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86 (1700-1725).djvu/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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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十一月,以太平倉賜永壽伯朱德為私第。戶部 尚書孫交言:「昔田蚡請考工地益宅,漢武不許。夫隙 地尚不輕𢌿,況此倉乎?」奏入,不聽。 八年三月,改太平倉為鎮國府,又欲毀厫口為府廳。 工部奏:「祖宗稽古,建官府部,具有定制。今改倉為府, 有乖舊典。況位屬乾方,乾天門也。且此地初為永昌 寺,再為新石廠,又為太平倉,屢改屢廢。推之地理,察 之人事,俱未便。」上曰:「既以此地為天門,宜當通達。前 此閉塞,何不以聞?其以實陳狀。」工部再請罪,乃宥之。 《世宗實錄》:嘉靖元年五月,改鎮國府仍為太平倉,命 總督倉場官管理。

儉庵疏議:「戶部尚書梁材奏:『本朝酌古定制,監局等 官,供事於內,府部等官,分治於外,具載《祖訓》,體統截 然。若京、通等倉,戶部職掌,督收則有侍郎、郎官,巡視 則有御史,綱舉目張,萬世無弊。宣德、正統以來,始用 內臣,亦止一二而已。正德間,陸續增置,一羊九牧,需 索多門,虐害輓卒,漕政大壞。宜一體裁革,以復聖祖 『設官分職』』」之典。從之。

倉廩部雜錄

《詩經周頌》:「亦有高廩,萬億及秭。」

我倉既盈,我庾維億。

《管子》:「積於不涸之倉者,務五穀也。」「不務地利」則「倉 不盈。」《倉廩實》而知禮節。

《莊子·秋水》篇:「計中國之在海內,不似稊米之在太倉 乎?」

《淮南子》:「近敖倉者,不為之多飯,期滿腹而已。」

《鹽鐵論》:「匈奴因山谷為城池,水草為倉廩。」

《益州記》:「今成都縣東,有頹城毀垣,土人云,古白帝倉 也。」

《郡國志》:「衡山石廩峰,一如倉庾,有二戶,一開一閉,有 關鑰之形。」

《永嘉郡記》:「青田溪發源太湖,湖是白土,中生薀藻,冬 天水熱如湯,眾魚歸之,名曰『魚倉』。」

《雲仙雜記》:「曹曾積石為倉,以藏書,名曹氏書倉。」 《燕翼貽謀錄》:「今州縣義倉,始於仁宗時。始集賢校理 王琪嘗於景祐中陳請,乞每正稅二斗別輸一升,領 於轉運使,遇水旱賑給。有司會議,不同而止。慶曆元 年九月,琪申前議,上特詔行之。至新法行,又增作每 一斗收一升,然水旱賑給,所賴為多。行之日久,官吏 視為」公家之物,遇賑給,靳惜特甚,殊失元立法之意。 《畫墁錄》:「予嘗登大伾,倉窖仍存,各容數十萬,遍冐一 山之上。李密坐據敖倉,便謂得計,亦井蛙耳。」

文公《政訓》因論常平倉曰:「某自典二州,知常平之弊 如此,更不敢理會。著南康自有五六萬碩,漳州亦六 七萬碩,盡是浮埃空殼,如何取挑動?這一件事,不知 做甚合殺?某在浙東,常奏云:『常平倉與省倉不可相 連,須要東西置立,令兩倉相去遠方可。每常官吏點 檢省倉,則掛省倉某號牌子;點檢常平倉,則掛常平』」 倉牌子,只是一箇倉,互相遮瞞。今所在常平倉都教 司法管,此最不是。少間太守要侵支,司法如何敢拗? 通判雖管常平,而其職實管於司法。又所在通判大 率避嫌,不敢與知州爭事。韓文公例以嫌不可否事 者也。

《輟耕錄》:「今官府收斂秋糧之際,比先涓吉啟倉於青 龍方厫房,入粟六石六斗六升六合以應日。蓋國家 初無定制,不知各處何以一皆如此。予意必取上下 四方六合之意耳。」

《一統志》:「石倉在於潛西,眾山鱗疊,宛若倉廩。」

《江西通志》:「錢倉在弋陽縣東一十五里,有石臨河如 廩,高數丈,號為錢倉。相傳晉太和中,有漁人過石開, 其錢自出。」

《松江府志》:《顧文僖公雜記》曰:「周文襄巡江南日,濟農 倉米歲常有二十餘萬,遇水旱輒奏請免糧,以此補 之,民不知凶荒,朝廷不知有缺乏也。又每歲正月十 五後,便有文書來放糧,曰:『此是百姓納與朝廷餘賸 數,今還與百姓食用種田,秋間又納朝廷稅也。放米 每戶率二石,雖云抵斗還官,其實多不取。先祖嘗言, 一次領黃豆六石,後升合不曾追也』。」又曰:「濟農倉積 米之多,近日士大夫多不信。」予以所記二事明之,成 化戊戌歲,諸廒皆滿,餘米無可著處,以七萬石寄積 於水次西倉,先君可閒公以老人選差監守,自戊戌 至丁未,凡十年,始得放閒。蓋所積既多,挨陳放支,次 第不及故也。此事予所目見。嘉靖甲申,操江伍松月 都憲巡歷至松,感舊賦詩,有「米粟陳陳歲四億」之句。 予見而問之曰:「詩舉成數,其實三十七萬幾千石。」蓋 公嘗以常州推府承檄盤倉見此,聞今空乏,故作此 詩也。予所見今四十有七年,日月頗遠。伍公盤糧在 弘治壬戌,方二十三年爾。此言如質之伍公,亦弗信 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