諫論/下
夫臣能諫,不能使君必納諫,非真能諫之臣;君能納諫,不能使臣必諫,非真能納諫之君。欲君必納乎,向之論備矣;欲臣必諫乎,吾其言之。
夫君之大,天也;其尊,神也;其威,雷霆也。人之不能抗天、觸神、忤雷霆,亦明矣。聖人知其然,故立賞以勸之,《傳》曰:「興王賞諫臣」是也。猶懼其選阿諛,使一日不得聞其過,故制刑以威之,《書》曰:「臣下不正,其刑墨」是也。人之情非病風喪心,未有避賞而就刑者,何苦而不諫哉?賞與刑不設,則人之情又何苦而抗天、觸神、忤雷霆哉?自非性忠義,不悅賞,不畏罪,誰欲以言博死者?人君又安能盡得性忠義者而任之?
今有三人焉:一人勇,一人勇怯半,一人怯。有與之臨乎淵谷者,且告之曰:「能跳而越,此謂之勇。不然為怯。」彼勇者恥怯,必跳而越焉。其勇怯半者與怯者,則不能也。又告之曰:「跳而越者,與千金。不然則否。」彼勇怯半者奔利,必跳而越焉。其怯者猶未能也。須臾,顧見猛慮,暴然向逼,則怯者不待告,跳而越之如康莊矣。然則人豈有勇怯哉?要在以勢驅之耳。君之難犯,猶淵谷之難越也。所謂性忠義,不悅賞,不畏罪者,勇者也,故無不諫焉。悅賞者,勇怯半者也,故賞而後諫焉。畏罪者,怯者也,故刑而後諫焉。先王知勇者不可常得,故以賞為千金,以刑為猛虎,使其前有所趨,後有所避,其勢不得不極言規失,此三代所以興也。
末世不然。遷其賞於不諫,遷其刑於諫,宜乎臣之噤口捲舌,而亂亡隨之也。間或賢君欲聞其過,亦不過賞之而已。嗚呼!不有猛虎,彼怯者肯越淵谷乎?此無他,墨刑之廢耳。三代之後,如霍光誅昌邑不諫之臣者,不亦鮮哉!
今之諫賞,時或有之;不諫之刑,缺然無矣。苟增其所有,有其所無,則諛者直,佞者忠,況忠直者乎?誠如是,欲聞讜言而不獲,吾不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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