布后五个月施行
中华民国 103 年 1 月 14 日
增订第3之1, 11之1, 16之1, 18之1, 32之1条
修正第1, 5至7, 12, 13, 15, 16, 18, 27, 32条
中华民国 103 年 1 月 29 日公布
4.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0300011891号令
修正公布第 1、5~7、12、13、15、16、18、27、32 条条文;增订第 3-1、11-1、16-1、18-1、32-1 条条文;并自公布后五个月施行
中华民国 105 年 3 月 25 日
修正第5, 34条
中华民国 105 年 4 月 13 日公布
6.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0500030041号令
修正公布第 5、34 条条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华民国一百零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行政院院台法字第1050048109号令
发布定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施行
中华民国 107 年 5 月 8 日
删除第26条
中华民国 107 年 5 月 23 日公布
6.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0700055511号令
删除公布第 26 条条文
中华民国 113 年 7 月 12 日
增订第14之1条
修正第3之1, 5, 6, 11之1, 14, 15, 19, 29, 31条
中华民国 113 年 7 月 31 日公布
7.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1300068901号令
修正公布第 3-1、5、6、11-1、14、15、19、29、31 条条文;增订第 14-1 条条文
姊妹计划
:
数据项
本作品来自
中华民国法律
,依据《
著作权法
》第九条,
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
Public domain
Public do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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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lse
分类
:
中华民国88年制定法律
中华民国曾经修正6次的法律
行政院
司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