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通鑑/卷084
紀八十起柔兆攝提格,盡彊圉單閼,凡二年。
熹宗哲皇帝
天啟六年
春,正月,戊午,命纂《三朝要典》,從霍維華、楊所修議也。
未幾開館,以顧秉謙、黃立極、馮銓為總裁,施鳳來、楊景辰、孟紹虞、曾楚卿副之。極意詆諆東林,暴揚罪惡。其論梃擊,以「王之寀開釁骨肉,為誣皇祖,負先帝。」論紅丸,以「孫慎行創不嘗藥之說,妄疑先帝不得正其終,更附不討賊之論,輕詆皇上不得正其始,為罔上不道。」論移宮,以「楊漣等內結王安,故重選侍之罪以張翊戴之功。」於是遂以之寀、慎行、漣為三案罪首。時力修《光宗實錄》,凡事關三案,命即據《要典》改正。【考異】《三朝耍典》弁首載是年正月十四日上諭即戊午日也。開館在二十六日,今類記之。
丁卯,大清兵覓寧遠,經略高第、總兵楊麒擁兵不救。寧前參政袁崇煥,集將士誓死守,盡焚城外民居,攜守具入城,檄前屯及山海關,「凡將士逃至者悉斬。」人心始固。大軍戴藋穴城,欠石不能退。崇煥令閩卒羅立發西洋巨炮,時督屯通判金啟倧以燃炮死。已巳,圍解。事聞,罷第、麒等,以薊遼總督王之臣代為經略,前屯總兵趙率教代麒鎮關門。
是月,以吏部侍郎李思誠為禮部尚書,時薛三省乞休去也。董可威為工部尚書,時黃克纓罷也。
二月,乙亥朔,以袁崇煥為僉都御史,專理軍務,駐寧遠。
戊戌,提督蘇杭織造太監李實誣劾前應天巡撫周起元及前左都御史禹攀龍、吏部員外郎周順昌、諭德繆昌期,御史李應昇、周宗建、黃尊素等,皆遣緹騎逮之。
初,起元撫吳,公廉愛民,絲粟無所取。實在蘇杭貪橫,妄增定額,恣誅求,又惡同知楊姜不屈己,具疏誣劾。起元為姜辨,並劾實不法數事,實為之斂戢,而銜起元不置雲。
初,攀龍雖削藉,崔呈秀恨不已,亟言於忠賢,必欲殺之。
順昌,吳縣人,方家居。魏大中被逮過吳,順昌出錢,與同起臥,又許以女聘大中孫。旗尉屢趣大中行,順昌瞋目曰:「若不知世間有不畏死男子周順昌邪!」因戢手呼忠賢名,罵不絕口。旗尉歸,以告,忠賢大怒,屬倪文煥劾其與罪人婚削籍。文煥劾順昌削籍在八月,見上。昌期,初以代楊漣草疏傳於忠賢,及漣等去國,昌期率送之郊外,執手太息,忠賢益銜之。會昌期亦具疏乞休,有小璫至閣曰:「此人尚可留之送客耶!」遂傳旨落職。
宗建首劾「忠賢目不識丁」,應昇、尊素皆繼漣抗疏力攻忠賢者。而應昇並劾魏廣微、尊素尤有智慮,為群小所深忌。逆黨曹欽程希忠賢指,劾宗建、應昇、尊素為東林護法,皆削籍。
會吳中訛言,「尊素欲效楊一清誅劉瑾故事,用李實為張永,授以秘計。」忠賢大懼,遣刺事者至吳凡數輩。侍郎沈演,家居烏程,奏記忠賢曰:「事有跡矣。」於是忠賢遣使譙訶實,實懼,遣人持空印白至京師。忠賢知實與起元有隙,乃使李永貞偽為實奏,誣劾「起元為巡撫時乾沒帑金十餘萬,日與攀龍輩往來講學」,因竄入順昌等名,矯旨並逮,遂復起大獄。
是月,兵科給事中羅尚忠疏言:「各邊撫鎮,於解餉往領餉回者,或各衛鑽求情分,委放軍糧,或將領轉委偏裨,遞相抽扣。而將官遇有司餉之權者,雖品位過之,亦甘卑禮厚幣;甚至星相遊人,當事薦往者,亦深扣各軍,禮而歸之。又甚有將官放債,倍扣利息者;及管庫司官以情而淺深,幣交厚薄,為各邊發糧之先後。乞飭各督撫,委各邊道查明九邊額兵若干,歲餉若干,匯冊進覽,一送該部,一發各司,俾奸書無所去其籍。」得旨,「所言給餉情弊甚悉,其應裁應禁,速議以聞。」尋不果行。【考異】尚忠一疏,諸書及《明史》不具,重修《三編》據《實錄》增入,今從之。
三月,丁未,設各邊鎮監軍內臣。太監劉應坤鎮守山海關。大學士丁紹軾、兵部尚書王永光等屢諫,不聽。
論寧遠解圍功,封魏忠賢從子良卿肅寧伯。
庚戌,安邦彥犯貴州,總理川貴、胡廣軍務魯欽死之。
欽佐總督蔡復一數敗水西之賊,復一未及報而卒,監軍御史傅宗龍復以為言。時欽以內莊失律,戴罪圖功,宗龍奏請復職。至是寇大舉入,欽御之河上,連戰數日,殺傷相當。夜半,賊直逼欽壘,將士逃竄,欽遂自刎。諸營盡潰,賊勢復張。欽勇敢善戰,為西南大將之冠。崇禎嗣位,始賜贈蔭祭葬,建祠曰「旌忠」。
壬子,命袁崇煥巡撫遼東、山海。
庚申,蘇州民變。緹騎至蘇,首逮周順昌。順昌故有德於鄉,士民聞其被逮,憤怒號冤,開讀日,不期而集者數萬,咸執香為周吏部請命。諸生文震亨、楊廷樞、王節、劉羽翰等請於撫按,以民情上聞,旗尉厲聲罵曰:「東廠逮人,鼠輩敢爾!」大呼「囚安在!」手擲銀鐺子地,聲琅然。眾益憤,曰:「吾始以為天子命,乃東廠魏太監耶!」遂蜂擁上,勢如山崩。旗尉東西竄,眾縱橫毆擊,立斃一人,余負重傷逾垣走。巡撫毛一鷺不能發一語,知府寇慎、吳縣知縣陳文瑞素得民,曲為解諭,眾始散。順昌乃自詣吏。
是日,旗尉往浙江逮黃尊素者,泊舟胥門外,市人知城中有變,擊其舟而沉之。旗校泅水以遁,失駕帖,不敢往。尊素聞,即囚服自投詔獄。順昌既就逮,一鷺飛章告變。東廠刺事者言「吳人謀斷水道,劫漕舟」,忠賢大懼;已而一鷺言「縛得倡亂者顏佩韋、楊念如、周文元、馬傑、沈揚,亂已定」,忠賢乃安。然自是緹騎不敢復出國門矣。
是月,前左都御史高攀龍卒於家。
攀龍聞緹騎將至,謁道南祠,為文以告。歸與二門生一弟飲後園池上,及暮,書遺表訖,具衣冠自沉於池。表云:「臣雖削奪,舊為大臣。大臣受辱則辱國,謹北向叩頭,循屈平之遺則。」遠近聞其死,莫不傷之。【考異】忠憲之死,《史稿》系之四月丙戌,疑據奏報月日也。《明儒學案》書「卒於三月十七日」,即庚申也,今系之是月,攀龍既死,崔呈秀憾猶未釋,矯詔下其子世儒吏,責以不能防閒其父,謫為徒。
夏,四月,丁丑,詔南京守備內臣搜括應天各府貯庫銀,解充殿工及兵餉。
辛巳,海寇導紅毛番作亂,官軍討平之。
癸未,下諭德繆昌期於詔獄。
戊戌,丁紹軾卒。熊廷弼之死,紹軾有力焉。至是有傳其晝行長安,道見廷弼,回第腦裂死。【考異】紹軾之死,野史皆以暴卒書之,其白日見廷弼事,見李氏《三垣筆記》。此與天順初張賜之死絕相似,今類書之。
庚子,下吏部員外郎周順昌於獄。
是月,晦,諭德繆昌期卒於獄。方諸臣之被逮也,顧秉謙忽持正,請付法司論罪,忠賢不從。時昌期先至,慷慨對簿,詞氣不撓。坐贓三千,備受五毒,不勝酷刑。至是橐饘中傳出片紙,自此遂斃。越二日始報,終不知為何日。其斂也,十指墮落,掬置兩袖中,蓋以其為楊漣草疏雲。【考異】《明史·本紀》,諸臣之死,皆類記之被逮下,《史稿》分書之。昌期之死,書「五月丙子」,亦奏報月日也,今據《明史》本傳,《三編》書之。
五月,戊申,王恭廠災,火藥局也。是日雷震,火藥自焚,地中霹靂聲不絕,煙塵障空,白晝晦冥。軍民被焚及暈仆死者無算。
己酉,以廠災,敕廷臣修省。
癸亥,朝天宮災。
是月,薊州、密雲地連震三日。
工部尚書董可威罷,以侍郎薛鳳翔代之。
六月,丙子,京師地震。天津、宣大、山東、河南皆震。
丁丑,皇三子薨。
壬午,河決廣武。
戊子,吏部員外郎周順昌卒於獄。
己丑,御史周宗建卒於獄。許顯純嚴刑,各坐以贓,宗建至一萬三千,五日一搒掠。順昌大罵忠賢,顯純椎落其齒,順昌噀血唾顯純面,罵益厲,遂於獄中潛斃之。次日,訊宗建,已偃臥不能出聲,顯純罵曰:「尚能詈魏公一丁不識否?」以沙囊壓之而死。
順昌之死,領埋已越三日,皮肉皆腐,僅存鬚髮。宗建死後,所親蔣英代為輸贓,亦坐削籍。而順昌就逮時,諸生朱文祖間行詣都,為納饘粥湯藥,及征贓,奔走稱貸於諸公間。順昌櫬歸,文祖哀痛發病卒。【考異】《史稿》記二周公之卒於是月戊子,蓋六月十七日也。據《三編》,則順昌卒以戊子,宗建卒以己丑,與《從信錄》同。
辛卯,《三朝要典》成,刊布中外。【考異】是月《要典》成見原書。《大事記》所謂「越五月而成」者是也。《史稿》系之三月己巳者誤。今據《明史·本紀》。
是月,徐兆魁罷。兆魁以鞫劉鐸獄忤東廠,懼,乃自劾求免。逾月,以薛貞代之。
閏月,辛丑朔,御史黃尊素卒於獄。尊素知獄卒將害己,叩首謝君父,賦詩一章。時獨李應昇尚在,尊素隔牆呼之曰:「仲達,我先行矣。」遂卒。所坐贓不及三千,而尊素家貧甚,同年故日及鄉人咸助之,乃得完。
始建魏忠賢生祠。
浙江巡撫潘汝楨倡議,奏請祀於西湖,織造太監李實請令杭州衛百戶守祠。詔賜祠額曰「普德」,勒石記功德。自是請建祠者接踵矣。
壬寅,御史李應昇卒於獄。初,應昇被逮,過常州,其師吳鍾巒詣府署與語竟日,謂應昇曰:「昔蔡元定竄道州,晦翁餞之蕭寺,微視元定,不異平時。何圖今日親見此景,真一夕千古也!」應昇至獄酷掠,坐贓三千,遂以尊素死之次日斃之。【考異】《明史》本傳,繆昌期、周順昌、周宗建、黃尊素、李應昇之死,皆有月日,《三編》目中據之,而《史稿》所記,大都奏報月日,故不同耳。尊素之卒,出其子梨洲自記,見《明儒學案》。應昇之死以次日,野史所記悉同。《史稿》系之六月壬戌,而壬戌實閏六月干支也。是年閏六月辛丑朔,俱見《明史·本紀》。以校本朝所用新曆,則是年閏五月,而六月之朔亦系辛丑。蓋明用大統歷,故朔閏及大小建微有參差耳。今悉據《明史》。
馮銓罷,銓以諂事魏忠賢登宰輔,素與崔呈秀昵。呈秀欲入閣,其黨孫杰、霍維華族職方郎中吳淳夫力攻罷銓,又慮王紹徽為吏部不肯推呈秀,令御史袁鯨攻罷紹微,而傑等慮忠賢意中變,復以計沮之,紹徽卒閒住。自是群小遂攜貳。
壬子,總督雲貴、川廣軍務朱燮元以憂去,偏沅巡撫都御史閔夢得代之。
辛酉,下前應天巡撫周起元於鎮撫司獄。
是夏,京師大水,江北、山東旱、蝗。
秋,七月,辛未朔,日當食,陰雲不見。
辛巳,殺前揚州知府劉鐸。初,鐸與魏良卿善,贈扇之獄,以此獲解。良卿許還鐸故官,因問:「曩錦衣往逮,索金幾何?」曰「三千」。良卿令錦衣還之,其人怒,日夜伺鐸隙,將甘心焉。
會有戚臣李承恩者。寧安大長公主子也,家藏公主賜器,忠賢誣以盜乘輿服御物論死,系獄中,與鐸及御史方震孺比屋而居。承恩謀賄良卿解其事,為東廠所覺,因誣及「鐸在獄時為之居同行賄」,並及震孺,於是復逮鐸究問追贓。
徐兆魁既罷,薛貞受代治是獄。會鐸家人有夜醮者,參將張體乾誣鐸咒詛。貞遂坐鐸大辟,斬之西市。震孺亦加等論斬,系獄中。【考異】事見《明史》萬燝附傳中所謂「同謀居問」者,即指李承恩事,雨據方孩未《自記年譜》,亦云「坐受承恩金三百兩為之居間」。今參《剝復錄》及孩未《年譜》大略書之。
丙戌,以禮部侍郎施鳳來、張瑞圖、詹事李國<木普>俱為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鳳來索無節概,惟以和柔自媚於世。瑞圖則詔事忠賢,務為迎合,凡忠賢建祠,碑文多出其手,又詔旨褒美忠賢,多出瑞圖票擬,時以為「魏家閣老」。國<木普>釋褐才十四年,忠賢特以同鄉故援之。
是月,以周應秋為吏部尚書,郭允厚戶部尚書,崔呈秀工部尚書,仍督大工,房壯麗左都御史,皆忠賢黨也。應秋長吏部,與文選李夔龍鬻官分賄;清流未盡逐者,輒毛舉細故,削奪無虛日。
兵部尚書王永光致仕,令戎政尚書馮嘉會回部管事。
八月,陝西流賊起,由保寧犯廣元。是時奄黨喬應甲巡撫陝西,朱童蒙巡撫延綏,皆貪黷虐民,民遂起為盜。應甲、童蒙置不問,反脅官吏責重賂,以此盜遂日橫。
九月,辛巳,前應天巡撫周起元卒於獄。起元既至,則周順昌等五人已斃獄中。許顯純酷刑搒掠,竟如李實疏懸贓十萬,罄貲不足,親故多破其家。至是斃之獄中,吳之士民及其鄉人無不垂涕者。初,起元撫吳罷歸,周順昌為文送之,指斥無所諱,議者謂起元,順昌之禍已伏於此。
方吳民之激變也,顏佩韋等五人為首。名見上。順昌既逮,遂下詔捕治,並及五人之黨。巡按御史徐吉治其獄,五人論死,以屬蘇州知府寇慎。比臨刑,五人語慎曰:「公好官,知我等起義,非為亂也。」延頸就刃而死。吳人合葬之虎邱,題曰「五人之墓。」是獄也,五人外復有吳時信、劉應文、丁奎三人,皆預於毆擊之列者,又有戴鏞、楊芳、季卯孫、許爾成、鄒應楨五大同預於胥門焚舟之列者,至是皆捕得,論徒杖,而戴鏞竟瘐死獄中。
繆昌期、李應昇被逮至常州,知府曾櫻助之貲,方開讀詔書,忽署外有數千人哄聲,皆言「忠臣何故被逮!」櫻素有惠政得民,力為勸諭,始解散。而是時諸校方怖蘇州事,有越垣而仆者,適有賣蔗童子過之,曰:「我恨極,惜不能殺汝!」即取削蔗刀割片肉而去。【考異】五人事具《明史·周順昌傳》,而此獄捕治者共十三人,具見朱彝尊《靜志居詩話》。證之李遜之《三朝野史》,但列吳時信等胥門之役。《通紀》言:「許爾成為首,余皆不具姓名。」數年前,有得明巡按徐吉揭帖,定王三人罪案,鈐有巡按御史印章,德清俞太史越為作《明巡按御史揭帖歌前序》,並五人外之八人姓名具見焉。山陰平觀察步青見示,因並附錄於五人下。賣蔗童子事見《二申錄》,《三編》據書之。
庚寅,顧秉謙罷。秉謙為首輔,魏忠賢傾害忠良,皆屬其票擬。《三朝要典》,秉謙為總裁,是非悉稟忠賢指。及是群小各有所左右,同黨中如魏廣微、馮銓輩,日夜交軋。秉謙不自安,遂乞歸。崇禎初,麗逆案論徒,家居又為鄉里所惡,聚眾戮辱之,焚其屋宇貲財殆盡,秉謙竄漁舟得免,久之,寄食以死。
壬辰,皇極殿成。上御殿受賀,忽有聲如怒濤自殿中出,廷臣班亂。
己亥,魏良卿進封肅寧侯。
是月,參將楊明輝齎敕招諭水西安位,令禽首惡,遂為安邦彥所殺。自是撫議遂絕。
是秋,河決淮安匙頭灣,逆入駱馬湖,灌邳、宿二州。江北大水,河南蝗。
冬,十月,戊申,進魏忠賢爵上公,魏良卿寧國公,予誥券,加賜莊田一千頃。時殿工成,太監李永貞歸功於忠賢,尚書周應秋繼之,遂有是封。
自是諸邊築隘口成,南京孝陵工竣,甘肅奏捷,法司捕盜,並言忠賢區畫方略。詔書褒美,閣臣皆擬《九錫文》。半歲中,蔭錦衣指揮使十七人,同知三人,僉事一人;擢其族孫希孟、希孔等世襲都督同知,甥傅之琮、馮繼先倛都督僉事。章奏無巨細輒頌忠賢,稱「廠臣」不名。山東奏產麒麟,大學士黃立極等票旨,言「廠臣修德,故仁獸至」,其誣罔若此。
故事,內官為司禮秉筆,非公事不得出。忠賢每歲必數歷畿甸,坐文軒,駕四馬,笙鼓鐃吹之聲轟隱黃埃中;錦衣玉帶,靴褲而握刀者,夾車左右而馳;自廚傳、優伶、蹴踘、輿皂隨者動以萬數。嘗自疏璃河祭水還,歷西山碧雲寺,士大夫皆遮道拜伏。凡有章奏,其黨遣急足馳請然後下。
客氏既朝夕侍上所,而每數日必出至私第,輿過乾清宮前,竟不下。客氏盛服倩妝,儼同妃後,侍衛赫弈,照耀衢路。至宅則「老祖太太千歲」之聲喧呼震地,犒賚銀幣無算。或數日不返,忠賢促之始入。凡忠賢濁亂朝政,毒痡海內,皆客氏為內主也。
己酉,以皇極殿成詔天下。一時官匠雜流升授者九百六十五人。
己未,順天府丞劉志選劾太康伯張國紀。國紀,後父也。後性嚴明,見魏忠賢、客氏亂政,數於上前言之,客、魏交恨。一日,上至後宮,後方讀書。上問何書,對曰:「《趙高傳》也。」上嘿然而出。忠賢聞之,益恨。
會有張匿名榜於厚載門者,列忠賢反狀及其黨七十餘人,忠賢疑國紀為之。邵輔忠、孫杰欲因此興大獄,借國紀以搖中宮,事成則立魏良卿女為後。草一疏,募人上之,諸人慮禍,不敢承。志選年老而嗜進無厭,惑家人言,謂己老,必先忠賢死也。竟上之,疏中極論國紀罪,末言:「毋令人訾及丹山之穴,藍田之種」,蓋忠賢嘗誣後非國紀女,故云。疏上,事叵測,上無所問,但令國紀自新而已,忠賢意大沮。
是時,忠賢復矯旨諭廠衛,都察院、五城巡捕、緝事衙門體訪奸徒,自是民間偶語,或觸忠賢,輒被禽戮,甚至剝皮刲舌,加之酷刑,所殺不可數紀,道路以目。
是月,崔呈秀以工部尚書兼左都御史,邵輔忠以兵部侍郎管尚書事。
十一月,庚寅,賜魏良卿鐵券。
十二月,戊申,南京地震。
甲子,廣西潯州賊胡扶紀等作亂,殺守備綦人龍,把總鄧養性。
是年九月,庚午朔,大清太宗文皇帝嗣位。以明年為天聰元年。
七年
春,正月,辛未,振鳳陽飢。
乙亥,以太監崔文昇提督漕運、河道。文昇先以侍光宗藥被逮,放南京,忠賢作《三朝要典》,遂召還,至是命兼督河、漕。文昇之任,即多參劾,忠賢矯旨稱其「能力挽漕運,盡心國儲」,詔旨褒嘉,被劾者皆削籍治罪。尋又命太監塗文輔總督太倉銀庫、節慎庫,李明道提督通州諸倉。
辛卯,免榷潼關、咸陽商稅。
是月,以來宗道為禮部尚書,時李思誠罷也。
二月,壬戌,修隆德殿。
是月,召經略王之臣還。先是巡撫袁崇煥與總兵滿桂不協,請移之他鎮,乃召桂還。及之臣代高第為經略,復奏留桂,崇煥又與不協。中朝慮僨事,命之臣專督關內,以關外屬崇煥,畫關而守。崇煥慮廷臣忌己,上言:「陛下以關內、外分責二臣,用遼人守遼土。且守且戰,且築且屯,屯種所入,可漸減海運。大要堅壁清野以為體,乘間抵隙以為用,戰雖不足,守則有餘;守既有餘,戰無不足。顧奮迅立功,眾人必忌;任勞則必召怨,蒙罪始可有功。怨不深則勞不著,罪不大則功不成。謗書盈篋,毀言日至,從古已然,惟聖朝與廷臣始終之。」朝議以崇煥、之臣既不相能,召之臣還,罷經略不設,以關內、外盡屬崇煥,並便宜從事。
崇煥與總兵官趙率教巡歷錦州、大、小凌河,議大興屯田,盡復高第所棄舊土。
會大清兵方征朝鮮,渡鴨綠江。崇煥乘間遣將繕錦州,中左、大凌三城,未畢。會朝鮮及毛文龍同告急,詔崇煥發兵赴援。崇煥遣水師往,文龍又遣率教等九將以精卒逼三岔河,為牽制之勢。而朝鮮已降於大清,諸將遂引還。
潘汝楨之建逆祠也,諸方效尤,幾遍天下。薊遼總督閻鳴泰繼請於部內建祠七所,費數十萬,其頌忠賢有「民心依歸,即天心向順」語。開封毀民舍二千餘間,創宮殿九楹,儀如王者;巡撫朱童蒙建祠延綏,用琉璃瓦;劉詔建祠薊州,金像冕旒。其諸祠務極工作之巧,像皆以沉香木為之,眼耳口鼻宛轉如生人,腹中腸肺俱以金玉珠寶為之。髻空穴其一以簪四時香花。一祠木像,頭稍大,小豎上冠不能容,匠人恐,急削而小之以稱冠,小豎抱頭慟哭責匠人。凡疏辭揄揚,一如頌聖,稱以「堯天舜德」、「至聖至神」,閣臣輒用駢語褒答。督餉尚書黃運泰迎忠賢像,五拜五稽首,稱「九千歲」。都城內外,祠宇相望。有建於東華門外者,工部郎中葉憲祖曰:「此天子臨辟雍道也,土偶能起立乎?」忠賢聞之,即削其籍。初,汝楨請建祠,巡按御史劉之待會稿遲一日,即削籍。而薊州道胡士容以不具建祠文,遵化道耿如杞以入祠不拜,皆下獄論死。
時海內望風獻媚,自督撫、巡按而外,宗室若楚王華煃,勛戚若武清侯李誠銘,保定侯梁世勛等。廷臣若尚書邵輔忠,詞臣若庶吉士李若琳,部郎若郎中魯國禎,諸司若通政司經歷孫如冽,上林監丞張永祚等亦皆建祠恐後。下及武夫、賈豎諸無賴子,莫不攘臂爭先,洶洶若不及,最後巡撫楊邦憲建祠南昌,至毀周程三賢祠益其地,鬻澹臺滅明祠,曳其像碎之;比疏至,則上已崩矣。【考異】《三編》統系之六年閏月《建忠賢生祠》目中。按薊遼、薊州建祠,諸書皆系之二月以後,八月以前。今類書之。
勒太康伯張國紀回藉。忠賢銜國紀不已,其黨梁夢環偵知之,復理劉志選前疏,故詰「丹山」「藍田」二語,忠賢從中究其事。大學士李國(木普)及王體乾交沮之,事乃止,而國紀竟勒歸故郡。【考異】張國紀事,《明史·本紀》系之六年十月,《三編》系之是年二月,皆牽連並記也。今據《宦官傳》分書之。
三月,癸酉,豐城侯李承祚請開採珠池銅礦,不許。
戊寅,瑞王常浩之藩漢中。戊子,惠王常潤之藩荊州。
陝西澄城民變,殺知縣張斗耀。斗耀以歲飢征糧激民怨被戕,詔禽首惡,安戢良民,解散黨羽。
夏,四月,丁酉,下前刑部侍郎王之寀詔獄。
時劉志選疏頌《要典》,言:「命德討罪,無微不彰。即堯舜之放四凶,舉元愷,何以加焉!」又云:「慷慨憂時,力障狂瀾於既倒者,魏廣微也,當還之揆席以繼五臣之盛事;赤忠報國,弼成臣典於不刊者,廠臣也,當增入簡端以揚一德之休風。」又言「王之寀宜正典刑,孫慎行宜加遣戍」,忠賢矯旨逮之寀下獄拷掠,坐贓八千,系獄中。慎行亦遣戍寧夏,知府曾櫻故緩之,未行而忠賢敗。
西部犯邊,守將擊卻之。
癸丑,桂王常瀛之藩衡州。王及惠、瑞二王。皆神宗子,上之叔父也。時魏忠賢潛蓄逆謀,不利諸王在內,逆黨張訥希指疏趣之,遂以次就國。儀物禮數,刻意貶損;群小反盛稱廠臣節費為國,即下詔褒美。
乙卯,侍郎王之寀卒於獄。崇禎初,復官賜恤。
五月,已巳,監生陸萬齡,請以魏忠賢配孔子,忠賢父配啟聖公。疏言「孔子作《春秋》,廠臣作《要典》;孔子誅少正卯,廠臣誅東林黨人;禮宜並尊。」持疏詣司業林釪,釪援筆塗抹,即夕掛冠檽星門去。司業朱之俊為奏請,從之,釪坐削籍,同時又有一張生者,欲上疏以忠賢與孔子並尊。入國學,自稱見子路擊之,遽死。【考異】天下建忠賢生祠,《三編》匯書於《潘汝楨建祠》目中,惟萬齡建祠,著其月分,別為一綱,以其罪尤重也。今從之。萬齡等伏誅見後。
丙子,大清兵圍錦州。
庚辰,松山、河套諸部入犯。辛巳,察罕諸部入犯。
時大清兵擊破綽哈,所部皆散亡,半歸於察罕,歲數犯延綏諸邊;至是總兵官姚世卿撫之,諸部受款。
癸巳,大清兵攻寧遠。
六月,庚子,錦州圍解。時太宗文皇帝親督兵至大凌河,守城士卒皆遁,遂進圍錦州。太監紀用、總兵趙率教遣使請和,大清遺書責之。袁崇煥令祖大壽等統精兵四千,繞出大清兵後,別遣水師東出相牽制。大壽等未至,大清已分兵抵寧遠城下。崇煥督將士登陴,列營濠內,用炮拒擊,而滿桂亦率尤世威以兵來赴。會大兵疾馳進擊,大敗之,追至城下,屍填壕塹皆滿。尋解寧遠圍,復益兵攻錦州,以溽暑不能克,毀大、小凌河二城而還。
秋,七月,乙丑朔,錦州以捷聞。上不豫,遣魏良卿告南北郊及太廟,代行禮。
丙寅,罷巡撫袁崇煥。初,大清太祖高皇帝晏駕,崇煥遣使吊,且以覘虛實,太宗遣使報之。崇煥欲議和,藉以修故疆,因附使者還報。奏聞,優旨從之。及毛文龍被兵,言者遂謂和議所致。至是錦州被圍,忠賢使其黨劾「崇煥不救錦州。」崇煥遂乞休去。仍以王之臣代之,霍維華代任兵部尚書。
己卯,敘錦州功,封魏忠賢從孫鵬翼為安平伯。鵬翼尚在襁褓中。一時文武,冒濫增秩賜蔭者數百人,而崇煥止增一秩而已。
先是霍維華嘗進仙方靈露,飲於上,上飲而甘之,已,漸厭。及得疾,體腫,忠賢以咎維華。維華懼甚,慮上不測,有後患,欲先自貳於忠賢。會寧、錦敘蔭,維華請以讓崇煥,忠賢覺其意,傳旨詰責。
壬午,前禮部尚書孫慎行遣戍寧夏。慎行以《要典》紅丸一案削籍,至是劉志選復追劾之,遂論戍。
丁亥,海賊寇廣東。
是月,浙江大水。
八月,丙申,加魏良卿太師,魏鵬冀少師。
戊戌,中極、建極二殿成。敘三殿功,魏忠賢弟侄一人世襲侯,復封忠賢從子魏良棟為東安侯。
乙巳,上疾不愈,召見閣、部、科、道於乾清宮,諭以「魏忠賢、王體乾皆恪謹忠貞,可計大事。」內閣黃立極等對曰:「皇上任賢勿貳,諸臣敢不仰體!」上悅。
甲寅,上大漸。乙卯,帝崩於乾清宮,年二十三。遺詔:「以皇五弟信王由檢嗣皇帝位。」王即夕入臨,居宮中,比明,群臣始至。
時崔呈秀方改兵部尚書,奪情視事,比入臨,內使十餘人傳呼呈秀甚急,呈秀入,與忠賢密謀久之,語秘莫得聞,或云:「忠賢欲篡位,呈秀以時未可止之也。」
丁巳,信王即皇帝位。大赦天下。以明年為崇禎元年。
癸亥,大賚文武諸臣及諸邊將士。
九月,甲申,追諡生母賢妃劉氏為孝純皇太后。太后初入宮為淑女,生上後漸失光宗意,被譴薨。光宗中悔,恐神宗知之,戒掖庭勿言,葬於西山。及熹宗封士為信王,追進賢妃。太后之薨,上時尚幼,及長,問近侍曰:「西山有劉娘娘墳乎?」曰:「有。」每密付金錢往祭。及即位,始追封,加尊諡。
丁亥,停刑。
庚寅,冊妃周氏為皇后。後以天啟中選入信邸,時神宗劉昭妃攝太后寶,宮中之事,悉裹於熹宗張皇后。故事,宮中選大婚,一後以二貴人陪,中選則皇太后幕以青紗帕,取金玉跳脫系其臂,不中即以年日帖子納淑女袖,償以銀幣遣還。張後疑後弱,昭妃曰:「今雖弱,後必長大。」因冊為信王妃,至是立之。
追尊光廟選侍李氏為莊妃,蓋東李也。位居西李前而寵不及。上幼失母,育於西李;已而西李生女,光宗改命東李撫視。至是即位,東李已薨,乃以撫育功追加尊諡,並賜莊妃弟成棟田。
冬,十月,甲午朔,親享太廟。
庚子,上大行皇帝尊諡曰哲皇帝,廟號熹宗。
癸丑,南京地震,自西北迄東南,隆隆有聲。
是月,崔呈秀罷。上素知忠賢惡,及即位,其黨自危。於是楊所修、楊維垣先劾呈秀,用以嘗上;乃以奪情為詞,令歸守制。會賈繼春提學南畿,亦馳疏劾之;而給事中許可徵復劾其子鐸中式通關節事,下吏部勘處。呈秀遂罷。
削浙江巡撫潘汝禎籍,以建祠作俑也。
十一月,甲子,安置魏忠賢於鳳陽,先是諸逆黨頌忠賢功德及請建生祠者,絡繹於道。比楊邦憲疏至,上甫即位,且閱且笑,忠賢覺其意,見疏偽辭,輒報允。
於是主事錢元愨首劾之,言:「忠賢本梟獍之資,先帝假以事權,群小蟻附,稱功頌德,布滿天下,如王莽之妄引符命,列爵三等,弄及乳臭,如梁冀之一門五侯;遍植奸黨,分置要津,如王衍之狡兔三窟;輿珍輦寶,藏聚肅寧,如董卓之郿塢自固;廣開告訐,誅鋤士類,如曹節、王甫之鈎黨株連;陰養死士,陳兵自衛,如桓溫之壁後置人。皇上待以不死,宜勒歸私第;魏良卿等有玷茅土,並宜褫革。」員外史躬盛、主事陸澄源亦交章論之。
而嘉興貢生錢嘉徵更劾忠賢十大罪:「一曰並帝。內外封章,必先關白,稱功頌德,上配先帝,及奉俞旨,必曰『朕與廠臣』,自古未聞有此奏體。二曰蔑後。皇親張國紀於御前而折逆奸,遂遭羅織,欲置之死,賴先帝神明,祗膺簿懲。不然,皇親危則中宮危矣。三曰弄兵。祖宗朝不聞內操,忠賢外脅臣工,內逼宮闈,操兵禁中,深可寒心。四曰無二祖列宗。高皇帝垂訓,中涓不許干預朝政,乃忠賢一手障天,流毒縉紳,凡邊腹重地,漕運咽喉,多置腹心,意欲何為!五曰克削藩封。三王之國,莊田賜賚甚薄也;而忠賢封公、侯、伯之土田,膏腴萬頃。六曰無聖。先師為萬世名教主,忠賢何人,敢祠太學之側!七曰濫爵。古制非軍功不侯,忠賢竭天下之物力,佐成三殿,居然襲上公之爵,靦不知省。八曰掩邊功。遼左用兵以來,墮名城,殺大將,而冒侯封伯。九曰傷民財。郡縣請祠遍天下,一祠所費不下五萬金。敲骨剝髓,孰非國家之脂膏!十曰褻名器。崔呈秀之子鐸,目不識丁,賢書遂登前列。」
疏上,上召忠賢,使內侍讀之。忠賢震恐喪魄,急以重寶?信邸太監徐應元求解。應元,故忠賢博徒也,上知之,斥應元,遂有是命。
戊辰,罷各邊鎮守中官。
天啟六年,各邊俱增填守太監,至是上諭兵部:「先朝於宣大、薊遼、東江之地分遣內臣協鎮,一柄兩操,甚為無謂。且宦官觀兵,自古有戒,其悉罷之。」
己巳,魏忠賢自縊死。時上榜忠賢罪示天下,尋諭曰:「逆惡魏忠賢擅竊國柄,誣陷忠良,罪當死,姑從輕發鳳陽。乃不思自懲,素蓄亡命之徒,環擁隨護,勢若叛然,令錦衣衛逮治。」忠賢行至阜城,聞之,與其黨李朝欽俱自縊。
時言者劾「崔呈秀為五虎之首,宜肆市朝」,奉旨「削籍,遣官逮問。」呈秀在家,聞忠賢死,列姬妾、羅珍寶、呼酒痛飲,盡一卮,即擲碎之。飲已,亦自縊死。
癸酉,免天啟逮死諸臣贓,釋其家屬。
癸巳,黃立極罷,時山陰監生胡煥猷劾閣臣黃立極、張瑞圖等,身居揆席,漫無主持。甚至顧命之重臣斃於詔獄,五等之爵,上公之尊加於奄寺,而生祠碑頌,靡所不至。律以逢奸之罪,夫復何詞!
時楊維垣等論煥猷疑出東林指使,上為除煥猷名,下吏。立極內不自安,累疏乞休,上猶優詔報留,至是始許之。
是月,曹應秋、薛貞俱罷。時以奄黨劾應秋、貞者先後疏上,遂罷。以房壯麗代為吏部尚書,蘇茂相代為刑部尚書。
十二月,以南京吏部侍郎錢龍錫、禮部侍郎李標、禮部尚書來宗道、吏部侍郎楊景辰、禮部侍郎周道登、少詹事劉鴻訓並為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上以施風來輩皆忠賢所用,不足倚,詔廷推。閣臣仿古枚卜典召九卿科道入乾清宮,貯名金甌,焚香肅拜,以次探之,得龍錫、標、宗道、景辰。輔臣以天下多故,請益一二人,復得道登、鴻訓。並命入閣。
客氏及其子侯國興、弟客光先與魏良卿皆伏誅。先是大行皇帝崩,客氏將出外宅,於五更赴梓宮前,出一小函,用黃色龍袱包裹,皆先帝胎髮,痘痂及累年落齒、薙髮,痛哭焚化而去。及是詔赴浣衣局掠死,籍其家。良卿、國興、光先皆棄市,家屬無少長皆斬;嬰孩赴市,有盹睡未醒者。人以為慘毒之報,莫不快之。方客氏之籍也,於其家得宮女妊身者八人,蓋將效呂不韋所為。上大怒,命悉笞殺之。
下逆黨倪文煥、李夔龍、許顯純、田爾耕等於獄。初,忠賢用事,外廷文武臣之諂附者。有「五虎」「五彪」之目。五虎則文臣崔呈秀、田吉、吳淳夫、李夔龍、倪文煥主謀議,五彪則武臣許顯純、田爾耕、孫雲鶴、楊寰、崔應元主殺戮,故詔書中侍著之。若此外有周應秋,曹欽程等,時號「十狗」,又有「十孩兒」「四十孫」之號,不可悉數也。
時御史高宏圖言:「傾危社稷,搖動宮闈,如劉志選、劉詔、梁夢環三賊者,罪實浮於『五虎』『五彪』等。」後皆麗逆案雲。【考異】五虎、五彪,據《剝復錄》及《先撥志始》所載,皆見之刑部會議,及上諭中,詳見《明史·奄黨傳》,今據書之。又以上三條,《史稿》皆入十一月,今據《明史》、《三編》。
追復熹宗成妃李氏、裕妃張氏封號。二妃皆魏、客所害,成妃未死,後斥為宮人。至是俱追復之。
以孟紹虞為禮部尚書,時來宗道入閣,代之也。
是冬,詔「天下所建忠賢逆祠,悉行拆毀變價。」尋逮陸萬齡及其黨曹代、何儲奇等,下法司究問。
初,萬齡等請祀忠賢於國學,朱之俊方奏舉行;會熹宗崩,之俊見璫將敗,乃糾萬齡等借影射利,仍未敢侵及忠賢也。至是貢生錢嘉徵顯劾忠賢十罪之一,詔逮萬齡等,系獄中,坐監候處決。【考異】萬齡等建祠,朱之俊輒為舉行,書見《明史·宦官傳》。又讓之《魏呈潤傳》,言:之俊議建忠賢祠於國學旁,下教有「功不在禹下」語,責諸生捐助。及莊烈即位,委過諸生陸萬齡、曹代何以自解。至是呈潤發其奸。由是之俊坐廢云云。據此則之俊亦奄黨也。惟「曹代何」,計氏《北略》、《紀事本末》皆作「曹代」,無「何」字。而證之《剝復錄》「曹代」之下,復有「何儲奇」。然則《明史》傳寫,蓋漏去「儲奇」二字,因誤以「何」字為曹姓之雙名,今據《剝復錄》書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