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史記/卷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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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濟本紀 第二 三國史記
卷二十五 百濟本紀 第三
百濟本紀 第四 

辰斯王[編輯]

 辰斯王,近仇首王之仲子,枕流之弟。為人強勇,聰惠多智略。枕流之薨也,太子少,故叔父辰斯卽位。

 二年,春,發國內人年十五歲已上,設關防,自靑木嶺,北距八坤城,西至於海。秋七月,隕霜害穀。八月,高句麗來侵。

 三年,春正月,拜眞嘉謨為達率,豆知為恩率。秋九月,與靺鞨戰關彌嶺,不捷。

 五年,秋九月,王遣兵,侵掠高句麗南鄙。

 六年,秋七月,星孛於北河。九月,王命達率眞嘉謨,伐高句麗,拔都坤城,虜得二百人。王拜嘉謨為兵官佐平。冬十月,獵於狗原,七日乃返。

 七年,春正月,重修宮室,穿池造山,以養奇禽異卉。夏四月,靺鞨攻陷北鄙赤峴城。秋七月,獵國西大島[1],王親射鹿。八月,又獵橫岳之西。

 八年,夏五月丁卯朔,日有食之。秋七月,高句麗王談德,帥兵四萬,來攻北鄙,陷石峴等十餘城。王聞談德能用兵,不得出拒,漢水北諸部落,多沒焉。冬十月,高句麗攻拔關彌城。王田於狗原,經旬不返。十一月,薨於狗原行宮。

阿莘王[編輯]

 阿莘王,或雲阿芳。枕流王之元子。初,生於漢城別宮,神光炤夜。及壯,志氣豪邁,好鷹馬。王薨時,年少,故叔父辰斯繼位。八年薨,卽位。

 二年,春正月,謁東明廟,又祭天地於南壇。拜眞武為左將,委以兵馬事。武,王之親舅,沈毅有大略,時人服之。秋八月,王謂武曰:「關彌城者,我北鄙之襟[2]要也。今為高句麗所有。此寡人之所痛惜,而卿之所宜用心而雪恥也。」遂謀將兵一萬,伐高句麗南鄙。武身先士卒,以冒矢石,意復石峴等五城,先圍關彌城,麗人嬰城固守。武以糧道不繼,引而歸。

 三年,春二月,立元子腆支爲太子。大赦。拜庶弟洪為內臣佐平。秋七月,與高句麗戰於水谷城下,敗績。太[3]白晝見。

 四年,春二月,星孛於西北,二十日而滅。秋八月,王命左將眞武等,伐高句麗,麗王談德親帥兵七千,陣於浿水之上,拒戰。我軍大敗,死者八千人。冬十一月,王欲報浿水之役,親帥兵七千人,過漢水,次於靑木嶺下。會,大雪,士卒多凍死。廻軍至漢山城,勞軍士。

 六年,夏五月,王與倭國結好,以太子腆支爲質。秋七月,大閱於漢水之南。

 七年,春二月,以眞武為兵官佐平,沙豆為左將。三月,築雙峴城。秋八月,王將伐高句麗,出帥師至漢山北柵。其夜大星落,營中有聲。王深惡之,乃止。九月,集都人,習射於西臺。

 八年,秋八月,王欲侵高句麗,大徵兵馬,民苦於役,多奔新羅,戶口衰減[4]

 九年,春二月,星孛於奎、婁。夏六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十一年,夏,大旱,禾苗焦枯,王親祭橫岳,乃雨。五月,遣使倭國求大珠。

 十二年,春二月,倭國使者至,王迎勞之,特厚。秋七月,遣兵侵新羅邊境。

 十四年,春三月,白氣自王宮西起,如匹練。秋九月,王薨。

腆支王[編輯]

 腆支王,或雲[5]直支。《梁書》名映[6],阿莘之元子。阿莘在位第三年,立為太子,六年出質於倭國。十四年,王薨,王仲弟訓解攝政,以待太子還國,季弟碟禮殺訓解,自立爲王。腆支在倭聞訃,哭泣請歸,倭王以兵士百人衛送。旣至國界,漢城人解忠來告曰:「大王棄[7]世,王弟碟禮殺兄自立[8]王,願太子無輕入。」腆支留倭人自衛,依海島以待之,國人殺碟禮,迎腆支卽位。妃,八須夫人,生子久尒辛。

 二年,春正月,王謁東明廟。祭天地於南壇。大赦。二月,遣使入晉朝貢。秋九月,以解忠為達率,賜漢城租一千石。

 三年,春二月,拜庶弟餘信為內臣佐平,解須[9]爲內法佐平,解丘為兵官佐平,皆王戚也。

 四年,春正月,拜餘信為上佐平,委以軍國政事。上佐平之職,始於此,若今之冢宰。

 五年,倭國遣使,送夜明珠。王優禮待之。

 十一年,夏五月甲申,彗星見。

 十二年,東晉安帝遣使,冊命王,為使持節都督百濟諸軍事鎭東將軍百濟王。

 十三年,春正月甲戌朔,日有食之。夏四月,旱,民饑。秋七月,徵東北二部人年十五已上,築沙口城,使兵官佐平解丘監役。

 十四年,夏,遣使倭國,送白綿十匹。

 十五年,春正月戊戌,星孛於大微。冬十[10]月丁亥朔,日有食之。

 十六年,春三月,王薨。

久尒辛王[編輯]

 久尒辛王,腆支王長子。腆支王薨,卽位。

 八年,冬十二月,王薨。

毗有王[編輯]

 毗有王,久尒辛王之長子。或雲腆支王庶子,未知孰是。美姿貌,有口辯,人所推重,久尒辛王薨,卽位。

 二年,春二月,王巡撫四部,賜貧乏穀有差。倭國使至,從者五十人。

 三年,秋,遣使入宋朝貢。冬十月,上佐平餘信卒,以解[9]須爲上佐平。十一月,地震,大風飛瓦。十二月,無氷。

 四年,夏四月,宋文皇帝以王復修職貢,降使冊授前[11]腆支[12]爵號。腆支王十二年,東晉冊命,為使持節都督百濟諸軍事鎭東將軍百濟王。

 七年,春夏不雨。秋七月,遣使入新羅,請和。

 八年,春二月,遣使新羅,送良馬二匹。秋九月,又送白鷹。冬十月,新羅報聘以良金、明珠。

 十四年,夏四月戊午朔,日有食之。冬十月,遣使入宋朝貢。

 二十一年,夏五月,宮南池中有火,焰如車輪,終夜而滅。秋七月,旱,穀不熟,民饑,流入新羅者多。

 二十八年,星隕如雨,星孛於西北,長二丈許。秋八月,蝗害穀,年饑。

 二十九年,春三月,王獵於漢山。秋九月,黑龍見漢江,須臾雲霧晦冥飛去。王薨。

蓋鹵王[編輯]

 蓋鹵王,或雲近蓋婁。諱慶司,毗有王之長子。毗有在位二十九年,薨,嗣。

 十四年,冬十月癸酉朔,日有食之。

 十五年,秋八月,遣將侵高句麗南鄙。冬十月,葺雙峴城,設大柵於靑木嶺,分北漢山城士卒戍之。

 十八年,遣使朝魏。上表曰:「臣立國東極,豺狼隔路,雖世承靈化,莫由奉藩。瞻望雲闕,馳情罔極,涼風微應。伏惟皇帝陛下,協[13]和天休,不勝係仰之情。謹遣私署冠軍將軍駙馬都尉弗斯侯長史餘禮,龍驤將軍帶方太守司馬張茂等,投舫波阻,搜徑玄津,託命自然之運[14],遣進萬一之誠。冀[15]神祇[16]垂感,皇靈洪覆,克達天庭,宣暢臣志,雖旦聞夕沒,永無餘恨。」又云:「臣與高句麗,源出扶餘夫餘,先世之時,篤崇舊款。其祖釗,輕廢鄰好,親率士衆,凌踐臣境。臣祖須[9],整旅電邁,應機馳擊,矢石暫交,梟斬釗首。自爾已來,莫敢南顧。自馮氏數終,餘燼奔竄,醜類漸盛。遂見凌逼,構怨連禍,三十餘載,財殫力竭,轉自孱踧。若天慈曲矜,遠及無外,速遣一將,來救臣國,當奉送鄙女,執箒[17]後宮,幷遣子弟,牧圉外廐,尺壞壤匹夫,不敢自有。」又云:「今璉有罪,國自魚肉,大臣彊族,戮殺無已,罪盈惡積,民庶崩離,是滅亡[8]之期,假手之秋也。且馮[18]族士馬,有鳥畜之戀,樂浪諸郡,懷首丘之心,天威一擧,有徵無戰,臣雖不敏,志效畢力,當率所統,承風響應。且高句麗不義,逆詐非一,外慕隗囂藩卑之辭[19],內懷凶禍豕突之行。或南通劉氏,或北約蠕蠕,共相脣齒[20],謀凌王略。昔唐堯至聖,致罰丹水,孟嘗稱仁,不捨塗詈。涓流之水,宜早壅塞,今若不取,將貽後悔。去庚辰年後,臣西界小石山北國海中,見屍十餘,幷得衣器鞍勒,視之,非高句麗之物。後聞,乃是王人來降臣國,長蛇[21]隔路,以沈[22]於海。雖未委當,深懷憤恚。昔宋戮申舟,楚莊徒跣,鷂撮放鳩,信陵不食。克敵立名,美隆無已,夫以區區偏鄙,猶慕萬代之信,況陛下合氣天地,勢傾山海,豈令小竪,跨塞天逵[23]?今上所得鞍一以實驗。」顯祖以其僻遠冒險朝獻,禮遇尤厚。遣使者邵安,與其使俱還。詔曰:「得表聞之,無恙甚[24][25]。卿在東隅,處五服之外,不遠山海,歸誠魏闕,欣嘉至意,用戢於懷。朕承萬世之業,君臨四海,統御群生。今宇內淸一,八表歸義,襁負而至者,不可稱數。風俗之和,士馬之盛,皆餘禮等,親所聞見。卿與高句麗不穆,屢致凌犯,苟能順義,守之以仁,亦何憂於寇讐也?前所遣使,浮海以撫荒外之國,從來積年,往而不返,存亡達否,未能審悉。卿所送鞍,比校較舊乘,非中國之物。不可以疑似之事,以生必然之過,經略權要,以具別旨。」又詔曰:「知:高句麗阻疆,侵軼卿土[26],修先君之舊怨,棄息民之大德。兵交累載,難結荒邊,使兼申胥之誠,國有楚、越之急。乃應展義扶微,乘機電擧。但以高句麗稱藩先朝,供職日久。於彼,雖有自昔之釁,於國,未有犯令之愆。卿使命始通,便求致伐,尋討事會,理亦未周。故往年遣禮等至平壤,欲驗其由狀,然高句麗奏請頻煩,辭理俱詣,行人不能抑其請,司法無以成其責,故聽其所啓,詔禮等還。若今復違旨,則過各咎益露,後雖自陳,無所逃罪,然後興師討之,於義為得。九夷之國,世居海外,道暢則奉藩,惠戢則保境。故羈縻著於前典,楛貢曠於歲時。卿備陳彊弱之形,具列往代之跡,俗殊事異,擬貺[27]乖衷。洪規大略,其致猶在。今中夏平一,宇內無虞。每欲陵威東極,懸旌域表,拯荒黎於偏方,舒皇風於遠服。良由高句麗卽敍,未及卜征。今若不從詔旨,則卿之來謀,載協[13]朕意,元戎啓行,將不雲遠。便可豫率同興,具以待事,時遣報使,速究彼情。師擧之日,卿為鄕導之首,大捷之後,又受元功之賞,不亦善乎?所獻錦布海物,雖不悉達,明卿至心。今賜雜物如別幅[8]。」又詔璉護送安等。安等至高句麗,璉稱昔與餘慶有讎,不令東過,安等於是皆還,乃下詔切責之。後使安等,從東萊浮海,賜餘慶璽書,褒其誠節。安等至海濱,遇風飄蕩,竟不達而還。王以麗人屢犯邊鄙,上表乞師於魏,不從。王怨之,遂絶朝貢。

 二十一年,秋九月,麗王巨璉帥兵三萬,來圍王都漢城。王閉城門不能出戰。麗人分兵為四道,夾攻,又乘風縱火,焚燒城門。人心危懼,或有欲出降者。王窘不知所圖,領數十騎,出門西走。麗人追而害之。先是,高句麗長壽王,陰謀百濟,求可以間諜於彼者。時,浮屠道琳應募曰:「愚僧旣不能知道,思有以報國恩。願大王不以臣不肖,指使之,期不辱命。」王悅,密使譎百濟。於是,道琳佯逃罪,奔入百濟。時,百濟王近蓋婁好博[28]。道琳詣王門,告曰:「臣少而學碁,頗入妙,願有聞於左右。」王召入對碁,果國手也。遂尊之,為上客,甚親昵之,恨相見之晚。道琳一日侍坐,從容曰:「臣異國人也,上不我疎外,恩私甚渥,而惟一技之是效,未嘗有分毫之益。今願獻一言,不知上意如何耳。」王曰:「第言之,若有利於國,此所望於師也。」道琳曰:「大王之國,四方皆山丘河海,是天設之險,非人為之形也。是以,四鄰之國,莫敢有覦心,但願奉事之不暇。則王當以崇高之勢,富有之業,竦人之視聽,而城郭不葺,宮室不修。先王之骸骨,權攢於露地,百姓之屋廬,屢壞於河流,臣竊為大王不取也。」王曰:「諾!吾將為之。」於是,盡發國人,烝土築城,卽於其內,作宮樓閣臺榭,無不壯麗。又取大石於郁里河,作槨以葬父骨,緣河樹堰,自蛇城之東,至崇山之北。是以,倉庾虛竭,人民窮困,邦之隉杌,甚於累卵。於是,道琳逃還以告之。長壽王喜,將伐之,乃授兵於帥臣。近蓋婁聞之,謂子文周曰:「予愚而不明,信用姦人之言,以至於此。民殘而兵弱,雖有危事,誰肯為我力戰?吾當死於社稷,汝在此俱死,無益也。盍避難以續國系焉?」文周乃與木劦滿致、祖彌桀取木劦、祖彌,皆複姓,《隋書》以木劦為二姓,未知孰是。南行焉。至是,高句麗對盧齊於、再曾桀婁、古尒萬年再曾、古尒,皆複姓。等帥兵,來攻北城,七日而拔之,移攻南城,城中危恐,王出逃。麗將桀婁等見王下馬拜,已向王面三唾之,乃數其罪,縛送於阿旦[29]城下戕之。桀婁、萬年,本國人也,獲罪逃竄高句麗。

 論曰:楚昭[30]王之亡也,鄖公辛之弟懷,將弒王曰:「平王殺吾父,我殺其子,不亦可乎?」辛曰:「君討臣,誰敢讐之?君命,天也,若死天命,將誰讐?」桀婁等,自以罪不見容於國,而導敵兵,縛前君而害之,其不義也,甚矣。曰:「然則伍子胥之入郢鞭屍,何也?」曰:「楊子《法言》評此以為不由德。所謂德者,仁與義而已矣,則子胥之狠,不如鄖公之仁。以此論之,桀婁等之為不義也,明矣。」

註釋[編輯]

  1. 原本「㠀」
  2. 原本「㯲」
  3. 原本「大」
  4. 原本「滅」
  5. 原本「士」
  6. 或作「暎」、「腆」等
  7. 原本「棄」
  8. ^ 8.0 8.1 8.2 原文補充
  9. ^ 9.0 9.1 9.2 原本「湏」
  10. 此處原本有「一」,誤
  11. 原本「先」
  12. 原本「映」
  13. ^ 13.0 13.1 原本「恊」
  14. 原本「㐌」
  15. 原本「兾」
  16. 原本「祗」
  17. 或作「掃」,原本缺刻
  18. 原本「馬」
  19. 原本「辝」
  20. 原本「鹵」
  21. 原本「虵」
  22. 原本「沉」
  23. 原本「達」
  24. 原本「其」
  25. 原本「善」
  26. 原本「上」
  27. 原本「況」
  28. 原本「愽」
  29. 原本「且」
  30. 原本「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