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清史紀事本末(五).djvu/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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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允另議辦法旋訂定會議條欵三端專欵一條所謂烟臺條約者也摘錄於下第一端昭雪滇案

一威大臣擬有滇案奏稿底本由李大臣或總理衙門具奏惟於出奏之前須將摺本交威大臣閱

看二奏明奉旨發抄後由總署將摺件諭旨抄錄知照並通行各省將此次摺件諭旨詳細列入

吿示限兩年內由英國駐京大臣隨時派員分往各省查看張貼吿示情形卽由地方大吏派委

妥員會同前往三所有滇省邊界與緬甸地方往來通商一節應如何明定章程於滇案議

結摺內一倂請旨飭下雲南督撫俟英國所派官員赴滇後卽選派妥幹大員會同商訂四自英曆明

年正月一日(卽光緒二年十一月十七日)起以五年爲限由英國派員於滇省大理府或他處

相宜地方一區駐寓察看通商情形並隨時可與該省官吏商辦關於英國官民一切事宜五所

有在滇被害人並家屬應給恤欵以及滇案用過經費並因各處官員於光緒二年以前辦理未

協有應償還英商之欵現定爲關平銀二十萬兩由威大臣隨時兑取六俟此案議結時奉有中國

政府惋惜滇案璽書應卽欽派出使大臣前往英國所有使臣銜名及隨從人員均應先行知照

威大臣以便咨報本國其國書底稿亦應先送閱看第二端京外兩國官員會晤禮節及審辦案

件交涉事宜一現因兩國官員往來會晤及文移往來一切事例京外尙有未協之處應由總署

照會各國駐京大臣會同商訂禮節條欵總期中國官員看待駐居中國各口等處外國官員之

意與泰西各國交際情形無異且與各國看待在外之中國官員相同緣中國現有派員出使之

舉此項章程亟應定明二咸豐八年所定中英條約第十六欵所載英國民人有犯事者由英國

領事官或他項奉派幹員懲辦等字様查原約內漢文以英國兩字包括前經英國議有細章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