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444-虞集-道園學古錄-12-10.djvu/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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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神之祠與民居相雜大夫君子宜有以大正之是以存其

可者以示其不可者則亦可矣至正二年三月監郡曲薛⿰扌𭥐 -- 揑

同知郡事亦憐真治中周德林判官張克明推官于公說

德芳以時有事於廟而屋室玘壞於掲䖍爲弗稱五月洛陽

楊侯益來守是邦同寅協和郡以無事於是郡經歴趙雷澤

知事夾谷立照磨王堅孫相與言曰人心之所向神明之所

萃也斯廟也其有庇民之功乎民以爲可以庇巳而有司弗

加葺則非郡人之意也上謀於府公而府公從之下𭧂於閭

里之民而民應之三君者各出月俸以爲之先城居之有力

者争相施與属邑之人聞之率其賦以助郡録事之長曰和

尚居近于廟有幹材以是役属之出納必謹朝夕必勤材必

美工必良未朞月而告備上棟下宇故弊咸革丹青黯晦一

变炳耀像肖之設獰威惠慈各當其狀禍福驚動稽首畏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