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幾內亞(比紹)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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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幾內亞(比紹)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
1974年3月15日於科納克里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幾內亞(比紹)共和國政府,根據兩國的利益和願望,決定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

中國政府和人民堅決支持幾內亞(比紹)共和國政府和人民反對帝國主義和新老殖民主義,解放全國領土、爭取祖國完全獨立的正義鬥爭。

幾內亞(比紹)共和國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兩國政府同意在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處的原則基礎上,發展兩國之間的友好合作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府代表
康曉
(簽字)

幾內亞(比紹)共和國
政府代表
維克托·薩烏德·馬麗亞
(簽字)

一九七四年三月十五日於科納克里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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