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布「中國民主同盟南方總支部機關舊址」為第三批越秀區登記保護文物單位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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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布「中國民主同盟南方總支部機關舊址」為第三批越秀區登記保護文物單位的通告 越文廣旅體〔2020〕14號 2020年4月13日 發布機關:廣州市越秀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十三條規定,現公布位於德政中路德政新街18、20號的「中國民主同盟南方總支部機關舊址」為第三批越秀區登記保護文物單位。
一、被列為區登記保護文物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由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負責修繕、保養,並確保文物建築安全。
二、不得改變區登記保護文物原建築立面、結構體系、色彩色調、基本平面布局和有特色的內部裝飾等,保證區登記保護文物的完整。
三、不得損毀、擅自改建、添建或者拆除與區登記保護文物相關的建築物以及其他設施,確需進行改建、添建或者拆除的,應當依法報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批准。
四、不得擅自對區登記保護文物進行裝飾、裝修,確需進行裝飾、裝修的,應當依法報區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五、在區登記保護文物單位附近新建或修建工程項目,須確保文物安全,並不得破壞文物歷史風貌。
六、文物保護是一項公共事業,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也是每一位公民的責任和義務。當發現危害區登記保護文物安全的情況時,請立即採取保護措施並向區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舉報電話:020—87624907)。
特此通告。
附件:第三批越秀區登記保護文物單位名單
越秀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2020年4月13日
附件
名稱 | 類別 | 年代 | 地址 | 簡介 |
---|---|---|---|---|
中國民主同盟會南方總支部機關舊址 | 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 | 近現代 | 越秀區德政中路德政新街18、20號 | 中國民主同盟在解放戰爭時期,積極組織群眾反對內戰、宣傳和平民主,在迎接廣州解放的歷史洪流中作出了貢獻。中國民主同盟會南方總支部機關舊址於1950-1989年曾作為民盟南方總支部、民盟省委等機關的辦公場所,具備一定的歷史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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