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江蘇省撤銷太倉縣設立太倉市的批覆
民政部關於江蘇省撤銷太倉縣設立太倉市的批覆 民行批〔1993〕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93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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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江蘇省撤銷太倉縣設立太倉市的批覆[編輯]
民行批〔1993〕3號
江蘇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二年十月八日《關於撤銷太倉縣設立太倉市的請示》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撤銷太倉縣,設立太倉市(縣級),由省直轄,以原太倉縣的行政區域為太倉市的行政區域,不增加機構和編制。
民政部
一九九三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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