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神異典/第005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博物彙編 第五卷 |
第五卷目錄
神異總部總論三
路史〈泰逢氏紀後論〉
性理大全〈鬼神 論在人鬼神兼精神魂魄 論祭祀祖考神祇 論祭祀神祇〉
神異總部藝文一
禮魂 楚屈平
神怪論 漢荀悅
山海經序 晉郭璞
搜神記序 干寶
釋何衡陽書 宋顏延之
遂古篇 梁江淹
連珠 北周庾信
請宮中眼花浪見不得輒奏表
唐褚遂良
冥數有報論 李德裕
戴氏廣異記序 顧況
原鬼 韓愈
諾皋記序 段成式
論天書 宋孫奭
洪州請斷祆巫 夏竦
樂神曲序 元沈貞
太常寺箴 明宣宗
神異典第五卷
神異總部總論三
[編輯]路史
[編輯]《泰逢氏紀後論》
[編輯]子曰:「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昔者宰我請問鬼神之 名。子曰:「氣者,神之盛也;魄者,鬼之盛也。合鬼與神,教 之至也。故無鬼神,則鬼神之名不立矣。柰何季路之 問事鬼,則曰未能事人;既問死,則曰未知生。」說者往 往以生死鬼神為性命道德外事,有不可以致詰,而 子路未可與言,故夫子不與之言。夫若是,則夫子既 不誠於人之子矣,聖人之言未嘗不自盡也。鬼神生 死,人事之大,奚為而不語邪?蓋能事人則能事鬼,知 生則知死矣。生死者特性命道德中之一事,而鬼神 者特性命道德中之一物,參豈復外乎?雖然,神者天 之徒,鬼者物之徒也。惟人之初與天為徒,孰不具此 神哉?惟生之後,開閉之不謹,而好惡「之偏適,從而蔽 之也。」古之聖人惟其然也。是故開天之天,而不開人 之天,閉人之竇,而不閉天之竇。開天者德生,開人者 賊生。德生者陽明勝,陽明勝故識性用,賊生者陰濁 盛,陰濁盛故物慾行。識性用則歸於神,物慾行則歸 於鬼。歸於神者與天為徒,歸於鬼者與物為徒,亦天 地之理也。今夫天陽而地陰,魂陽而魄陰,是故智氣 歸天,而體魄則歸地。神陽而鬼陰,君子陽而小人陰, 是故正直為神,而憸險則為鬼。德陽而欲陰,男陽而 女陰,是故德盛成男,欲盛成女。禽陽而獸陰,老陽而 釋陰,是故釋誤「多毛」,「老」誤「多羽。」君子於此,其可不毖 又毖,而自墮於鬼物之區哉?三五之時,人聰明而淵 懿,純天而不人。是以黃帝、大少、神農、顓頊專享乎其 上;句龍、芒蓐、祝融、元冥作配乎其下,其事然也。帝嚳 而來,不能紀遠。然而禺強、閼伯、元枵、諸、稽、實沈、駘臺、 咎陶、伯益、豕韋、夔、稷之流,秩猶不遷之祀。橫窮卓偏, 剛毅一真,烏往而不神哉!叔末之人佔。《僋》。綦溪 利跂:正真之道削,而憸險之行多,是以不能神明,而 歸於物。《詩》云:「三後在天,王配於京。」本賢愚也。「孔填不 寧,降此大厲。」逄,吉凶也。三塗六道,其僭有自來矣。期 期區畛,亦予之熱。熱,肺也。
性理大全
[編輯]《鬼神》
[編輯]南軒張氏曰:「鬼神之說,合而言之,來而不測謂之神, 往而不返謂之鬼;分而言之,天地、山川、風雷之屬,凡 氣之可接者皆曰神,祖考祠饗於廟曰鬼。就人物而 言之,聚而生為神,散而死為鬼。又就一身而言之,魂 氣為神,體魄為鬼。凡《六經》所稱,蓋不越是數端。然一 言以蔽之,莫非造化之跡,而語其德則誠而已。昔者」 季路蓋嘗問事鬼神之說矣,夫子之所以告之者,將 使之致知力行而自得之,故示其理而不詳語也。至 於後世,異說熾行,譸張為幻,莫可致詰。流俗眩於怪 誕,怵於恐畏,胥靡而從之。聖學不明,雖襲儒衣冠,號 為英才敏識,亦往往習熟崇尚而不以為異。至於其 說之窮,則曰「焉知天地間無有是事,委諸茫昧而已 耳。」信夫事之妄而不察夫理之真,於是鬼神之說淪 於空虛,而所為交於幽明者皆失其理,禮壞而樂廢, 人心不正,浮偽日滋。其間所謂因其說而為善者,亦 莫非私利之流,亂德害教,孰此為甚?故河南二程子橫渠張子與學者反復講論而不置,夫豈好辯哉?蓋 有所不得已也。若夫程子發明感通之妙,張子推極 聚散之蘊,所以示來世深矣。學者誠能致知以窮其 理,則不為眾說所咻;「克己以去其私」,則不為血氣所 動。於其有無是非之故,毫分縷析,瞭然於中,各有攸 當而不亂,然後昔人事鬼神之精意可得而求,德可 立而經可正也。不然,辯之不明,守之不固,眩於外而 怵於內,一理之蔽則為一事之礙,一念之差則為一 物之誘,聞見雖多,亦鮮不為《異說》所溺矣。
北溪陳氏曰:「程子云:『鬼神者,造化之跡』。張子云:『鬼神 者,二氣之良能』。二說皆精切。造化之跡,以陰陽流行 著見於天地間言之;良能,言二氣之屈伸往來,自然 能如此。大抵鬼神只是陰陽二氣,主屈伸往來者言 之,神是陽之靈,鬼是陰之靈。靈雲者,只是自然屈伸 往來,恁地活爾。自一氣言之,則氣之方伸而來者屬 陽為神;氣之已屈而往者,屬陰為鬼。如春夏是氣之 方長,屬陽為神;秋冬是氣之已退,屬陰為鬼。其實二 氣亦只是一氣耳。天地間無物不是陰陽,陰陽無所 不在,則鬼神亦無所不有。大抵神之為言伸也,伸是 氣之方長者也;鬼之為言歸也,歸是氣之已退者也。 自天地言之,天屬陽,神也;地屬陰,鬼」也。就四時言之, 春夏氣之伸屬神;秋冬氣之屈屬鬼。又自晝夜分之, 晝屬神,夜屬鬼。就日月言之,日屬神,月屬鬼。又如鼓 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是氣之伸屬神;及至收斂後, 帖然無蹤跡,是氣之歸屬鬼。以一日言之,則早起日 方升,屬神;午以後漸退,屬鬼。以一月言之,則月初三 生來屬神,到十五以後屬鬼。如草木生枝生葉時屬 神,衰落時屬鬼。如潮之來屬神,潮之退屬鬼。凡氣之 伸者皆為陽,屬神;凡氣之屈者皆為陰,屬鬼。古人論 鬼神大概如此,更在人自體究。
問:「先儒謂鬼神造化之跡」,又曰「二氣之良能。」潛室陳 氏曰:「鬼神只是陰陽屈伸之氣,所以為寒為暑,為晝 為夜,為榮為枯,有跡可見,此處便是鬼神。蓋陰陽是 氣,鬼神是氣之良能,流轉活動處,故曰良能。 天地 造化萬物,露生於天地之間者,皆造化之跡也,是孰 為之邪?鬼神也。造化之跡,猶言造化之可見者,非粗 跡之跡」,於今一禽一獸,一花一木,鍾英孕秀,有雕斲 繪畫所不能就者,倏忽見於人間,是孰為之耶?即造 化之跡鬼神也。
西山真氏曰:「『鬼神之理,雖非始學者所易窮,然亦須 識其名義。若以神示鬼』三字言之,則天之神曰神,地 之神曰示,人之神曰鬼。若以鬼神二字言之,則神者 氣之伸,鬼者氣之屈;氣之方伸者屬陽,故為神;氣之 屈者屬陰,故為鬼。神者伸也;鬼者歸也。且以人之身 論之,生則曰人,死則曰鬼,此生死之大分也。然自其 生而言之,則自幼而壯,此氣之伸也。自壯而老,自老 而死,此又伸而屈也。自其死而言之,則魂遊魄降,寂 無形兆,此氣之屈也。及子孫饗祀,以誠感之,則又能 來格,此又屈而伸也。」姑舉人鬼一端如此,至若造化 之鬼神,則山澤水火雷風是也,日與電皆火也,月與 雨亦水也,此數者合而言之,又只是陰陽二氣而已。 陰陽二氣流行於天地之間,萬物賴之以生,賴之以 成,此即所謂鬼神也。今人只以塑像畫像為鬼神,及 以幽暗不可見者為鬼神,殊不知山峙川流,日照雨 潤,雷動風散,乃分明有跡之鬼神。伊川云:「鬼神者,造 化之跡。」又云:「鬼神,天地之功用。」橫渠云:「鬼神,二氣之 良能。」凡此皆指陰陽而言,「天地之氣」,即人身之氣;人 身之氣,即天地之氣也。
鶴山魏氏曰:鬼神之說尚矣。自聖賢不作,正塗壅底, 士不知道,民罔恆心,非置諸茫昧,則怵於奇怪。或又 諉曰:「夫子所不語也,季路所弗知也。」吁!是難言也。其 果難言也,而聖謨孔彰,實理莫揜,其有獨不可見者 乎?天有四時,地載神氣,亙古今,薄宇宙,盪摩而罔息 者,孰非鬼神之功用乎?反之吾身,而噓吸之屈伸,視 聽之往來,浩乎博哉!妙萬物而無不在也。 宇宙之 間,氣之至而伸者為神,反而歸者為鬼。其在人焉,則 陽魂為神,陰魄為鬼,二氣合則魄聚魂凝而生;離則 魂升為神,魄降為鬼。《易》所謂「精氣遊魂」,《記》所謂「禮樂 鬼神」,夫子所謂「物之精、神之著」,而子思所謂「德之盛, 誠之不可揜」者,其義蓋如此。而古之聖賢所貴乎知 者,亦惟知此而已。
《論在人鬼神兼精神魂魄》
[編輯]程子曰:「心所感通者,只是理也。知天下事有即有,無 即無無古今前後,至如夢寐皆無形,只是有此理。若 言涉於形聲之類,則是氣也。物生則氣聚,死則散而 歸盡。有聲則須是口,既觸則須是身,其質既壞,又安 得有此?乃知無此理,便不可信。 古之言鬼神,不過 著於祭祀,亦只是言。如聞歎息之聲,亦不曾道聞如 何言語,亦不曾道見如何形狀。如漢武帝之見李夫 人,只為道士先說與在甚處,使端目其地,故想出也。 然武帝作詩,亦曰:『是邪非邪?嘗聞好談鬼神者,皆所未曾聞見。皆是見說,燭理不明,便傳以為信也。假使 實所聞見,亦未足信,或是心病,或是目病。如孔子言: 『人之所信者目,目亦有不足信者邪』?此』」言極善。 楊 定鬼神之說,只是道人心有感通。如有人平生不識 一字,一日病作,卻念得一部杜甫詩,卻有此理。天地 間事,只是一箇有,一箇無,既有即有,無即無。如杜甫 詩者,是世界上實有杜甫詩,故人之心病。及至精一, 有箇道理,自相感通,以至人心在此,託夢在彼,亦有 是理,只是心之感通也。 世間有鬼神憑依言語者, 蓋屢見之,未可全不信。此亦有理,「莫見乎隱,莫顯乎 微」而已。 神與氣未嘗相離,不以生存,不以死亡。 魂謂精魂,其死也魂歸於天,消散之意。
《張子》曰:「范巽之嘗言神姦物怪,某以言難之,謂天地 之雷霆草木至怪也,以其有定形,故不怪;人之陶冶 舟車亦至怪也,以其有定理,故不怪。」今言鬼者不可 見其形,或雲有見者且不定,一難信;又以無形而移 變有形之物,此不可以理推,二難信。又嘗推天地之 雷霆草木,人莫能為之;人之陶冶舟車,天地亦莫能 「為之。」今之言鬼神,以其無形則如天地,言其動作則 不異於人,豈謂人死之鬼,反能兼天人之能乎? 今 更就世俗之言評之,如人死皆有知,則慈母有深愛 其子者,一旦化去,獨不日日憑人言語,託人夢寐存 恤之耶?言能福善禍淫,則或小惡反遭重罰,而大憝 反享厚福,不可勝數。又謂人之精明者「能為厲,秦皇 獨不罪趙高,唐太宗獨不罰武后耶?」又謂「眾人所傳, 不可全非自古,聖人獨不傳一言耶?」聖人或容不言, 自孔孟而下,荀況、揚雄、王仲淹、韓愈學亦未能及,聖 人亦不見略言者以為有數子,又或偶不言,今世之 稍信實,亦未嘗有言親見者。
問:「『來而伸者為神,往而屈者為鬼』。凡陰陽魂魄,人之 噓吸皆然,不獨死者為鬼,生者為神。故橫渠云:『神祇 者,歸之始;歸往者,來之終』。」朱子曰:「此二句,如俗語罵 鬼云:『伱是已死我,我是未死伱』。《楚詞》中說『終古』,亦是 此義。」問:「既屈之中,恐又自有屈伸?」曰:「祭祀致得鬼神 來格,便是就既屈之氣又能伸也。 魄是一點精氣, 氣交時便有這神。魂是發揚出來底,如氣之出入。息 魄是如水。人之視能明,聽能聰,心能強記底。有這魄, 便有這神,不是外面入來。魄是精,魂是氣。魄主靜,魂 主動。」又曰:「草木之生,自有箇神,他自不能生。在人則 心便是。所謂『形既生矣,神發知矣』是也。」 問「生魂死 魄。」曰:「古人只說『三五而盈,三五而闕』。近時人方推得 他,所以圓闕,乃是魄受光處,魄未嘗無也。人有魄先 衰底,有魂先衰底。如某近來覺得重聽,多忘是魄先 衰。 陰陽之始交,天一生水,物生始化。」曰:「魄既生魄, 煖者為魂,先有魄而後有魂,故魄常為主為幹。」又曰: 「先輩說魂魄多不同。《左傳》說『魄先魂而有,看來也是 以賦形之初言之,必是先有此體象,方有陽氣來附 也。 動者,魂也,靜者,魄也。動靜二字,括盡魂魄。凡能 運用作為,皆魂也,魄則不能也。今人之所以能運動, 都是魂使之爾。魂若去,魄則不能也。月之黑暈便是 魄,其光者,乃日加之光耳,他本無光也。所以說哉!生 魄旁死魄』。《莊子》曰:『日火外影,金水內影』。此便是魂魄 之說。」 問:「人有盡記得一生以來履歷事者,此是『智 以藏往否』?」曰:「此是魄強,所以記得多。」 問:「魂氣升於 天,莫只是消散,其實無物,歸於天上否?」曰:「也是氣散。 只是才散便無。如火將滅,也有煙上,只是便散。蓋緣 木之性已盡,無以繼之。人之將死便氣散,即是這裏 無箇主子,一散便死。大率人之氣常上,且如說話,氣 都出」上去, 魂散則魄便自沉了。今人說「虎死則眼 光入地」,便是如此。 橫渠云:「物之初生,氣日至而滋 息;物之既盈,氣日反而遊散。至之謂神,以其伸也;反 之謂鬼,以其歸也。」天下萬物萬事,自古及今,只是箇 陰陽消息。屈伸,橫渠將屈伸說得貫通。上蔡說,卻似 不說得循環意思。
南軒張氏曰:「向在淮上,宿一小寺中。夜聞小雞聲,以 數萬計。起視之,見彌望燈明滿地。問之寺僧,云:『此舊 戰場也。遇天氣陰晦,則有此。夫氣不散,則因陰陽蒸 薄而有聲,氣自為聲,於人何預』?」又曰:「鬼神之說,須自 窮究,真是無疑方得。不然,他人說得分明,亦不濟事。」 勉齋黃氏曰:「夫人之生,惟精與氣。為毛骨肉血者,精」 也;為呼吸冷熱者,氣也。然人為萬物之靈,非本石,故 其精其氣,莫不各有神焉。精之神謂之魄,氣之神謂 之魂。「耳目之所以能視聽者,魄為之也;此心之所以 能思慮者,魂為之也。」合魄與魂,乃陰陽之神,而理實 具乎其中。惟其魂魄之中,有理具焉。是以靜則為仁 義禮智之性,動則為惻隱、羞惡、恭敬、「是非之情,胥此 焉出也!人須如此分作四節看,方體認得著實。」或問: 「朱文公但將理與氣對看,今先生分作四節,何也?」曰: 「理與氣對,是自天地生物而言;今之說,是自人稟受 而言。若但言氣,《大易》何以謂精氣為神?但言理也。橫 渠何以謂『合性與知覺為心』?即此意玩味,當自知之若以語人,徒起紛紛也。」 因論虛靈知覺,曰:「人只有 箇魂與魄,人記事自然記得底是魄。如會恁地搜索 思量底,這是魂。魂日長一日,魄是稟得來合下恁地。 如月之光彩是魂,無光處是魄,魄亦有光,但是藏在 裏面。」又曰:「氣之呼吸為魂,耳目之精明為魄。耳目精 明是光,藏在裏面。如今人聽得事,何嘗是去聽他?乃 是他自」入耳裏面來。因透諸心,便記得此是魄。魄主 受納,魂主經營。故魄屬陰,魂屬陽。陰凝靜,陽發散。 《易》云:「精氣為物。」精是精血,氣是暖氣。有這兩件,方始 成得箇好物出來。如人在胞胎中,即是這兩箇物。骨 肉肌體,是精血一路做出會;呼吸活動,是煖氣一路 做出。然而精血煖氣,則自有箇虛靈知覺在裏面,精 血之虛靈知覺便是魄,煖氣之虛靈知覺便是魂。這 虛靈知覺又不是一箇虛浮底物,裏面卻又具許多 道理。故《木神》曰「仁,是虛靈知覺。」人受木之氣,其虛靈 知覺則具仁之理。水便是氣血,神便即是魂魄,仁便 是箇道理,如此看方是。
北溪陳氏曰:「《禮運》言『人者陰陽之交,鬼神之會』,說得 亦親切,此真聖賢之遺言,非漢儒所能道也。蓋人受 陰陽二氣而生,此身莫非陰陽,如氣陽血陰脈陽體 陰頭、陽足陰上體為陽,下體為陰,至於口之語默,目 之寤寐,鼻息之呼吸,手足之屈伸,皆是陰陽分屬。不 特人如此,凡萬物皆然。《中庸》所謂『體物而不遺』者,言」 陰陽二氣為物之體,而無不在耳。天地間無一物不 是陰陽,則無一物不是鬼神。 子產謂「人生始化曰 魄,既生魄陽曰魂。」斯言亦真得聖賢之遺旨。所謂始 化,是胎中略成形時,人初間纔受得氣,便結成箇胚 胎模樣。是魄既成魄,便漸漸會動,屬陽曰魂,及形既 生矣,神發知矣。故人之知覺屬魂,形體「屬魄。陽為魂, 陰為魄。魂者,陽之靈而氣之英;魄者,陰之靈而體之 精。如口鼻呼吸是氣,那靈處便屬魂;視聽是體,那聰 明處便屬魄。」 就人身上細論,大概陰陽二氣,會在 吾身之中為鬼神。以寤寐言,則寤屬陽,寐屬陰;以語 默言,則語屬陽,默屬陰。及動靜進退行止,皆有陰陽, 凡屬陽者皆為魂為神,凡屬陰者,皆為魄、為鬼。人自 孩提至於壯,是氣之伸屬神;中年以後,漸漸衰老,是 氣之屈屬鬼。以生死論,則生者氣之伸,死者氣之屈。 就死上論,則魂之升者為神,魄之降者為鬼。魂氣本 乎天,故騰上;體魄本乎地,故降下。《書》言「帝乃殂落」,正 是此意。殂是魂之升上,落是魄之降下者也。 《易》云: 「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故知鬼神之情狀。」言陰精陽氣, 聚而生物,乃神之伸也,而屬乎陽;魂游魄降,散而為 變,乃鬼之歸也,而屬乎陰。鬼神情狀,大概不過如此。 西山真氏曰:「人之生也,精與氣合而已。精者血之類, 是滋養一身者,故屬陰;氣是能知覺運動者,故屬陽。 二者合而為人,精即魄也。目之所以明、耳之所以」聰 者,即精之為也,此之謂魄。氣充乎體。凡人心之能思 慮,有知識,身之能舉動,與夫勇決敢為者,即氣之所 為也,此之謂魂。人之少壯也,血氣強,血氣強故魂魄 盛,此所謂伸。及其老也,血氣既耗,魂魄亦衰,此所謂 屈也。既死則魂升於天以從陽,魄降於地以從陰,所 謂各從其類也。魂魄合則生,離則死。故先王制祭享 之禮,使為人子孫者盡誠致敬,以焫蕭之屬求之於 陽,灌鬯之屬求之於陰。求之既至,則魂魄雖離而可 以復合。故《禮記》曰:「合鬼與神,教之至也。」神指魂而言, 鬼指魄而言,此所謂屈而伸者也。
《論祭祀祖考神祇》
[編輯]程子曰:「致敬乎鬼神者,理也。暱鬼神而求焉,斯不智 矣。」 古人祭祀用屍,極有深意,不可不深思。蓋人之 魂氣既散,孝子求神而祭,無屍則不享,無主則不依, 故《易》於《渙》《萃》,皆言「王假有廟」,即渙散之時事也。魂氣 必求其類而依之,人與人既為類,骨肉又為一家之 類,已與屍合,既以潔齊至誠相通,以此求神,宜其享 之。後世不知此,直以尊卑之勢,遂不肯行爾。 「祖考 來格」者,惟至誠為有感必通。
上蔡謝氏曰:「陰陽交而有神,形氣離而有鬼。知此者 為智,事此者為仁。惟仁智之合者,可以制祀典。祀典 之意可者,使人格之,不使人致死之;不可者,使人遠 之,不使人致生之。致生之故,其鬼神;致死之故,其鬼 不神。則鬼神之情狀,豈不昭昭乎? 動而不已,其神 乎?滯而有跡,其鬼乎?往來不息,神也;摧仆歸根,鬼也; 致生之故其鬼神;致死之故其鬼不神」,何也?人以為 神則神,以為不神則不神矣。知死而致生之不智,知 死而致死之不仁,聖人所以神明之也。 問死生之 說。曰:「人死時氣盡也。」曰:「有鬼神否?」曰:「余當時亦曾問 明道先生,明道云:『待向伱道無來伱,怎生信得及?待 向伱道有來伱,但去尋討看。此便是答底語』。」又曰:「橫 渠說得來別。這箇便是天地間妙用,須是將來做箇 題目,入思議始得。講說不濟事。」曰:「沉魂滯魄,影響底 事如何?」曰:「須是自家看得破,始得。」曰:「先王祭享鬼神 則甚?」曰:「是他意思別。『三日齋,五日戒,求諸陰陽四方上下,蓋是要集自家精神,所以假。有廟,必於《萃》與《渙》 言之。如武王伐商,所過名山大川,致禱,山川何知?武 王禱之者以此。雖然如是,以為有亦不可,以為無亦 不可。這裏有妙理於若有若無之間,須斷置得去,始 得』。」曰:「如此,卻是鶻突也。」曰:「不是鶻突。自家要有便有, 自家要無便無,始得。鬼神在虛空中,辟塞滿,觸目皆 是。為他是天地間妙用,祖考精神便是自家精神。 朱子曰:『鬼神』,上蔡說得好,只覺得『陰陽交而有神』之 說,與後『神』字有些不同。只是他大綱說得極好。如曰 『可者使人格之,不使人致死之。可者是合當祭。如祖 宗父母,這須著盡誠感格之,不要人便做死人看待 他;不可者使人遠之,不使人致生之;不可者是不當 祭。如閑神野鬼,聖人便要人遠之,不要人做生人看 待他,可者格之,須要得他來,不可者遠之,我不管他, 便都無了』。」 問:「上蔡云:『陰陽交而有神,形氣離而有 鬼。知此者為智,事此者為仁』。上兩句只是說『伸而為 神,歸而為鬼』底意思。」曰:「是如此。」問:「『事此者為仁』,只是 說能事鬼神者,必極其誠敬以感格之,所以為仁否?」 曰:「然。」問:「《禮》謂致生為不知,此謂『致生為知』?」曰:「那只是 說明器。如三日齋,七日戒,直是將做箇生底去祭他, 方得。」問:「謝又云:『致死之故,其鬼不神』。」曰:「伱心不嚮他, 便無了。」又問:「齋戒,只是要團聚自家精神。然自家精 神,即祖考精神。不知天地山川鬼神,亦只以其來處 一般否?」曰:「是如此。天子祭天地,諸侯祭封內山川,是 他是主。如古人祭墓,亦只以墓人為屍。」 問:「性既是 理,不可以聚散言。聚而生,散而死者,氣而已。所謂精 神魂魄,有知有覺者,氣也。故聚則有,散則無。若理則 亙古今常存,不復有聚散消長也。」曰:「只是這箇天地 陰陽之氣,人與萬物皆得之氣,聚則為人,散則為鬼。 然其氣雖已散,這箇天地陰陽之理,生生而不窮。祖 考之精神魂魄雖已散,而子孫之精神魂魄自有些 小相屬。故祭祀之理,盡其誠敬,便可以致得祖考之 魂魄,這箇自是難說。看既散後,一似都無了,能盡其 誠敬,便有感格,亦緣是理常只在這裏也。」 問:「死者 精神既散,必須生人祭祀盡誠以聚之,方能凝聚。若 相奪予饗事,如伊川所謂別是一理否?」曰:「他夢如此, 不知是如何。或是他有這念,便有這夢,也不可知。」 問:「人祭祖先,是以己之精神去聚彼之精神,可以合 聚。蓋為自家精神,便是祖考精神,故能如此。諸侯祭, 因國之主,與自家不相關,然而也呼喚得他聚。蓋為 天地之氣,便是他氣底母。就這母上聚他,故亦可以 感通。」曰:「此謂無主。後者,祭時乃可以感動;若有主後 者,祭時又也不感通。」問:「若理不相關,則聚不得他;若 理相關,則方可聚得他?」曰:「是如此。」又曰:「若不是,因國 也感他不得。蓋為他元是這國之主,自家今主他國 土地。他無主後,合是自家祭他,便可感通 鬼神以 主宰言,然以物言不得。又不是如今泥塑底神之類, 只是氣。且如祭祀,只是伱聚精神以感祖考,是伱所 承流之氣,故可以感。」 問事鬼神。曰:「古人交神明之 道,無些子不相接處。古人立屍,便是接鬼神之意。」 問:「祭祀之理,還是有其誠則有其神,無其誠則無其 神否?」曰:「鬼神之理,即是此心之理。 祭祀之感格,或 求之陰,或求之陽,各從其類來,則俱來。然非有一物 積於空虛之中,以待子孫之求也。但主祭祀者,既是 他一氣之流轉,則盡其誠敬感格之時,此氣固寓此 也。 人死,雖是魂魄各自飛散,要之魄又較定,須是 招魂來復。這魄要他相合復,不獨是要他活,是要聚 他,魂魄不教散了。聖人教人子孫常常祭祀,也是要 去聚得他。」 問:「祖考精神既散,必須三日齋,七日戒, 求諸陽,求諸陰,方得他聚。然其聚也,倏忽其聚。到得 禱祀既畢,誠敬既散,則又忽然而散。」曰:「然。」 問:「祖考 精神,便是自家精神。故齋戒祭祀,則祖考來格。若祭 旁親及子,亦是一氣,猶可推也。至於祭妻及外親,則 其精神非親之精神矣。豈於此但以心感之而不以 氣乎?」曰:「但所祭者,其精神魂魄無不感通。」蓋本從一 源中流出,初無間隔,雖天地、山川、鬼神亦然也。 勉齋黃氏曰:「古人奉先追遠之誼至重,生而盡孝,則 此身此心,無一念不在其親。及親之歿也,升屋而號, 設重以祭,則祖考之精神魂魄亦不至於遽散。朝夕 之奠,悲慕之情,自有相為感通而不離者。及其歲月 既遠,若未易格,則祖考之氣雖散,而所以為祖宗之 氣未嘗不流行於天地之間;祖宗之精神雖亡,而吾 所受之精神即祖考之精神;以吾受祖考之精神而 交於所以為祖考之氣,神氣交感,則洋洋然在其上、 在其左右者,蓋有必然而不能無者矣。」學者但知世 間可言可見之理,而稍幽冥難曉,則一切以為不可 信,是以其說率不能合於聖賢之意也。
北溪陳氏曰:「『古人祭祀,以魂氣歸於天,體魄歸於地, 故或求諸陽,或求諸陰。如《祭義》曰:『燔燎羶薌,見以蕭 光,以報氣也;薦黍稷,羞肝肺首心,加以鬱鬯,以報魄 也』。《郊特牲》曰:『周人尚臭,灌用鬯臭。鬱合鬯,臭陰達於淵泉,既灌然後迎牲,致陰氣也。蕭合黍稷,臭陽達於 牆屋。故既奠然後焫蕭合羶薌』。凡祭謹諸此』。又曰:『祭 黍稷,加肺;祭齊,加明水,報陰也;取膟膋燔燎,升首,報 陽也。所以求鬼神之義,大概亦不過如此。 人與天 地萬物,皆是兩間公共一箇氣,子孫與祖宗,又是就 公共一氣中,有箇脈絡相關繫,尢親切』!」謝上蔡曰:「祖 考精神便是自家精神。故子孫能極盡其誠敬,則己 之精神便聚,而祖宗之精神亦聚,便自來格。」今人於 祭自己祖宗,正合著實處,卻都鹵莽,只管外面祀他 鬼神,必極其誠敬,不知他鬼神於己何相干涉。假如 極其誠敬,備其牲牢,若是正神不歆,非類,必無相交 接之禮;若是淫邪苟簡,竊食而已,亦必無降福之理。 范氏謂:「有其誠則有其神,無其誠則無其神。」此說得 最好。誠,只是真實無妄,雖以理言,亦以心言。須是有 此實理,然後致其誠敬,以副其實心,方有此神。苟無 實理,雖有實心,亦不歆享。且如季氏不當祭泰山而 冒祭,是無此實理矣。假饒極盡其誠敬之心,與神亦 不相干涉,泰山之神決不吾享。大概古人祭祀,須是 有此實理相關。「然後三日齋,七日戒,以聚吾之精神。」 吾之精神既聚,則所祭者之精神亦聚,必自有來格 底道理。
鶴山魏氏曰:「或曰盈宇宙之間,其生生不窮者,理也; 其聚而生、散而死者,氣也。氣聚於此,則其理亦命於 此。今氣化而無有矣,而理惡乎?」寓曰:「是不然。先儒謂 致生之故其鬼神,致死之故其鬼不神。古人修其祖 廟,陳其宗器,設其裳衣,薦其時食者,將以致其如在 之誠,庶幾享之。其昭明、焄蒿、悽愴,洋洋乎承祀之際」 者,是皆精誠之攸寓,而實理之不可揜也。
《論祭祀神祇》
[編輯]程子曰:「俗人酷畏鬼神,久亦不復敬畏。」 問:「《易》言『知 鬼神情狀,果有情狀否』?」曰:「有之。」又問:「既有情狀,必有 鬼神矣。」曰:「《易》說鬼神,便是造化也。」又問:「如名山大川, 能興雲致雨,何也?」曰:「氣之蒸成耳。」又問:「既有祭,則莫 須有神否?」曰:「只氣便是神也。今人不知此理,纔有水 旱,便去廟中祈禱,不知雨露是甚物,從何處出,復於 廟中求邪?名山大川能興雲致雨,卻都不說著,卻只 於山川外,木土人身上討雨露,木土人身上有雨露 耶?」又問:「莫是人自興妖?」曰:「只妖亦無,皆人心興之也。 世人只因祈禱而有雨,遂指為靈驗耳,豈知適然。」 《張子》曰:「所謂山川門霤之神,與郊社」〈一作祀〉天地陰陽 之神,有以異乎?《易》謂「天且不違」,而況於鬼神乎?仲尼 以何道而異其稱耶?又謂遊魂為變,魂果何物?其游 也情狀何如?試求之使無疑,然後可以拒怪神之說, 知亡者之歸。此外學素所援據以質成其論者,不可 不察,以自祛其疑耳。
或問:「鬼神事,伊川以為造化之跡。但如『敬』與『遠』字,卻 似有跡,不知遠箇甚底。」和靖尹氏正色曰:「非其鬼而 祭之,諂也。又如今人將鬼神來徼福,便是不敬不遠。」 又曰:「鬼神事無他,卻只是箇誠。」呂堅中曰:「如在其上, 如在其左右。」曰:「然。」
問:「鬼者,陰之靈;神者,陽之靈。司命、中霤、竈與門、行,人 之所用者,有動有靜,有作有止,故亦有陰陽鬼神之 理,古人所以祀之,然否?」朱子曰:「有此物便有此鬼神, 蓋莫非陰陽之所為也。五祀之神,若細分之,則戶竈 屬陽,門、行屬陰,中霤兼統陰陽,就一事之中,又自有 陰陽也。」 問:「子之祭先祖,固是以氣而求,若祭其他 鬼神,則如之何有來享之意否?」曰:「子之於祖先,固有 顯然不易之理。若祭其他,亦祭其所當祭。祭如在,祭 神,如神在。如天子則祭天,是其當祭,亦有氣類,烏得 而不來歆乎?諸侯祭社稷,故今祭社,亦是從氣類而 祭,烏得而不來歆乎!今祭孔子必於學,其氣類亦可 想。」問:「天地山川,是有箇物事則祭之,其神可致。人死 氣已散,如何致之?」曰:「只是一氣。如子孫有箇氣在此, 畢竟是因何有?此其所自來。蓋自厥初生民氣化之 祖相傳到此,只是此氣。」問:「祭先賢先聖如何?」曰:「有功 德在人,人自當報之。古人祀五帝,只是如此。後世有 箇新生底神道,緣眾人心邪向他,他便盛。如狄仁傑 只留吳泰伯伍子胥廟」,壞了許多廟,其鬼亦不能為 害,緣是他見得無這物事了。上蔡云:「可者欲人致生 之,故其鬼神;不可者欲人致死之,故,其鬼不神。」 北溪陳氏曰:「古人祭天地山川皆立屍,誠以天地山 川只是陰陽二氣用屍。要得二氣來聚這屍上,不是 徒然歆享,所以用灌用燎,用牲用幣,大要盡吾心之 誠敬。誠敬既」盡,則天地山川之氣便自聚。 天子是 天地之主,天地大氣關繫於一身,極盡其誠敬,則天 地之氣關聚有感應處。諸侯是一國之主,只祭境內 之名山大川,極盡其誠敬,則山川之氣便聚於此,而 有感應,皆是各隨其分限小大如此。 敬鬼神而遠 之,此一語說得圓而盡。如「正神能知敬矣,又易失之 不」能遠邪?神能知遠矣,又易失之不能敬。須是都要 敬而遠,遠而敬,始兩盡幽明之義。文公《論語解說》「專用力於人道之所宜,而不惑於鬼神之不可知。」此語 示人極為親切。未能事人,焉能事鬼?須是盡事人之 道,則事鬼之道斷無二致,所以發子路者深矣。 問:「死生一理也,死而為鬼,猶生而為人也。但」有去來 幽顯之異耳。如一晝一夜,晦明雖異,而天理未嘗變 也。《朱子》曰:「死者去而不來,其不變者只是理,非有一 物常在而不變也。」
神異總部藝文一
[編輯]《禮魂》楚屈平
[編輯]成禮兮會鼓,《傳芭》兮代舞。《姱女》倡兮容與。春蘭兮秋 鞠,長無絕兮終古。
《神怪論》漢·荀悅
[編輯]《易》稱:「有天道焉,有地道焉,有人道焉,各當其理而不 相亂也。過則有故,氣變而然也。若夫大石自立,僵柳 復起」,此形神之異也。男子化為女,死人復生,此含氣 之異也。鬼神髣髴,在於人間,言語音聲,此精神之異 也。夫豈形神之怪異哉?各以類感,因應而然。善則為 瑞,惡則為異,瑞則生吉,惡則生禍,精氣之際,自然之 符也。故逆天之理,則神失其節而妖神妄興;逆地之 理,則形失其節而妖形妄生;逆中和之理,則含血失 其節而妖物妄生。此其大旨也。若夫神君之類,精神 之異,非求請所能致也,又非可以求福而禳災矣。且 其人不自知其所以然而然,況其能為神乎?凡物之 怪,亦皆如之。《春秋傳》曰:「作事不時,怨讟起於民,則有 非言之物而言者。當武帝之世,賦役煩眾,民力凋弊, 加以好神仙之術,迂誕妖怪之人,四方並集,皆虛而 無實,故無形而言者至矣。於《洪範》言,僭則生時妖,此 蓋怨讟所生,時妖之類也。故通於道,正身以應萬物, 則精神形氣,各返其本矣。」
《山海經序》晉·郭璞
[編輯]世之覽《山海經》者,皆以其閎誕迂誇,多奇怪俶儻之 言,莫不疑焉。嘗試論之曰:「莊生有云:『人之所知,莫若 其所不知』。吾於《山海經》見之矣。」夫以宇宙之寥廓,群 生之紛紜,陰陽之煦蒸,萬殊之區分,精氣渾淆,自相 濆薄,遊魂靈怪,觸像而構,流形於山川,麗狀於木石 者,惡可勝言乎!然則總其所以乖,鼓之於一響;成其 「所以變,混之於一象。世之所謂異,未知其所以異;世 之所謂不異,未知其所以不異。」何者?物不自異,待我 而後異;異果在我,非物異也。故胡人見布而疑黂,越 人見𦋺而駭毳。夫翫所習見,而奇所希聞,此人情之 常蔽也。今略舉可以明之者:陽火出於冰水,陰鼠生 於炎山,而俗之論者,莫之或怪。及談「《山海經》所載而 咸怪之」,是不怪所可怪,而怪所不可怪也。不怪所可 怪,則幾於無怪矣;怪所不可怪,則未始有可怪也。夫 能然所不可不可所不可然,則理無不然矣。案《汲郡 竹書》及《穆天子傳》,「穆王西征,見西王母執璧帛之好, 獻錦組之屬。穆王享王母於瑤池之上,賦詩往來,辭 義可觀,遂襲崑崙之丘,遊軒轅之宮,眺鍾山之嶺,玩 帝者之寶,勒石王母之山,紀跡元圃之上,乃取其嘉 木艷草,奇鳥怪獸,玉石珍瑰之器,金膏燭銀之寶,歸 而殖養之於中國。穆王駕八駿之乘,右服盜驪,左驂 騄耳,造父為御,奔戎為右,萬里長騖,以周歷四荒,名 山大川,靡不登濟。東升大人之堂,西燕王母之廬,南 轢黿鼉之梁,北躡積羽之衢,窮歡極娛,然後旋歸。」案 《史記》說穆王得盜驪騄耳、驊騮之驥,使造父御之以 西,巡狩見西王母,樂而忘歸,亦與《竹書》同。《左傳》曰:「穆 王欲肆其心,使天下皆有車轍馬跡焉。」《竹書》所載則 是其事也。而譙周之徒,足為通識瑰儒,而雅不平。此 驗之史考,以著其妄。司馬遷敘《大宛傳》亦云:「自張騫 使大夏之後,窮河源,惡睹所謂崑崙者乎?」至《禹本紀》 《山海經》所有怪物,余不敢言也。不亦悲乎!若《竹書》不 潛出於千載,以作徵於今日者,則《山海》之言,其幾乎 廢矣。若乃東方生曉畢方之名,劉子政辨盜械之屍, 王頎訪兩面之客,海民獲長臂之衣,精驗潛效,絕代 懸符。於戲!群惑者其可以少寤乎?是故聖皇原化以 極變,象物以應怪,鑒無滯賾,曲盡幽情,神焉廋哉!神 焉廋哉!蓋此書跨世七代,歷載三千,雖暫顯於漢,而 尋亦寢廢。其山川名號所在,多有舛謬,與今不同,師 訓莫傳,遂將湮泯。道之所存,俗之所喪,悲夫!余有懼 焉。故為之創傳,疏其壅閡,闢其茀蕪,領其元致,標其 《洞涉》,庶幾「令逸文不墜於世,奇言不絕於今。夏後之 跡靡刊於將來,八荒之事有聞於後裔,不亦可乎?」夫 蘙薈之翔,叵以論垂天之凌;蹄涔之遊,無以知絳虯 之騰。鈞天之庭,豈伶人之所躡?無航之津,豈蒼兕之 所涉?非天下之至通,難與言《山海》之義矣。嗚呼!達觀 博物之客,其鑒之哉!
《搜神記序》干寶
[編輯]雖考先志於載籍,收遺逸於當時,蓋非一耳一目之 所親聞睹也,又安敢謂無失實者哉?衛朔失國,二《傳互其所聞;呂望事,周子長存其兩說。若此比類,往往 有焉。從此觀之,聞見之難,由來尚矣。夫書赴告之定 辭,據國史之方策,猶尚若此,況仰述千載之前,記殊 俗之表,綴片言於殘闕,訪行事於故老,將使事不二 「跡,言無異途,然後為信」者,固亦前史之所病。然而國 家不廢法記之官,學士不絕誦覽之業,豈不以其所 失者小,所存者大乎?今之所集,設有承於前載者,則 非余之罪也。若使採訪近世之事,苟有虛錯,願與先 賢前儒分其譏謗,及其著述,亦足以發明神道之不 誣也。群言百家,不可勝覽;耳目所受,不可勝載。今粗 取足以演《八略》之旨。成其微說而已。幸將來好事之 士錄其根體。有以游心寓目而無尢焉。
《釋何衡陽書》宋·顏延之
[編輯]答曰:「天下寧有無形之有云云。尋來旨,似不嫌有鬼, 當謂鬼宜有質,得無惑天竺之書,說鬼別為生類耶? 昔人以鬼神為教,乃列於典經,布在方策。鄭僑吳札, 亦以為然。是以雲和六變,實降天神;龍門九成,人鬼 咸格。足下雅秉《周禮》,近忽此義,方詰無形之有,為支 離之辨乎?」釋曰:「非惟不嫌有鬼,乃謂有必有形。足下」 不無是同,處有復異,是以比及質詰,欲以求盡。請捨 天竺之說,謹依中土之經,又置別為生類,共議登遐 精靈體狀,有無固然,宜報定。典策之中,鬼神累萬,所 不了者,非其名號。比獲三論,每來益眾,萬鬼畢至,竟 未片答,雖啟告周博,非解企渴。無形之有,既不匠立, 徒謂支離,以為通說,若以覈正為支離者,將以「浮漫」 為《直達》乎?
《遂古篇》梁·江淹
[編輯]僕嘗為《造化篇》,以學古制今,觸類而廣之,復有此文,兼象天問以遊思雲爾。
「聞之遂古,大火然兮。水亦溟涬,無涯邊兮。女媧煉石, 補蒼天兮。共工所觸,不周山兮。河洛交戰,寧深淵兮。 黃炎共鬥,涿鹿川兮。女妓九子,為氏先兮。蚩尤鑄兵, 幾千年兮。十日並出,堯之間兮。羿迺斃日,事豈然兮。 嫦娥奔月,誰所傳兮?豐隆騎雲,為靈仙兮。夏開乘龍, 何因緣兮。傳說託星,安得宣兮。夸父鄧林,義亦艱兮。 建木千里,《烏易》論兮。穆王周流,往復旋兮。河宗王母, 可與言兮。青鳥所解,路誠亶兮。五色玉石,出西偏兮。 崑崙之墟,海此間兮。去彼宗周,萬二千兮。《山經》古書, 亂編篇兮。郭釋有兩,未精堅兮。上有剛氣,道家言兮。 日月五星,皆虛懸兮。倒景去地,出雲煙兮。九地之下, 如有天兮。土伯九約,寧若先兮。西方蓐收,司金門兮。 北極禺強,為常存兮。帝之二女,游湘沅兮。宵明燭光, 向焜煌兮。太一司命,鬼之元兮。山鬼國殤,為遊魂兮。 迦維羅衛,道最尊兮。黃金之身,誰能原兮。恆星不見, 頗可論兮。其說彬炳,多聖言兮。六合之內,心常渾兮。 幽明詭性,令智惛兮。《河圖》《洛書》,為信然兮。孔甲豢龍, 古共傳兮。禹時防風」,處隅山兮。《春秋》「長狄,生何邊兮? 臨洮所見又何緣兮?蓬萊之水淺於前兮,東海之波 為桑田兮。山崩邑淪寧幾千兮。石生土長必積年兮。 漢鑿昆明,灰炭全兮。魏開濟渠,螺蚌堅兮。白日再中, 誰使然兮?北斗不見藏何間兮?建章鳳闕神光連兮。 未央鐘簴生華鮮兮。銅為兵器秦之前兮。丈夫衣綵 六國先兮,周時女子出世間兮,班君絲履遊泰山兮, 人鬼之際有隱淪兮,四海之外孰方圓兮?沃沮、肅慎 東北邊兮,長臂兩面,赤乘船兮。東南倭國,皆文身兮, 其外黑齒次裸民兮,侏儒三尺,並為鄰兮。西北丁零 又烏孫兮。車師、月支種類繁兮,馬蹄之國,善騰奔兮。 西南烏弋及罽賓兮,天竺、于闐,皆彝人兮。」條支安息, 西海漘兮,人跡所極,至大秦兮。珊瑚明珠銅金銀兮, 琉璃瑪瑙,來雜陳兮。硨磲水精,莫非真兮。雄黃雌石, 出山垠兮,青白蓮華,被水濱兮。宮殿樓觀,並七珍兮, 窮陸溟海,又有民兮,長股深目,豈君臣兮?丈夫女子, 及三身兮?結胸反舌一臂人兮?跂踵交脛與羽民兮, 不死之國,皆何因兮?茫茫「造化,理難循兮。聖者不測。 況庸倫兮。筆墨之暇。為此文兮。薄暮雷電。聊以忘憂。」 又示君兮。
《連珠》北周·庾信
[編輯]蓋聞營魂不反,燐火宵飛。時遭獵夜之兵,或斃空亭 之鬼。是以射聲營之風雨,時有冤魂;廣莫郡之陰寒, 偏多夜哭。
《請宮中眼花浪見不得輒奏表》
[編輯]唐褚遂良
臣遂良言:「昔者聖人之於鬼神也,聞之而不獨信,知 之而不專恃。是以顓頊依於鬼神,制之以正,不懼驚 異,增修仁德;孔子不語怪力亂神。伏惟陛下氣蓋區 中,威移海外,擁百萬之陣,頓九夷之顙,自書史所載, 未之前聞。夫人歡樂則意氣高,悲哀則膽力少,自不 可信茲訛惑,轉移常操。而宮中嬪死,謂之婦人,恇弱」 周章,眼花浪見,更相恐懼,動一驚百。雖有孟賁壯志, 孔翟精誠,終不免聽之心疑,聞之色動,變異之來,具
諸前志。自須制之以貞正,勵之以安靜,指之為吉則變,謂之為祥則嘉。如臣愚見,宜敕宮中,眼花浪見,不得報告傍人,更相恐動,亦不得專輒奏聞。如此而不 安,然臣受死。謹集前載所見,皆為吉慶,具別狀以聞。
《冥數有報論》李德裕
[編輯]宣父罕言性命,不語怪神,非謂無也。欲人嚴三綱之 道,奉五常之教,修天爵以致人爵,不欲信富貴在於 天命,祿福由於冥數。昔衛卜協於沙丘,為諡已久;秦 塞屬於臨洮,名子不寤。朝歌未滅,而周流丹烏;白帝 尚在,而漢斷素蛇。皆兆發於前,而符應於後,不可以 智測也。周孔與天地合德,與鬼神合契,將來之數,無 「所遁情,而狼跋於周,鳳衰於楚,豈親戚之義不可去 也?人倫之教不可廢也。條侯之貴,鄧通之富,死於兵 革可也,死於女室可也。唯不宜以餒終,此又不可以 理得也。而命有時來,盜有名器者,謂禍福出其胸懷, 榮枯生其口吻,沛然而安,嗑然而笑,曾不知黃雀遊 於茂樹,而挾彈者在其後也。」余乙丑歲自荊楚保釐 東周,路出方城,聞有隱者居於泥塗,不知其所如也, 往謂方城長曰:「居守後三年,南行萬里,則知憾余者 必因天譴,譖余者必自鬼謀,雖抱至冤,不以為恨矣。」 余嘗三遇異人,非卜祝之流,皆遁世者也。初掌記北 門,有管涔山隱者謂余曰:「君明當在人君左右為文 翰之職,然須值少主。」余聞之愕眙,洒然變色。隱者似 悔失言,避席求去。余徐問曰:「何為而事少主?」對曰:「君 與少主已有累世因緣,是以言之。」余其年秋登朝,至 明年正月,穆宗纘緒,召入禁苑,及為中丞御史,有閩 中隱者叩門請見,余因下榻與語曰:「時事非久,公不 早去,冬必作相,禍將至矣。若亟請居外,代公者受患。 公後」十年,終當作相,自西南而入。是秋出鎮吳門,歲 經八稔,尋又仗鉞南燕。秋暮,有邑子於生引鄴郡道 士而至,纔升賓階,未及命席,謂余曰:「公當為西南節 制,孟冬朢日,前符節至矣。」三者皆與言協,不差歲月。 自憲闈竟,十年居相,由西蜀而入代,余執憲者,俄亦 竄逐,唯再謫南服,未嘗有前知之士為余「言之。豈禍 患不可前告,神道所祕,莫得預聞乎?」自古銜冤歿世 者多矣,冥報之事,或有或無,遂使好亂樂禍者,以神 道為茫昧。余嘗論之,仁人上哲,皆達生知命,如顏氏 之子,犯而不校;釋門、達磨,了空喻幻,必不思報矣。其 下柔弱無心者,力不能報,所能報者,乃中人耳。強悍 任氣如伯有、灌夫之流,亦「在,其臨歿之際,方寸不撓, 魂魄不散,唯結念於此,是以能報。」夫人之捨生也,如 薪盡火滅,溘然而散,則無能為矣。其達於道者,使心 不亂,則精爽常存,終始不生不滅,自可以超然出世, 升躋神明。其次精多魂強,則能為厲。冥報之事,或有 或無,理在此也。
《戴氏廣異記序》顧況
[編輯]予欲觀天人之際,變化之兆,吉凶之源。聖有不知,神 有不測。其有干元氣,汨五行,聖人所以示怪力亂神, 禮樂刑政,著明聖道以糾之。故許氏之說,天文垂象, 蓋以示人也。古文「示」字,如今文「不」字,儒有不本其意 雲。子不語此,大破格言,非觀象設教之本也。大鈞播 氣,不滯一方。檮杌為黃熊,彭生為大豕,萇弘為碧,舒 「女為泉,牛哀為虎,黃母為黿,君子為猿鵠,小人為蟲 沙。」武都婦人化為男,成都男子化為女。周娥殉墓,十 載卻活。嬴諜暴市,六日而蘇。蜀帝之魂曰杜鵑,炎帝 之女曰精衛,洪荒窈窕,莫可紀極。古者青烏之相冢 墓,白澤之窮神姦。舜之命,夔以和神。湯之問,革以語 怪。音聞魯壁,形鏤夏鼎。玉牒石記,五「圖九籥」,說者紛 然。故漢文帝召賈誼問鬼神之事,夜半前席。志怪之 士,劉子政之列仙,葛稚川之神仙,王子年之拾遺,東 方朔之神異,張茂先之博物,郭子潢之洞冥,顏黃門 之「稽聖,侯君素之精異,其中神奧,顧君《真誥》,周氏之 冥通,而《異苑搜神》,山海之經,幽冥之錄,襄陽之耆舊, 楚國之先賢,風俗所通,歲時所紀」,吳興、陽羨,南越、西 京,注引古今,辭標淮海裴松之、盛弘之、陸道瞻等諸 家之說,蔓延無窮。國朝《燕國公》《梁四公傳》、唐《臨冥報 記》、王度《古鏡記》、孔慎言《神怪志》、趙自勤《定命錄》,至如 李庾成、張孝舉之徒,互相傳說。譙郡戴君孚,幽賾最 深,「安道之裔,若思之後,邈為晉僕射,逵為吳隱士,世 濟文」雅,不隕其名,至德初,天下肇亂,況始與同登一 科。君自校書終饒州錄事參軍,時年五十七。有文集 二十卷,此書二十卷,用紙一千幅,蓋十餘萬言,雖景 命不融,而鏗鏘之韻,固可輔於神明矣。二子鉞、雍,陳 其先志,泣請父友,況得而敘之。
《原鬼》韓愈
[編輯]「有嘯於梁,從而燭之,無見也,斯鬼乎?」曰:「非也。」「鬼無聲。 有立於堂,從而視之,無見也,斯鬼乎?」曰:「非也。」「鬼無形, 有觸吾躬,從而執之,無得也,斯鬼乎?」曰:「非也。鬼無聲。 與形安有氣?」曰:「鬼無聲也,無形也,無氣也,果無鬼乎?」 曰:「有形而無聲者,物有之矣,土石是也;有聲而無形 者,物有之矣,風霆是也;有聲與形者,物有之矣,人獸 是也;無聲與形者,物有之矣,鬼神是也。」曰:「然則有怪而與民物接者,何也?」曰:「是有二:有鬼有物。漠然無形 與聲者,鬼之常也。民有忤於天,有違於民,有爽於物, 逆於倫而感於氣,於是乎鬼有形於形,有憑於聲,以 應之而下殃禍焉,皆民之為之也。其既也,又反乎其 常。」曰:「何謂物?」曰:「成於形與聲者,土石」風霆人獸是也; 反乎無聲與形者,鬼神是也。不能有形與聲,不能無 形與聲者,物怪是也。故其作而接於民也無恆,故有 動於民而為禍,亦有動於民而為福,亦有動於民而 莫之為禍福。適丁民之有是時也,作《原鬼》。
《諾皋記序》段成式
[編輯]「夫度朔司刑,可以知其情狀;葆登掌祀,將以著於感 通。有生盡幻,遊魂為變。乃聖人定璇璣之式,立巫祝 之官,考乎十煇之祥,正乎九黎之亂。當有道之日,鬼 不傷人;在觀德之時,神無乏主。若列生言竈下之駒 掇,莊生言戶內之雷霆,楚莊爭隨兕而禍移,齊桓睹 委蛇而病癒。徵祥變化,無日無之,在乎不傷人、不乏 主」而已。成式因覽歷代怪書,偶疏所記,題曰《諾皋記》。 街談鄙俚,與言風波,不足以辯九鼎之象,廣七車之 對。然遊息之暇,足為鼓吹已耳。
《論天書》宋·孫奭
[編輯]「臣竊見朱能者,姦憸小人,妄言祥瑞,而陛下崇信之, 屈至尊以迎拜,歸祕殿以奉安。上自朝廷,下及閭巷, 靡不痛心疾首,反脣腹非,而無敢言者。」昔漢文成將 軍以帛書飯牛,陽言「牛腹中有奇書,殺視得之,天子 識其手跡。」又有五利將軍,妄言方多不讎,二人皆坐 誅。先帝時,有侯莫陳利用者,以方術暴得寵用,一旦 發其姦,誅於鄭州。漢武可謂雄材,先帝可謂英斷。唐 明皇得靈寶符、《上清護國經》、寶券等,皆王鉷、田同秀 等所為。明皇不能顯戮,怵於邪說,自謂德實動天,神 必福我。夫老君,聖人也,儻實降語,固宜不妄,而唐自 安史亂離,乘輿播越,兩都盪覆,四海沸騰,豈天祐乎? 明皇雖僅得歸闕,復為李輔國劫遷,「卒以餒終,豈聖 壽無疆,長生久視乎?」夫以明皇之英睿,而禍患猥至, 曾不知者,良由在位既久,驕亢成性,謂人莫己。若謂 諫不足聽,心玩居常之安,耳熟導諛之說,內惑寵嬖, 外任姦回,曲奉鬼神,過崇妖妄。今日見老君於閣上, 明日見老君於山中,大臣尸祿以將迎,端士畏威而 緘默,既惑左道,即紊正經,民心用離,變起倉卒。當是 之時,老君寧肯禦兵?寶符安能排難邪?今朱能所為, 或類於此。願陛下思漢武之雄材,法先帝之英斷,鑒 明皇之召禍,庶幾災害不生,禍亂不作。
洪州請斷祆巫 夏竦
[編輯]臣聞「左道亂俗,祆言惑眾,在昔之法,皆殺無赦。蓋以 姦臣逆節,狂賊亂規,多假鬼神,搖動耳目。漢之張角, 晉之孫恩,偶失防閑,遂至屯聚。國家宜有嚴制,以肅 多方。切以當州東引七閩,南控百粵,編氓右鬼,舊俗 尚巫,在漢欒巴,已嘗翦理。爰從近歲,傳習滋多,假託 禨祥,愚弄黎庶,勦絕性命,規取貨財。皆於所居,塑畫」 魅魑,陳列幡幟,鳴擊鼓角,謂之「神壇。」嬰孺襁褓,已令 寄育,字曰「壇留」、「壇保」之類。及其稍長,則傳習祅法,驅 為童隸。民之有病,則門施符術,禁絕往來,斥遠至親, 屏去便物。家人營藥,則曰「神不許服」;病者欲飯,則雲 「神未聽飧。」率令疫人死於饑渴,洎至亡者服用。又言 餘祟所憑,人不敢留,規以自入。若幸「而獲免,家之所 資,假神而言,無求不可。」其間有孤子單族,首面幼妻, 或絕戶以圖財,或害夫而納婦,浸淫既久,習熟為常。 民被非辜,了不為怪。奉之愈謹,信之益深。從其言,甚 於典章;畏其威,重於官吏。奇神異像,圖繪歲增;邪籙 祆符,傳寫日夥。小則雞豚致祀,斂以還家;大則歌舞 聚人,食其餘胙。婚葬出處,動必求師,劫盜鬥爭,行須 作水,蠹耗衣食,眩惑里閭,設欲扇搖,不難連結,在於 典憲,具有章條。其如法未勝姦,藥弗瘳疾,宜頒峻典, 以革祅風。當州師巫一千九百餘戶,臣已勒令改業 歸農,及攻習鍼炙之脈。所有首納祆妄神像符籙神 衫、神杖、魂巾、魂帽、鍾角刀笏沙羅等一萬一千餘事, 已令焚毀及納官訖。伏乞朝廷嚴賜條約,所冀屏除 巨害,保宥群生,杜漸防萌,少裨萬一。
《樂神曲序》元·沈貞
[編輯]《樂神曲》者,擬《楚詞九歌》而作也。吳人上鬼祀,必以巫 覡迎送,舞歌登獻。其詞褻慢,禳災邀福,不知其分,滋 黷甚矣。故為此詞,以明鬼神之理,禱祀之意,祛其荒 淫之志焉。
《太常寺箴》明·宣宗
[編輯]「為國之要,事神理民。太常典祀,式交百神。昔予祖考, 致嚴祀享。厥有純誠,敬恭協相。朕承丕緒,思用允迪。 爾祗爾肅,以輔以翼。儀度必飭,粢盛必潔,無黷無慢, 凜乎對越。事神之本,惟心之虔。豈直臨事,平居有嚴。 神之鑒矣,來歆來止。神之歆矣,民之福矣。無曰冥寞, 洋洋有臨。汝惟懋哉,其慎其欽。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標點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詩文斷句 v2.1創建,並且經由維基文庫用戶編輯改善的。本站用戶之編輯以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協議(CC BY-SA 4.0)發佈。
歡迎各位持續修正標點,請勿複製與本站版權協議不兼容的標點創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