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江蘇省撤銷太倉縣設立太倉市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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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關於江蘇省撤銷太倉縣設立太倉市的批覆
民行批〔1993〕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93年1月8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93年/第2號
收錄於《國務院公報》1993年第2號

關於江蘇省撤銷太倉縣設立太倉市的批覆[編輯]

民行批〔1993〕3號

江蘇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二年十月八日《關於撤銷太倉縣設立太倉市的請示》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撤銷太倉縣,設立太倉市(縣級),由省直轄,以原太倉縣的行政區域為太倉市的行政區域,不增加機構和編制。

民政

一九九三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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