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052-錢若水-太宗皇帝實錄-4-2.djvu/22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頁尚未校對


征討將校殁於王事者自副兵馬使巳上並與贈官

有親的子弟孫並與録用諸處監管埸務虧失官物

及人户増起課額自後不敷者應舟船沈没及遭水

火損敗錢帛西川諸州鹽井煎煉不及者昇杭州等

見有積欠係官地基錢物等特與除放兩浙先欠淮

海國王回圗質庫錢鹽等應自開寶七年以後舒掦

泉福歙等州𬒳江南燒𤑔却斛㪷故涪陵王先於在

京及諸州借過省倉庫錢帛斛㪷見勒元借人填納

者河東管内僞命日於人户上舊率配錢物及江南