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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关于建成从乌兰巴托到集宁的铁路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蒙古人民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之间开始铁路联运的联合公报
1952年9月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就进一步发展各该国间的经济和文化联系进行了谈判。为此日的,上述政府在1952年9月15日签订了一项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蒙古人民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之间组织铁路联运的协定。根据此项协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和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共同负责修建了从乌兰巴托经扎门乌德到蒙古人民共和国国境的铁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负责修建了从集宁经二连到中国国境的铁路。
1955年9月到10月间,在乌兰巴托市举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蒙古人民共和国和苏杂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三国铁路代表公议曾经讨论了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蒙古人民共和国和苏杂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之间就要开始联运的各项问题。
1955年12月31日,在乌兰巴托举行了乌兰巴托到北京直达铁路的通车典礼。1956年1月3日,在中、蒙边境举行了两国铁路接轨典礼。
中华人民共和国、蒙古人民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之间的铁路联运已经在1956年1月1日开始。
195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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