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乾象典/第098卷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曆象彙編 乾象典 第九十七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曆象彙編 第九十八卷
曆象彙編 乾象典 第九十九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乾象典

 第九十八卷目錄

 火部紀事二

乾象典第九十八卷

火部紀事二[編輯]

《獨異志》:傅燮常不信佛法。高祖時,有西國胡僧能口 吐火,以威脅眾,燮對高祖曰:「此胡法不足信,若火能 燒臣,即為聖者。」高祖試之,立胡僧於殿西,燮於殿東, 乃令胡僧作法,於是跳躍禁咒。火出僧口,直觸燮,燮 端笏曰:「乾元亨利貞,邪不干正。」由是火返焰燒,僧立 死。

《唐書孟詵傳》:「詵,汝州梁人,擢進士第,累遷鳳閣舍人。 他日至劉褘之家,見賜金曰:『此藥金也。燒之,火有五 色氣』。試之驗。」

《舊唐書姚崇傳》:「開元四年,山東蝗蟲大起。崇奏曰:『蝗 既解飛,夜必赴火,夜中設火,火邊掘坑,且焚且瘞,除 之可盡』。」

《唐書顏真卿傳》,李希烈陷汝州,遣真卿往諭之。興元 後,王師復振,賊慮變,遣將辛景臻、安華至其所,積薪 於廷曰:「不能屈節,當焚死。」真卿起即赴火,景臻等遽 止之。

《二老堂詩話》:李白微時,募縣小吏,令一日賦《山火》詩 云:「野火燒山後,人歸火不歸。」思軋不屬。白從旁綴其 下句云:「焰隨紅日去,煙逐暮雲飛。」令慚止。

《雲仙雜記》:「王維輞川林下坐,用當門四老石,燈滅則 石中鑽火。」

五色線劍南有果初進,名為「日熟子。」張果葉法善以 術取,每遇午必至。羅公遠一日於火中索樹叢,使者 欲到,焰火亙天,無路可過,火歇方得度,是夜方到。 《唐書五行志》:天寶十二載,李林甫第東北隅,每夜火 光起,或有如小兒持火出入者,近赤祥也。

《永王璘傳》:「璘領荊州大都督,安祿山反,帝至扶風,詔 璘赴鎮,又領山南、江西、嶺南、黔中四道節度使。璘至 江陵,有闚江左意。明年,肅宗遣宦者啖廷瑤招諭之。 時河南招討判官李銑在廣陵,有兵千餘。廷瑤邀銑 屯揚子。是夜,銑陣江北,夜然束葦,人執二炬,景亂水 中,覘者以倍告,璘軍亦舉火應之。璘疑王師已濟,攜」 兒女及麾下遁去。

《續文獻通考》:唐鄭潛曜母代國長公主寢疾,潛曜刺 血為書請神,丐以身代。火其書,而「神許」二字獨不化, 翌日立愈。

《湖廣通志》:「嬾殘,天寶間為衡岳寺執役,性嬾而食殘, 故以為號。李泌寓衡岳,夜叩之,嬾殘正撥牛糞火煨 芋,出半芋啗之,曰:『勿多言,領取十年宰相』。」

《杜陽雜編》:「李輔國家藏鳳首木,高一尺,彫刻鸞鳳之 狀,形似枯槁,毛羽脫落不甚盡。雖嚴凝之時,置諸高 堂大廈之中,而和煦之氣如二三月,故別名為『常春 木,縱烈火焚之,終不焦黑焉』。」

《舊唐書段秀實傳》,馬璘徙鎮涇州,刀斧將王童之因 人心動搖,將焚草場,期救火者同作亂。秀實使嚴加 警備,夜半火發,乃使令於軍中曰:「救火者斬。」童之居 外營,請入救火,不許,明日斬之。

《劇談錄》:朱泚之亂,德宗皇帝車駕出幸奉天,是時沿 邊藩鎮皆已舉兵扈蹕,泚自率兇渠直至城下,有西 明寺僧陷在賊中,性甚機巧,教泚造攻城雲梯,其高 九十餘尺,上施板屋樓櫓,可以下瞰城中。渾中令李 司徒奏曰:「賊鋒既盛,雲梯又壯,若縱之誠恐不能禦, 及其尚遠,請以銳兵挫之。」遂率王師五千,列陣而出。 於時束蘊居後,約戰酣而燎,風勢不便,火不能舉。二 公酹酒抗詞,拜空而祝。俄而風勢遽迴,鼓譟而進,火 烈飆駭,煙埃漲天,梯燼卒奔,賊遂退衄。德宗皇帝御 樓以觀,中外咸稱「萬歲。」

《杜陽雜編》:「順宗皇帝即位歲,拘弭國貢卻火雀,一雄 一雌,純黑,大小似燕。其聲清殆,不類尋常禽鳥。置於 火中,火自散去。上嘉其異,遂盛於水晶籠,懸於寢殿, 夜則宮人持蠟炬以燒之,終不能損其毛羽。」

柳宗元《羆說》:「楚之南有獵者,能吹竹為百獸之音。昔 云:持弓矢罌火而即之山,為鹿鳴,以感其類,伺其至, 發火而射之。」

《雲仙雜記》:「陸鴻漸採越江茶,使小奴子看焙。奴失睡, 茶燋爍。鴻漸怒,以鐵繩縛奴投火中。」

裴度《除夜歎》:「老迨曉不寐,爐中商陸火。凡數添也。」 《杜陽雜編》:武宗皇帝會昌元年,扶餘國貢火玉三斗, 色赤,長半寸,上尖下圓,光照數十步,積之可以燃鼎,

置之室內,則不復挾纊,才人常用煎澄明酒
考證
《圖畫寶鑑》:張南本善畫人物,尤工畫火。中和年,寓止

成都金華寺,畫八明王。時遊僧升殿,見火勢逼人,驚 怛幾仆。時論孫位之水幾於道,南本之火幾於神。 《湖廣通志》:「唐天復中,澧州葉源村民鄧氏子燒天井 中所積柴草,火勢既盛,龍突而出,騰在半空,縈帶積 草,為火所燎,風力轉盛,狂焰彌熾,擺之不落,仆地而 斃,長更數百步,村民徙居避之。」

《雲仙雜記》:「寶雲溪有僧舍,盛冬若客至,則燃薪火,暖 香一炷,滿室如春,人歸更取餘燼。」

《九國志》:吳盧文進遷潤州節度,城中火,救之不息。文 進怒,自出州門,使召馬步使將斬之,聲至,火即滅。 《舊唐書職官志》:「太府寺左藏令,凡藏院之內,禁人然 火。」

《輦下歲時記》:「長安每歲諸陵至,清明尚食,內園官小 兒於殿前鑽火,先得火者進上,賜絹三疋,金碗一口。」 《唐會要》:「清明取榆柳之火,以賜近臣。」

《唐書高麗傳》:「窶民盛冬作長坑,熅火以取煖。」

《十國春秋》:前蜀王宗儔伐岐時,常還至白石鎮,副招 討王宗信宿普安禪院,方擁伎女十餘人,各據床而 寢。忽見一姬躍入火爐中,宛轉熾炭之上。宗信遽起 救之,履服間略不焦灼。已又一姬飛入如前,復救之。 諸伎或出或入,皆迷懣失音。有親吏驚告宗儔,宗儔 至則提臂而出之,衣裾都無所損。隨訊其故,皆驚寤 云:被番僧提入火中為戲。宗信大怒,悉索諸僧立於 前,令伎識之。有周和尚者,身長面髯,群指曰:「此是也。」 宗信疑有幻術,笞之百,殊為不解。宗儔廉知其枉,命 釋去訖。不知何怪雲。

《五代史唐莊宗本紀》:「朱全忠饗克用於上源驛。夜,酒 罷,克用醉臥,伏兵發,火起,侍者郭景銖滅燭,匿克用 床下,以水醒面而告以難。會天大雨,克用隨電光縋 尉氏門出,還軍中。」

《王建及傳》:「莊宗積金帛於軍門,募能破梁戰艦者,至 於吐火禁咒,莫不皆有。」

《南唐書彭利用傳》:「會鄰家火,利用往救,徐望之曰:『煌 煌然,赫赫然,不可嚮邇。自鑽而降,未有若斯之盛,其 可撲滅乎』!」

《五代史補》:周世宗末年,大舉以取幽州。車駕至瓦橋 關,聖體不豫,即詔回戈而晏駕。初,幽州聞車駕將至, 父老或竊議曰:「天子姓柴,幽州為燕。燕者亦煙火之 謂也。柴入火,不利之兆,安得成功?」卒如其言。

《稽神錄》:「宣州節度田頵將作亂,一日向暮,有鳥出,色 如雉而大,尾有火光,如散星之狀,自外飛入,止戟門 而不見。翌日,府中大火,曹局皆盡,惟甲兵存焉。頵資 以起事,於明年。」

劉建封寇豫章,僧十朋與其徒奔分寧,宿澄心僧院。 初夜見窗外有光,視之見團火,高廣數尺,中有金車 子,與火俱行,嘔軋有聲。十朋始懼。其主人云:「見之數 年矣,每夜必出於西堂西北隅地中,遶堂數周,復沒 於此。」以其不為禍福,故無掘視之者。

呂師造為池州刺史,頗聚斂,常嫁女於揚都,資送甚 厚,使家人送之。晚泊竹篠江,岸上忽有一道士,狀若 狂人,來去奔走,忽躍入舟中,穿舟中過,隨其所經,火 即大發。復登後船,火亦隨之。凡所載之舟,皆為煨燼。 一老婢髮尺餘人,與船了無所損失,道士亦不復見。 丁卯歲,廬州刺史劉威移鎮江西,既去任而郡中大 火,虞候申巡火甚急,而往往有持火夜行,捕之不獲。 或射之殪,就視之,乃棺材板腐木敗帚之類,郡人愈 恐。數月,除張宗為盧州刺史,火災乃止。

《遼史禮志》歲除儀:「初夕,敕使及夷離畢,率執事郎君 至殿前,以鹽及羊膏置爐中燎之。巫及大巫以次贊 祝火神訖,閤門使贊皇帝面火再拜。」

《隨手雜錄》:「錢王有外國所獻頗眩伽寶,其方尺餘,其 狀如水晶雲,可厭十里火殃,乃置於龍興寺佛髻中。 餘杭數回祿,而龍興寺不可近也。有盜嘗焚其殿柱, 木悉灰燼,而煙焰竟不熾。皇朝改為太平祥符寺。」自 唐至皇朝凡有十寶,此其一也。

《宋史禮志》:「開寶元年十一月郊,以燎臺稍遠,不聞告 燎之聲,始用爟火,令光明遠照,通於祀所。」

《契丹志》:吳王遣使遺太祖以猛火油,曰:「攻城。」以油燃 火焚樓櫓,敵以水沃之,火愈熾。太祖大喜,即選騎二 萬,欲攻幽州,後哂之,乃止。

《遯齋閒覽》:太平興國,江東有僧詣闕,請修天台寺,且 言寺成願焚身以報。太宗命入內高品衛紹欽督其 事。紹欽日與僧笑語無間,及營繕畢,乃積薪於庭,呼 僧從願。僧言:「願見至尊面謝。」紹欽不許。僧大怖,泣告 紹欽,促令登薪。火盛,僧欲下,紹欽遣左右以杖抑按, 焚之而退。

《夢溪筆談》:「玉堂東承旨閤子窗格上有火燃處。太宗 嘗夜幸玉堂,蘇易簡為學士,已寢,遽起無燭,具衣冠 宮嬪自窗格引燭入照之,至今不欲更易,以為玉堂 一盛事《宋史·雷德驤傳》:「德驤子有終,字道成,咸平三年,神衛 戍卒以正旦竊發,擁都虞侯王均為亂,即日拜有終 瀘州觀察使,知益州,兼川峽兩路招安捉賊事」,命往 招討。九月,城北洞屋成,賊對設敵樓以抗官軍,有終 遣卒焚之。賊築月城以自固,有終募敢死士間道以 入,賊為藥矢中者立死。有終令卒蒙氈秉燧以入,悉 焚其望櫓機石,遂入城,登城樓下瞰。賊之餘眾,衝砦 天長觀前,於文翁坊密設駁架,給鞂稈油籸,眾執長 戟巨斧,秉炬以進,悉焚之。是夕,均與其黨二萬餘突 圍而遁,有終疑其有伏,遣人縱火城中,詰朝,登門樓, 牙吏有受偽署官職者,捕得,立樓下,旁積薪厝火其 上,索男子魁壯者令辨之,曰:「某嘗受某職。」即命左右 捽投火中,自晨至晡,焚死者數百人。

《曹光實傳》:「光實從子克明,知桂州。州人覆茅為屋,歲 多火。克明選北軍教以陶瓦,又激江水入城,以防火 災。」

《李允則傳》:允則字垂範,知雄州,遷東上閤門使。嘗宴 軍中,而甲仗庫火,允則作樂行酒不輟,副使請救,不 答。少頃火熄,命悉瘞所焚物,密遣吏持檄瀛州,以茗 籠運器甲。不浹旬,兵數已完,人無知者。樞密院請劾 不救火狀,真宗曰:「允則必有謂,姑詰之。」對曰,兵械所 藏,儆火甚嚴,方宴而焚,必姦人所為。舍宴而救,事或 不測。

《傳燈錄》:百丈謂溈山曰:「汝撥爐中有火否?」師云:「無火。」 百丈深撥得火,以示之曰:「此不是火。」師發悟,禮謝 丹霞禪師。過慧林寺,遇天大寒,師取木佛燒火,院主 呵之。師以杖子撥灰曰:「吾燒取捨利。」主曰:「木佛何有 舍利?」師曰:「既無舍利,更取兩尊來燒。」院主自後眉鬚 墮落。

《宋史劉美傳》:美孫永年知代州。契丹取西山木,積十 餘里,輦載相屬於路,前守不敢遏,永年遣人焚之,一 夕,盡上其事,帝稱善。契丹移檄捕縱火盜,永年曰:「盜 固有罪,然發在我境,何預汝事?」乃不敢復言。

《徐的傳》:的攝江陵府事,城中多惡少年,欲為盜,輒夜 縱大火,一夜十數發。的籍其惡少年姓名,使相保任, 曰:「爾輩遞相察,不然皆爾罪也。」火遂息。

《王守規傳》:明道時,守規為小黃門,禁中夜半火,守規 先覺,自寢殿至後苑,皆擊去其鎖,乃奉仁宗及皇太 後至延福宮,回視所經處,已成煨燼。翌日,執政候起 居,帝曰:「非王守規導朕至此,幾不與卿等相見。」 《夢溪筆談》:元昊之臣野利常為謀主,守天都山,與元 昊乳母白姥有隙。歲除日,野利引兵巡邊,深涉漢境 數宿,白姥乘間乃譖其欲叛,元昊疑之。世衡嘗得蕃 酋之子蘇吃曩,厚遇之,聞元昊嘗賜野利寶刀,而吃 曩之父得幸於野利,世衡因使吃曩竊野利刀,吃曩 得刀以還,世衡乃唱言「野利已為白姥譖死」,設祭境 上,為《祭文》敘歲除日相見之歡。入夜,乃火燒紙錢,川 中盡明,鹵見火光,引騎近邊窺覘,乃佯委祭具,而銀 器凡千餘兩悉棄之。鹵人爭取器皿,得元昊所賜刀 及火爐,中見祭文已燒盡,但存數十字。元昊得之,又 識其所賜刀,遂賜野利死。

《東軒筆錄》:「京師火禁甚嚴,將夜分即滅燭,故士庶家 凡有醮祭者,必先關廂使,以其焚楮幣在中夕之後 也。至和、嘉祐之間,狄武襄為樞密使,一夕夜醮,而勾 當人偶失告報中夕聚有火光,探主馳白廂主又報 開封知府,比廂主判府到宅,則火滅久之。翌日,都下 盛傳狄樞相家夜有光怪燭天者。時劉敞為知制誥」, 聞之,語權開封府王素曰:「昔朱全忠居午溝,夜多光 怪出屋,鄰里謂失火而往救之。今日之異,得無類乎?」 此語諠於縉紳間,狄不自安,遽乞陳州,遂薨於鎮。而 夜醮之事,竟無人辨之者。

《歸田錄》:內中舊有玉石三清真像,初在真遊殿,而大 內火,遂遷至玉清昭應宮。已而玉清又大火,又遷於 洞真,洞真又火,又遷於上清,上清又火,皆焚蕩無孑 遺,遂遷於景靈。而宮司道官相與惶恐,上言真像所 至輒火,景靈必不免,願遷他所。遂遷於集僖宮迎祥 池水心殿,而都人謂之行火真君也。

《江南通志》:「徽州府雲巖神像在休寧。慶曆中雷雨,巖 傾廟毀,神像巍然獨存。後兩經火,一髮不損。」 《春明退朝錄》:「唐時惟清明取榆柳火以賜近臣戚里。 本朝因之,惟賜輔臣戚里,帥臣、節察、三司使、知開封 府、樞密直學士、中使,皆得厚贈,非賜例。」

《岳陽風土記》:祥符八年春二月既望,雷震白虎西北 楹上有倒書「謝仙火」字,入木踰分,字畫遒勁,人莫之 測。慶曆六年,滕子京令摹而刻之。問零陵何氏女,俗 謂之何仙姑者,乃曰:「謝仙火,雷部火神也。兄弟二人, 各長三尺,形質如玉,好以鐵筆書字。其字高下,當以 身等,驗之皆然。東南楹亦有『謝仙』」二字,逼近柱礎,又 不知何也。其後摹刻岳陽樓上。元豐二年,岳陽樓火, 土木碑碣悉為煨燼,惟此三字曾無少損,至今尚存。 謝仙火,與歐陽永叔所記大同小異,永叔之說,恐得之傳聞乎?

《宋史范仲淹傳》:仲淹子純禮,以比部員外郎出知遂 州。草場火,民情疑怖,守吏惕息俟誅。純禮曰:「草濕則 生火,何足怪。」但使密償之。

《何執中傳》:「執中為太學博士,以母憂去,寓蘇州。比鄰 夜半火,執中方索居,遑遑不能去,拊柩號慟,誓與俱 焚。觀者悲其孝而危其難。有頃火卻,柩得存。」

《艾子雜說》:艾子一日疾呼一人鑽火,久不至。艾子呼 促之。門人曰:「夜暗,索鑽具不得。」謂先生曰:「可持燭來 共索之矣。」艾子曰:「非我之門,無是客也。」

《遯齋閒覽》:德州軍士劉喜有氣岸,嘗出經年,妻與一 富人子私通。夫歸紿語妻曰:「汝之前事我盡知之。吾 不能默默受辱於人,又不忍間兩情之好。汝能令富 人子以百金餉我,我則使汝詐為得病而死者,載以 兇器而送諸野子,夜則潛往奔之,如是庶可以滅口。」 妻以為然,因進百金,托以疾逝。夫乃納妻於棺,膠以 大釘,遂縱火焚之,即以身自訴於郡將。張不疑奇其 節而釋其罪。

《宋史楊震傳》:「震字子發,代州崞人。從折可存討方臘, 自浙東轉擊至三界鎮,追襲至黃巖。賊帥呂師囊扼 斷頭之險拒守,下石肆擊,累日不得進。可存問計,震 請以輕兵緣山背上,憑高鼓譟,發矢石,賊驚走,已,復 縱火自衛,震身被重鎧,與麾下履火突入,生得師囊, 殺首領三十人。」

《李政傳》:「政授河北將官,冀州駐劄。靖康二年,知州權 邦彥以兵赴元帥府勤王,金兵來攻,政守禦有法,號 令明,賞罰信,人皆用命。俄攻城甚急,有登城者,政呼 曰:『事急矣,有能躍火而過者,有重賞。於是有數十人 皆以濕氈裹身持仗,躍火而過,大呼力戰,金人驚駭, 有失仗者,遂敗走,政皆厚賞之』。」

《東京夢華錄》:「東京每坊巷三百步許,有軍巡鋪屋一 所,鋪兵五人,夜間巡警及領公事。又於高處磚砌望 火樓,樓上有人卓望,下有官屋數間,屯駐軍兵百餘 人,及有救火家事,謂如大小桶、灑子、麻搭、斧鋸、梯子、 火杈、大索、鐵貓兒之類。每遇有遺火去處,則有馬軍 奔報。軍廂主馬步軍,殿前、三衙、開封府各領軍汲水」 撲滅,不勞百姓。

《宋史洪皓傳》:皓流遞冷山,地苦寒,四月草生,八月巳 雪。穴居嘗大雪,薪盡,以馬矢然火煨麪食之。 《老學庵筆記》:吳中卑薄,斸地二三尺輒見水。予頃在 南鄭,見一軍校,火山軍人也。言火山之南,地尤枯瘠, 鋤钁所及,烈焰應手湧出,故以「火山」名軍,尤為異也。 《吳船錄》:清明日,登學射山,試新火,作牡丹會。

朱子按:唐仲友第三狀,有婺州人周四,會放煙火,仲 友招喚來此,以呈藝為由,每次支破公庫酒錢約數 百貫,卻委放煙火人探聽外事,亦是此人邀求。 《白獺髓》:鄭剛中之鎮蜀也,眷奴曰閻王,所居曰富春 坊。忽民間遺火,鄭公出鎮,於火明中獲一旗,上有詩, 乃借東坡《海棠》詩為之云:「火星飛上富春坊,天恣風 流此」夜狂。只恐夜深花睡去,高燒銀燭照紅妝。公一 見,曰:「必道山公子也。」

《杭州府志》:「宋嘉泰辛酉之火,烈焰滿城,而吳山一老 翁家獨存。翁平日誦經樂施,火起之夕,以老憊不能 跬步,遣兒與婦令亟走。兒婦不忍相舍,同處烈焰中。 後竟不焚,人謂為善之報。」

《遂昌雜錄》:故老言:賈相當國時,內後門火,飛報已至 葛嶺。賈曰:「火近太廟,乃來報。」言竟,後至者曰:「火已近 太廟。」賈乘兩人小肩輿,四力士以鎚劎護轎里許,即 易轎人,倏忽至太廟。臨安府已為具賞犒,募勇士,樹 皁纛刀,劊手皆立具於呼吸間。賈下令肅然,不過曰: 「火到太廟斬殿帥。」令甫下,火沿太廟八風,兩殿前卒 肩,一卒飛上,斬八風板,落火即止。登驗姓名,轉十官, 就給金銀賞之。賈才局若此類亦可喜。傅景文云: 「《西溪叢語》:台州杜瀆監之北安聖院僧師肇,端午日 晝與僧對坐,忽聞屋瓦有聲,火光一線下至地,少頃 遂大如車輪,先燎僧之左臂,次及右臂,忽入於背不 見。久之,復為一線飛去,出屋即震雷一」聲,其僧僅有 氣,且舉衣視之,背後袈裟一圓孔如錢,中單圓孔如 碗,脊下燒一圓瘡,瘡楚甚,皆以為天火,不可治。予以 湯火藥塗之,月餘遂無事。怪異如此。

《宋史張順傳》:「襄陽受圍五年,宋募死士得三千,求將, 得順與張貴。貴既抵襄,欲還郢,募二士持蠟書赴郢 求援。還報,許發兵五千,駐龍尾洲,以助夾擊,點視所 部軍帳。前一人亡去,貴驚曰:『吾事泄矣,亟行,彼或未 知』。乃順流破圍,至小新城,大兵邀擊,以死拒戰。沿岸 束荻列炬,火光燭天如白晝。至勾林灘,漸近龍尾洲」, 遙望軍船,旗幟紛披,貴軍喜,舉流星火示之,軍船見 火即前迎,皆北兵也。蓋得逃卒之報,據龍尾洲以逸 待勞。貴戰已困,出於不意,力不支,見執,卒不屈死之。 《括異志》:張道人,福州福清人。福人甚欽敬之。一夕,郡 城火,自郡將監司而下,環視無策。或有言:何不呼張道人,郡官曰:「張道人何知鬱攸之事」而須呼之也?既 而火迫郡署,至取郡額投火,以從厭勝之說,其烈愈 熾。不得已使召之,應呼而至,即長揖郡官曰:「俱面火 致敬」,同音誦「心火滅,凡火滅」六字。張乃攜瓶水上,履 層簷,騰踔如飛,亦大稱誦六字。水所過處,火不復延, 須臾遂止。

《嘉禾志》:「顧亭林庵中有忠烈公祠,近歲忽地裂數尺, 中有風濤聲,以物探之,應手火起,至今尚然。」

《五燈會元》:福州雪峰義存禪師,一日在僧堂內燒火, 閉卻前後門,乃叫曰:「救火!救火!」元沙將一片柴從窗 櫺中拋入,師便開門。

《晰獄龜鑑》:錢治屯田,為湖州海陽令。郡大姓某氏火, 跡其來自某家,吏捕訊之,某家號冤不服。太守刁諶 曰:「獄非錢令不可治。」問大姓,得火所發狀,及驗之,疑 里讎家物,因率吏入讎家,取狀合之,悉是。讎家即服 曰:「火自我出,故遺其跡某家者,欲自免也。」其家乃獲 釋。

溪蠻叢笑,骨浪猺獠。睡不以床,冬不覆被。用三義木 支闊板旁,燃火炙背,板焦則易。

「可談朝辨色始入。」前此集禁門外,自宰執以下,皆用 白紙糊燭籠一枚,長柄,揭之馬前。朝士至者,以燭籠 相圍繞聚首,謂之火城。宰執最後至,至則火城滅燭。 《四川總志》:宋魚周詢通判漢州,城中夜有火,部眾救 之,植劎於前曰:「攘物者斬。」火止,民無所失。 《湖廣通志》:黃州府,宋土主,世傳宋西蜀人,張姓,行七, 稱張七相公,初遊歷麻城,見沿江多淫祠,毀之繫獄。 邑有火災,釋而捍之。跨烏騅,執朱挺,指火,火滅。 《續文獻通考》:「金譚處端,號長春子,寧海人。六歲墮井, 遇火俱無所傷。得道後,書『龜蛇』二字,帖吳六酒肆,得 免火患。」

《元史按竺邇傳》:「金將郭斌自鳳翔突圍出保金、蘭、定、 會四州,按竺邇往取之,圍斌於會州,食盡將走,敗之 於城門。兵入城巷戰,死傷甚眾,手劍驅其妻子聚一 室焚之,己而自投火中。有女奴自火中抱兒出,泣授 人曰:『將軍盡忠,忍使絕嗣,此其兒也,幸哀而收之』。」言 畢,復赴火死。按竺邇聞之惻然,命保其孤。

《王閏傳》:「閏,東平須城人。父嘗臥疾,夜燃長明燈,室中 火延籬壁間,閏聞火聲,驚起馳救,火已熾,煙燄蔽寢 戶。閏突入火中,解衣蒙父,抱而出,肌體灼爛,而父無 少傷。一女不能救,遂焚死。」

《阿術傳》:「阿術自宿衛將軍拜征南都元帥。至元四年 八月,觀兵襄陽,遂入南郡,取仙人、鐵城等柵。軍還,宋 兵邀襄樊間。阿術乃自安陽灘濟江,留精騎五千陣 牛心嶺,復立虛寨,設疑火。夜半,敵果至,斬首萬餘級。」 《世祖本紀》:「至元九年九月甲子,宋襄陽將張貴以輪 船出城,順流突戰。阿術、阿剌海牙等舉烽燃火,燭江 如晝。」

至元十年十月,禁「牧地縱火。」

《董文炳傳》:文炳拜資德大夫,中書左丞,時張世傑奉 吉王昰據台州,而閩中亦為宋守。敕文炳進兵至溫 州。溫州未下,令曰:「毋取子女,毋掠民有。」眾曰:「諾。」其守 將火城中逃,文炳亟命滅火,追擒其將,數其殘民之 罪,斬以徇。

《湖廣通志》:「元曾世榮,大德丙午,市廛火,延世榮家。忽 飈塵中聞人喧呼,曾世榮家併力進水,煙止風收得 不焚。」

《元史余丙傳》:「丙,建德遂安人。幼喪母,泣血成疾。父亡 不忍葬,結廬古山下,殯其中,日閉戶守視。有牧童遺 火延殯廬,丙與子慈亟撲不止,欲投身火中,與柩俱 焚,俄暴雨火滅。」

《劉源傳》:「源,歸德中牟人。母吳氏,年七十餘,病甚不能 行,適兵火起,且延至其家,鄰里俱逃,源力不能救,乃 呼天號泣,趨入抱母,為火所焚而死。」

《祝公榮傳》:「公榮字大昌,處州麗水人,事母甚孝。母歿, 居喪盡禮。竈突失火,榮力不能救,乃伏棺悲哭,其火 自滅。」

《馬祖常傳》:「祖常十歲時,見燭攲燒屋,解衣沃水以滅 火,咸嗟異之。」

《燕鐵木兒傳》:「禿滿迭兒及諸王也先帖木兒軍陷通 州,將襲京師。燕鐵木兒引軍,將昏,至通州,乘其初至 擊之,敵軍狼狽走,渡潞河,夾河而軍。敵列植黍鞂,衣 以氈衣,然火為疑兵夜遁。」

《續文獻通考》:「元僧振藏主性慧,居鄞城西海會寺。一 日往定海,見主家火起,以杖指之,乃隨風而滅。」 《古杭雜記》:「項羽廟在臨安近郡三衢十八里。頭樟戴 巿,市人失火,延及斯廟。人有詩曰:『嬴秦久矣酷斯民, 羽入關中又火秦。父老莫嗟遺廟毀,咸陽三月是何 人』?」

《在田錄》:「高皇,鳳陽泗州人,居鍾離鄉。上皇以賣腐為 生。皇覺寺,一寺僧眾爭來買之,遂為主顧生。太祖之 夕,寺僧高彬於是夜夢上皇屋上火發,煙焰沖天,空中見一人擎金椎而下。」

《明外史劉基傳》:「基父爚,元遂昌教諭。爚大父濠,好任 俠,邑人林融倡義旅,興復宋室。事敗,元遣使簿錄其 黨,株連編里中,將盡誅之。使者夜宿濠舍,爚時甫十 歲,睹其籍,告濠飲使者酒,而陰縱火,焚所居籍悉燬。 使者懼誅,更就濠問計。濠傾貲與之,使納賄,事得解。」 《廣東通志》:「湄州林氏女為巫,能知人禍福,沒而眾祠」 之。凡航海者遇顛危,虔誠拜禱,有神火集桅上。即時 鎮定。明徵南將軍廖永忠奏敕加「昭孝純正靈應孚 濟護國聖妃。」

《東朝記》:「建文未遯時,先於大內蘭香殿聚珠衣寶帳 及內帑珍異諸物,殿上塗猛火油,貯瀝青其中,語親 密宮人,期以城破遯去舉火。故當時以建文自焚死 也。」

《雲南通志》:「幻人,明永樂元年,撣國王雍由調遣使者 獻於朝,能變化吐火,自支解易牛馬頭。又善跳丸至 千數。」

《震澤長語》:故事,禁中不得舉火,雖閣老亦退食於外。 一日,宣宗過城上,令內豎瞷「閣老何為?」曰:「方退食於 外。」上曰:「曷不就內食?」對曰:「禁中不得舉火。」上指庭中 隙地曰:「是中獨不可置庖乎?今烹膳處是也。」自是得 會食中堂。

《貢舉考》正統三年,翰林侍講學士曾鶴齡主考順天 鄉試。初試之夕,場屋火,試卷有殘闕者。有司懼罪,不 敢以更試為言,惟欲修葺場屋,以終後兩試。鶴齡曰: 「必更試。」有司具二說以進,命如鶴齡所言。

《餘姚縣志》:「顧𦶜妻黃氏。𦶜之喪,貧未克葬。鄰火將近 𦶜棺,黃氏伏棺號慟,願與俱焚。天忽大雨,反風火滅, 鄉里俱稱異。」

《廣東通志》:「明吳道人,順德人,好談名理,遊南海山臺 寺,愛其勝,留棲焉。居三十餘年。正統中,忽謂居人關 振興曰:『我將歸矣,當從火裏去,為我窖置烈火焉』。居 人異之,顧無以難也,如其言,道人捉箑一拂,端坐火 中,俄有蛺蝶大徑尺,從火裏騰空而去。」

《貢舉考》:「天順七年二月舉會試,值貢院火,監察御史 焦顯因鎖其門,不容出入,舉子焚死者九十餘人。上 憐之,賜死者俱進士。」

《成都府志》:「明鄧翰,內江人,成化進士,任知縣,卓有異 政,陞府同知,致仕家居,繼母停柩,火災延及堂室,翰 以身蔽捍,火至不動,尋滅。人以為至孝所感。」

《合肥縣志》:成化乙巳歲除日,郡城火。有朱震者,家素 孝義,火忽飛越,其居巋然獨存。太守朱鏞甚慰藉之。 鄉士夫賀之者,有「孝行格天天監德,當年飛火過鄰 家」之句。

《杭州府志》:「成化間,錢塘吳定遠嘗於湖州市孔公銓 家買其客柏油五十擔,計值當百金,立券三日發油 半月歸。值券成次日,孔氏火,吳率人往救之,則油室 已皆焰矣。其客哭曰:『油故假本於人,今何以償之?有 死耳』。踴躍欲赴火,吳急抱止之曰:『油既有成券,即我 貨矣,若何與?乃自苦如此,半月後來取直』。」客猶未信, 吳因與俱歸,數日即措銀如券歸之。客拜祝曰:「願公 生貴子以報德。」泣謝而去。吳後生子瓚,果登進士,官 至通州守。

《祐山雜說》:「嘉靖癸丑,嘉興宣公橋失火,延燒甚眾。士 人黃湛泉偶至郡舟泊橋下,望見火中一物如貓,火 愈熾,其物愈大,少頃即成一大紅人。湛泉歸數日,家 亦失火,蓋先兆雲。」

《瀛涯勝覽》:瓜哇古者,闍婆喪事,於病革子弟請遺命, 或火葬。有寵妾者,誓與主同往,盛妝悲號,俟焚骸火 熾,亦投火死之。

《列朝詩集》:都穆字元敬,吳縣人。歸老之日,齋居蕭然, 日事讎討。吳門有娶婦者,夜大風雨,滅燭,遍乞火,無 應者,雜然曰:「南濠都少卿家有讀書燈在。」扣其門,果 得火。其老而好學如此。

《武宗實錄》,正德九年正月,乾清宮火。上自即位以來, 每歲張燈為樂,庫貯黃白蠟不足,復令所司買補之。 及是寧王宸濠別為奇巧以獻,遂令所遣人入宮懸 掛,皆附者柱壁。上復於宮庭中依簷設氈氁,而貯火 藥於中。偶勿戒,遂延燒宮殿俱盡。上猶往豹房省視, 回顧光燄燭天,戲謂左右曰:「是好一柵大煙火也。」 《雲南山川志》:「鳳羽山在浪穹縣西南三十里,舊名羅 浮山。相傳蒙氏細奴邏興時,有鳳翔於此,故名鳳羽。 後鳳死,每歲冬眾鳥哀弔其上,故又名鳥弔。至今土 人於鳥來時,舉火取之,鳥見火輒赴火自死。」

《餘姚縣志》:「徐文元妻章氏,文元舉進士而死,其時章 年二十八,斷髮矢節,家貧不能葬夫,遭鄰家火作,而 夫柩在室,章望火泣拜,願天反風。已而果然。」

李濂《濟源游記》:「王屋山在濟源縣西百里。歲庚辰,三 月己卯,宿上方院,將就枕,道士走報,請觀天燈。亟出 視之,則見遠火如流星下上,明滅杳無定跡。時從行 者咸相顧駭異《揚州府志》:「嘉靖初,徐司訓覲宅近啟聖祠,縱奴射鸛, 合邑之鸛,無不帶箭者。一日,鸛銜火焚祠,有鸛數百 盤旋烈焰之上,若快心者。徐坐焚祠」去官,奴亦瘖 《惠州府志》:「嘉靖七年夏,長樂塔岡火光,見光數十丈, 人以為火裘,盡一更而止。」

《野獲編》:「萬壽宮者,文皇帝舊宮也。世宗初名永壽宮, 自壬寅從大內移蹕此中已二十年。至四十年冬十 一月之二十五日辛亥夜,火大作,凡乘輿一切服御 及先朝異寶,盡付一炬。相傳上是夕被酒,與新幸宮 姬尚美人者於貂帳中試小煙火,延灼遂熾。」

《廣東通志》:徐勤者,蘇之常熟人也。為人巧憸,善造詞 牒,僚吏畏之。每風雷暴作,輒揚言曰:「我縣丞徐勤也。 苟貪則應天之怒。」勤既死,葬有年矣。其子存仁惑於 風水宗改葬之日,火煜煜從地中起,執事者多燎其 鬚髮。其召異也,信有由哉。

《餘姚縣志》:史鸞妻陳氏,鸞卒,陳年方二十有六。一夕 鄰火,鸞柩猶在室,陳伏棺號慟,願與俱焚,火隨滅。 陳克華妻楊氏,歸陳三月而克華卒,時年十九耳。殮 甫一宿,鄰失火殆及,楊憑棺大慟,姑力挽之不起,哭 曰:「願同滅烈焰中,以畢吾事,誓不令死者獨受慘也。」 哀聲徹天,頃之火遽熄,閭里咸歎之。

《湖廣通志》:「明松楊道人,不知何許人。萬曆初,雲遊至 桂陽州,與樵牧雜處。一日遇雨,衣服沾濕,樵者爇火 燎之,道人趺坐,氣蒸如炊,不移刻而衣燥。眾異而問 之,道人曰:『吾體有真火,非薪火所及也』。」

《麈餘》吳人張舉為句章令。有妻殺夫,因放火燒舍,乃 詐稱「火燒夫死者。」夫家疑之,詣官訴妻,妻拒而不承。 舉乃取豬二口,一殺一活,仍積薪燒之,察殺者口中 無灰,活者口中有灰,因驗夫口中,果無灰。以此鞫之, 妻乃服罪。

《續文獻通考》:江西唐治父以九十卒。鄰家火起,或挽 之出曰:「父在此,我死不出。」火息後,所居巋然獨存。孝 子竟以薰炙伏棺死。

《海槎餘錄》:「儋耳境山百倍於田,土多石少,雖絕頂亦 可耕植。黎俗,四五月晴霽時,必集眾斫山木,大小相 錯。更需五六日,皓冽則縱火,自上而下,大小燒盡成 灰,不但根榦無遺,土下尺餘亦且熱透矣。徐徐鋤轉 種綿花。」

《杭州府志》:「康齋不知其名,四川人。崇禎間,嘗至富陽 栗塢山,枯坐石洞中,戒業清苦。一日語里人曰:『貧僧 欲去,願乞薪若干,將自焚』。屆期厝薪於空地,趺坐其 上,以油布帽覆首,吐三昧自焚,觀者如堵。火已發,忽 自舉帽向人呼曰:『大眾信女中有生氣相沖,火不得 化,請各退避』。眾詢之,果有孕婦,輒命去,復以帽自覆」, 火遂大舉,兀坐念佛,須臾而盡。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標點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詩文斷句 v2.1創建,並且經由維基文庫用戶編輯改善的。本站用戶之編輯以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協議(CC BY-SA 4.0)發佈。

歡迎各位持續修正標點,請勿複製與本站版權協議不兼容的標點創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