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通鑑/卷092
紀八十八玄黓敦牂,盡一年。
莊烈皇帝
崇禎十五年
春,正月,癸未,起孫傳庭復為兵部侍郎,令督京軍援開封。
上御文華殿召對,問剿賊安民之策,傳庭侃侃言,上嗟嘆久之。比至開封,圍已解。
乙酉,保督楊文岳援開封。賊已去,南陷襄城,殺知縣曹思正、訓導張信、典史趙鳳豸,寄輜重焉。
復攻西華,知縣劉伯驂登陴死守,賊驅其下為十覆,迭攻之,城陷,伯驂懷印投井死。
時陝督汪喬年率總兵賀人龍、鄭嘉棟、牛成虎出潼關,會賊遣其黨據臨潁,總兵左良玉破而屠之。自成怒,轉攻良玉,良玉退保郾城,賊圍之。文岳會督師丁啟睿及總兵虎大威之師往救,相持十晝夜未決。
喬年方出關,與諸將議所向,曰:「郾城危在旦夕,吾趨郾城,賊方銳,難與爭鋒。襄城距郾僅四舍,賊老砦成在。吾舍郾而以精銳攻其必救,賊必還兵,則郾城解矣。郾城解,我擊其前,良玉乘其背,賊可大破也。」諸將皆曰:「善!」乃留步兵火器於洛陽,簡精銳萬人兼程進,次郟縣,襄城諸生張永棋等導喬年入城。
戊子,免天下十二年以前逋賦。
是月,山東盜平。
初,上以山東之亂。改總河張國維為兵部侍郎,兼督淮、徐、臨、通四鎮兵護漕運。賊首李青山擁眾數萬據梁山濼,遣其黨分扼韓莊等八閘。尋舊輔周延儒赴召,青山謁之,言「率眾護漕,非亂也。」延儒許言於朝,授以職,而青山竟截漕舟,大焚掠,逼臨清,國維統所部兵擊之。會京營總兵黃得功、副將周遇吉破賊鳳陽,旋師過山東,至是合擊之於壽張,追至東平,殲其眾殆盡。青山降,獻俘於朝,磔諸市。
召前刑部尚書鄭三俊復其官。劉澤深以去年十二月卒,起三俊代之。
二月,戊申,振山東就撫亂民。
癸丑,陝西總督汪喬年次師襄城,賊果解郾城圍,以數十萬眾來攻。喬年亟勒兵駐城外,分遣賀人龍、鄭嘉棟、牛成虎分三路駐城東四十里。比賊至,三帥未陣而奔,副將馬名廉戰沒。【考異】據《明史·喬年傳》記死事諸臣雲,「有馬帥某者,失其名」,《三編》所載名廉者,即其人也,今據增。軍大潰。
喬年嘆曰:「此吾死所也!」率步卒千餘人城守,賊穴城,實火藥轟城,城遂裂。喬年穿阱,隨賊所鑿以長矛刺之,賊死甚眾。閱五晝夜,守具皆盡,望良玉來援,競不至。
丁巳,賊攻之急,炮擊喬年坐纛,雉堞盡碎,左右環泣,請避之,喬年怒,以足蹴其首曰:「汝畏死,我不畏死也!」守益固。及城陷巷戰,手刃三賊,自刎不殊。為賊所執,大罵,賊割其舌,磔殺之。襄城人建祠祀焉。
副將張國欽、張一貫、黨威、李萬慶及監紀西安同知孫兆祿同死之。兆祿材官李可從衛兆祿,不克,亦死之。萬慶,即十三家降渠射塌天也。
自成怒張永祺開城迎喬年,索之不得,屠其族,劓刖諸生劉漢臣等百九十人。【考異】喬年死事,據《明史·本紀》在是年二月,又本傳及左良玉、李萬慶等傳皆以正月至襄城,二月被圍,城陷死,故《三編》亦據之。若《紀事本末》及《綏寇紀略》,則皆書於十四年之冬,而《紀略》並言「自成既陷襄城,遂乘勝攻南陽」,然南陽之役,在去年十一月,若據所記,則先陷襄城,後陷南陽,又在十一月以前矣。《史稿》記襄城之陷於十四年十一月癸酉,蓋據《紀事本末》也。考傅宗龍以去年九月中旬戰沒,事聞,方命喬年出關討賊,則喬年之奉詔已在十月,冬月間,而自成方圍南陽,喬年並無赴援之事,是喬年出關必歲暮正初時明矣。且《明史》本傳所記,喬年入襄城在二月二日,城陷在二十七日,核與《本紀》所記丁巳僅相差十日,然其事同在是年之二月,固不誤也。今月日仍據《明史·本紀》書之,而附辨於此。又按「李可從衛兆祿,不克死之。」並見全氏《二曲先生墓文》,可從即二曲父也。
初,喬年撫陝,屬米脂知縣邊大受「受」,《三編》作「綬」。發自成先冢。大受詗得其族人為縣吏者,搒治之,言:「去縣二百里,為李氏村,在亂山中,凡十六冢環而葬,中其始祖也。相傳壙中有鐵燈檠,鐵燈不滅,李氏興。」如其言發之,縷蟻數石,火光熒熒然。斫棺,骨青黑,黃毛被體。腦後一穴,大如錢,中盤赤蛇,長三四寸,有角,見日而飛,高丈許,咋咋吞日光者六七反而伏。喬年函顱骨、臘蛇以聞,焚其餘,雜以穢棄之。自成聞之,齧齒大恨曰:「吾必致死於喬年!」至是喬年之遇害獨酷雲。
戊午,大清兵克松山。
先是松山圍久,上命順天巡撫楊繩武督師救洪承疇,又代以兵部侍郎范志完,皆斂兵不敢出。副將焦埏赴援,甫出山海關閉敗沒,轉餉路俱絕,闔城食盡。副將夏成德遣子為質,約期為內應,大清兵至期攻之,城遂下,巡撫邱民仰及總兵官曹變蛟、王廷臣、兵備道張斗、姚恭、王之禎、副將江翥、饒勛、朱文德等皆死之。承疇及祖大樂被執;郎中張若麒逃,從海上蕩漁舟奔還;承疇遂降於大清。
事聞,或傳承疇已死,上震悼甚,命設壇都城,賜承疇祭十六,民仰六。尋效建祠都城,將親臨賜祭,聞承疇降,乃止。
是月,以孫傳庭總督三邊軍務,代汪喬年也。
李自成自襄城去,復由西華攻陳州,僉事關永傑與知州侯君擢、鄉官前戶部主事崔泌之、舉人王受爵等率士民分堞守。賊遣使說降,斬其頭,懸之城上。賊怒,攻破之。永傑格鬥不支,中亂刃死。君擢身先士卒,運木石擊賊,多死者。城破被執,罵不絕口死。泌之用鐵杖斃賊數人,自刎死,受爵擊殺數賊,被執,大罵死。守備張鷹揚力戰,亦被禽,不屈死。有龔作梅者,年十七,父母俱亡,殯於舍。賊火民居,作梅跪柩前焚死。
賊遂自陳州分部犯睢州。州缺正官,通政使李夢辰方家居,即乘城御賊,無何,賊從他門入,擁夢辰見羅汝才,汝才問所欲?曰:「我大臣,但欲死耳。」汝才遣其客說降,且進之酒,夢辰覆杯於地,太息起,扼吭而卒。其妻王氏方病,聞之,不食死。里居太平知府杜時髦亦死。
尋陷太康、寧陵、考城,太康知縣魏令望、里居僉都御史張維世、富平知縣馮正吉皆死之。維世妻李氏、子正誼、孫昱、正言妻任氏、子昌辰俱殉焉。
賊乃悉眾攻歸德。推官王世琇遷工部主事,將行,僚屬邀共守,慨然曰:「久官於此,臨難而去之,非義也。」遂與副使蔡鳳、僉事吳汝琦、同知顏則孔、經歷徐一源、商邱知縣梁以樟、教諭夏世英、里居尚書周士朴等誓眾堅守。賊攻圍七日,總督侯恂家商邱,其子方夏率家眾斬關出,傷守者,眾遂亂,賊乘之入。鳳、汝琦、世琇、則孔及指揮賈之琯並遇害。則孔之妻女殉之,之琯妻許氏抱二女投井死。一源分守北門,殺賊多,城陷,巷戰死之。以樟中賊刃,久而復甦,妻張氏及子女僕從皆死,以樟竟獲免。世英持刀罵賊,死於明倫堂,妻石氏亦自刎。士朴及工部郎中沈試,大學士鯉孫也。主事朱國慶、中書侯忻、光祿署丞侯執中、廣西知府沈仔、威縣知縣張儒及舉人徐作霖、吳伯允、周上美、官生沈泌、侯睃、貢生侯恆、沈誠、周士貴、國學生侯悰、沈倜、諸生吳伯裔、張渭、劉伯愚等皆死。而作霖、伯允、伯裔、渭、伯愚五人,皆郡中名士也。【考異】《明史·本紀》書「三月陷陳州,辛卯陷睢州,丙申陷歸德」,而據《列傳》及《三編》目中俱系之二月,《綏寇紀略》則雲「歸德以二月二十七日陷」。以攻陷之次第考之,則先陷陳、睢,再陷歸德,《本紀》蓋據奏報日月耳。今據《三編》書於是月陷襄城下。
戶部尚書李待問罷,以侍郎傅淑訓代之。
三月,丁丑,魏照乘罷。
照乘在閣四年,庸碌無所見,御史徐殿臣劾其昵妾棄妻,縱婿為奸諸丑跡,照乘力辨之。御史劉之勃謂「大臣不當爭辨」,上責其妄議。而照乘內不自安,遂引疾去。
己卯,祖大壽以錦州降於大清。
松山既下,寧遠關門勁旅潰喪,錦州城中糧亦盡,人相食。大壽戰守計窮,遣人投軍門乞降,大清遂下錦州。
壬辰,封皇子慈炤為永王。
是春,江北賊陷含山、和州。
先是張獻忠合於革、左二賊,出入英、霍山中,遂陷亳州。知州何燮以居民逃竄,城不能守,為賊執,欲降之,不屈,斷足剖胸而死,懸首市上三日,耳鼻猶動。
賊遂流擾霍邱,知縣左相申、巡檢吳某死之。至靈璧,知縣唐良銳死之。至盱眙,主簿胡淵死之。以上皆去年事。至是江北之賊合攻含山、和州,陷之。南京戒嚴。
京軍總兵官孫應元擊賊於羅山,孤軍無援,遂陣沒。
應元善戰,在行間功最多,與黃得功偕。應元既沒,得功勳益顯。
夏,四月,癸亥,李自成復圍開封。
自成再攻開封不克,賊被創,懼而逃者數千人,自成乃下令勿攻,設長圍為久持計,詔孫傳庭亟出關赴援。
乙丑,謝升罷。
初大清屢遺書議和,兵部尚書陳新甲以國內困敝,亦請主和以紓患,私言於傅宗龍,宗龍出都,以語升。升後見松、錦圍久不解,述宗龍之言於上,上召新甲詰責,新甲叩頭謝罪。升進曰:「倘肯議和,和亦可恃。」上嘿然,尋諭新甲密圖之,乃遣職方郎中馬紹愉奉書議和。太宗文皇帝報書許之,以書授紹愉,遣人護送;抵連山,紹愉未至,而升昌言於朝房,謂給事中方士亮、倪仁禎等曰:「議和事,諸君不必言,上祈簽奉先殿,意已決。」又言:「人主以不用聰明為高上,太用聰明,致天下事壞。」士亮等退,謂「升誹謗君父,泄禁中語」,仁禎及同官廖國遴等交章論之,斥「升大不道,無大臣禮」,士亮復繼言之。疏數十上,上大怒,削升籍。
是月,獻賊攻廬州。
先是三月間,賊攻舒城,舒城令以憂去,鄉官故編修胡守恆與游擊孔廷訓督兵民共守。廷訓縱所部浮掠,舒人逐之,廷訓怒而降賊,教以沖棚穴城,穿數處,守恆督守堙者塞之。賊射書約降,守恆燔諸堞。及城破,降卒執守恆以獻,賊鏦守恆腹以矛,中數十創而死。
遂攻六安,有川將覃世勛亦通賊,城遂陷。遣其黨分掠旁邑,游騎直抵廬州城下。
五月,已巳,孫傳庭入關,首誅賀人龍。人龍兵潰,再逃陣,失主帥,且其家在米脂,與自成同鄉里,諸賀多在賊中,時上密授意傳庭誅之。傳庭在道,佯為之請曰:「人龍臣舊將,願貰其罪,俾從臣自效。」上若不得已許之。及至西安,人龍從數十騎來謝,傳庭乃大集諸將,縛人龍,坐之麾下,數其罪,謂其「開封噪歸,猛如虎以孤軍失利而獻、曹出柙」也,又謂其「遇敵先潰,新蔡、襄城連喪二督」也,趣即斬之,諸將莫不震懾。
初,傳庭召對,謂「得精銳五千人,可以平賊」,既西行,偵汴事者報「賊棋置數十營,望塵莫見其際」,乃圖上方略,「請練兵二萬,餉百萬」,上以其與面奏不符,責令「練所發兵,足餉一月即卷甲出關,毋逗撓取咎。」傳庭不得已乃議出師。
甲戌,張獻忠陷瀘州。
先是賊陷舒城,改為得勝州,據之,遂自六安薄廬州。知府鄭履祥、通判趙興基、經歷鄭元綬、合肥知縣潘登貴、指揮同知趙之璞、里居參政程楷分門守。監司蔡如蘅貪戾,民不附,賊諜滿城中不能知。會提學御史徐之垣以試士至,獻賊遣其徒偽為諸生、襲儒冠以入,夜,舉炮城中大擾,之垣、如蘅、履祥、登貴並縋城走。興基時守水西門,聞變,挺刃下戍樓與斗,斬數人,被創死。元綬、楷守南薰門,並殉難。之璞守東門,巷戰死。
丁亥,王朴棄市。
時論松山失事,以朴先逃,下法司會鞫擬罪,而吳三桂仍鎮山海,加提督銜,置不問。御史郝晉言:「六鎮罪同,皆宜死。三桂實遼左主將,不戰而逃,奈何反加提督!」兵部尚書陳新甲覆議,「請獨斬朴。勒馬科軍令狀,再失機即斬決。三桂失地應斬,念守寧遠功,與李輔明、白廣恩、唐通貶秩,充為事官。」
時諸將多擁厚貲賂權要,故朴以外皆獲宥。
六月,戊申,賀逢聖罷。
逢聖與周延儒同再召,上待之不如延儒。及是逢聖予告歸,宴餞便殿,感泣大哭,伏地不能起,上亦為之泛瀾動容。
癸丑,張四知罷。
甲寅,詔天下停刑三年。
己未,以詹事蔣德璟、黃景昉、戎政侍郎吳甡俱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預機務。
先是命會推閣臣,吏部尚書李日宣等以德璟、景昉、倪元璐、劉宗周及甡諸人名上;上令再推數人,副都御史房可壯、工部右侍郎宋玫、大理寺卿張三謨預焉。大僚不獲推者,為流言入內,即二十四氣之說,見後。上深惑之,召日宣及與推諸臣入中左門,偕輔臣賜食已,出,御中極殿,召諸臣奏對。玫陳九邊形勢甚辨,上惡其干進,叱之,乃命德璟、景昉、甡入閣。
甡之柄用,周延儒與有力焉。延儒再相,逆案故輔馮銓頗助為謀,延儒許復其冠帶,銓果以捐資振飢,屬撫、按題敘;延儒擬優旨下戶部,公議大沸。延儒患之,兵部侍郎馮元飈與甡善,因說延儒援甡,共為銓地。甡既入閣,延儒語銓事,甡唯唯退,召戶部主議者,告以逆案不可翻,寢其疏不覆。延儒始悟為甡給,於是兩人遂有隙。
庚申,釋故尚書侯詢於獄,令督左良玉軍援開封。
先是四月,李自成再圍開封,良玉以兵往救,戰不利。監軍主事余爵,被執罵賊死,從子敦華同遇害,良玉遂引兵去。
開封圍久不解,廷議以良玉軍無鬥志,而詢故遇良玉有恩,乃命恂代楊文岳為總督,合督師丁啟睿之兵馳援汴急,又發帑金十五萬犒良玉軍以激厲之。
壬戌,下吏部尚書李日宣等六人於獄。上以會推閣臣不稱旨,責日宣等回奏,奏上,怒不解,復御中左門,召日宣對狀,次召吏科都給事中章正宸、河南道御史張煊及房可壯、宋玫、張三謨。上詰日宣曰:「汝嘗言秉公,今何事不私?」正宸奏:「日宣多游移,臣等嘗劾之,然推舉事實無所徇。」日宣復為玫等三人解,上愈怒,立命錦衣逮日宣等六人,並褫冠帶就執。
時日宣所推蔣德璟等多采人望,中外稱公。然周延儒頗有所參預,玫之得預再推,延儒實主之。延儒客盛順,嘗為浙江巡撫熊奮渭營內召,果推南京戶部侍郎。玫父繼登,官漸江右參政,知其事,遂深信順。順為玫營推舉於延儒甚力,而日宣不知也。
上人輩語,惡日宣特甚,詰責聲甚厲,侍臣皆股慄失色。
德璟與黃景昉叩頭辭新命,言「臣等並在會推中,若諸臣有罪,臣等豈能安!」延儒等亦乞上優容之,皆不許,遂下刑部獄。廷臣交章申救,不納。
上疑日宣未就獄,責刑部臣剋期三日定讞。侍郎惠世楊、徐石麒擬予輕比,上大怒,革世楊職,鐫石麟二秩,郎中以下罪有差。御史王漢言:「枚卜一案,日宣等無私,陛下欲重其罪,刑官莫知所執。」不聽。獄上,日宣、正宸、煊戍邊,可壯、玫、三謨等削籍。
是月,總兵許定國援開封,率山西軍次沁水,一夕潰去。寧武兵亦潰於懷慶,卒不赴。
時楊文岳未受代,仍統所部會丁啟睿,於是左良玉及虎大威、楊德政、方國安四鎮軍同會師於朱仙鎮。
是夏,起馬士英總督廬鳳軍務,討張獻忠。
先是獻賊陷廬州,連陷無為、廬江,演水師於巢湖,孫應元既沒,中官盧九德以總兵黃得功、劉良佐之兵擊賊於峽山,再戰,敗績,得功退屯定遠,江南大震。
方周延儒之再召也,逆案阮大鋮輦金錢要之維揚,求湔濯,延儒曰:「吾此行謬為東林所推,子名在逆案,可乎?」大鋮沈吟久之,曰:「瑤草何如?」瑤草,士英別字也。延儒許諾。
至是,鳳督高斗光以失五城逮治,禮部侍郎王錫袞薦士英知兵,延儒力贊之,遂有是命。
秋,七月,已巳朔,官軍潰於朱仙鎮。
時賊營於西,官軍營於北。左良玉見賊勢盛,欲拔營遁,乘夜縱其軍突諸營,諸營驚潰,良玉軍掠諸營馬羸以去。
於是四鎮兵悉奔,丁啟睿、楊文岳走汝寧,獨副將姜名武一軍堅壁不動。侵晨,自成擁眾大至,名武督麾下血戰,殺數百人,力竭被執,大罵,為賊磔死。
賊乃往追良玉軍,自成戒其眾毋疾追,俟良玉兵過,從後擊之。官軍幸追者緩,疾馳八十里,而賊已繞出其前,傍溪谷穿塹,深廣各二尋,環百里,自成親率眾遮其後。良玉扼於塹,不得進,諸軍相率下馬欲渡。賊追者噪而至,良玉兵大亂,自相蹂踐,仆溪谷中,後人趾乘前入之顛以過,棄馬騾萬匹,器械無算,監軍僉事任棟沒於陣。良玉遂走襄陽。
時侯恂尚未至軍,上聞援軍屢潰,怒甚,褫啟睿、文岳職,逮治許定國,誅楊德政;詔恂拒河圖賊,而令良玉以兵會恂。良玉畏自成,遷延不至,上終不能罪也。
八月,庚戌,安慶兵變,殺都指揮徐良憲。巡撫徐世蔭討定之。
乙丑,釋黃道周於戍所,復其官。
道周戍已經年,一日,上御經筵,召輔臣入文華後殿,手一編問曰:「張溥、張采,何如人也?」皆對曰:「讀書好學人也。」又言「溥已死,采亦未竟其用。」上曰:「亦不免偏。」時周延儒以楊嗣昌已前死,而己方再入相,欲參用公議,為道周地,即對曰:「張溥、黃道周皆未免偏,徒以其善學,故人人惜之。」上嘿然。蔣德璟、吳甡亦以為言,且述其清苦,上微頷之。明日,即有是命。
道周既還,召見,因泣曰:「臣不自意今日復得見陛下。臣故有犬馬之疾,願乞假歸。」許之。
丁卯,下陳新甲於獄。
先是松、錦之失,張若麒逃還,言官劾若麒者悉及新甲,新甲屢乞罷,不從。新甲雖有才,曉邊事,然不能持廉,所用多債帥。深結中貴為援,與司禮王德化尤昵,故言者攻之,皆不能人。
當是時,闖賊蹂躪河南,開封屢被圍,他郡縣失亡相繼。總督傅宗龍、汪喬年出關討賊,先後陷沒,賊勢愈張。言官劾新甲者章至數十,新甲請罪章亦十餘,上輒慰留之。至是上特惡其泄機事,遂下吏。
初,上以和議委新甲,手詔往返者數十,皆戒以勿泄;外廷漸知之,故屢疏爭,然不得左證。一日,所遣職方郎中馬紹愉以密語報新甲,會新莊視事去,置其書几上,家僮誤以為塘報也,付之鈔傳,於是道路譁然。給事中方士亮首論之,上慍甚,留疏不下。已,降嚴旨切責,令新甲自陳,新甲不引罪,反自詡其功,上益怒。言官復相繼劾之,遂逮付刑部獄,而和議亦中罷。
新甲從獄中上書乞宥,不許。新甲知不免,遍行金內外。給事中廖國遵等營救於刑部侍郎徐石麒,拒不納。輔臣周延儒、陳演亦於上前力救,且曰:「國法『兵不薄城,不殺大司馬』。」上曰:「它且勿論,戮辱我親藩,不甚於薄城邪!」遂斬新甲於市。
新甲為嗣昌引用,其才品心術相似。軍書旁午,裁答無滯,上頗倚之。後給事中沈迅力詆其失,上曰:「令爾作新甲,恐更不如。」迅慚而退。
是月,改刑部尚書鄭三俊於吏部。召前南京尚書范景文代之。
劉宗周召為吏部侍郎,未至,擢左都御史,力辭,有詔敦趣,逾月入見,始受事。
九月,壬午,李自成決河灌開封。
時諸援軍潰於朱仙鎮,上乃詔山東總兵官劉澤清救開封。城被圍久,食盡,巡撫高名衡、總兵陳永福等猶固守。
澤清兵抵河北朱家寨,各上不敢進,澤清曰:「我以兵五千南渡,依河而營,引水環之,以次結八營,直連大堤,築甬道輸河北之粟以餉城中。賊兵已老,可一戰走也。」皆曰:「善!」乃分兵先渡,立營,敗攻之,戰三晝夜,後軍無繼者,甬道不就,澤清拔營去。
賊圍開封者三,所損傷多,積憤,誓必拔之。圍半年,師老糧匱,欲引黃河水灌之,以城中子女貨寶,猶豫不決。聞秦督孫傳庭已率兵出關,恐諸鎮兵夾擊,欲變計。會有獻計請決河以灌賊者,名衡然之。周王恭枵募民築羊馬牆,堅厚如高岸,賊營直傅大堤,河決賊可盡,城中無虞。方鑿朱家寨口,賊已知,移營高阜,具艨艟巨筏,亦驅掠民夫數萬,決河灌城。會大雨連旬,黃流驟漲。癸未,河決,汴梁城圯,丁夫荷鍤者隨堤漂沒十數萬,賊亦沉萬人。
河入自北門,貫東南門以出,奔聲如雷。名衡、永福乘小舟至城頭,周王率宮眷及寧陽諸郡王避水棲城樓,坐雨絕食者七日,後得舟,乃從城上泛舟出。同知蘇茂灼,通判彭士奇久餓不能起,並溺死。賊浮艦入城,遺民俱盡,無所掠,乃拔營而西。
城初圍時百萬戶,後飢疫死者十二三。汴城佳麗甲中州,群盜心艷之,至是盡沒於水,得脫者不及二萬人。
上聞,痛悼,猶念諸臣堅守勞,命敘功,加名衡兵部右侍郎。名衡辭以疾,即擢監軍御史王漢代之。漢自開封夜渡河逐賊不利,守備李日舒沒於陣,諸軍殊死戰,賊敗,追至朱仙鎮,連戰皆捷,遂以代名衡。
己丑,孫傳庭帥師赴河南。
辛卯,鳳陽總兵官黃得功等擊張獻忠於潛山,大敗之。得功護鳳陽陵,駐定遠。時馬士英未至軍,賊悉眾攻桐城,挾營將廖應登至城下誘降。得功與總兵劉良佐合兵擊之於鮑家嶺,賊敗遁,追至潛山,禽斬賊將闖世王、馬武、三鷂子、王興國。三鷂子者,獻忠養子,號驍勇者也。
得功箭傷面,愈自奮,與賊轉戰十餘日,所殺傷獨多,賊大衄。於是賊渠賀一龍等皆棄獻忠,北投李自成。而河南賊袁時中方寇潁州,官軍聞警,即移兵剿時中。
獻忠收餘眾襲陷太湖,參將邱壯猷戰沒,知縣楊春芳、典史陳知訓、教諭沈鴻起、訓導婁懋履並死焉。
方賊掠入境,知縣李盛英與守備徐際相御之許家寨,皆力戰死。獻忠勢復振。【考異】據《明史·忠義傳》載:太湖知縣楊春芳以下四人,《三編》據之,又於《質實》附載李盛英、徐際相二人戰沒於許家寨,雲「見《一統志》」。證之《殉節錄》,二人同賜諡「烈愍」。惟錄言李盛英太湖知縣,而是時太湖知縣系楊春芳,疑盛英或前任,或後任,先後戰死,月日無可考,今據《質實》增入。
是月,擢漕運侍郎張國維為兵部尚書,代陳新甲也。
國維定《戰守賞罰格》,又列上「嚴世職、酌推升、慎咨題」等七事,皆報可。會開封陷,條上防河數策,上亦納之。
冬,十月,辛酉,秦督孫傳庭敗績於郟縣。
傳庭日夜治軍為平賊計,詔屢趣之出關,乃率兵抵潼關,大雨連旬,開封告陷,傳庭入河南,遂趨南陽。
時李自成西行逆秦師,傳庭設三覆以待賊,分布諸將,牛成虎將前軍,左勷將左,鄭嘉棟將右,高傑將中軍。成虎佯北以誘賊,賊奔入伏中,成虎還兵而斗,傑等突起翼之,勷、嘉棟左右橫擊之,賊潰,東走,斬首千餘級。追三十里,至郟縣,賊棄甲仗軍資於道,秦兵趨利,賊覘官兵囂,反兵乘之,官兵大潰。副將孫枝秀躍馬以追,擊殺賊騎數十;賊因圍之,馳突不得出;馬蹶被執,植立不撓,以刃臨之,瞠目不答。一人曰:「此孫副將也。」遂殺之。參將黑尚仁亦被執不屈死。覆軍數千,材官小將之沒者,張映奎、李棲鳳、任光裕、戴友仁以下七十有八人。傳庭走鞏縣,退入關。
是役也,天大雨,糧不至,士卒采青柿以食,凍且餒,故大敗。豫人所謂「柿園之敗」也。
是月,李自成復陷南陽,知府邱懋素罵賊,全家被害,賊屠其城。
過扶溝,眾議城守。舉人劉恩澤,初嘗以策幹當事,多見用,縣令呆不解事,恩澤痛哭曰:「吾不幸從木偶人死!」自題樓壁曰:「千古綱常事,男兒肯讓人!」明日城陷,擲樓下以死。【考異】扶溝劉恩澤殉難事,見《明史·忠義傳》,系之邱懋素之下。《三編》記南陽以下殉難者遺之,今據傳增。
十一月,丁卯,援汴總兵劉超據永城反。
初,超為四川遵義總兵,嘗從川貴督撫討賊,忽上書陳功簿,意頗鞅鞅,遂坐怨望奪職,數求復官不得。會李自成圍開封,超請招降土寇協擊之,乃起超保定總兵,令率兵赴援,超憚不敢行。
同縣御史魏景琦方家居,見超日與土寇相往來,未嘗與自成一戰,詆為通賊。超怒,訴之舉人喬明楷,明楷復譙之。超大憤,殺景琦一家三十餘人,並殺明楷而反。
巡撫王漢謀執超,揚言招撫,分兵伏城下,而獨與諸將數騎人。超先發殺漢,參將陳治邦、游擊連光耀父子格鬥死。有馬魁者,負漢屍奪路以出,聞於朝,詔鳳督馬士英、太監盧九德、總兵陳永福討之。
超據永城,城中先以御賊故,屯糧、積芻、制火炮,至是盡為超有。官兵連戰不克,築長圍困之。
庚午,發帑振開封被難宗室、兵民。
壬申,大清兵分道入塞,薊州告急。
是時關內、外並建二督,又分設二督於昌平、保定,千里之內有四督臣;又有寧遠、永平、順天、密雲、天津、保定六巡撫,寧遠、山海、中協、西協、昌平、通州、天津、保定八總兵;星羅棋置,防兵益眾,而事權不一。
薊督張福臻尤昏庸,給事中方士亮劾之,因言「移督師關內,則薊督可裁,福臻可罷。」於是召還福臻,令遼督范志完兼制關內,移駐關門。志完辭,不許;求去,不許。上疏言:「不能兼薊,請仍設薊督。」始以趙光抃任之。
而大清兵已自牆子嶺、青山口等處入,京師戒嚴。命勛臣分守九門,中官王承恩督察城守,詔舉堪督師大將者。戊寅,征諸鎮入援。庚辰,大清兵克薊州。
時援軍漸至,皆畏怯觀望不敢戰,大清兵乘勝分趨真定、河間等府。
戊子,張獻忠陷無為。
己丑,遼督范志完入援。
時大兵南下,兵部劾志完疏防,上以敵兵未退,責令戴罪立功。然志完無謀略,煬怯甚,不敢一戰,所在州縣先後覆沒。
閏月,新曆是年閏九月。壬寅,大清兵自河間南下,畿南郡邑多不守,遂乘勝抵山東,下臨清諸州縣。
癸卯,下詔罪己,求直言。
丁巳,起廢將。
是月,李自成陷汝寧。
自朱仙鎮之潰,保督楊文岳候代未行,仍督總兵虎大威守汝寧。至是賊以數萬眾來攻,老回回、馬守應、革裹眼、賀一龍、左金王、賀錦、爭世王、劉希光、亂世王、藺養成等皆已歸自成,引其眾畢會,壓城五里而軍。監軍僉事孔貞會以川兵屯城東,文岳以保兵屯城西。賊兵進攻,相持一晝夜,川兵潰,殺傷數百。賊奪其馬騾,悉眾攻文岳軍,文岳部將甄奇傑者,稱驍勇,前從擊賊已戰死,所恃惟大威。俄大威中炮死,守備蔡浩父子、指揮熊應呂、梅振英、張鴻光俱沒於陣,文岳益不支。僉事王世琮、知府傅汝為、通判朱國寶縋將士入城,副將賈悌、參將馮名聖亦掖文岳、貞會登城。賊四面環攻,戴扉以障矢石,雲梯堵牆而立。城上矢炮擂石雨集,賊死傷山積,而攻不休。一鼓百道並登,執文岳及世琮、國寶、悌、名聖,殺汝陽知縣文師頤於城上。游擊朱崇祖、指揮張國正、千戶劉懋勛、楊紹祖、袁永基同子世蔭、百戶葉榮蔭、張承德、李衍壽、閻宗國並奮力巷戰死。汝為聞變,投水死。歲貢生林景暘、國學生趙得庚、楊道臨等,諸生趙重明、費明棟、楊應禎、李士諤等皆死。
賊擁文岳見自成,大罵,賊怒縛之城南三里舖,大炮擊之,洞胸糜骨死。士民屠戮數萬,焚公私廨舍殆盡。貞會執去,不知所終。崇王由樻、崇世子、諸郡王皆擄以行。
世琮先為汝寧推官,討土寇,流矢貫耳不為動,時號「王鐵耳」。
國寶蒞任甫三日,皆及於難。而崇祖妻孫氐、永基妻王氏皆殉焉。
賊破汝寧,遂走確山、信陽、泌陽,遣其黨賀一龍等掠地上蔡,知縣官篆出御之,與鄉勇馬天祥、李和中、王維新、曾耀俱陣死。
改刑部尚書范景文於工部。時景文尚未任也,景文既調,以刑部左侍郎徐石麒升任代之。
十二月,丙寅朔,廷杖給事中姜埰、行人司副熊開元於午門,皆系獄。
初,周延儒再相,頗力矯其前所為,廣引清流,於是鄭三俊長吏部,劉宗周掌都察院,范景文長工部,倪元璐佐兵部,多起自廢籍,其他李邦華、張國維、徐石麒等皆布滿九列;又請釋黃道周於戍所,復其官,言路亦得發舒論事。忌者乃造二十四氣之說,以指朝士二十四人,直達御前。
時適下詔戒諭百官,責言路尤至。埰疑上已入其說,乃上言:「陛下視言官重,故責之嚴。如聖諭雲『代人規卸,為人出缺』者,臣敢謂盡無其事。然陛下何所見而云然?倘如二十四氣蜚語騰播清禁,此必大奸臣憝,恐言者不利己而思以中之,激至尊之怒,箝言官之口,人皆喑然緘默,誰與陛下言天下事者!」是時上方憂勞天下,默告上帝,戴罪省愆,所頒戒諭,詞旨哀痛,讀者感傷!埰顧反覆詰難,若深疑於上者。上遂大怒曰:「埰敢詰問詔旨,藐玩特甚!」立下詔獄拷訊。掌鎮撫梁清宏以獄詞上,上曰:「埰情罪特重。且二十四氣之說類匿名文書,見即當毀,何故屢騰奏牘?其速按實以聞!」而同時有熊開元者,亦奉詔下錦衣衛獄。
開元初以給事中左降,淹久不遷,頗觖望,詣延儒訴已困頓狀,延儒適以他事,轅命駕出,開元大慍。會京師戒嚴,上下詔求言,凡官民陳事者,即日召對。開元欲論延儒,屢請召對,及入,見延儒同在,不敢言。
一日,上御德政殿,秉燭坐,開元從輔臣入奏,言「《易》稱『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請輔臣暫退。」延儒等引退者再,上不許。開元遂言:「陛下求治十五年,天下日以亂,必有其故。」上曰:「其故安在?」對曰:「今所謀劃,惟兵食賊寇。不揣其本而末是圖,雖終日夜不寢食,求天下治無益也。陛下臨御以來,輔臣數十人,皆庸人相繼為奸,人禍天殃,迄無衰止。迨言官發其罪狀,誅之斥之,已敗壞不可復救矣。」上與詰問久之,疑開元有所為,曰:「爾意有人慾用乎?」開元辨無有,且奏且頻目延儒。延儒跪謝,上曰:「天下不治皆朕過,於卿何與?」開元言:「陛下令大小臣工不時面奏,而輔臣在左右,誰敢為異同之論以速禍!且昔日輔臣,繁刑厚斂,屏棄忠良,賢人君子攻之。今輔臣奉行德意,釋纍囚,蠲逋賦,起廢籍,賢人君子皆其所引用,偶有不平,私慨嘆而已。」上責開元有私,開元辨,延儒等亦前為辨解。上命之退,延儒等請令補牘,從之。
開元本欲盡發延儒罪,以其在側,不敢言。而延儒慮其補牘,陰令吳昌時等沮之。及奏上,止述奏辭,不更及延儒他事,上大怒,令錦衣逮治。衛帥駱養性,開元鄉人也,素怨延儒,令盡發延儒之隱以聞。上益怒,密旨下養性,令潛斃埰及開元於獄。養性懼,以語同官,同官曰:「不見田爾耕、許顯純事乎?」養性乃不敢奉命。已而語泄,有奏之上者,請並誅養性,養性大懼。上亦不欲殺諫臣,疏竟留中。
會鎮撫再上埰獄,言「掠訊者再,供無異詞」,養性亦封還密旨,乃命移刑官定罪。尚書徐石麒等擬埰戍,開元贖徒,上責以徇情骫法,令對狀,奪石麒官,而逮埰、開元至午門,並杖一百。埰已死,埰弟垓口溺灌之,乃復甦,仍系刑部獄。【考異】姜熊二人下獄廷杖事見《明史》本傳,《三編》系之閏十一月,據下錦衣衛獄也。此獄始下錦衣,劉宗周率廷臣力爭之,上怒,乃移之刑部,而先予廷杖也。劉宗周以十二月削籍,而徐石麒亦奪官,皆以論救二人予輕比故也。宗周論救,《明史》本傳特書於閏月之晦。而《開元傳》特書二人廷杖於十二月之朔。兩傳相校,其因宗周論救及石麒擬輕比而杖之明矣。今統系之十二月朔下。
己巳,李自成陷襄陽。
先是左良玉自朱仙鎮南潰,退屯襄陽,大治戰艦於樊城,驅襄陽一郡人以實軍,降賊附之,有眾二十萬。然親軍愛將大半死,而降人不奉約束;良玉亦漸衰多病,不復能與自成角。自成乘勝攻良玉,趨白馬渡,良玉移營南岸,結水寨相持,扼之淺洲,賊兵十萬爭渡,不能遏。良玉乃拔營宵遁,引舟師南下,走武昌,從楚王乞二十萬餉,曰:「我為王保境。」王不應,縱兵大掠,火光照江中,宗室士民奔竄至山谷,多為土寇所害。驛傳道王楊基奪門出,良玉兵掠其貲,並及其子女,時士民畏良玉兵甚於賊。
賊既得渡,遂長驅犯襄陽,官吏皆先遁。賊入城,鄉官故羅平知縣蔡思繩、故福建通判宋大勛殉節死。
賊分兵寇宜城,知縣陳美固守八晝夜,城陷,抗罵不已,為賊磔死。訓導田世福亦死之。
寇棗陽,知縣郭裕發炮石,擊傷多,賊憤,攻益力。城陷,身被數槊,大罵,賊支解之,闔門遇害。
寇光化,甫薄城,知縣萬敬宗遂自盡。賊義之,城獲全。鄉官故長蘆鹽運使韓應龍自縊死。
寇谷城,知縣周建中死之。
寇均州,知州胡承熙被執不屈,與其子爾英俱死。承熙有能聲,遷刑部員外郎,未行遇難。
寇鄖陽,同知劉璇死之。
寇保康,知縣萬惟壇與妻李氏死之。
寇荊門,攝州事承天府同知盧學古誓死守。學正張郊芳、訓導程之奇亦盟諸生於大成殿,佐城守。賊環攻四日,無援,城陷。學古罵賊不絕口,剖腹而死,郊芳、之奇亦不屈死。州同知沈方,一門十八人皆遇害。
賊已陷荊門,遂合兵向荊州。巡撫陳睿謨急渡江入城,奉惠王常潤南奔,監司以下皆奔,士民遂開門迎賊。湘陰王儼伊遇害。訓導撖君錫正衣冠坐明倫堂,賊至,欲屈之,詬罵死。賊大索縉紳,故相張居正子尚寶丞允修不食死,戶部員外郎李友蘭不屈死。諸生王維藩率妻朱氏及二女避難,為賊所掠,令妻女赴井死,遂見殺。諸生王圖南被執罵賊死。夷陵鄉官故潁州知州李雲,在州有惠政,州人建祠祀之,謝事歸,大書「名義至重,鬼神難欺」二語於牖,城陷不屈,執至江陵,絕食死。歸州千戶呂調元率部卒格鬥,陷重圍中,招之降,大罵,亂刃交下死。
癸酉,大清兵攻兗州。知府鄧藩錫走告魯王以浱曰:「郡有吏,國有王,猶同舟也。列城失守,皆由貴家惜金錢,而令窶人餓夫列陴捍禦。夫城郭者,我之命也;財賄者,人之命也;我不能畀彼以命,而望彼畀我以命乎!王誠散積儲以鼓士氣,城猶可存。不然,大事一去,悔無及矣。」以浱不能從,藩錫與監軍參議王維新、同知譚絲、曾文蔚、通判閻鼎、推官李昌期、滋陽知縣郝芳聲、副將丁文明、長史俞起蛟、給事中范淑泰等分門死守,力不支,城破,文明戰死。維新猶奮力格鬥,被二十一創乃死。魯王自縊,樂陵、陽信、東原、安邱諸郡王皆死。藩錫、絲、文蔚、鼎、昌期、芳聲、起蛟、淑泰、舉人羅於?並殉節。淑泰方典浙江試歸,遂及於難。《三編·質實》:「魯王以浱,荒王檀十世孫。樂陵,魯靖王肇煇第五子泰舉,於宣德二年始封樂陵郡王,至是為泰舉八世孫以泛。陽信,魯莊王陽鑄第七子當?,於成化十四年封陽信郡王,至是為當?七世孫宏福。東原,魯端王觀綻第二子頤埨,於嘉靖三十六年始封東原郡王,至是為頤埨曾孫以源。安邱,魯靖王肇煇第四子泰坾於宣德十年始封安邱郡王,至是為泰坾九世孫宏檟。」
大清兵遂連下山東州縣,直抵海州,贛榆、沐陽、豐、沛所在將吏多望風遁,或獻金帛迎降,皆下之。【考異】大清兵入塞,始於十一月下河間、真定等府,閏月由臨清抵山東。而山東兗州之下,《三編》特書雲,「時十二月八日也。」《史稿》書之癸酉,即十二月初八日,今從之。至由山東直下應天諸州縣,皆在是年十二月內,明年始自登、萊北歸,今分書之。
癸巳,李自成燔獻陵,守陵巡按御史李振聲、總兵錢中選皆降,遂攻承天。【考異】據《明史·宋鶴傳》、振聲等二人皆守陵者,降於自成。又言「振聲米脂人,與自成同里同姓,自成呼之為兄。後復殺之。」據此,則振聲、中選皆降賊者,而《史稿》乃入二人於死事之列,大誤。今據《一鶴傳》書之。
是月,左都御史劉宗周削籍。
宗周甫起廢籍,既至官,召見文華殿。上問:「都察院職掌何在?」對曰:「在正己以正百寮。必存諸中者,上可見君父,下可質天下士大夫,而後百寮則而象之。大臣法,小臣廉,紀綱振肅,職掌在是。而責成巡方,其首務也。巡方得人,則吏治清,民生遂。」上曰:「卿力行以副朕望。」
宗周以敗書屢聞,「請旌死事盧象升,而追戮誤國奸臣楊嗣昌,逮跋扈總兵左良玉,俾督師大帥皆知懲勸」,上不能從。閏月,晦日,召見廷臣於中左門。時姜埰、熊開元以言事下詔獄,宗周約九卿共救。入朝,聞密旨置二人死,宗周愕然,謂眾曰:「今日當空署爭,必改發刑部始已。」
及入對,有薦西洋人湯若望善火器者,請召試,宗周曰:「邊臣不講戰守屯戍之法,專恃火器。近來陷城破邑,豈無火器!然我用之制人,人得之亦可制我,不見河間反為火器所誤乎?國家大計,以法紀為主。大帥跋扈,援師逗遛,奈何反姑息,為此紛紛無益之舉耶!」
因議督撫去留,則請先去督師範志完,且曰:「十五年來,陛下處分未當,致有今日敗局。不追禍始,更弦易轍,欲以一旦苟且之政補目前罅漏,非長治之道也。」上變色曰:「前不可追,善後安在?」宗周曰:「在陛下開誠布公,公天下為好惡,合國人為用舍,進賢才,開言路,次第與天下更始。」上曰:「目下烽火逼畿甸,且國家敗壞已極,當如何?」宗周曰:「武備必先練兵,練兵必先選將,選將必先擇賢督撫,擇賢督撫必先吏、兵二部得人。宋臣曰『文官不愛錢,武官不惜死,則天下太平。』斯言今日針砭也。論者但論才望,不問操守;未有操守不謹而遇事敢前,軍士畏威者。若徒以議論捷給,舉動恢張,稱曰才望,取爵位則有餘,責事功則不足,何益成敗哉!」上曰:「濟變之時,先才後守。」宗周曰:「前人敗壞,皆由貪縱使然。故以濟變言,愈當兼重操守。」上曰:「大帥別有才局,非徒操守可望成功。」宗周曰:「他不具論,如范志完操守不謹,大將偏裨無不由賄進,所以三軍解體。由此觀之,操守為重。」上色解,曰:「朕已知之。」命宗周起。
於是宗周出奏曰:「陛下方下詔求賢,姜埰、熊開元二臣遽以言得罪,下錦衣獄。陛下度量卓越,妄如臣宗周,戇直如臣黃道周,尚蒙使過之典,二臣何不幸,不邀法外恩。」上曰:「道周有學有守,非二臣比。」宗周曰:「二臣誠不及道周,然朝廷待言官有體,言可用用之,不可置之;即有應得之罪,亦當付法司。今遽下錦衣獄,終於國體有傷。」上怒甚,言曰:「法司、錦衣皆刑官,何公何私?且罪一二言官,何遽傷國體?有如貪贓壞法,欺君罔上,皆不可問乎?」宗周曰:「錦衣膏梁子弟,何知禮義!聽寺人役使。即陛下問貪贓壞法欺君罔上之臣,亦不可不付法司也。」上大怒曰:「如此偏黨,豈堪憲職!」有間,曰:「開元此疏,必有主使,疑即宗周。」金光辰爭之,上叱光辰,並命議處。
翼日,光辰貶三秩調用,宗周革職,下刑部議罪。閣臣持不發,捧原旨御前懇救,乃免,斥為民。
召南京左都御史李邦華為都察院左都御史,並督東南援兵入衛。
是歲,李自成攻陷開封,一時精銳悉聚河南,墮名城不勝計。
河南凡八郡,三在河北。自六年蹂躪後,患少紓。其南五郡、十一州、七十三縣,連歲被賊,靡不殘破,有再破三破者,城郭邱墟,人民百不存一。朝廷亦不復設官,間有設者,不敢至其地,遙寄治他所。
其殉於治所者,自南陽知府邱懋素外,陷南陽見上十月。鄭州則知州魯世任捍禦力竭,被執自刎死。新安則知縣陳顯元以城經摧頹,率民人保關門堅守月余,力竭,罵賊支解死。登封則知縣劉禋,鹿邑則知縣紀懋勛,虞城則署縣事主簿孔亮,上蔡則知縣許永禧,西平則知縣高斗垣,遂平則知縣劉英,魯山則知縣楊呈秀,新野則知縣邱茂表皆殉城死,郟縣則知縣李貞佐練鄉勇守城,城陷,罵賊,斷舌支解死,母喬氏亦死。汝州吏目顧王家與子國同擊賊被害。教諭雷振楊以貞佐遇難後攝縣事,城再陷,死之。寶豐則知縣張人龍,署縣事洛陽丞周之德亦以再陷,先後死之,伊陽則知縣孔貞璞悉力守城,賊不能克。既去,以事至汝州,道遇害。
一時鄉官之殉節者,陝州故平定知州梁可棟,故淮安同知萬大成。《三編》一作「范」。故蓬萊教諭趙良棟,息縣故項城訓導王多福,西平故懷仁知縣楊士英。而士英子婦王氏亦罵賊為所殺。郟縣陳心學授知縣,不謁選歸,賊欲官之,不從,遂見殺。故內黃知縣周卜歷以父喪歸,賊迫使執郟縣令以代其死,罵賊被害。南陽舉人張鳳翷、王明物,洛陽舉人張民表,永城舉人夏雲醇,商城舉人余容善,光州舉人王者琯,光山舉人胡植,嵩縣舉人王翼明,寶豐舉人李得笥皆或捍賊,或抗節死之。【考異】以上皆是年李自成蹂躪河南州縣先後殉難諸人。《三編》據《明史·忠義傳》匯書於十五年二月目中。惟邱茂表正文漏脫,而《質實》記賜諡諸臣有其名。證之《殉節錄》,則茂表時以新野知縣殉難,今據增。又錄言:「有陳公者,籍貫未詳,與茂表光後死節。」蓋陳公死難在十六年新野再陷時也,附識之。
是歲,詔以左邱明親授經於聖人,改稱先賢。並改宋儒周、二程、張、朱、邵六子亦稱先賢,位七十子下,漢、唐諸儒之士。然僅國學更置之,闕里廟廷及天下學宮未遑頒行也。【考異】此據《明史·禮志》,在是年,諸儒改稱先賢,遂為定製,特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