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408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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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四百八卷目錄

 史學部彙考四

  宋馬端臨文獻通考一編年 起居注

經籍典第四百八卷

史學部彙考四[編輯]

宋馬端臨文獻通考一[編輯]

編年[編輯]

《漢紀》三十卷。

晁氏曰:漢荀悅撰。班固作《漢書》,起高祖,終孝平王莽之誅,十二世,二百四十二年,為紀、表、志、傳,凡八十餘萬言。獻帝以其文繁,詔悅舉要撮總,通比其事,列繫年月,為紀三十篇,凡八萬三千四百三十二字。辭約事該,時稱「嘉史。」

陳氏曰:獻帝詔悅依《左氏傳》體以為《漢紀》,詔尚書給筆札,辭約事詳,論辨多美。其自序曰:「立典有五志焉,曰達道義章法;或通古今,著勳表質能。」 巽巖李氏曰:「某家有寫本,一印本一。寫本不記其時,而印本乃天聖間益州市所摹刻者,大抵皆差誤,而印本尤甚。衍文助語,亂布錯置,往往不可句讀,或又增以子注音」 切,並非所當有。而近歲江浙印本,號為曾經校讎,其實與天聖市刻相似。間用班固書竄改悅語,而又非固書本文。按悅為此紀,固不出班書,然亦時有所刪潤,而諫大夫王仁、侍中王閎諫疏,班書皆無之,不知悅從何得此也。如《張騫傳贊》以「所有放哉」 為「有所放焉」 之類,顏師古亦嘗辯其誤,又不知悅何以雲也。司馬光編集《資治通鑑》,書太上皇崩,葬及五鳳郊泰畤之月,皆舍班而從荀。蓋以悅修紀時,固書猶未訛舛,而「君蘭」 、「君簡」 、「端」 「瑞」 、「興」 「譽」 、「寬」 「竟」 等字猶兩存之,疑以傳疑,先儒蓋慎之也。由此觀之,古書雖殘缺不倫,非證驗明白,要未可妄下雌黃。然鄉所謂「子注音切」 ,可削去不疑,而演文助語,亦當參攷班書句讀,略加是正。其他差誤,尚或有之,固不敢以胸臆定也。昔人謂「校誤書猶風庭掃葉,隨掃隨有」 ,詎不信邪?自司馬遷創改《春秋》記事之體為本紀、世家、表、志、列、傳,而班固因之,至悅始能復古。學者甚重其書,袁宏、干寶以下皆祖述焉。事日月年之相繫,在史家固良法也,而傳錄歲久,卒未得其真,可為太息者矣。

《後漢紀》三十卷。

晁氏曰:袁宏彥伯撰。宏在晉末為一時文宗,以東京史籍不倫,謝承、司馬彪之徒,錯謬同異,無所取正,唯張璠《紀》差詳,因參摭記傳以損益之,比諸家號為精密。

陳氏曰:宏以《後漢書》煩穢雜亂,撰集為此記。

《春秋略》二十卷。

晁氏曰:唐祕書省正字杜延業撰。自王隱而下諸書及諸僭偽傳記,皆所詳究,而以蕭方等《三十國春秋》刪緝為此書。《館閣書目》作「杜光業。」 按《唐志》亦曰「延業」 ,攷新、舊史,它無所見,未詳何時人。

《元經薛氏傳》十五卷。

晁氏曰:隋王通撰,唐薛收傳,皇朝阮逸學。起晉惠帝太熙元年,終於陳亡。予從兄子逸仕安康,嘗得其本,歸而示四父。四父讀至「帝問蛙鳴」 ,哂其陋曰:「六籍奴婢之言不為過。」 按《崇文》無其目,疑依託為之。

陳氏曰:稱王通撰,薛收傳,阮逸補並注。按河汾王氏諸書,自《中說》之外,皆《唐藝文志》所無。其傳出阮逸,或雲皆逸偽作也。今考唐神堯諱淵,其祖景皇諱虎,故《晉書》戴淵、石虎,皆以字行。薛收唐人,於傳稱「戴若思、石季龍」 ,宜也。《元經》作於隋世,太興四年,亦書曰「若思」 ,何哉?意逸之心勞日拙,自不能揜耶?此書始得於莆田,纔三卷,止晉成帝後從石林葉氏得全本,錄成之。

《唐曆》四十卷。

晁氏曰:唐柳芳撰。初,肅宗詔芳綴緝,吳兢書,其敘天寶後事不倫。上元中,芳謫黔中,會高力士同貶,因從力士質開元、天寶及禁中事,識其本末。時舊史送官,不可追刊,乃惟《衍義類》倣編年法作此書。起隋義寧元年,迄大曆十三年。考善敘事,或譏其不立褒貶義例,而詳於制度,然景迂生亟稱之,以為《通鑑》,多取焉。

巽巖李氏曰:肅宗詔芳與韋述同修吳兢所撰《國史》。述先死,芳獨奏「編興武德,訖乾元。」 而先天以來,芳所筆削,多失其當,史官病之,芳亦自悔。及上元中,坐事徙黔中,適與高力士會貶所,因從力士質。

考證

「開元、天寶及禁中事,具識本末。」 念國史已送官,不可追改,乃用編年法別為此書,意欲以晚蓋者也。本朝歐陽修、宋祁修《唐紀》、志及傳,司馬公修《資治通鑑》,掇取四十卷,中事幾盡。然異聞嘉話,尚多遺棄,芳本書蓋不可少。祁《傳》指芳曆,不立褒貶義例,被諸儒訕譏。然祈所贊房、杜、姚、宋等語,則皆因芳之舊雲。按劉恕謂芳始為此書,未成而先傳,故世多異本。今此篇首注,「起隋義寧元年,訖建中三年,凡百八十五年,而所載乃絕於大曆十四年。《資治通鑑》往往以《唐曆》辨證,扺牾見於《考異》者,無慮曰十餘,而此皆無之,其脫亡又不止此也。疑此即恕所謂未成而先傳」 者,或後人抄略芳書,故不得其全,倘遂零落至此,亦可惜也。今以《唐》諸書參校謬誤,頗加是正,其文或不可知,並事應有而無者,皆列卷末,更竢考求。

《續唐曆》二十二篇。

陳氏曰:唐監修國史崔龜從元吉撰。起大曆十三年春,盡元和十五年,以續柳芳之書也。《藝文志》載韋澳、蔣偕、李荀、張彥遠、崔等撰《實大中時

大唐統紀》四十卷。

陳氏曰:唐江南西道觀察判官陳岳撰。用荀、袁體,起武德,盡長慶,為一百卷。今止《武后如意》,非全書也。

《唐紀》四十卷。

巽巖李氏曰:故參知政事陳彭年撰。彭年在真宗時以博學稱,凡朝廷大製作、大議論,多出其手。彭年所撰《唐紀》,蓋用編年法;次劉明遠《新書》,最號疏略。故三百年治亂善惡之跡,彭年亦多所脫遺。其後歐陽修、宋祁別修紀、志、表、傳,及司馬光編集《資治通鑑》行於世,則彭年此紀,宜無足觀。然彭年之用意亦勤矣,猶可與袁干、裴元等備一家言,而荀悅所謂「參得失,廣視聽」 者,要不可廢也。第二卷武德三年闕十月以後事,四年闕四月以前事。京、蜀二本一同,採劉氏《新書》補足之,乃可讀。疑不敢增入,姑列於後雲。

《河洛行年紀》十卷。

晁氏曰:唐劉仁軌記唐初李密、王世充事。起大業十三年二月,迄武德四年七月秦王擒竇建德。第九卷述大業都城,第十卷載宮館園囿,且雲「煬帝還都之詔,稱務從節儉,觀其宮室,窮極綺麗」 雲。陳氏曰:「《唐志》作二十卷。」

《五運錄》十二卷。

《崇文總目》:唐曹圭撰。起三皇訖隋年世之略。

《通曆》十卷。

晁氏曰:唐馬揔撰。纂太古十七氏、中古五帝、三王,及刪取秦、漢、三國、晉、十六國、宋、齊、梁、陳、元魏、北齊、後周、隋世紀興滅,粗述其君賢否,取虞世南《略論》,分繫於末,以見義焉。

陳氏曰:《書本》十卷,止於隋代,今書直至五代。增五卷者,後人所續也。

《續通曆》十卷。

晁氏曰:荊南孫光憲撰。輯唐洎五代事,以《續》為《總曆》,參以黃巢、李茂貞、劉守光、阿保機、吳、唐、閩、廣、吳越、兩蜀事跡。太祖詔毀其書,以所紀多非實也。

《帝王鏡略》一卷。

晁氏曰:唐劉軻撰。自開闢迄唐初帝王世次,綴為四言,以訓童蒙。偽蜀馮鑑續之,至唐末。

陳氏曰:《唐志》及《館閣書目》有劉軻《帝王曆歌》一卷,疑即此書也。

《唐年補錄》六十五卷。

陳氏曰:後晉起居郎、史館修撰鉅鹿賈緯以武宗後無《實錄》,故為此書,終唐末,其實補《實錄》之闕也。唯論次多闕誤,而事跡粗存,亦有補於史氏。

《五代通錄》六十五卷。

晁氏曰:皇朝范質撰。《五代實錄》計三百六十卷,質刪其煩文,摭其妄言,以成是書。自乾化壬申至梁亡,十二年間,簡牘散亡,亦採當時制敕碑碣,以補其闕。

《運曆圖》六卷。

晁氏曰:皇輔龔穎撰。起於秦昭王滅周之歲「乙巳」,止於國朝雍禧。按:「雍禧」 宜作「雍熙」 或「天禧」 ,俟考。「丁亥,以歷代興亡大事附見於下。四年獻於朝,優詔獎之。」歐陽公嘗據之攷正《集古目錄》,稱其精博。按《晉史》,張軌世襲涼州,但稱愍帝建興年號。其間唯張祚篡竊,改建興四十二年為和平元年,始奉穆帝昇平之朔,始末不聞有改元事。唯穎書載「張寔改元曰永安,張茂改元曰永元,張重華曰永樂,曰和平,張元龍」曰「太始」,張天錫曰「太清」,張大豫曰「鳳凰」,不知穎何所據而言?然或雲出崔鴻《十六國春秋》。鴻書久不傳於世,莫得而考焉。

《紀年通譜》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宋庠字公序撰。自漢文帝後元戊寅,止周恭帝顯德庚申為九篇。以本朝建隆之元至慶曆辛巳為一篇。皆曰《統元》,以甲子貫之有五,號曰《正閏》。偽賊蠻夷,以王莽十九年繫孺子更始,以接建武東魏十七年附西魏豫王六年,天后十五年繫中宗緒神龍朱梁十六年通濟陰天祐續同光,捃晉恭帝禪宋之歲封魏明元泰常五年,尊北降南,始主正朔,乃《通譜》之斷意也。別二篇舉字為類,各以部分,曰《類元》。慶曆中上之,優詔褒焉。公武按《三國志》,魏景初元年丁巳,當蜀建興十五年。次年戊午,蜀改元延熙,訖二十年歲次丁丑,明年改元景耀。今《通譜》載蜀建興之號,止於丙辰,凡十四年。延熙改元在丁巳,且復增至二十一年,豈別有所據邪?歐陽公《集古錄》以《東魏造石像記》證《通譜》武定七年非戊辰,蓋自元象以後遞差一歲。公序聞之,以為宜易,遂著其事於譜。意者編簡浩博,不免時有舛誤也。

陳氏曰:其書曰《正》,曰《閏》,曰《偽》,曰《賊》,曰《蠻夷》,以正為主而附列其左,號《統元》,為十卷。其二卷曰《類元》,因文之同,各以彙別。

《編年通載》十五卷。

晁氏曰:皇朝張衡撰。衡觀四部書,至古今纂輯運曆書十餘家,皆淺陋揎釀,無足紬繹。

乃編歷代年。

號貫以甲子,始於帝堯,訖於國朝治平丁未,質之經史,資以傳記。百家之書,聖賢勳德,姦雄篡竊及蠻夷盜賊,凡繫於存亡綱紀之大者,無不詳錄。三千四百年,且刊正謬誤。如《史記》載舜年,《虞書》不同,《漢紀》載魏受漢禪,與《魏志》受禪壇碑各異之類,熙寧七年表獻之。

陳氏曰:其族父資質夫為之序。衡,嘉祐二年進士第一人。仕至集賢大學士。

《稽古錄》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司馬光君實編。起自三皇,止皇朝英宗治平末,至周共王庚申,始為編年。

陳氏曰:其表云:「由三晉開閏,迄於顯德之末造,臣既具之於《歷年圖》;自六合為宋,接於熙寧之元,臣又著之於《百官表》。乃威烈丁丑而上,伏羲書契以來,悉從論纂,皆有依憑」 ,蓋元祐初所上也。此書始刻於越,其後載刻於潭。越本《歷年圖》,譜論聚見第十六卷,蓋因圖之舊也。潭本諸論,各繫於國亡之時,故第十六卷惟存總論。

《朱子語錄》曰:「《稽古錄》一書,可備講筵官僚進讀。小兒讀《六經》了,令讀之,亦好。末後一表,其言如蓍龜,一一皆驗。」 又曰:「溫公之言桑麻穀粟,且如《稽古錄》極好看,常思量教太子諸王,恐《通鑑》難看,且看一部《稽古錄》,有不備者,當以《通鑑》補之。」 溫公作此書,想在忙裡做成,元無義例。

《編年紀事》十一卷。

晁氏曰:皇朝劉攽因司馬溫公所撰編次。

《累代歷年》二卷。

陳氏曰:司馬光撰,即所謂《歷年圖》也。治平初所進,自威烈王至顯德,本為圖五卷,歷代皆有論。今本,陳輝晦叔刻於章貢,以便觀覽,自漢高帝始。溫公《記歷年圖後》曰:「光頃歲讀史,患其文繁事廣,不能得其綱要。又諸圖分列歲時先後,參差不齊,乃止采共和以來,下訖五代,略記國家興衰大跡,集為五圖,每圖為五重,每重為六十行,每行紀一年之事。其年取一國為主,而以朱書佗國元年」 綴於其下,蓋欲指其元年以推二三四五,則從可知矣。凡一千八百年,命曰《歷年圖》。其書雜亂無法,聊以私便於討論,不敢布於佗人也。不意趙君摹刻於板,傳之蜀人,梁山令孟君得其一通以相示,始光率意為此書,苟天下非一統,則漫以一國主其年,固不能辨其正閏,而趙君乃易其名曰《帝統》,非《光志》也。趙君頗有所增損,仍變其卷帙,又傳寫多脫誤,今此淺陋之書既不可掩,因刊正使復其舊而歸之。

《疑年譜》一卷,《年略譜》一卷,「雜年號」附

陳氏曰:劉恕撰。謂「《春秋》起周平、魯隱,《史記》本紀自《軒轅列傳》首伯夷,《年表》起共和」 ,共和至魯隱,其間七十一年,即與《春秋》相接矣。先儒敘包羲、女媧下逮三代,享國之歲,眾說不同,懼後人以疑事為信書,穿鑿滋甚,故周厲王以前三千五百一十九年為《疑年譜》,而共和以下至元祐壬申一千九百一十八年為《年略譜》,大略不取正閏之說,而從實紀之。四夷及寇賊僭紀名號,附之於末。

《寶歷歌》一卷。

晁氏曰:未詳撰人。以開闢太古,迄於周世宗,正統帝王世次、諡號,成「七言《韻語》一通。」

《歷代紀元賦》一卷。

晁氏曰:皇朝楊備撰。次漢至五代正統年號為賦。

一首又別為《宋頌》四章:

《紹運圖》一卷。

陳氏曰:諸葛深通甫撰。元祐中人,亦未詳爵里。其書頗行於世俗。

《歷代帝王年運詮要》十卷。

陳氏曰:「左朝請大夫朱繪撰。紹興五年序。」 未詳何所人。

《歷代紀年》十卷。

陳氏曰:濟北晁公邁伯皋撰。詠之之子也,嘗為提舉常平使者。其自為序,當紹興七年。

《皇王大紀》八十卷。

陳氏曰:胡宏仁仲撰。述三皇、五代至周赧王,前二卷自盤古至帝嚳年,不可攷信,姑載其事而已。自堯以後,用《皇極經世歷》,起甲辰,始著年紀。博採經傳,時有論說,自成一家之言。然或取莊周寓言以為實,及敘邃古之初,終於「無徵,不信」 雲爾。

《經世紀年》二卷。

陳氏曰:侍講廣漢張栻欽夫撰。用《皇極經世譜》編,有所發明則著之。其言邵氏以數推知去外丙、仲壬之年,乃於《尚書》「成湯既沒太甲元年」 之說。今按孔氏《正義》謂劉向、班固不見古文,謬從《史記》,而張衡《通載》乃云:「以紀年推之,外丙、仲壬,合於歲次。」 《尚書》殘闕,而《正義》之說誤。蓋三代而上,帝王年歷遠而難考,類如此。劉道原所謂「疑年」 者也。

南軒張氏自序曰:太史遷作《十二國世表》,始紀甲子,起於成周共和庚申之歲,庚申而上則莫紀焉。歷代浸遠,其事雜見於諸書,靡適折衷,則亦傳疑而已。本朝嘉祐中,康節邵先生雍出於河南,窮往知來,精極於數,作《皇極經世書》。上稽唐堯受命甲辰之元,為編年譜。如雲外丙、仲壬之紀,康節以數知之,乃合於《尚書》「成湯既沒太甲元年」 之說。成湯之後,蓋實傳孫。孟子所說,特以太丁未立而卒,方是時,外丙生二年,仲壬生四年耳,又正武王伐商之年,蓋武王嗣位十一年矣,故《書序》稱十有一年,而復稱十有三年者,字之誤也。是類皆自史遷以來傳習之謬,一旦使學者曉然得其真,萬世不可改者也。某不自揆,輒因先生之曆,攷自堯甲辰至皇上乾道改元之歲,凡三千五百二十有二年,列為六圖,命之曰《經世紀年》,以便觀覽。間有鄙見,則因而明之。其大節目有六:如《孟子》謂堯、舜三年之喪畢,舜、禹避堯、舜之子,而天下歸之,然後踐天子位。此乃見帝王奉天命之大旨,其可闇而弗彰?故於甲申書「服堯」 之喪,乙酉書踐位之實,丙戌書「元載格於文祖」 ,自乙酉至丁巳,是踐位三十有三載也,則書「薦禹於天」 ,與《尚書》命禹之辭合;自丁巳至癸酉,是薦禹十有七年也,與《孟子》之說合。於禹受命之際,書法亦然。然而《書》稱「舜在位五十載,陟方乃死」 ,則是史官自堯崩之明年通數之耳。夏後相二十有八載,寒浞弒相,明年,少康始生於有仍氏,凡四十年而後祀夏配天,不失舊物,寒浞豈可使間有夏之統,故缺此四十載不書,獨書少康出處,而《紀元》載於復國之歲,以見少康四十年經營宗祀,絕而復續,足以為萬代中興之冠冕。於新莽之篡,缺其年,亦足以表光武之中興也。漢呂太后稱制,既不得係年,而所立他人子名為少帝者,又安得承統?故復缺此數年,獨書曰「呂太后臨朝稱制」 ,亦范太史祖禹《係嗣聖紀年》之意也。漢獻之末,曹丕雖稱帝,而昭烈以正義立於蜀,不改漢號,則漢統烏得為絕?故獻帝之後,即係昭烈年號,書曰「蜀漢。」 逮後主亡國,而始係魏。凡此皆節目之大者,妄意明微扶正,不自知其愚也。其他如夏以上稱「載」 ,商稱「祀」 ,周始稱「年」 ,皆攷之書可見。而《周書洪範》獨稱「祀」 者,是武王不欲臣箕子,尚存商立箕子之志也。由魏以降,南北分裂,如元魏、北齊、後周,皆夷狄也,故統獨係於江南。五代迭揉,則都中原者不得不係之。

先公曰:「愚按,張氏本《皇極經世書》,作《經世紀年圖》。愚之所述,蓋亦本此。然嘗疑堯之前標甲子者六,而不載世代與事跡。意者黃帝命大撓作甲子,則甲子紀年自黃帝始,以前無有甲子,則亦不可得而書也。」

《國紀》五十八卷。

陳氏曰:吏部侍郎睢陽徐度敦立撰。丞相處仁,擇之之子也。其書詳略頗得中,而不大行於世。鄞學有《魏邸舊書》,傳,得之。

《九朝通略》一百六十八卷。

陳氏曰:起居郎建安熊克子復撰。

《中興小曆》四十一卷。

陳氏曰:熊克撰。克之為書,往往疏略,多牴牾,不稱「良史。」

《中興遺史》六十卷

陳氏曰:從義郎趙甡之撰,慶元中上進。其書大抵記軍中事為詳,而朝政則甚略。意必當時遊士往來邊陲、出入幕府者之所為。及觀其記張浚攻濠州一段,自稱姓名曰「開封張鑑。」 然則此書鑑為之,而甡之竊以為己有也。或曰鑑即甡之婦翁,未知信否?

丁未錄二百卷。

陳氏曰:左修職郎昭武李丙撰。自治平丁未王安石初召用,迄於靖康童貫之誅,故以「丁未」 名之。每事皆全載制詔章疏,甚詳。

《思陵大事記》三十六卷,「《阜陵大事記》二卷。」

陳氏曰李燾撰

《建炎以來繫年要記》二百卷。

陳氏曰:工部侍郎陵陽李心傳微之撰。蓋與李巽巖《長編》相續,亦嘗自隆興後相繼為之,會蜀亂散失,不可復得。

《大事記》十二卷,《解題》十二卷,《通釋》一卷

陳氏曰:著作郎東萊呂祖謙伯恭撰。自敬王三十九年以下,采《左氏傳》、歷代史、《皇極經世》《通鑑》《稽古錄》,輯而廣之。雖上接《獲麟》,而書法則視太史公所錄,不盡用策書凡例。《解題》者略具本末,或附以己意,多所發明。《通釋》者,經典綱要,孔、孟格言,以及歷代名儒大議論。初意欲起《春秋》,接於五代,僅及漢武征和三年而止。東萊年方強仕,而得末疾。平生論著,大抵經始而未及成,如《讀詩記》《書說》是已。是書之作,當淳熙七年,又二年而沒。使天假之年,所傳於世者,寧止是哉!

朱子曰:「伯恭《大事記》甚精密,古今蓋未有此書若能續而成之,豈非美事?但讀書本自不多,加以衰老昏憊,豈復能辦此事?世間英俊如林,要必有能為之者,但恐其所經世之意,未離乎功利術數之間,則非筆削之本意耳。」《答詹師書》。語錄:伯恭《大事記》辨司馬遷班固異同處最好。大抵謙不敢任作書之意,故《左傳》《通鑑》已載者不復載,其載者皆《左傳》《通鑑》所無者耳。有太纖巧處,如指公孫弘張湯姦狡處,皆說得羞愧人。伯恭少時被人說他不曉事,故其論事多指出人之情偽,云:「我亦知得它有此意。」

東萊作《大事記》時,已自感疾了,一日做一年,若

「不死」 ,自漢武到五代,只千年三年自可了此。《文字解題》煞有工夫,只一句要包括一段意思。

《建隆編》一卷。

陳氏曰:陳傅良撰。蓋長編太祖一朝《節略》也。隨事攷訂,併及累朝之始末。慶元初,在經筵上。

止齋自序曰:本朝國書有日曆,有實錄,有正史,有《會要》,有敕令,有《御集》,又有有司專行指揮典故之類。三朝以上又有寶訓,而百家小說私史與大夫行狀誌銘之類,不可勝記。自李燾作《續通鑑》,起建隆元年,盡靖康元年,而一代之書萃見於此,可謂備矣。然篇帙浩繁,文字重併,未為成書,難以觀覽。今略依《漢司馬年表》《大事記》、溫公、司馬光《稽古錄》與燾《舉要》,撮取其要,繫以年月,其上譜將相大臣除罷,而記其政事因革於下方。夫學之為王事,非若書生,務多而求博,雖章句言語,皆不忍捨也。誠能攷大臣之除罷,而識君子小人進退消長之際,考政事之因革,而識取士、養民、治軍、理財之方,其後治亂成敗,效出於此。斯足以成孝敬、廣聰明矣。故今所節略《通鑑》,如群臣奏疏,與其它年行,與一時誥令,出於代言之臣,苟非關於當年治道之大端,即不抄錄。或見於它書,實係治體,不可不聞。而《通鑑》偶遺,即㨿某書添入。至於《通鑑》登載,萬一有小小遺誤,亦略附著其說於下。若夫列聖深仁厚澤,垂裕後人,傳之萬世。尤當循守者必為之論。但存本指。不加文采。深有冀於省察也。

《讀書譜》一卷。

陳氏曰:陳傅良撰。自伏羲迄春秋終於《書》《詩》《春秋》諸經考世代而附著之。共和而下,始有年數。

《紀年統論》一卷,「《紀年備遺》一百卷。」

陳氏曰:永嘉朱黻文昭撰。從陳止齋學,嘗著《紀年備遺》,起陶唐,終顯德,為百卷,蓋亦本《通鑑稽古錄》,而擷其中論正統者為《統紀論》。

水心葉氏序曰:「平陽朱黼因《通鑑稽古錄》著《別論》者,始堯、舜,迄五代,三千餘篇。述呂武、王莽、曹丕、朱溫,皆削其紀年,以從正統,曰:『吾為《書》之志也,書法無大於此矣。報讎明恥,貴夏賤夷,其次也。凡民人家國之用,制度等威之異,皆為說以處之。眾言之淆亂,則折而一之;訛謬之相承,則釐而正之。南北華夷之離合,爭』」 奪之碎,人所厭簡,亦備論之,該括既多,而條目眾矣。所以「存世次,觀興壞本經訓,原事實,芟理蕪蔓,顯發精隱,扶樹正義,蒐舉墜逸。」 不以華為辨,不以意為覺,無偏駮之說,無新特之論。「反而約之,知其能費而隱也;時而措之,知其能典。」

而當也。嗚呼。此豈非學者之所當盡其心歟。

《皇朝編年舉要》三十卷,《備要》三十卷,《中興編年舉要》 十四卷,《備要》十四卷

陳氏曰:太學生莆田陳均平甫撰。均,丞相俊卿之從孫。端平初,有言於朝者,下福州取其書,由是得初品官。大扺依倣朱氏《通鑑綱目》。《舉要》者,綱也;「備要」 者,目也,然去取無法,詳略失中,未為善書。

《續稽古錄》一卷。

陳氏曰:祕書丞歷陽龔頤正養正撰。以續司馬光《前錄》,而序述繁釀。其記紹武甲寅事歸功於韓𠈁胄。頤正本名惇頤避諱改焉。嘗撰《元祐黨籍譜》,得官。韓氏用事時,賜出身入館。

《歷代帝王纂要譜括》二卷。

陳氏曰:餘姚孫應符仲潛撰。蓋《紹運圖》之詳者也。

《起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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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天子傳》六卷。

晁氏曰:晉太康六年,汲縣民盜發古冢所得,凡六卷,八千五百一十四字。詔荀勗、和嶠等隸字寫之雲。按《春秋左氏傳》,「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將皆有車轍馬跡焉。」 此書所載,即其事也。穆王始巡狩,得驊驪綠耳之乘,造父為御,以觀四荒,北絕流沙,西登崑崙,與《太史公紀》同。汲郡守書不謹,多毀缺,雖其言不典,皆古書。頗觀覽郭璞注本,謂之《周王遊行記》。勗之時,古文已不能盡識,時有缺者,又傳寫益誤,殆不可讀。

陳氏曰:其體制與《起居注》同。《起居注》者,自漢明德馬皇后始,漢、魏以來因之。

《唐創業起居注》五卷。

晁氏曰:唐溫大雅撰。紀高祖建義,至受隋禪,用師《符讖》,「受命典冊」 事。

陳氏曰:所載起義至受禪,凡三百五十七日。其述神堯不受九錫,反復之語甚詳。愚嘗書其後曰:「《新史》稱除隋之亂,比跡湯、武,湯、武未易比也。唐之受命,正與漢高帝等爾。其不受九錫,足以掃除魏、晉以來欺天罔人之態,而猶不免曰受隋禪者,乃以尊立代王之故,曾不若以子嬰屬吏之為明白洞達也。」

《唐高祖實錄》二十卷。

晁氏曰:唐房元齡等撰。太宗詔元齡與許敬宗、敬播同修。起創業,盡武德九年,貞觀十七年書成。陳氏曰:唐給事中河東敬播撰。按《志》稱「房元齡監修,許敬宗刪改」 ,今本首題「監修國史許敬宗奉敕定」 ,第十一卷題「司空房元齡奉敕撰」 ,不詳其故。

《唐太宗實錄》四十卷。

晁氏曰:唐許敬宗等撰。起「即位」 ,盡貞觀二十年。初,貞觀十七年,房元齡、許敬宗、敬播撰。今上《實錄》止十四年,成二十卷。永徽五年,無忌與史官續十五年後盡昭陵事,今四十卷,其後敬宗改定。

陳氏曰:按《藝文志》有《今上實錄》二十卷,敬播等撰,房元齡監修;又有《長孫無忌太宗實錄》四十卷,今惟題「中書令許敬宗奉敕撰。」 蓋敬宗當高宗時以私意竄改國史,《中興書目》言之詳矣。但今來既雲許敬宗撰,而以為恐止是元齡、無忌所進,則不可攷也。

《唐高宗實錄》三十卷。

晁氏曰:唐劉知幾等撰。起「即位」 ,盡永淳二年,凡二十九。初,令狐德棻、許敬宗等撰錄,止顯慶三年,成二十卷,上之,知幾與吳兢續成。

陳氏曰:按志,令狐德棻撰,止乾封知幾續成之,故號《後修書》。本三十卷,闕十一卷。

《唐則天實錄》二十卷。

晁氏曰:吳兢撰。初,神龍二年,詔武三思、魏元忠、祝欽明、徐彥伯,同應融、岑羲、徐堅撰錄三十卷。開元四年,兢與劉知幾刊修,成此書,上之。起嗣聖改元甲申臨朝,止長安四年甲辰傳位,凡二十一年。陳氏曰:按《志》,魏元忠等撰,劉知幾、吳兢刪正,今惟題兢撰。武氏罪大惡極,固不應復入唐廟,而題主猶有聖帝之稱。至開元中,禮官有言,乃去之。武氏不應有《實錄》,猶正史之不應有本紀,皆沿襲《史》《漢》呂后例,惟沈既濟之論為正,而范氏《唐鑑》用之。

《唐中宗實錄》二十卷。

晁氏曰:唐吳兢撰。起神龍元年復位,盡景龍四年,凡六年。

《唐睿宗實錄》十卷。

晁氏曰:唐劉知幾撰。知幾與吳兢先修《太上皇實錄》,起初誕,止傳位,凡四年,後續修益,止山陵。陳氏曰:「《志》有二錄五卷者為兢,今此十卷,當是知幾也。」 《館閣書目》亦別有五卷者。

《唐元宗實錄》一百卷。

晁氏曰:唐元載等撰。起即位,盡上元三年,凡五十年。安史之亂,《元宗起居注》亡。大曆中,史官令狐峘。

裒掇詔策,備一朝之遺闕。開元、天寶間君臣事多漏略。

陳氏曰:題元載撰。蓋左拾遺令狐峘所為,而載以宰相監修也。史稱「事多漏略,拙於取棄,不稱良史。」 峘,德棻五世孫也。

《唐肅宗實錄》二十卷。

晁氏曰:亦元載等撰。起即位,盡後元年,凡六年。陳氏曰:「亦元載監修,不見史官姓名。」

《唐代宗實錄》四十卷。

晁氏曰:唐令狐峘撰。初,詔峘撰錄,未成書,貶官,卒元和二年。子丕上之。當時名宦如房琯不立傳,抗直如顏真卿,略而不載,時譏漏略。起寶應元年壬寅,止大曆十四年己未,凡十七年。

陳氏曰:「尤為漏略。」

《唐建中實錄》十卷。

《崇文總目》:唐史館修撰沈既濟撰。起大曆十四年德宗即位,盡建中二年十月,既濟罷史官之日,自作五例,所以異於常者:舉終必見始;善惡必評;月必舉朔;史官雖卑,出入必書;太子曰「薨。」 自謂「辭雖不足,而書法無隱」 雲。

《唐德宗實錄》五十卷。

晁氏曰:裴埴等撰。起「即位」 ,盡貞元二十一年,凡二十五年。元和二年,詔蔣乂、樊紳、林寶、韋處厚、獨孤郁同修。五年,洎上之。

《唐順宗實錄》五卷。

晁氏曰:韓愈撰。起貞元二十一年乙酉正月,止永貞元年丙戌八月。初,愈撰錄禁中事為切直,閹宦不喜,訾其非實,文宗詔路隋刊正。隋建言:「眾議以刊修非是,李宗閔、牛僧孺謂史官李漢、蔣係皆愈之婿,不可參撰,俾臣下筆。臣謂不然。且愈之所書,非己自出,元和以來,相循逮今。漢等以嫌,無害公誼。請條其甚謬」 誤者,付史官刊定。詔摘去元和、永貞間數事為《失實錄》,不復改。

陳氏曰:按《志》稱「韓愈、沈傳師、宇文籍撰,李吉父監修新史。」 為議者鬨然不息,卒竄定,無完篇。以閹宦惡其書禁中事切直也。

《唐憲宗實錄》四十卷。

晁氏曰:唐路隋等撰。起「即位」 ,盡元和十五年。初,穆宗長慶二年,詔監修國史杜元穎與史官韋處厚、路隋、沈傳師、鄭澣、宇文籍等修《元和實錄》,未及成書。太和四年,隋與蘇景裔、陳夷行、李漢、蔣係續成上之。統例取捨,皆出子厚焉。

陳氏曰:按《志》稱「沈傳師、鄭澣、宇文籍、蔣係、李漢、陳夷行、蘇景裔撰」 ,蓋前後史官也。又稱「杜元穎、韋處厚、路隋監修」 ,亦前後宰相也。

《唐穆宗實錄》二十卷。

晁氏曰:唐路隋等撰。起「即位」 ,盡長慶四年。按《文宗實錄》,太和四年,隋與蘇景裔等上《憲宗實錄》,後有王彥威、楊漢公、蘇滌、裴休並為史官雲。

《唐敬宗實錄》十卷。

晁氏曰:唐李讓夷等撰。起長慶四年甲辰即位,止寶曆二年丁未,凡三年。武宗會昌中,詔史官陳商、鄭亞同修,讓夷監修,書成上之。

《唐文宗實錄》四十卷。

晁氏曰:魏謨等撰。起「即位」 ,盡開成五年,凡十四年。宣宗大中八年,史官蔣偕、牛叢、王諷、盧吉同修。陳氏曰:謨監修,偕等史官也。

《唐武宗實錄》一卷。

晁氏曰:唐韋保衡撰。武宗以後,《實錄》皆亡,今止有「會昌元年正月二月。」

陳氏曰:按《唐志》,惟有《武宗實錄》三十卷,其後皆未嘗修纂,更五代武錄亦不存。邯鄲書目惟有一卷而已。

《唐宣宗實錄》三十卷,《懿宗實錄》二十五卷,《僖宗實錄》 三十卷,《昭宗實錄》三十卷,《哀宗實錄》八卷。

晁氏曰:國朝宋敏求次道所補。《宣錄》三十卷,《懿錄》三十卷。一作「二十五卷。」 《僖錄》三十卷,《昭錄》三十卷,《哀錄》八卷,通百二十八卷,世服其博聞。

陳氏曰:《五錄》者,皆敏求追述為書。按《兩朝史志》,初為一百卷,其後增益為一百四十八卷。今按《懿錄》三十五卷,止有二十五卷,而始終皆備,非闕也,實一百四十三卷。《館閣書目》又言闕第九一卷,今亦不闕雲。

《建康實錄》二十卷。

晁氏曰:唐許嵩撰。始自吳,起漢興平元年,終於陳末禎明三年。南朝六代四十帝,四百年間君臣行事,及土地、山川、城池宮苑,制置興壞,用存古跡,其異事則注之,以益見聞。按南朝四百年,除西晉平吳之年,並吳首事之年而已,吳大帝在武昌七年,梁元帝都江陵三年,其實在建康宮三百二十一年也。十父按嵩《自敘》此書云:「使周覽而不繁,約而」

無失。然自順帝以後,復為紀傳而廢編年,其間重複一事,牴牾者甚眾,至於名號稱謂,又絕無法,蓋亦煩而多失矣。

陳氏曰:載吳、晉、宋、齊、梁、陳六朝都建康者,編年附傳,大略用《實錄》體。

《後唐莊宗實錄》三十卷。

陳氏曰:「監修趙鳳、史官張昭遠撰。」 天成四年上。

《後唐明宗實錄》三十卷。

陳氏曰:監修姚顗、史官張昭遠撰。清泰三年上。

《後唐廢帝實錄》十七卷。

陳氏曰:張昭、尹拙、劉溫叟撰。按昭本傳,撰梁均王、郢王、後唐愍帝、廢帝、漢隱帝實錄,惟梁二王祀浸遠,事皆遺失,遂不修。餘三帝實錄皆藏史閣,周世宗時也。蓋昭本撰《周祖實錄》,以其歷試之跡多在漢隱帝時,故請先修《隱錄》,因併及前代雲。

《晉高祖實錄》三十卷《晉出帝實錄》二十卷。

陳氏曰:監修寶正固、史官賈偉、王伸、竇儼等撰。周廣順元年上。正固字體仁,同州人。相漢,至周,罷歸洛陽,國初卒。

《漢高祖實錄》十七卷。

陳氏曰:監修蘇逢吉、史官賈偉等撰。乾祐二年上書。本二十卷,今闕末三卷。《中興書目》作「十卷。」

《漢隱帝實錄》十五卷。

陳氏曰張昭等撰

《周太祖實錄》三十卷。

陳氏曰:張昭等撰。顯德五年上。昭即昭遠,字潛夫,濮上人。避漢祖諱,止稱「昭。」 逮事本朝,為吏部尚書。開寶五年卒。

《周世祖實錄》四十卷。

陳氏曰:監修官晉陽王溥齊物、修撰范陽扈蒙日用撰。

《蜀高祖實錄》三十卷。

晁氏曰:偽蜀李昊撰。「高祖」 者,孟知祥也。昊相知祥子昶時被命撰。起唐咸通甲午,終於偽明德元年甲午,凡六十一年。

《太祖實錄》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沈倫撰。太平興國三年,詔李昉、扈蒙、李穆、郭贄、宋白、董淳、趙鄰幾同脩,倫總其事,更歷二載,書成。起創業,迄山陵,凡十七年。淳化中,王禹偁作《篋中記》,敘云:「太祖神聖文武,曠世無倫,自受命之後,功德日新,皆禹偁耳目所聞見。今為史臣,多有諱忌而不書。」 又上近取《實錄》入禁中,親筆削之。禹偁恐歲月寖久,遺落不傳,因編次十餘年。按禹偁所言,雖未可盡信,然咸平、祥符間亦以所書漏落,一再命儒臣重修,多所增益,故有《三本》傳於世。

「重修《太祖實錄》」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李沆等撰。咸平中,真宗以前錄漏略,詔錢若水、王禹偁、李宗諤、梁顥、趙安仁重加刊脩,呂端監脩。端罷沆代,二年書成。奏《御沆表》云:「前錄天造之始,國姓之源,發揮無取,削平諸臣,僭主偽臣,頗亡事跡。今之所正,率由典章。」 又益《諸臣傳》一百四人。按書太宗不夯市,及杜太后遺言,與司馬溫公所書不同,多類此。

陳氏曰:監修國史肥鄉李沆、太初史官集賢院學士河南錢若水淡成等重修。初,上命李至、張洎等修太祖史,未成。及咸平元年,《太宗實錄》成書,以太祖朝事多漏略,故再命若水修撰。二年,書成,上之。卷首有沆進書表,敘前錄之失,及新書刊修條目甚詳。同修者直館饒陽李宗諤、昌武東平梁顥太素、直集賢院河南趙安仁、樂道李燾雲,世傳太祖自陳橋推戴馬上約束諸將,本太祖聖意。《前錄》無太宗叩馬之語,乃《後錄》所增也。然則燾亦嘗見《舊錄》也耶?近聞士大夫家亦多有之,求之未獲也。

《太宗實錄》八十卷。

晁氏曰:皇朝錢若水等撰。至道三年,命若水專修,不隸史局。若水即引柴成務、宋度、吳淑、楊億為佐。咸平元年,書成,上於朝。起即位,止至道三年丁酉三月,凡二十年。初,太宗有馴犬常在乘輿側,及崩,犬輒不食。李至常作歌紀其事以遺若水。其斷章曰:「白麟赤馬君勿書,勸君書此懲浮俗。」 而若水不為載。呂端雖為監修,而未嘗涖局,書成,署端名,至抉其事以為專美。若水援唐朝故事若此者甚眾,時議不能奪。世又傳億子娶張洎女而不終,故《洎傳》多醜辭。嗚呼!若水及億,天下稱賢,尚不能免於流議如此,信乎執史筆者之難也!

陳氏曰:錢若水等以至道三年十一月受命,咸平元年八月上之,九月而畢,人難其速。按《楊億傳》,書凡八十篇,而億獨草五十六卷。

《真宗實錄》一百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王欽若等撰。起《藩邸》,止乾興元年壬

戌二月凡二十六年。乾興元年,詔「李維、晏殊、孫奭、宋綬、陳堯佐舉正,李淑同脩,馮拯監脩。」 拯卒,欽若代。天聖三年,書成奏御。

陳氏曰:學士承旨肥鄉李維仲方、學士臨川晏殊同叔撰。

容齋洪氏《隨筆》曰:「司馬遷作《史記》,於《封禪書》中,述武帝神仙鬼竈方士之事甚備,故王允謂之謗書。國朝景德、祥符之間,王文穆、陳文忠、陳文僖、丁晉公諸人,造作天書符瑞,以為固寵容悅之計。及真宗上仙,王沂公愳,貽譏後世,故請藏天書於梓宮以滅跡。而《實錄》之成,乃文穆監脩,其載崇奉宮廟,祥雲之鶴,惟恐不詳,遂為信史之累」 ,與太史公《謗書》意異而實同也。

《仁宗實錄》二百卷。

晁氏曰:皇朝韓琦等撰。起藩邸,盡嘉祐八年三月,凡四十二年。嘉祐八年十二月,詔琦提舉,王珪、賈黯、范鎮脩撰,宋敏求、呂夏卿、韓維檢討。治平中,又命陳薦、陳繹同編脩,熙寧二年奏御。

《英宗實錄》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曾公亮等撰。起藩邸,盡治平四年正月,凡四年。熙寧元年正月,詔公亮提舉,呂公著、韓維脩撰,孫覺、曾鞏檢討。三月,又以錢藻檢討。四月,又以王安石、吳克為脩撰。二年七月書成。

王氏《揮麈錄》曰:《英宗實錄》,熙寧元年曾宣靖提舉。王荊公時已入翰林,靖自為之,兼實錄脩撰,不置官屬,成書三十卷,出於一手。東坡先生嘗語劉羲仲云:「此書詞簡而事備,文古而意明。為國朝諸史之冠。」

《神宗實錄》二百卷。

晁氏曰:皇朝曾布等撰。起「藩邸」 ,止元豐八年三月,凡十九年。

《神宗朱墨史》二百卷。

晁氏曰:元祐元年,詔修《神宗實錄》,鄧溫伯、陸佃修撰,林希、曾肇檢討,蔡確提舉。確罷,司馬光代光薨,呂公著代公著薨,大防代。六年,奏御,趙彥若、范祖禹、黃庭堅,後亦與編修。書成,賞勞皆遷官一等。紹聖中,諫官翟思言:「元祐間呂大防提舉《實錄》,祖禹、庭堅等編修,刊落事跡,變亂美惡,外應姦人詆誣之說。」 命曾布重行修定。其後奏書以《舊錄》為本,用墨書,添入者用朱書,其刪去者用黃抹。已而將舊錄焚毀。宣和中,或得其本於禁中,遂傳於民間,號《朱墨史》雲。

陳氏曰:紹聖中,蔡卞、林希等重修,前史官由是得罪。其書大抵以安石《日錄》為主,陳瓘所謂「尊私史而壓宗廟」 者也。

《神宗實錄考異》二百卷。

陳氏曰:監修解梁趙鼎、元鎮史官成都范沖元長等撰進。建炎初,有詔重修。紹興六年,先進呈五十卷,六年正月書成。《考異》者,備《朱》《墨》、黃三書,而明著其去取之意也。闕百六十一至百七十一卷。初,蔡卞既敗,舊錄每一捲成,納之禁中。蓋將泯其跡而使《新錄》獨行,所謂「朱墨本」 者,不可得而見也。及梁師成用事,自謂蘇氏遺體,頗招延元祐諸家子孫,若范溫、秦湛之流。師成在禁中見其書,為諸家人道之。諸人幸其書之出,因曰:「此不可不錄也。」 師成如其言,及敗,沒入。有得其書者,㩦以渡江,遂傳於世。嗚呼!此可謂非天乎?

《哲宗前錄》一百卷,《後錄》九十四卷。

晁氏曰:蔡京撰。前錄起藩邸,盡元祐七年十二月;後錄紹聖元年正月,盡元符三年止月,共十三年。京之意,以宣仁垂簾,時政非出於上,故分前後錄,蓋厚誣也。

重修《哲宗實錄》一百五十卷。

晁氏曰:紹興四年三月壬子,太上皇帝顧謂宰臣朱勝非等曰:「神宗、哲宗兩朝史錄,事多失實,非所以傳信後世,當重別修定,著《唐鑑》。范祖禹有子名沖者,有召命,可促來,今兼史臣。」 勝非奏曰:「《神宗史》緣添入王安石《日錄》,《哲宗史》經蔡京、蔡卞之手,議論多不公。今蒙聖諭命官刪定,以昭彰二帝盛美,天下幸甚。」 十八日丙申,新除宗正少卿、兼直史館范沖,辭免恩命。勝非奏曰:「沖謂史館專修神宗、哲宗史錄,而其父祖禹元祐間任諫官,後坐章疏議論,責死嶺表,而《神宗實錄》又經祖禹之手。今既重修,則凡出京、卞之意及其增添者,不無刪改。儻使沖預其事,恐其黨未能壓服。」 上曰:「以私意增添,不知當否?」 勝非曰:「皆非公論。」 上曰:「然則刪之何害?紛紛浮議,不足卹也。」 臣勝非曰:「范沖不得不以此為辭。今聖斷不私,沖亦安敢有請!」 上復愀然謂勝非等曰:「此事豈朕敢私!頃歲昭慈聖獻皇后誕辰,因置酒宮中,從容語及前朝事,昭慈謂朕曰:『吾老矣,幸相聚於此,他時身後,吾復何患?然有一事當為』」

「官家言之。吾逮事宣仁聖烈皇后,求之古今,母后之賢,未見其比。因姦臣快其私忿,肆加誣謗,有玷盛德。建炎初,雖嘗下詔辨明,而史錄所載,未經刪改,豈足傳信後世?吾意在天之靈,不無望於官家也。朕每念此,惕然於懷,朝夕降一詔書,明載昭慈遺旨,庶使中外知朕之本意。」 臣勝非進曰:「聖諭及此,天下幸甚。臣」 等仰惟神宗、哲宗兩朝《實錄》,以太上皇帝聖意先定,爰命宰臣悉令刪修,故具載聖語於篇末雲。

王氏《揮麈錄》曰:徐敦立云:「在館中時,見《重修哲宗實錄》,其舊書崇寧間率多貴遊子弟以預討論,於一時名臣行事既多疏略,而《新書》復因之。於時急於成書,不復廣加搜討,有一傳而僅載歷官先後,且據逐人碑誌,有傳中合書名,猶雲公者,讀之使人不能無恨。」

《徽宗實錄》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程俱撰。先是,汪藻編。庚辰以來詔旨頗繁雜,俱刪輯成此書,且附以靖康、建炎時事。陳氏曰:「《徽宗實錄》一百五十卷,監修宰相湯思退等紹興七年詔修,十一年先上六十卷,至二十八年書成。修撰官歷年既久,前後非一人。至乾道五年,祕書少監李燾言此書疏舛特甚,請重修。」 淳熙四年成,凡二百卷。《考異》百五十卷,《目錄》二十五卷。今百五十卷者,前本也。

《欽宗實錄》四十卷。

陳氏曰:乾道四年,修撰洪邁等進。

《高宗實錄》五百卷。

陳氏曰:慶元三年,修撰濟源傅伯壽景仁撰。初進二百八十卷,止紹興十六年。嘉泰二年,修撰建安袁說友起巖等。又進二百二十卷,止三十二年。

《孝宗實錄》五百卷。

陳氏曰:嘉泰二年修撰傅伯壽等撰進。中興以來兩朝五十餘載事跡,置院既久,不以時成。涉筆之臣,乍遷忽徙,不可殫紀。及「有詔趨進,則匆遽抄錄,甚者一委吏手。卷帙猥多,而記載無法,疏略牴牾,不復可稽。故二《錄》比之前世,最為闕典,觀者為之太息。」

《中興國史志》:「高宗命范沖重修《神錄》,已進而沖去國,尹焞繼之,又進《哲宗》。《徽宗實錄》,紹興未嘗成書,建炎後史牘不存,皆仰搜討,故猶多脫略,孝宗命李燾增修之。」 《欽宗實錄》,洪邁用龔茂良所補日曆,文直事核。《高宗實錄》,慶元、嘉泰間所上,時史無專官,莫知誰筆。《孝宗》《光宗實錄》,初以付龔敦頤,卒專委傅伯壽、陸游。《孝錄》,比諸《錄》為疏。

《高宗日曆》一千卷。

《國史日曆》,乃李燾等修進。自為序,略曰:「日曆起初潛,訖內禪,用《春秋》四繫之法,雜取左右史起居注、三省密院時政記及百司移報,綜錯成章,凡關於時,靡不畢載。前後所論著,共成一千卷,卷為一冊,總一千冊,謹繕進呈。顧惟紀述神聖之言動,事大體重,臣愚豈能獨任?加之歲周三紀,史非一官,掇緝穿聯,簡策繁」 夥,其間脫略牴牾,違失本真,安敢自保?在昔英主,往往指授,重加刊正。房元齡等進《武德》《貞觀》事跡,太宗更令紀實。如「臣妄庸於元齡,無能為役,姑自罄竭,強附於唐、虞氏史臣之義爾。」 《中興藝文志》:高宗日曆,初年者多為秦檜改棄,專政以後紀錄,尤不足信。韓𠈁冑當國,寧宗日曆亦多誣,後皆命刊修。然《高宗日曆時政記》亡失多。不復可攷。

《西漢詔令》十二卷。

陳氏曰:吳郡林虙德祖編。采括《志》《傳》,參之《本紀》,以示信安、程俱、致道。俱以世次先後各為一卷。差比歲月,摹而成書,且為之序。虙中詞學,為開封府掾。

《東漢詔令》十一卷。

陳氏曰:宗正寺主簿鄞樓昉暘叔編。《大志》用林舊體,自為之序。帝王之制,具在簡篇,後世不可及矣。兩漢猶為近古。愚未冠時,無書可觀,雖二史亦從人借。嘗於班書志、傳錄出諸詔,與紀中相附,以便覽閱。既仕于越,及得見林氏書,而樓書近出,其為好古博雅,斯以勤矣。惟平、獻二朝,莽、操用事,如「錫莽」 及廢伏後之類,皆當削去,而莽時尤多也。

《本朝大詔令》二百四十卷。

陳氏曰:寶謨閣直學士豫章李大異伯珍刻於建寧,雲「紹興間宋宣獻公家子孫所編摹也」 ,而不著其名。始自國初,迄於宣、政,分門別類,凡目至為詳悉。

《玉堂制草》十卷。

陳氏曰:參政鉅野李邴漢老編承平以前制詔。

《元符庚辰以來詔旨》三卷。

晁氏曰:汪藻編。徽宗即位後詔旨,未全。

《中興玉堂制草》六十四卷

陳氏曰:同知樞密鄱陽洪遵景嚴編。起建炎迄紹興末。

中興《續玉堂制草》三十卷。

陳氏曰:丞相益文忠公周必大子充為學士院時編進。始嘗建言加上德壽尊號,不以表而以議,且稱「嗣皇帝」 為非是,遂革之。今書以《尊號表》為卷首,而增附館職、筆問於後。起隆興迄淳熙改元,自後未有續者。

《綸言集》三十一卷。

陳氏曰:「宇文粹中兄弟所編集。」

《中興綸言集》二十八卷。

陳氏曰:左司郎中莆田鄭寅子敬編。寅,知樞密院僑之子,端重博洽,藏書數萬卷,於本朝典故尤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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