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615-黃宗羲-南雷集-8-6.djvu/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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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國維薦某某等皆知兵請上考定次第太宰鄭公三俊

曰考𨕖者部院之事皇上且不得專况樞部乎上疏明職

掌宐俟部院考後再請面裁否則爲侵官上怒召吏部都

察院出其疏詰之曰大權者人主所自岀朕欲親考諸臣

何謂侵官三俊對曰考𨕖之屬部院祖宗舊制也上意未

解先生奏曰冢臣之意欲俟部院考後别其居官之稱否

品行之純疵議定進之於皇上皇上再廷試而授之官在

朝廷固爲總攬大權而在臣等亦得盡職掌若止就面對

衡量則一時之語言不足盡終身之梗槩往往有論列明

而其人傾邪者有論列庸而其人樸實者以言取人失之

宰子皇上何以定其流品乎乞從宰臣請幸甚上不可宣

旨召候考官時敏等十二員對畢先生又奏曰聆諸臣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