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电部公报/第二八七号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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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公文
通知本部名称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
厅秘字第一〇五四号
各级邮电机构: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规定,本部名称自一九五四年十一月十五日起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简称“邮电部”。
通知公布本部局、司长及各省、市局长变动情况
人一字第一三二三号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一项,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也可能在其他管辖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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