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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學象數論/入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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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易學象數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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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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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年月日時干支及納音十二者生成之數積之,加入天地之數,以六十四除之。餘爲入卦之次。卦次依周易。視受氣之辰屬陽屬陰。陽用陽爻,初、三、五。自下而升;陰用陰爻,二、四、上。自上而降。皆起於子,數至受氣之支,即爲動爻。其行限,陽爻九年,陰爻六年。爻之陰陽與上異。皆自動爻順行。本卦既畢,動爻變爲之卦。從變爻起限,一如本卦。本卦爲出身之卦限,之卦爲立業之卦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