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委員會關於參加統一建房單位應吸收農民轉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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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委員會關於參加統一建房單位應吸收農民轉業的通知
津人建(57)毛字第140號
1957年6月6日
發布機關:天津市人民委員會
天津市檔案館
南開區檔案館 檔號:00019-002-000120-0011

為解決各單位職工住房困難,市人民委員會決定由房地產管理局統一籌建宿舍30萬平米,其建房用地,大部分為市郊農業合作社農田土地,地上青苗及地價補償,已按規定進行處理,唯徵用各社部分土地後,約有2OO多農民需要安置。本市郊區由於地少人多,各社勞動力有很大敷余,因此由社內安排生產有許多困難。為貫徹妥善安置,並避免長期拖延影響農民生產、生活起見特決定在統建用地所發生的農民轉業問題,由各參加統建單位分別負責吸收安置工作。至吸收人數、手續等具體間題,可與建設局等有關單位聯繫解決。

天津市人民委員會

195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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