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明通鑑/卷088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紀八十四起閼逢掩茂,盡旃蒙大淵獻,凡二年。

莊烈皇帝

崇禎七年

春,正月,已丑,廣鹿島副將尚可喜降於大清。

可喜故隸總兵黃龍部下,至是因龍死,遂降。

設河南、山、陝、川、湖五省總督,以延綏巡撫陳奇瑜兼兵部侍郎為之。初,流賊既自秦入晉,掠河北、畿南,關中患少紓。奇瑜時撫延綏,復分遣文武將吏禽斬賊渠截山虎等百七十七人,它賊多解散,獨鑽天哨、開山斧據永寧關。關在鎮城東,前阻山,下臨黃河,賊負固數年不下。奇諭謂是不可以力取,乃陰簡銳士,陽言「總制檄發兵,令賀人龍將之而西,身為後勁,宜抵延川」,俄策馬東,曰:「視吾馬首所向。」潛師疾走入山。賊不虞大兵至,驚潰。焚其巢,斬首千六百有奇,二賊俱馘。分兵占斬賊首一座城等,獲首級五百五十,延水群盜盡平,奇瑜威名著關、陝。

至是賊南渡河,踏湖廣,窺四川。延議「諸鎮撫事權不一,宜設大臣統之」,多推薦洪承疇。以承疇方督三邊不可易,乃命奇瑜總督五省軍務,專辦流賊。

庚寅,總兵官張應昌渡河,敗賊於靈寶。

壬辰,賊自勛陽渡漢,薄谷城。癸巳,犯襄陽,又分犯紫陽、平利。澠池教諭羅世濟子得鴻,練兵守平利,殺賊頗多,城陷,妻子俱死。【考異】《殉難錄》所載與《三編》同,且書澠池教諭羅世濟之子,尤為明晰,今據書之。賊遂擁眾南入四川,乙卯,陷房縣,知縣貢從貴死之。又陷保康,知縣方國儒、竹溪訓導王紹正死之。《三編·質實》:「國儒率鄉兵出御,力不支,城陷,被執,罵賊,中七刀死。」

先是諸將追賊於河南,自張應昌外,湯九州、李卑敗之嵩縣、內鄉,及入湖廣,卑又敗之光化。賊聞官軍至,輒以老弱委之,而精銳多前走,故諸將動稱捷報功,賊勢彌熾,連陷鄖陽諸展邑,遂入蜀。

二月,壬戌,賊陷興山,殺知縣劉定國,縱掠歸州、巴東、夷陵。歸,巴萬山稠疊,管薄密綿,賊入其中,首尾排迮。荊州推官劉振纓提施兵入援,斬獲頗多,會施兵緣援荊東下,舍之勿追。

壬申,賊入瞿塘,戊寅,遂攻夔州。夔關天險,而城中倉猝無備,通判、椎官悉遁。同知何承光攝府事,率吏民固守,力竭,城陷,承光整衣冠危坐,賊入,殺之,投屍於江,遂陷夔州。連陷大寧,知縣高日臨乞援不應,率民兵捍賊北門,兵敗,被執,大罵不屈,賊碎其體焚之。訓導高錫、巡檢陳國俊皆被殺,國俊之妻及錫妻女皆殉焉。又陷巫山、通江,巡檢郭纘化、指揮王永年戰沒於陣。

自賊起陝西,轉犯山西、畿輔、河南、北及湖廣、四川,陷州縣以數十計,未有破大郡者。至是夔郡失守,遠近震動。

賊所過輒殘破,惟梁山以里居中書塗原,集鄉兵伏密箐間,用竹畚囊石乘高擊之,傅毒弩矢,血濡縷輒斃,賊多死者,乃退去。

會秦良玉自石砫赴援,川北副將張令復以兵扼諸要害,賊不敢進。乃析其黨為二:一走還楚;一自通江走廣元沖、百丈關,殺守備郭震辰,指揮田實,由七盤、陽平關入秦,抵鞏昌。總督洪承疇御之秦州,賊遂越兩當,襲破鳳縣。主簿言永祚將謝事歸,會賊至,知縣棄城遁,永祚曰:「吾雖小吏,嘗食祿於朝,敢以謝事推諉乎!」城破,北向再拜,與子士樞、士模皆死之。訓導李芝蔚,鄉官魏炳同時遇害。【考異】以上賊犯地方及諸死事之文武悉據《三編》書之,蓋參《明史》陳奇瑜、張翌昌、湯九州、李卑及忠義傳、流賊傳,而證之《綏寇紀略》及《殉節錄》悉合。惟郭震辰戰死於百丈關,《史稿》誤入之六年三月下,今據《三編》及《殉節錄》改入是年。

振登萊被寇者,並蠲積逋。

甲申,耕耤田。

乙酉,流賊自商、雒復入漢南。

時賊之人秦者,又析其黨為二:一由鳳縣奔寶雞、汧陽;一向漢中,取間道犯城固、洋縣,東下石泉。漢陰鄉官楊呈秀官順慶知府罷歸,佐有司守御,力戰被執,大罵,賊怒,磔之。其弟呈芳單騎入賊營,斬賊數十,創重死。賊尋會於漢中以窺商、雒,商州防守閻調化剿賊於雒,不克,被執,不屈死。於是張獻忠亦自應山西奔商、雒,以十三營流入漢南。

三月,丁亥朔,日有食之。

甲辰,賜劉理順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乙巳,流賊自蜀還楚,總兵張應昌擊之五嶺山,敗績。應昌身中一矢退還,賊遂入楚。

庚戌,副將楊世恩追敗入楚之賊於石河口。

山西自去年八月不雨至於是月,赤地數千里,民大飢,人相食。陝西亦旱。

夏,四月,丙辰,逮鄖陽撫治蔣允儀下獄,鄖西陷故也。以大名副使盧象升代之。

癸酉,張山西、陝西飢,給事中吳甘來請之也。

甘來請發粟以振,因言:「山西總兵張應昌等多殺良民冒功,中州諸郡,畏官兵甚於賊。陛下生之而不能,武臣殺之而不顧,比實痛之!」又言:「賞罰者,將將大機權也。陛下加意邊陲,賞無延格。乃閩海獻捷,黔、蜀爭功,待勘累年。急則用其死綏,緩則束以文法。況封疆之罰,武與文二,內與外二,士卒與將帥二。受命建牙,或逮或逐,而跋扈將帥,罪狀已暴,止於戴罪。偏裨不能令士卒,將帥不能令偏裨,督撫不能令將帥,將聽賊自來自去,誰為陛下翦凶逆者!」

疏入,上為發帑振飢。而軍政無章如故。

是月,賊自湖廣走盧氏、靈寶。

時賊復分其黨為三:一犯均州、往河南;一犯鄖陽,往浙川;一渡河,犯商南。

五月,丙申,洪承疇遣副將賀人龍等逐賊於藍田,敗之。

是月,上因旱求言。給事中黃紹傑疏論溫體仁。

略曰:「漢世災異策免三公,宰執亦因罪以求罷。今者久旱,陛下修明政治,納讜言,可謂應天以實矣,而雨澤不降,何哉?天有所甚怒而不解也。次輔溫體仁者,秉政數載,上干天和,無歲不旱暵,無日不風霾,無處不盜賊,無人不愁怨。秉政既久,窺瞷益工,中外趨承益巧。一人當用,則正:『體仁意未遽爾』也;一事當行,則曰『體仁聞恐不樂』也;覆一疏,建一議,又曰『慮體仁有他屬』;不然,則體仁忌諱,無櫻其凶鋒也。凡此召變之尤,願陛下罷體仁以回天意,體仁罷而甘霖不降,殺臣以正欺君之罪。」上方眷體仁,貶紹傑一秩。

體仁疏辨,且訐其別有指授,紹傑言:「廷臣言事,指及乘輿,猶荷優容;一字涉體仁,必遭貶黜。誰不自愛,為人指授也!」因列其罪狀,且曰:「臣所仰祝聖明洞燭體仁奸欺者,其說則有兩端:下惟朋黨一語,可以箝言官之口,挑善類之禍;上惟票擬一語,可以激聖明之怒,蓋憤誤之愆。」

體仁猶辨,且以朋黨為言;紹傑遂言:「體仁受銅商王誠金體,體仁長子受巡撫沈伈及西淮巡鹽高欽順等金,皆萬計;體仁用門干王治,東南之利皆其轉輸;體仁私邸兩被盜,失黃金寶玉無算,匿不敢言。」上怒,調紹傑上林苑署丞,遷行人司副。

六月,辛未,總督陳奇瑜與鄖陽撫治盧象升會師於上津,剿湖廣賊。

甲戌,河決沛縣。

是月,陳奇瑜巢賊,駐均州,檄陝西巡撫練國事駐商南,遏其西北;河南巡撫元默駐盧氏,遏其東北;湖廣巡撫唐暉駐南漳,遏其東南。奇瑜偕盧象升由竹溪至平利之烏林關,冒雨十數戰,斬首一千七百五十餘級。總兵官鄧玘及別將楊麟、楊世恩、周任風、楊正芳等分道擊賊於乜家溝、石泉壩、康家坪等處,凡斬首數千。副將劉遷等搜竹溪、平利之賊。先後斬賊三千有奇,禽其魁十餘人。

是時楚中賊且盡,而賊之竄悉入漢南,漢南之在秦也,東至於洵陽、白河、平利,又東至於興安、石泉、漢陰;西至於酉鄉、洋縣、漢中府,又西至於沔縣、寧羌、略陽;其地皆與楚、蜀為界。各省大兵盡在楚、蜀,遂逼賊入漢南。秦督洪承疇謂「今數股之賊畢會於漢、興,而旁突於商、雒,秦事大可憂。」

會承疇以甘肅邊警赴援,而奇瑜見楚賊既盡,亟引兵而西,謂賊不足平,遣游擊府通防漢中以護藩封;參將賀人龍、劉遷、夏鎬扼略陽、沔縣,防賊西遁;副將楊正芳、余世任扼褒城,防賊北遁;自督副將楊化麟、柳國鎮等駐洋縣,防賊東遁;又檄練國事、盧象升、元默各守要害,截賊奔逸。賊見官軍四集,大懼,悉遁入興安之車箱峽,官軍四面圍之。【考異】據《綏寇紀略》,烏林關之戰在六月十二日,乜家溝之戰在六月二十日,石泉霸之戰在二十八日,康家坪之戰在三十日。凡此皆剿楚賊也。漢南之賊懼剿,遁入興安車箱峽,當在是時,而請降則七月間事,以後始有出棧道西犯麟遊等七州縣事。而《史稿》則書漢南降賊出棧道於五月,又誤書艾萬年、柳國鎮等戰沒於六月。不知萬年等之沒乃在八年六月,若七年則萬年在山西,方遘疾告歸,而國鎮是時方從陳奇瑜討楚、蜀賊,《史稿》誤人,相差一年。蓋莊烈無實錄,《史稿》所記月日干支,多據野史,不復考證前後。惟後修《明史》,參之《列傳》,悉行改正。如車箱之困書於是夏,則據傳中「圍困兩月」語,安得五月便出棧道耶!《三編》類記於六月目中,與《明史·本紀》合,今分書之。

秋,七月,壬辰,大清兵入上方堡,至宣府。

是時大清兵征察罕,還師,見宣府邊城多頹壞,乃興問罪之師。

初,宣府巡撫沈伈遣使通款於大清,刑白馬定盟,廷議責其專擅,罷之。於是遼東諸將嚴備邊,擾及大清屬部,戕害二十餘人,張家口守臣多匿逋逃,大清責其負約。至是分四路進兵,自宣府趨應州,略大同,下得勝堡,參將李全死之。

乙未,詔總兵官陳洪範守居庸,巡撫保定丁魁楚等守紫荊、雁門。

辛丑,京師戒嚴。

庚戌,大清兵攻保安,知州閻生斗集吏民拒守,城陷被執,死之。守備徐國泰,判官李師聖,吏目王本立,訓導張文魁,生員姚時中、張師載俱同時死。而國泰妻薛氏、妾王氏,闔門十三人皆殉焉。

是時,沿邊城堡多失守。大清兵尋入靈邱,知縣蔣秉采募兵堅守,力屈,眾潰,投繯而死,合門殉之。守備於世奇,把總陳彥武、馬如豸,典史張標,教諭路登甫並戰沒,又守備張修身、常汝忠亦先後殉之。遠近震懾。

是月,漢南賊出車箱峽。

先是賊困峽中凡兩月,諸渠魁高迎祥、李自成、張獻忠等咸在焉。【考異】據《明史·李自成傳》,「車箱之困,張獻忠奔商、雒」,而《陳奇瑜傳》則雲「諸賊渠高迎祥、李自成、張獻忠咸在焉。」證之《本紀》,獻忠奔商、雒在二月乙酉陳奇瑜會剿之前,且奇瑜《撫賊原奏》內有「八大王部萬三千餘人」,八大王即獻忠也。故後修《三編》亦據《奇瑜傳》改正《原編》,今據書之。峽四面巉立,中亘四十里,賊誤入其中。山上居民下石擊,或投以炬火,且累石塞其口。賊飛走俱絕,乏食,又大雨連旬,弓矢盡脫,馬乏芻,死者過半。自成窘甚,其黨顧君恩為之謀曰:「吾輩萬里遠掠婦女輜重,何不用之以佴群帥,可文降面狡焉以逞也。」自成善之。乃以重寶賂奇瑜左右及諸將帥乞降。奇瑜意輕賊,有驕色,遽許之,悉籍其黨數萬姓名,勞遣歸農。每百人以一安撫官護之,檄所過州縣具糗糧傳送,令諸將無邀擊以撓撫事。賊既出棧道,即大噪叛,殺安撫五十餘人。於是勢復大熾。

八月,戊辰,詔總兵尤世威、吳襄等援遼,而以宣大總督張宗衡節制各鎮援兵。總兵曹文詔偕宗衡先駐懷仁固守。

是月,賊既軼出車箱峽,大掠所過州縣,張應昌自清水追之,敗績。賊遂連陷麟遊、永壽等七州縣,麟遊知縣董時和死之。邑生員趙應璧奉母避賊,賊至,母投崖死,應璧從之。

時賊之屯漢興者,亦自略陽來會,關中大震。

賊初叛,潛猝至鳳翔,誘開城,守者知其詐,紿以縋城上,殺其先登者三十六人,余噪而去。其犯寶雞者,亦為知縣李嘉彥所挫。

而奇瑜以其撓撫局,劾嘉彥及鳳翔鄉官孫鵬等,上怒,逮嘉彥、鵬及士民五十三人。及賊勢日盛,奇瑜悔失計,乃委罪巡撫練國事。

國事上言:「漢南賊盡入棧道,奇瑜檄止兵。臣未知所撫實數,及見奇瑜疏,『八大王部萬三千餘人,蠍子塊部萬五百餘人,張妙手部九千一百餘人,八大王又一部八千三百餘人』,臣不覺仰天長嘆!夫一月撫強寇四萬餘,盡從棧道入內地,食飲何自出?安得無剽掠!且官軍防護,一大帥止將三千人,而一賊魁反擁萬餘眾,安能受紀律耶!賊皆藉口歸籍,然延安州縣驟增四萬餘人,安集何所?合諸征剿兵不滿二萬,而降賊逾四萬,豈內地兵力所能支!宜其連陷名城而不可救也。若咎臣不堵剿,則先有止兵檄矣;若雲賊已受撫因誤殺所致,然則未誤殺之先,何為破麟遊、永壽?為今之計,惟急調大軍致討。若仍以願回原籍,禁兵勿剿,三秦之禍,未知所終極矣。」疏入,事已不可為,遂逮國事下獄。

吏部尚書李長庚罷。長庚不植黨援,與溫體仁不甚合。至是以推郎中王茂學為真定知府,上不允,復推為順德知府,上怒,責以欺矇;並追咎冠帶監生授職事,責令回奏,奏上,斥為民。時左都御史張延登亦免。體仁欲援逆案以攻東林。會吏都缺,陰使張捷舉逆案呂純如以嘗上,言者大嘩,上亦甚惡之。捷氣沮,體仁遂不敢言。乃薦謝升、唐世濟,遂擢升為吏部尚書,世濟左都御史。

閏月,甲申,賊陷隆德。

先是洪承疇聞秦警,自甘鎮還。賊之西犯者,陷澄城,圍郃陽,會承疇兵至,解圍去,轉掠平涼、邠州。進攻隆德,破其城,殺知縣費彥芳。鄉官松江通判楊泰初與子生員善俱赴井死。生員楊泰連為賊執,罵不絕口,斷舌死。賊遂薄靜海州,固原參政陸夢龍率游擊賀奇勳、都司石崇德御之。賊初不滿千,已而大熾。夢龍所將止三百餘人,賊圍之數重,矢石如雨,突圍不得出。二將抱夢龍泣,夢龍揮之曰:「何作此婦孺態!」大呼奮擊,手馘數人,與二將俱戰死。夢龍即治梃擊案中人也。【考異】隆德之陷,《明史·本紀》及夢龍本傳皆書之閏八月,諸書以為八月者,脫「閏」字。兩《史稿》誤入之六年八月戊子,相差一年,蓋誤據《明史》、《紀事本末》也。是年新曆閏六月,《明史》據《大統歷》書之。

丁亥,大清兵克萬全左衛。【考異】據《明史稿》:「閏月乙酉,攻萬全左衛,丁亥破之,守備常如松、指揮杜詩、秦之英戰沒。」按此三人,《三編》及《殉節錄》皆不載,未知何據。附識於此。

時曹文詔等皆不敢戰,代王母楊太妃,命總督張宗衡等通款於大清,庚寅,班師出塞。於是宗衡、文詔及巡撫胡沾恩、總兵張全昌等並論罪遣戍。

山西巡撫吳甡請留文詔、全昌剿晉賊自贖,報可。兵部議令文詔馳剿河南賊,甡復抗疏爭,請先平晉賊,後入豫,上不許。而文詔感甡知,竟取道太原,為甡所留。

時山西降賊王剛、王之臣、通天柱等,已為前撫戴君恩所斬,獨賀宗漢、劉浩然、王加計,【考異】《明史·文詔傳》作「高加計」,今據《三編》。猶擁眾自恣,剽掠城邑,垣曲典史秦宗恩,黎城布衣李養裕先後以督鄉勇捍賊死。甡陽為詔撫,密令參將猛如虎、虎大威、劉光祚等圖之。於是山西盜悉平。

壬寅,李自成圍參將賀人龍於隴州。

時自成率眾圍隴州。人龍馳兵赴援,賊環攻之。自成以人龍同里閈,遣其將高傑遺書令叛,人龍不報。圍守兩月,洪承疇遣總兵左光先救至,圍始解。

九月,庚申,盔甲廠災。

甲戌,以賊悉聚陝西,詔河南兵入潼、華,湖廣兵入商、雒,四川兵由興、漢,山西兵出蒲州,韓城共討賊。

冬,十月,庚戌,湖廣兵覆於雒南,副總兵楊正芳及部將張上達死之。

是月,工部尚書周士朴罷。

時中官張彝憲監戶、工二部出納,士朴恥之,數與齟齬。彝憲譖於上,士朴疏對,辭直,上無以難。至是以遂平公主塋價引例不合,為駙馬都尉齊贊元所劾,遂削籍。逾月,以劉遵憲代之。

十一月,庚辰,逮陳奇瑜下獄。

奇瑜以車箱縱賊,給事中顧國寶、御史傅永淳交章劾其受賊賄,詔錦衣官逮訊,而以洪承疇代之。

時賊已蔓延不可撲滅,首輔溫體仁謂山西巡撫吳甡曰:「流賊癬疥疾,不足憂也。」

奇瑜罪當死,以體仁庇之,未幾,僅謫戍邊。

十二月,賊自陝西出,犯河南。先是賊十餘萬往來關中,連營輒百餘里。別賊萬餘屯雒南、閿鄉,蹂躪郡邑數十。

諸將先後以死事著者,總兵股體信,沒於陣。游擊丁孔應被執,不屈死。指揮李學牧陷賊中,與王風木等謀舉義,事泄,北面再拜受刃死。守備史大勛,率兵逐賊被執,為所殺。昌平鎮將凌元機、胡良翰隸湯九州部下,賊屯閿鄉,九州遣二人搜山,敗沒。花馬池營千總蔡應昌,血戰死。

其以長吏殉城死者,甘泉知縣蒲來舉,求救於守備孫守法,不應,城破,手刃數賊,死之。崇信知縣龐瑜,知賊必至,而縣中止貧戶百餘,乃率士民築土城以守,流涕誓死。會天大雨,土城盡圮,賊大至,瑜遣家人齎印送上官,端坐堂上,賊悴令跪,瑜罵曰:「賊奴!敢辱官長!」賊拔刀脅之,罵益厲;執至野外,剖心裂腹而死。山陽知縣董三謨與父嗣成、弟三元俱殉難,妻李氏亦攜子女偕死。涇州知州婁琇,城陷死。麟遊再陷,知縣呂鳴世初至,賊不忍加害,絕食六日死。

一時士民仗義者,涇陽布衣王祚以捍賊死,耀州生員宋緒湯以詈賊死。

方賊之出棧道也,聞洪承疇將合諸路兵進剿,賊渠高迎祥、李自成等遂竄入終南。會承疇赴甘肅,賊又出終南,分陷關、隴。比承疇還,引兵而東,賊乃悉眾東奔,遂陷陳州、靈寶,集宛、洛間,河南復震。賊每營數萬兵,更番進,皆因糧宿飽;官軍寡備,饋餉或不繼。賊介馬馳一日夜數百里;官軍步多騎少,行數十里輒疲乏;以故多畏賊。

時左良玉扼新安、澠池,陳治邦駐汝州,陳允福扼南陽,皆坐甲自保。

良玉前在懷慶,與督撫議不合,因是生心緩追,又多收降寇以自重,督撫檄調,不時應命,漸有跋扈端,實無意殺賊。

而賊聞良玉且至,移壁梅山、溱水間,其別部掃地王等復趨江北,攻英山,陷之,又焚霍山。《三編·質實》據《湖廣通志》,有知府簡而可者,亦於是年殉節死,其地方月日無考。附識之。並見《殉節錄》

是冬,無雪。

是歲,京師飢,御史龔廷獻繪《饑民圖》上之。

八年

春,正月,乙卯,梅山、溱水之賊陷上蔡。丁巳,屠汜水,陷滎陽。戊午,陷固始。

己未,詔總督洪承疇出潼關討河南賊,與山東巡撫朱大典協剿。

賊聞承疇將出關,大會群賊於滎陽。老回回、曹操、革里眼、左金王、改世王、射塌天、橫天王、混十萬、過天星、九條龍、順天王及高迎祥、張獻忠,共十三家,七十二營議敵官軍未決。李自成進曰:「匹夫猶奮,況十萬眾乎!官兵無能為也。宜分定所向,利鈍聽之天。」皆曰:「善!」乃議「革里眼、左金王當川、湖兵,混天王、混十萬當陝兵,過天星扼河上,綴河南兵,迎祥、獻忠及自成略東方,老回回、九條龍往來策應。陝兵銳,益以射塌天、改世王。所破城邑,子女玉帛惟均。」眾皆如約。

始,迎祥與獻忠並起比肩,自成乃迎祥支黨,不敢與獻忠偶,及是遂相頡頏,與俱東掠。

辛酉,賊自固始抵霍邱,陷其城,縣丞張有俊死之。時霍邱知縣棄城遁,教諭倪可大督民壯拒戰,以奇策斬賊首數百,分守城北。賊以炮攻陷南門,被執,齧指血噴賊,賊怒,被磔死。妻女皆自縊,仆倪表亦殉焉。訓導何炳若,鄉官戴廷對、田既庭,舉人王毓貞、張燦恆皆城陷死之。

是日,張獻忠攻潁州,知州尹夢鰲,通判趙土寬方謁上官於鳳陽,驟聞賊至,立馳還;賊已抵城下,率民壯固守。城北有高樓,可瞰城中,諸生劉廷傅請先據之,夢鰲以為然。而廷傅所統皆市人,不可用。賊攻樓且鑿城,頹數丈,城上人皆走,不可止。夢鰲持大刀獨當城壞處,殺賊十餘人,身被數刃。賊眾畢登,遂投城下烏龍潭,弟侄七人皆從死。城既陷,士寬率眾巷戰,力竭,亦赴水死。妻李氏攜三女登樓自焚,仆王丹亦罵賊死。

潁州衛在州治西北隅,賊分攻衛城。指揮李從師、王廷俊,千戶孫升、田三震,百戶羅元慶、田得民、王之麟,前所百戶汪檀,俱乘城戰死。

廷傅及衛經歷胡士定並以罵賊死,廷傅為故布政使九光從子。九光子廷石分守西城,中賊刃未殊,口授友人方略,令繕書上當事,旋卒。致仕尚書張鶴鳴,與其弟故云南參政鶴騰被賊執,倒懸鶴鳴於樹,皆罵不絕口死,鶴鳴子大同闔門皆遇害。中書舍人田之潁,光祿寺署正李生白,署丞李元白,黃岩知縣劉道遠,會寧知縣楊南,同殉城死。其它官紳士庶死難者共一百三人,城中婦人殉節者二十七人,烈女八人,一時忠烈稱獨盛。城破後,亦無一人向賊乞憐者,賊怒,遂屠之。

穎、霍既陷,賊攻壽州,故御史方震孺率鄉兵城守,不克,遂焚正陽關而去。《三編·質實》:「死難之官紳士庶,名見史乘者,為夔州府訓導丁嘉遇、候選經歷汪邦弼、舉人白精忠、郭三傑、貢生李茂叢、楊得坤、寧儉、生員韓光祖、檀之槐、李維紀、王致志、張維黃、劉大濟、田大生、聞於階、弟於邦、王國泰、亓鳳翔、卞文斗、王乾亨、丁嘉運、劉栻、姚克智、丁崇先、郭之英、姚同寅、尚日暄、陳純、李孕生、王致和、申華、郭之豪、田之萃、郭瑋、馬負圖、錢人瑋、盧元貞、馬寀國、馬柱國、韓中佐、楊於世、王啟昌、邢元錫、熊協夢、王維新、李汝珽、盧傳世、喻天敘、楊士貞、郭之產、郭獬、賀嘉貞、聞慎言、監生王文煥、田之蔚、田之茂、田之尹、武舉高日躋、李承訓、醫官張濟民、禮生孔道隆、儒士田之蕙、于振先、布衣鹿勁、亓中元、嚴克長、王尚廉、亓旋、祁標、王公坊、張肅范、王之斡、趙謙、祁瀛、潘守仁、汪茂椿、張思明、黃國、王九成、王印、王聘汝、陳繼信,併入祠。韓光祖母李氏,妻武氏偕一妹二女赴並死。妾李氏方有娠,被剖腹死。次子定策,孫日曦皆罵賊死。檀之槐護母柩不去,被磔死。李維紀妻趙氏及子女十八人投井死。王致志妻唐氏同殉節。」

丙寅,賊陷鳳陽,焚皇陵樓殿。

先是南京兵部尚書呂維祺懼賊南下,請防護鳳陽陵寢,不報。給事中孫晉亦以為憂,言於兵部尚書張鳳翼,鳳翼曰:「賊起西北,不食稻米,賊馬不飼江南草。公南人,何憂!」遂不設備。賊漸逼江北,鳳翼乃請敕漕運都御史楊一鵬移填鳳陽,溫體仁格其議,鳳翼亦不能再請。事益急,給事中許譽卿請速調五千人守鳳陽,而賊已自壽州分部來犯。

鳳陽故無城,留守朱國相率指揮袁瑞徵、呂承蔭、郭希聖、張鵬翼、周時望、李郁、岳光祚、千戶陳宏祖、陳其忠、金龍化等以兵三千逆戰上窯,頗有斬獲。頃之,賊數萬至,矢集如猥。官軍敗,國相自刎死,余皆陣沒;一鵬在淮安,遠不及救。賊遂燔皇陵,大肆殺掠。千戶陳永齡、百戶盛可學死之。賊犯衛城,衛經歷胡尚彩獨擊卻之,賊復至,被執不屈,與府照磨蕭懋烈等凡死者四十餘人。推官萬文英方臥病,賊索之。子元亨,年十六,泣語父曰:「兒不得復事親矣。」出門呼曰:「若索官何為!我即官也。」賊縶之,極口大罵,斷脛死。文英獲免。【考異】《史稿》、《輯覽》皆載鳳陽之陷,知府顏容暄,推官萬文英死之。容喧之死,《紀事本末》言其「囚服匿獄中,賊縱囚獲之,杖於堂下,殺之。」據此,則容喧之不入死事,《三編》刪之宜也。若文英之死,據《三編·質實》言其子冒官代死,文英得免,似文芙亦未死,而死者乃其子萬元亨也。今據《三編》書之,附識其異於此。又按《北略》已言文英遇害在前,何以又雲獲免?或免後復死也。此亦一說。舉人蔣思宸投繯死,布衣陳自修繞父柩哀鳴死。凡死者又六十餘人。

城既陷,公私邸合被焚者二萬餘間,光燭百里。賊渠張幟自稱「古元真龍皇帝」,合樂大飲,張獻忠、李自成皆在焉。恣掠三日。

壬申,徐州援兵至鳳陽,張、李二賊已分道走。

先是自成飲於皇陵,從獻忠求小閹善鼓吹者,獻忠不予,自成怒,偕高迎祥西趨歸德,謀復入關。

獻忠獨東攻廬州,州民乘墉捍賊,有張四哲者,偕弟四美、四奇奮力迎戰,敗沒。州城堅,賊百計攻之不克。去,攻舒城,知縣章可試塞三門,開西門誘賊入,陷於坑,奔潰死者千人,賊乃去。

甲戌,改巢縣,知縣嚴覺闔門死之。

戊寅,圍廬江,士民具財帛求免,賊偽許之,俄襲陷其城。維時官吏皆避賊走匿,里居故山西參政盧謙,服命服坐中門。賊至,欲屈之,罵曰:「吾朝廷憲臣,肯為賊屈邪!鼠輩滅在即,安敢無禮!」賊怒,殺之,投屍於池,池水盡赤。舉人張受、畢伊周皆先後殉焉。

己卯,賊攻無為州,知州張化樞死之。

是月,禮部尚書李康先罷。逾月,以黃士俊代之。

二月,壬午,張獻忠陷潛山,知縣趙士彥死之。連陷太湖、宿松,皆屠其城。太湖知縣金應元據城東大濠,奸人導賊渡濠,為所執,聽未殊,自經死。守備趙蔭被執不屈死。趙繼春與賊戰於洪家嶺以無援死。訓導扈永寧亦死之。宿松生員劉之暄請代父死,賊釋其父。生員萬民望請代母死,賊釋其母。生員袁師皋見賊欲殺其母,力與相持,受數刃死。生員柴維煥與三子同遇害。布衣陳昌言、夏時行、石思行皆先後殉。

賊所過太和、霍山、六安、亳州悉被殘破。

太和則生員秦培篤與妻王氏偕死。生員秦思允被執,挾之攻城,呼告城上曰:「賊以牛皮冒車避矢石,所懼獨火耳。」賊殺之。城上人投薪焚賊車,城遂獲全。

霍山則教諭龔元祥、訓導姚允恭以知縣先遁,督民兵固守,力屈,元祥與其子炳衡俱被殺,允恭亦死之。

六安則生員梅國秀、亳州則布衣李心惟、李猶龍皆以守親柩遇害。如龍為猶龍從弟,賊執其母,奮力擊之,為所殺。心惟子果亦從死。

乙酉,張獻忠、羅汝才別部分陷羅田,知縣梁志仁死之。志仁,保定侯梁銘之裔也。羅田界湖廣、江北之交,志仁日久儆備,羅汝才以其長者,不忍加兵。有獄因江猶龍思脫死,遣人導汝才別校來攻。志仁持長矛巷戰,殺六賊,力屈被縶,罵賤,支解死,妻唐氏亦被害。教諭吳鳳來、訓導盧大受、典史單思仁皆死之。汝才在英山聞之,馳至,為斬其別校。

時羅田之賊復分陷徐州及虞城、商邱、汝寧、真陽、新蔡。徐州則知州陳桂棟,虞城則生員宋鼎延,商邱則舉人賈遂、李明開、武舉史懋明,汝寧則江陵生員劉楷,真陽則知縣王信,新蔡則知縣黃信皆死之。而王信之死,以罵賊斷頭剖腹,為尤慘雲。【考異】是月,張獻忠東攻廬州,不克,遂連陷潛山、太湖、宿松等縣。故攻羅田者,皆以為獻忠之別部。而據《三編·質實》所載,則羅汝才之別部也。按是時汝才在英山,獻忠在潛山、太湖一帶,皆與羅田近,賊流掠無定向,今兩書之。新蔡知縣王信,《三編》不入正文,但云「真陽知縣王信死之」,而於《質實》中附註雲,「時又有一王信,官新蔡知縣,亦於是年殉節。」然《史稿》書「新蔡知縣黃信」。今據書之,俟考。又宿松之陷,《北略》載指揮包文達,義士石電以援宿松戰沒,並詳記其死事之烈,而《三編》入之十年。附識於此。

甲午,以皇陵失事,逮總督漕運、尚書楊一鵬下獄。

先是上聞皇陵之變,素服避殿,祭告郊社,哭於二祖列宗之廟,遣駙馬都尉王昺,太康伯張國紀行祭慰禮。侍郎朱大典巡撫鳳陽,修復陵寢。逮一鵬並巡按御史吳振纓,一鵬論死,振纓遣戍。

丁酉,總兵鄧玘敗賊於羅山。

初,賊大入河南,命玘援剿。至是賊陷鳳陽,命玘自黃州速援安慶,及桐城被圍,玘竟不至。羅山之賊,乃敗賊也。於是御史錢守廉劾「玘殺良冒功」,命總督洪承疇核實以聞。

是月,賊既蹂躪江北,複流擾於蘄、黃、汝寧、歸德之間,圍桐城者數月。

應天巡撫張國維率副將許自強東西奔擊,解桐城圍。遣守備朱士允趨潛山,把總張其威趨太湖,士允戰沒。自強遇賊宿松,殺傷相當。安慶山民桀石以投賊,賊多死,乃趨英、霍,走麻城以去。

流賊之犯鳳陽也,給事中許譽卿痛憤,直發本兵張鳳冀固位失事及首輔溫體仁玩寇速禍罪。

略言:「賊在秦、晉時,早設總督遏其渡河,禍止西北一隅耳,乃侍郎彭汝楠避不肯行;及賊入楚、豫,人言交攻;然後不得已而議設之;侍郎汪慶百又避不行,乃推極邊之陳奇瑜,鞭長奠及,釀成今日之禍,非樞臣之固位失事乎!流寇發難已久,樞臣因東南震鄰,始有淮撫操江移鎮之疏,識者已恨其晚。及閣臣擬旨,則曰不必移鎮。臣觀各地稍有兵力,賊即不敢輕犯。鳳陽何地?使巡撫早移,豈有今日!今撫臣以不必移鎮為詞,樞臣以曾請移鎮藉口,則輔臣欲辭玩寇之罪,其可得哉!」

上以譽卿苛論妄言,切責之。

三月,辛亥朔,督師洪承疇次汝寧。

先是上聞風陵之變,晉承疇兵部尚書,賜上方劍,令集諸路兵駐楚、豫適中之地。至是承疇至汝寧,分遣諸將,隨賊所在邀擊,於是賀人龍往鳳陽鄧玘往麻、黃,左良玉往南陽。時曹又詔、張應昌自晉中來,未至,客有謂督師者曰:「公中權無帥,即緩急云何?」承疇曰:「吾以俟文詔至也。」

賊見大軍至,復折而入秦。

癸丑,張獻忠陷麻城。

壬戌,豫、楚賊陷寧羌州。

時麻、黃之賊走棗及襄,復由鄖陽故道入秦。而賊之陷寧羌者,由沔縣、略陽轉入臨、鞏。於是秦賊復熾。

丁卯,督師次信陽,曹文詔至軍,令擊賊於隨州。

戊寅,總兵官曹文詔冒雨逐賊於隨州,斬首三百八十級。【考異】《明史·本紀》書文詔敗賊隨州於二月,證之《文詔傳》,「文詔以三月會洪承疇於信陽,承疇大喜,即令擊賊於隨州。」又據《綏寇紀略》,承疇抵信陽在三月十七日,隨州擊賊在三月二十八日。是月辛亥朔,十七日丁卯,二十八日戊寅。《明史》月日干支,大都與《紀略》合。紀中有二月,無三月。疑「是月」二字即「三月」二字之誤。

夏,四月,丁亥,游擊鄭芝龍合廣東兵占海盜劉香于田尾遠洋。參政洪雲蒸陷賊中,逾二年。至是香脅雲蒸止兵,雲蒸大呼曰:「我矢死報國,急擊勿失!」遂遇害。香勢蹙,自焚溺死。被執之康承祖等脫還。賊黨千餘人詣浙江歸款,海盜盡平。

辛卯,洪承疇會師於汝州。

是時張獻忠由麻城入陝,與高迎祥、李自成複合。承疇偵賊盡入關中,議還顧根本,乃大會諸將,定分地擊賊,命鄧玘、尤翟文、張應昌、許成名駐樊城,防漢江;左良玉、湯九州控吳村瓦屋;《綏寇紀略》:「內鄉、浙水之要道也。」尤世威、陳永福、徐來朝分駐永寧、盧氏山中,以扼雒南、朱陽之險;承疇親統大軍,俟文詔隨州至,偕入關進剿。

乙巳,川兵變於樊城。

總兵鄧玘遇其下寡恩,多克餉。至是奉調赴樊城,標將王允成家丁鼓譟,殺其二仆。玘懼,登樓越牆,誤墮火巷,被焚死。

玘由小校,大小數百戰,所向多捷,以久戍觖望,恣其下淫掠;輔臣王應熊以鄉里庇之,玘益無所憚。其死也,人以為佚罰雲。

是時徐來朝不肯入山,兵亦嘩於盧氏。

丙午,洪承疇西還,駐師於靈寶,曹文詔自南陽亦至焉。

先是承疇聞樊城之變,急檄副將秦翼明代統玘軍,以奏限六月平賊,期且迫,遂率賀人龍、張全昌等西行,約文詔會商州。比次靈寶,文詔至,承疇以賊黨屯商、雒,聞官兵大集必先走漢中,而大軍由潼關入反在賊後;乃令文詔由閿鄉取山徑至雒南、商州直搗賊巢,復從山陽、鎮安、洵陽馳入漢中,遏其奔軼,曰:「此行也,道路回遠,將軍甚勞苦。吾集關中兵以待將軍。」拊其背而遣之,文詔躍馬去。

五月,甲寅,總兵官曹文詔,參將曹變蛟大敗商州之賊。

文詔冒雨至商州,賊去城三十里,營火滿山。夜半,率變蛟及守備鼎蛟、都司白廣恩等數賊深林中;明日,追至金嶺。川賊據險,以千騎逆戰,變蛟大呼陷陣,諸軍並進,賊敗走。變蛟勇冠三軍,賊中聞大、小曹將軍名皆怖懾。

是時督師洪承疇次涇陽,賊聞承疇至奔醴泉、興平。承疇折而西,夜波謂赴新安,議討商、雒賊。而商、雒賊老回回等以是日直薄西安,去大軍五十里,承疇遣賀人龍遏其南,劉成功、王永祥等遏其北,張全昌亦自咸陽截擊,繞出興平之東,賊以此不敢南渡,盡奔武功、扶風。其夜,賊從扶風之教坊塘渡河走郿。承疇恐其東奔,又渡渭追之。

丙辰,賀人龍、劉成功等大敗郿縣之賊,追奔三十里,明日,抵盩厓。

乙亥,內閣吳宗達罷。

溢體仁當政,宗達能為之下,在閣六年,交歡無間,至是以衰老乞歸。

是月,洪承疇追賊至盩厓、鄠二境上,據鞍顧盼,以鞭指謂諸將曰:「此地南距山,北阻渭,中三十餘里,賊出秦入秦之要口,非得專將守之不可。」乃勞饗將士,遣游擊王永祥駐潼關,馬獻圖駐藍田,都司高崇選、李世春駐盩厓,監軍道劉三顧節制之。

部署甫定,而前犯西安諸大賊闖王、八大王等圍鳳翔,過天星、蠍子塊等圍平涼。報至,承疇自盩厓、郿縣渡河,抵岐山,向平涼。是時賊分三道,東往涇州、鎮原、寧州,而鳳翔之賊西趨涇陽、隴州,官軍分道追擊,曹文詔自漢中以其兵至。賊大勢盡向靜寧、秦安、清水、秦州間,眾且二十萬。承疇以文詔所部合張全昌、張外嘉軍止六千,眾寡不敵,乃告急於朝,請益兵,而勢已不及。

六月,已丑,官軍遇賊於亂馬川,敗績。前鋒中軍劉宏烈被執,死之。

壬辰,副總兵艾萬年、柳國鎮、劉成功、游擊王錫命等以三千人擊李自成於寧州之襄樂,頗有斬獲,俄,賊伏發,被圍,萬年、國鎮死之,失亡千餘人。成功、錫命俱重創。

己亥,總兵張全昌,副總兵賀人龍以三千人至清水之張家川,斬賊百六十餘級。又明日,追賊失利,都司田應龍、張應春死。【考異】《明史·賀人龍傳》但云「田應龍等」,《三編》增入張應龍。今據《綏寇紀略》作「應春」。

賊連勝益驕,欲犯西安、涇陽、三原,洪承疇在邠州,憂之,不知所出。總兵官曹文詔聞艾萬年死,拔刀斫地,瞋目大罵曰:「鼠於敢爾!」即詣承疇請行。承疇喜曰:「非將軍不足辦此賊。顧吾兵已分,無可策應者。將軍行,吾將由涇陽赴淳化,以為將軍後勁。」

文詔乃以三千人自寧州往。丙午,遇賊於真寧之湫頭鎮,參將曹變蛟為前鋒,直前搏戰,斬賊五百餘級,乘勝窮追三十里。文詔自率步卒殿後,賊伏數萬騎,四起合圍,飛矢蝟集。賊不知為文詔也,有小卒縛急,大呼曰:「將軍救我!」賊中叛卒識之,惎賊曰:「此曹總兵也。」賊喜,圍益急。文詔左右跳蕩,手擊賊數十人,轉斗數里,力不支,拔刀自刎死,游擊平安以下死者二十餘人。

賊乘勝轉掠,火照西安城中。承疇力遮之涇陽、三原間,賊不得過。文詔忠勇冠時,稱良將第一。其死也,賊中交相慶,而紀其事者以為「真寧恨」雲。

上聞文詔死,震悼,賜祭葬,世蔭,有司建祠祀之。【考異】自正月洪承畸出潼關以下,悉據《明史·本紀》月日。而《綏寇紀略》以日數紀,《明史》易以干支,無不吻合,又參之《列傳》,月分悉符。較之《史稿》所載,雜據《紀事本末》、《北略》等書,出入矛盾,乃知後修《明史》考證詳核也。今參諸傳及《紀略》書之,為得其實雲。

吳偉業曰:曹文詔與左良玉並起,文詔一蹶致命,而良玉累敗復振,卒至封侯,何歟?良玉擁兵觀望,又縱其下大掠以充軍資,招徠降眾,張形勢以成跋扈,要朝廷,濫爵賞,此豈文詔所欲同者耶!

自其隸馬世龍麾下為軍鋒,入秦收王嘉允,殲點燈子;西濠銅川橋一戰,手所摧破者數萬;花園寺疾馳中伏,瀕於死者幾矣,不知所為逗遛也。過河數十戰,功高賞薄,遭譴湔祓,朝受命,夕辦嚴。追賊於隨州、商州,累晝夜不解甲,不知所為怨望也。

生平惟定邊有嘩兵之變,潰去二百人,撫之即定。部將如馮舉、張天祿、賈呈芳、趙國佐等,推腹心,共功名,常稱其師行有紀,所過秋毫無犯。

白廣恩之降也,文詔令變蛟共游處。廣恩見制府,不肯解所佩刀,制府疑,欲殺之。文詔曰:「殺廣恩,賊心益危。且廣恩才可用,願以身保之。」其收攬駕馭,豈出良玉下哉!

朝廷不付以重兵,多其賜予,取平賊將軍印佩之,顧謂起自徒中,立責後效。制府分兵守險,挈瓶口而壅之,醜徒致疾於我。文詔憤王誅之不加,痛同事之摧敗,猛氣坌涌,遂以其屬馳賊軍而死。

夫李廣北平,公孫為泣;賈復傷創,光武大驚。國家之於曹將軍,非徒不能加之膝也,又從而摧抑之。追促之。身歿之後,下詔褒忠,惓惓於金嶺川之一捷。雖復周處墳高,霽雲廟食,於國事奚補之有!

曹變蛟收散卒,復家仇,孫策之還領父兵,灌夫之直走吳壁,忠勇慷慨,有叔父之風。文詔有弟曰文耀,同敗河曲,陣殞忻州;變蛟,松山不食而死;一門沒於王事。君子聞鼓鼙而思將帥,若曹氏者,可弗書乎!

秋,七月,甲戌,以少詹事文震孟、刑部侍郎張至發俱禮部侍郎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

震孟既歸,以五年復召,即家擢右庶子。既至,尋進少詹事,直講筵。

先是鳳陽之變,震孟歷陳致亂之源,謂「當事諸臣,不能憂國奉公,一統之朝,強分畛域。」又言「陛下宜行撫綏實政,先收人心以遏寇盜,徐議濬財之源,毋徒竭澤而漁」,語多切中時弊。

至是上將增置閣臣,以翰林不習時務,思用他官參之,召廷臣數十人,各授一疏令票擬。震孟引疾不與,至發所擬獨當上意,特命至發與震孟併入閣。至發以縣令起家,累擢居政府,蓋異數也。

丙子,總兵尤世威敗績於朱陽關。關,即古函谷也。

時賊為洪承疇所遮,將由藍田走盧氏,世威時奉洪承疇分地,令與參將徐來朝分駐永寧、盧氏山中,以扼洛南、蘭草川、朱陽關之險。張獻忠欲走盧氏,扼於世威,仍入商、洛山中。來朝所部,初以不肯入山大噪,至是賊至,來朝遁,一軍盡沒。世威軍暴露久,大疫,與賊戰失利,敗走。

賊遂突入朱陽關,殺裨將徐來臣,分十三營東犯,河南復震。惟高迎祥、李自成仍留陝西。

八月,壬午,李自成陷咸陽,殺知縣趙躋昌。又陷永壽,殺知縣薄匡宇。

壬辰,詔撤監視總理中官,惟京營及關、寧高起潛如故。

辛丑,命盧象升總理直隸、河南、山東、湖廣、四川軍務。

時廷議以賊勢益張,洪承疇一人不能兼顧,乃擢象升總理五省,與承疇分轄,承疇督關中兵辦西北,象升督關外兵辦東南。尋進象升兵部侍郎,加總督山西、陝西,賜尚方劍。

是月,賊入河南,攻中牟。尋抵開封,入其郛。俄遁去,攻長葛、郾城、扶溝,不克。遂攻鄢陵,為故大司馬梁廷棟邑里,告急於左良玉,趣兵赴援,敗之於彭祖店。

九月,辛亥,總督洪承疇敗賊於渭南。

先是高迎祥、李自成在關中,分道出犯,迎祥略武功、扶風以西,自成略富平、三原以東。承疇遣將追自成,小捷。至醴泉,賊將高傑通於自成妻邢氏,懼事泄被害,挾之來降。承疇復身追自成,大戰渭南、臨潼,自成大敗,東走。

曹文詔既沒,變蛟收潰卒,復成一軍,承疇薦為副總兵,置麾下,至是與高傑破賊關山鎮,逐北三十餘里。又追高迎祥,與戰於鳳翔之官亭,敗之。又與左光先敗迎祥於乾州,迎祥中箭走。

迎祥屢敗,東逾華陰,南原絕嶺,偕自成出朱陽關,與張獻忠合。

壬戌,官軍敗績於沈邱。

賊自鄢陵敗後將欲趨西安,洪承疇亟檄總兵張全昌、副將曹變蛟先赴渭、華格其前,親督軍尾其後。賊不得西,復奔而南,承疇又命全昌追擊至穎州。

蠍子塊攻沈邱,全昌與之戰,敗,遂被執。賊挾全昌攻蘄、黃。全昌因代賊求撫,總督盧象升不許,責全昌喪師辱國,曰:「賊果欲降,可滅其黨示信。」賊不聽命。久之,全昌脫歸。

壬申,王應熊罷。應熊為楊一鵬所取士。初,一鵬奏鳳陵失事,應熊在閣,懼上震怒,留其疏未上,及報恢復,同奏之,遂擬旨「令一鵬戴罪」。而上以「皇陵遭毀,非尋常失事」,乃逮一鵬論死。

於是給事中范淑泰等爭劾應熊朋比誤國,言:「一鵬恢復疏以正月二十七日,核察失事情形疏以正月二十八日。天下有未失事先恢復者哉?應熊改填日月,欺誑之罪難辭。」且劾其他受賄事。上眷應熊厚,不聽。應熊亦屢疏辯,謂:「座主門生誼不容薄,不敢辭朋比之名;票擬實臣起草,不敢辭誤國之罪。」言官益憤。

給事中何楷屢疏糾之,最後復疏言:「故事,奏章非發鈔,外人無由聞;非奉旨,邸報不許鈔傳。臣疏六月初十日上,十四日始奉明旨,應熊乃於十三日奏辯。旨尚未下,應熊何由知?臣不解者一。旦旨下必由六科鈔發。臣疏十四日下,而百戶趙光修先送錦衣堂上官,則疏可不由科鈔矣,臣不解者二。」

應熊始懼,具疏引罪,詔下其家人及直日中書於獄,獄具,家人戍邊,中書貶二秩。應熊乃屢疏乞休去,乘傳賜道里費,行人護送。上亦知應熊不協人望,特己所拔擢,不欲以人言去也。

是月,豫賊自嵩、華趨郟、禹,攻密縣。知縣苗之庭敗之,賊解圍去。

總兵左良玉躡賊於郟之神垕山,賊連營數十里,番休更戰,良玉收其卒而止。

賊遂入潁州,時江北之賊與之合。廟灣守將朱子鳳,領兵五百人,遇賊於懷遠之龍岡集,力戰,死之。

豫賊自潁州將渡淮,豫撫陳必謙以潁上逼近鳳、泗祖陵,遣陳永福出境二百餘里,大敗之。

賊不得濟,遂攻信陽州,官兵敗之於北關及中山鋪,百戶葉正芳力戰被執,罵賊死。

賊再攻密縣,知縣苗之庭再破之城下,賊攻圍三晝夜,之庭乘堙殺賊三百餘人。會左良玉自郟援之,乃去。

是秋,秦賊破扶風,知縣王國訓偕主簿夏建忠、典史陳紹南、教諭張宏綱、訓導陳繻率生員王守庠、守德等嬰城固守。閱兩月,外援不至,城陷,國訓罵賊,與建忠等俱不屈死。【考異】王國訓之死,《綏寇紀略》書之九月,蓋是時秦賊尚未出關也。據《明史·忠義傳》,扶風之守,閱兩月始陷,則是以七月攻,九月陷,故傳中書之「是秋」,今從之。

逮總理河道侍郎劉榮嗣下獄。榮嗣方修建文決口,工成,賜銀幣,至是得罪。

初,榮嗣以駱馬湖運道潰淤,創挽河之議。起宿遷至徐州,別鑿新河,分黃水注其中以通漕運。計工二百餘里,金錢五十萬。而其所鑿,邳州上下悉黃河故道,浚尺許,其下皆沙,挑掘成河,經宿沙落,河坎復平,如此者數四。迨引黃水入其中,波流迅急,沙隨水下,率淤淺不可以舟。及漕舟將至,而駱馬湖之潰決適平,舟人皆不願由新河。榮嗣自往督之,欲繩以軍法,有人者輒苦淤淺,弁卒多怨。巡漕御史倪於義劾其欺罔誤工,南京給事中曹景參復重劾之。逮問,坐贓,父子皆瘐死。郎中胡璉分工獨多,亦坐死。其後駱馬湖復潰,舟行新河,無不思榮嗣功者。

當是時,河患日棘,而上又重法懲下,李若星以修浚不力罷官,朱光祚以建義蘇嘴決口逮系。六年之中,河臣三易,給事中王家彥嘗切言之。光祚亦竟瘐死。

冬,十月,庚辰,上以流賊久不滅,下詔罪己。且諭曰:「今調勍兵,留新餉,拯救元元,在此一舉。惟行間文武吏士;勞苦饑寒,深廑朕念。念其風餐露宿,朕不忍安臥深宮;飲水食粗,朕不忍獨享甘旨;披堅執銳,朕不忍獨衣文繡。自是月初三日始,避居武英殿,減膳撤樂,非典禮惟以青衣從事,誓與我行間文武吏士甘苦共之。廷臣其各修愆淬厲,以回天心而救民命。」

丙戌,戶部尚書侯恂請嚴催新舊逋賦,從之。

初,鳳陵之變,侍讀倪元璐言:「盜賊震及祖陵,陛下下罪己之詔,布告天下,然此非徒空言也。今民最苦無若催科,請自崇禎七年以前一應逋負,悉與蠲除,斷自八年督征。有司考成,亦少寬之。東南雜解,擾累無紀,如絹布絲棉顏料漆油之類,悉可改從折色。此二者,於下誠益,於上無損,民之脫此,猶湯火也。至發弊而遠追數十年之事,糾章一上,蔓延不休;扳贓而旁及數千里之人,部文一下,冤號四徹;誰有以民間此苦告之陛下者乎?及今不圖,日蔓一日,必至無地非兵,無民非賊,刀劍多於牛犢,阡陌決為戰場,陛下亦安得執空版而問諸燐燹之區哉!」上是之。

時給事中劉含輝亦乞蠲陝西八年以上逋租,然迄不行。

是月,豫賊、江北賊共攻蘄、黃,黃梅之賊由宿松入潛、太。應天巡撫張國維,檄副將許自強救皖,操江御史王道直以水軍為游邏。時盧象升總東南軍,改史可法副使,分巡安慶、池州,監江北諸軍,守潛山之天堂寨。

豫賊掃地王等別自霍山趨英山,分掠宿松、太湖間,是時自朱陽關出者,皆集靈寶。會遼東總兵祖寬勒兵至豫,豫撫陳必謙,推官湯開遠引之,同左良玉兵剿賊於靈寶六十里之澗口、焦村,敗之。

張獻忠聯三大營,俟秦賊至,適高迎祥,李自成東走,出朱陽關,獻忠與之合,凡擁眾三十萬,悉聚於閿鄉、靈寶,塵埃漲天,絡驛百里。寬御之靈寶西,良玉御之靈寶東,皆不支,於是自成遂薄陝州。

河南府監紀推官湯開遠上疏言:「皇上於撫臣則用懲創一法,於鎮臣則用優遇一法,所少者分別之一法耳。如撫臣並失事也,有怯縮不前,有抗擅自命,有兵食充而才力不及,有才力濟而兵食艱難,有在事而料事無聞,有初任而綢繆不及,有將士用命而嗣度失宜,有布置已周而左右違指,此可概以嚴譴置之乎?武臣並專閫也,有紀律頗嚴,有淫掠無忌,有爭先赴敵,有觀望逗遛,有養士費財,有朘削軍賜,有計功索賞,有虛級偽張,此可概以寬假容之乎?

聖諭『以諸臣中未始無才力,乃寧甘褫革而不肯做,不敢做為恨。』臣思其故,其不肯做者,則以做亦罪,不做亦罪也;其不敢做者,則以不做之罪猶輕,而做之罪更重也。

皇上宜與諸臣更始,寬文法,厚責成,反覆於功罪之間,必求其分別。既已分別而不概收,亦分別而不?棄,則人心勸,事功立。」

疏聞,奉嚴旨責令回話,開遠再奏疏云:「臣聞帝王磨厲天下,止有賞罰。然無分別之賞,賞不足勸,無分別之罰,罰不足懲。臣不敢漫引,姑舉事關辦寇者:即秦、晉本無賊而致有賊,本可撲滅之賊而致成不可撲滅之賊。如撫臣胡廷晏、劉廣生、仙克謹、宋統殷、許鼎臣數臣者,何以當習處分,視後皆極輕?如練國事、元嘿承其極敝,掣肘之畫,空拳之搏,雖無救燎原,其勤勞可錄,何以處分較前更重?臣歷數近日皇上為辦寇而誅督臣、逮督臣者一,逮撫臣、褫撫臣者二,按臣亦與並論而並逮矣,道、府、州、縣則不可勝計。試問前後在事諸帥臣,有一誅且逮者乎?不特帥臣,即偏裨有一誅且逮者乎?

臣任中州,再以中州一二事陳之:按臣曾倜,當舊撫艱去,力障寇鋒,捐贖八千金濟師,料理防河,苦心拮据,值元嘿蒞任,覃懷方叱馭歸、汝,未嘗纖毫失事,竟從逮配,將來無肯做、敢做之按臣矣。道臣祝萬齡在河北經營兵食,寢食俱廢,疽廢於背,猶履戎行,而致削籍,將來無肯做、敢做之司道矣。宜陽令史宏謨,寇從澠池突至,偵備有素,孤城得全。聞今歲六安州之守,本官之力獨多,土民之公揭,科臣入之敘疏,坐令褫革,將來無肯做、敢做之州縣矣。永寧鄉紳張論父子,捐貲募士,夙夜登陴,其子鼎廷代父乞恩,皇上即慎重名器,何至並其子之官而奪之!將來無肯做、敢做之鄉紳矣。臣伏讀明旨,謂『失事處分,俱經榷核。』皇上所謂榷核者,以議處有銓部也,議罪有法司也,稽核糾舉有按臣也。皇上試思,下之銓部,即議降、議罰、議革矣,有執奏曰『此不當以考功之法論』者乎?下之法司,即議杖、議配、議遣矣,有執奏曰『此不當以司寇之法繩』者乎?至稽查糾劾,在按臣不過舉失事奏聞,有推原功中之罪與罪中之功,將全局打算及前後著數一一分晰,為皇上告之者乎?非諸臣之不肯為分別也,知皇上一意重創,言之必不聽,且以甚諸臣之罪,故不若不分別之為愈也。」

上怒,詔錦衣逮治。

開遠,若士子也,在河南有善政,河南士民思之。左良玉偕將士七十餘人合奏乞留,命釋還戴罪辦賊。

十一月,丁未朔,賊攻陝州,知州史記言募敢死士出擊之,一斬數十級,生禽三十餘人。老回回憤,率數萬人攻圍,不克。會大雪,賊乘夜來襲,所募士方調他郡,越三日,城遂陷。

記言縱火自焚,或掖之出,曰:「死此何以自明!」乃越女牆下。賊追獲之,令降,叱曰:「有死知州,無降知州也!」遂被殺,指揮李君賜亦手刃數賊而死。訓導王誠心,里居教諭張敏行、姚良弼,指揮楊道泰、阮我強,鎮撫陳三元,百戶明完璧亦不屈死。【考異】《明史·記言傳》佚去百戶明完璧,今據《三編》增。

越日,賊遂出陝州東下。【考異】陝州之陷,《明史·本紀》系之十月辛卯,而《史記言》、《左良玉傳》俱系之十一月,《三編》據《本紀》改入十月,證之《綏寇紀略》,言「十一月朔,秦賊悉其眾薄閿卿,與張獻忠合。自成分攻陝州,初四日,陷陝城」,與《明史·列傳》合,是月丁未朔,初四日則庚戌也。蓋賊陷陝,即以越日東去攻洛陽。《三編》蓋據《明史》、《紀事本末》,而《紀事》所載老回回自閿鄉、靈寶東犯,仍在十一月。據此,則《本紀》因其入陝州牽連並記,而《綏寇紀略》具有月日,又與《明史》諸傳悉合,今據書之。

庚戌,大學士文震孟、何如騶罷。

震孟既入閣,體仁每擬旨必商之,有所改必從,喜謂人曰:「溫公虛懷,何雲奸也!」吾騶曰:「此人機深,詎可輕信!」未幾,體仁窺其疏,所擬不當己意輒令改;不從則徑抹去。震孟大慍,以諸疏擲體仁前,體仁亦不顧。

給事中許譽卿者,故劾忠賢有聲,震孟及吾騶欲用為南京太常卿。體仁忌譽卿伉直,諷其私人誣劾「譽卿為福建布政使申紹芳營求美官」,體仁擬以貶謫,度上欲重擬,必發改,已而果然。遂擬「斥譽卿為民,紹芳提問。」震孟爭之不得,咈然曰:「科、道被誣見斥,是天下極榮事,賴公玉成之。」體仁遽以聞,上果怒,責「吾騶、震孟徇私撓亂。」吾騶罷,震孟落職閒住。

震孟剛方貞介,有古大臣風,惜三月而斥,未竟其用。

賊之東下也,雒、汝、汴皆空虛,豫撫陳必謙檄左良玉、祖寬二軍兼行救雒。賊將攻雛,聞二將至,於是高迎祥、李自成走偃師、鞏縣,張獻忠走嵩、汝。戊午,竟敗賊於嵩縣之九皋山,越二日,又與劉肇基、羅岱大敗賊於汝州之圪料鎮,先後擊斬一千四十七級,伏屍二十餘里。時以汝西之捷為戰功第一。

獻忠憤遼兵之再勝也,糾合迎祥、自成等聲攻洛陽,以報圪料之役。丙寅,與寬遇於龍門、白沙。賊設數軍,牽綴前行,伏起,沖我師為二,寬身自斷後,鬥士無不一以當百,自晨接戰至夜半,卒大克之。賊敗衄,用鞏縣略魯山、葉縣,遂窺光、固。

是月,下庶吉士鄭學於獄。

初,鄤以忤魏忠賢削籍歸,上即位,起故官,丁內、外艱未赴,服除應召。溫體仁重鄤名,見於朝,從容問曰:「君目南來,聞清議謂何?」鄤曰:「謂有君無臣耳。」體仁愕然曰:「天下事已不可為,咎豈在吾輩!」鄤曰:「推賢任能,練兵選將,何為不可!」體仁怫然起,曰:「君與湛持任此,吾久欲歸矣。」湛持,大學士文震孟字也。

體仁方欲傾震孟,而鄤與震孟同年友善,又面訐體仁過,體仁憾甚。震孟既罷去,憾未釋,摭鄤事,無所得,遂誣劾「鄤假乩仙判詞,逼父振元杖母,言出其從母舅舊輔吳宗達。」時宗達謝政歸已七閱月矣。上震怒,下鄤刑部獄,部臣言:「蔑倫大罪,不可以風聞坐,乞飭鄤同鄉官核奏。」上責其瞻徇,移鄤詔獄,事迄無佐證,久不決。體仁乃募諸生許曦證之,曰:「汝證成鄤獄,以中書舍人報汝。」曦因附會杖母事,雜以帷薄褻語,編書布中外,謂之《放鄭小史》,而騰章極論鄤,願與鄤共對簿,曰:「此實鄤二十五年前事。」鄤詰曦曰:「爾年幾何?」曰:「年二十四。」鄤大呼曰:「冤乎!奈何以二十四歲入而證二十五年前事乎?」曦語塞,獄亦未竟,而曦果擢舍人。

鄤從父振元上揭訟冤,侍郎劉宗周、諭德黃道周先後論救,錦衣吳孟明覆讞,抗疏申辯之。上深入體仁言,皆不聽,竟磔鄤西市。

十二月,戊寅,城鳳陽。

乙酉,李自成陷光州。

壬辰,總理盧象升次信陽,遣副將祖寬破賊高迎祥、李自成,大敗之於確山,斬五百六十四級。

先是象升見楚氛小定,汝、雒告急,自湖廣倍道而前,歷鄖、襄、宛、葉,馳千四百里,以上月下旬入汝州,遣將李重鎮、雷時聲擊賊於城西三十里,連戰二日,飛矢殪賊千餘,斬一百七十七級。至是追破賊於信陽。

賊遂南竄,犯江北。癸巳,圍滁州。庚子,分陷巢縣,掠含山。

癸卯,襲和州,知州黎宏業與鄉官原任山陰知縣馬如蛟麾壯士出擊,兩戰皆捷。賊將奔,會風雪大作,不辨人色,守者皆潰,賊遂入城。如蛟亟下令:「能擊賊者予百金。」須臾得百人,巷戰,賊多傷。力竭,俱戰沒。

鴻業系印於肘,跪告其母李氏曰:「兒不肖,貪微官以累母,奈何?」母泣誓曰:「勿以我為意!事至此,有死而已。」遂自縊。妻楊氏、妾李氏及女四人繼之。鴻業北面慟哭,再拜自刎,未殊,濡頸血大書曰:「為臣盡忠,為子盡孝,何惜一死!」賊入,傷數刃而死。

州判錢大用偕妻妾子婦俱死。吏目景一高被創死。學正康正諫偕妻汪氏、子婦章氏赴水死。訓導趙世選不屈死。如蛟兄如蚪、如虹家屬十四人亦死。鄉官魯一惠、張元楨、貢生魯一璠、生員陶應、陶廖、趙世光、魯可為、張宏門、姚承壽、王鼐臣、王夢暘、雷綿祚、布衣王良翰、楊鳳墀、宋齡、成建中、李寅陽、郝萬秋、馬文舉、王之節、盛唐、盛美皆遇害。

乙巳,老回回諸賊自河南犯陝西,洪承疇敗之於臨潼。

是歲,賊自江北而楚,而豫,而秦,又自秦突出關,迆邐而南,以至江北,蔓延幾半天下。所過州縣,以禦寇死事著者,陝西則隴州知州胡爾純,固守五十餘日,城陷,自縊死,延長知縣萬代芳,妻劉氏,妾梁氏俱從死。教諭譚恩、驛丞羅文魁亦死之。澄城主簿李可受,鄉官王廷賓,官永城知縣歸里居,城陷,俱死之。階州學王孫仲嗣,當事委以城守,比陷,與妻子十餘人同死。鄉官趙明庭,原官太原府照磨,孟宗孔原官漢陽教諭,皆以里居捍賊死。寧羌衛鎮撫曹雲梯,遇賊死。風翔生員屈學曾,督鄉勇殺賊,陷陣死。臨潼生員張國楨、韓城生員梁民泰皆以捍賊死。河南則盧氏知縣白楹,方被劾去官,賊陷城,率民巷戰,力竭自刎死。濟源知縣楊於堦殉城死。滎陽典史周崇禮,賊至,守小西門。比陷,巷戰,被執罵賊死。湖廣則鄖陽知縣曹同,署上津知縣龔懋澤、教諭曾發祥,江北則臨淮都司陳保山。而四川總兵楊玉振以赴雒剿賊,兵潰遇害。【考異】以上皆八年死事之人,《三編》、《殉節錄》同。惟《三編》並載黃岡生員易遵邏,乃十六年殉難者,諸書及《殉難錄》同,今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