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大、中、小學校複課鬧革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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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大、中、小學校複課鬧革命的通知
中發〔67〕316號
1967年10月14日
發布機關: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

各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籌備小組)、軍管會,各大軍區、省軍區並轉各群眾組織:

(一)全國各地大學、中學、小學一律立即開學。

(二)各學校都必須認真執行毛主席關於斗私、批修的指示。

(三)一切大中小學校一邊進行教學,一邊進行改革。在教學的實踐中,貫徹實行毛主席的教育革命思想,逐步提出教學制度和教學內容的革命方案。

(四)各學校應該遵照毛主席一九六七年三月七日的指示,要在革命的原則下,按照教學的班、級、系的系統,實現革命的大聯合,建立革命三結合的領導班子。

(五)各學校的教師和幹部,大多數是好的或比較好的。除了地、富、反、壞、右分子以外,有些人過去犯了錯誤,只要他們能夠認識錯誤,改正錯誤,就應該讓他們站出來工作。

(六)各大中小學校都要立即積極籌備招生的事宜。

(此件在各學校內張貼)

1967年10月14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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