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洞玄靈寶法身製論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太上洞玄靈寶法身製論
本作品收錄於《正統道藏

入為道性,以忍辱為上,禮之為用,唯和為貴。入道之法,宜忌忿爭,若聲與色厲,驚眾駭羣,執愚專性,輕用手舞,如此則損氣傷學,犯者永不得預法座。若不依科,奪治削籙。

酒性敗德,爭慢所由,科戒顯詳,而犯者未復。凡籙生,皆宜節慎,況復學士,寧得不禁。經文酒制,宜應遵用,其和神將藥,節宜得理。若起齋定座,設啟狀求感,不得因色到眾,或潛暴隱愆,謂眾不知,犯者禁錮百日,再犯奪治籙。

惡言錡語,明賢禁戒,利口覆邦,先聖高誨。若有反覆白黑,評論得失,妄宣是非,空造貝錦,為眾所患,宜應防杜。犯者,依科禁錮一年,三犯奪治籙。

生為大德之主,仁為儒道之宗,慈為福端,殺為罪首,立功樹德,莫如去害,故濟生之苦,皆由慈心於物。頃來男女學士,每以五月夏節,逆唱放生,未至其日,先已羅捕,造於臨流,悉已薨夭,既欲招福,反尤大罪。自今以後,不宜預雲放生,若有善心卒遇,便買義設齋福之家,師主亦禁戒,輕侮任辦,則是事主之愆。犯者,禁錮二百日。

齋戒威儀,廚福科令,陸先生具已詳之,可設備矣。既遠近親聞德音,亦宜共稟規誨。若有越用法典,假因觴跪蹲鐘椀,如此則與遊宴無別,為傍觀者可哂,宜應悉改俊,不得懼萬姓嫌疑,乃全科典有聞。犯者,禁錮一年;三犯,依律治罪削名。

五辛之菜、六畜之肉,並戒所禁,學士無嘗,或以傷神損性,或使祈奏無感。若請疾救戹,宜以自戒,仍不忌嫌疑,為識士所譏,遂令同法,橫為其哂。犯者,禁錮百日。

德不孤立,必須鄰友,黨蕇往來,不可都斷。且人有德,不能無行,行應有方。脫善信之家,設齋辦廚,推敬之心,三界並記,何況學士,寧無一感,而躭著觴宴,或為競利所拘,致令福主合門,心懷煩惱,望賓淹遲,神疲體倦,忿心內發,此已為眾情嗟恨,切尋冥理,安得無罪。自今以後,先已名被,必有急事,逆報請主,當更詮覓,而逼慕奢寬,遂使主見之,咸有恨色,此宜慎杜。有犯,禁錮二百日;三犯,永墮不得復預法座。

韶武之樂、雅頌之音,由來久矣,邈然難追,遘及鄭衛遺聲,妖艷辭章,西羌雜伎,北胡鼓舞,既不能輔性娛神,正足亂志。若於曲集法會,饒送同法,觴既過限,遂令俗翫,不招自泄,此皆亂神傷形,損道悖德。有犯,禁錮百日。

右八條

夫靈寶妙法,生於元始之先,真體空寂,湛然常靜,有善斯見,無緣則隱,雖真韻夷妙,圓通無方。智者體之,有無之間;愚者起疑,謂之永滅。故睹其卷軸,不可謂有;就其常靜,不可謂無。故無中生有,有中生無,瞭然無質,故不可窮,混成也,無為也。仁者得仁,智者得智,愚者因之,發解神照,以之生慧。故知經從理生,孰謂不然,勸求則神慧因鑒,棄捨則精神昏闇,故經是大解之宗,理為棲義之宅,常靜崇高,則凡賢絕仰。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